乡村治理法治化面临困境及解决路径

2020-05-11 05:58程颖宜
新西部·中旬刊 2020年4期
关键词:乡村治理法治化困境

【摘 要】 文章以乡村治理法治化为出发点,分析了当前乡村治理法治化面临的困境,如法制不健全、法制意识淡薄、法治队伍力量薄弱等,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科学立法,逐步形成完备的乡村治理制度体系;加强机构建设,夯实依法治理组织基础;整合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队伍建设,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帮助广大群众理解和认识法治化的意义;建立和完善乡村治理法治化监督与考评体系。

【关键词】 乡村治理;法治化;困境;路径

基层是依法治国的根基所在。一方面基层是法治中国建设最为薄弱的环节,尤其是在乡村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素养不高,法治意识淡薄,法治力量不足,是各种社会矛盾多发地带,乡村治理法治化难度大,任务艰巨。另外一方面,基层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动力所在,基层干部在基层法治化实施中取得的一系列成果可以有效丰富社会主义法治内涵,使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心中。那么,在当前的乡村治理法治化转型中存在哪些困境,该如何解决呢?本文将对相关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论述。

一、乡村治理法治化转型困境

1、乡村治理法律制度不健全

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对来说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农村治理也已经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在农村治理中除了国家所制定的《宪法》之外,还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绝大部分地区都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办法。但实际上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基层干部文化水平高低不同,因此所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质量可谓是参差不齐,如部分经济发展落后,偏远的山区地区的章程以及村规民约的更迭速度相对来说比较缓慢,所制定的部分村规甚至存在有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的问题,同时还有部分地区所制定的法规政策只是纸上谈兵,没有真正的应用到实践中。

2、乡村基层干部法制意识淡薄,缺乏依法治理的理念

乡村治理法治化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基层领导干部推行相关工作,这样才能更好的带领广大村民积极的践行各项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的言行。但实际上许多乡村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是比较淡薄的,乡村基层干部学法、用法以及守法的意识不强,依法办事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比较差。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一是因为基层干部的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他们对于法治建设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在平时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时,要么是以权压人,要么是讲人情、讲关系,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积极性并不是很高。在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时,前瞻意识并不是很强。二是因为法治宣传效果不佳,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不是很强。当前,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都存在青壮年劳动力流失的现象,农村以老人和儿童为主,而老年人的文化素养本身就比较低,他们对于一些新知识、新思想的接受速度相对比较慢,在普及各类法律知识时,必须要更加具有针对性和贴近性,这样才能真正的将法律知识渗透到村民心中,但实际上基层干部在工作中显然缺乏这种认识。[1]

3、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力量薄弱

乡镇公检法司力量和行政执行力量不足的问题在乡村治理法治化中的问题一直都比较突出,许多基层司法机关都存在工作人员不足,素质不高、人员老化以及工作力量不足等问题。政府法制机构的力量相对来说比较薄弱,这种现象长期持续下去,容易导致基层法治制度刚性不足的问题,比如说国家针对乡村治理法治化推行各项制度的时候,所制定的一些配套方案以及法律事实细则,由于基层法制队伍建设力量薄弱,在推行过程中不够深入彻底,这也是鄉村治理法治化转型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乡村治理法治化转型的解决方法

针对上文中提到的乡村治理法治化转型困境,笔者认为可以尝试从以下方面入手予以解决:

1、科学立法,逐步形成完备的乡村治理制度体系

加强立法是实现乡村治理法治化转型的基础所在。在具体立法过程中,首先负责制定乡村治理法规的工作人员,要对所在乡村的基本发展情况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要熟悉宪法的各项条款,这样才能制定出有特色、可操作性强,不容易被村民抵触的基层法规。其次,可以对乡村法规体系实施动态化的管理,一方面需要结合农村治理形势的变化,不断的调整乡规民约的内容,完善相应的法律体系,适时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帮助基层干部更好的借助法律管理乡村日常事务,解决矛盾纠纷。另外一方面,针对一些已经修定的,与广大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应当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变化,做出新的调整。最后,要理清乡村法规体系之间的关系。如乡村的乡规民约、地方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在乡村矛盾和纠纷不可调和的情况下,究竟该依从哪些法规,公平公正的处理问题。[2]

2、加强机构建设,夯实依法治理组织基础

乡村治理法治化并非是基层干部或者是政府机关单方面的责任,其需要全体公民的共同参与,需要乡村群众的积极配合,这样才能有效的解决法治工作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为了更好的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笔者认为可以尝试建立乡镇公共决策咨询委员会,借助该委员会广泛的吸纳更多的社会精英参与到乡村治理法治化工作中,为其出谋划策,并对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以保证党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在推行各项新的法律法规,依法处理一些重大性问题时,要具有风险意识,分析相关工作的开展,可能会对当地社会以及居民生活造成的正负面影响,进而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此外,还需加强基层人民法庭、检察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法制机构的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法治人才,为乡村治理法治化的转型出谋划策。

3、整合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队伍建设,完善各项工作机制

我国乡村数量多,分布比较分散、覆盖面广,因此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工作面广,工作量大是不可避免的现象,而这对于乡村治理法治队伍实际上也提出了相对比较高的要求,对于基层工作人员来说,他们不仅需要熟悉各项法律法规,同时还需准确的把握各个乡村的习俗以及经济文化发展情况,这样在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时,才会更加的得心应手。基于这样的原因,笔者认为在未来的工作中,要想更好的推动乡村治理法治化,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基层法治队伍的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吸纳更多优秀的高素质人才,整合资源,适当的进行村组合并,解决当前法治化治理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3]

4、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帮助广大群众理解和认识法治化的意义

乡村治理法治化转型发必须要有群众参与其中,积极的配合相关工作的开展,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法治化的作用效果。而在上文中提到当前乡村中许多群众的文化水平比较低,为了更好的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还需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基层组织要健全法治宣传机制,促使村民自觉守法,在遇到问题时,能够第一时间想到依靠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转变群众的思想认识。同时,还需创新法治宣传形式,结合乡村的实际发展情况,依据村民的身心特点,创设他们更加喜欢,更容易接受的法治宣传形式。此外,还应当不当壮大宣传队伍,提高宣传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各项法规的高效宣传。[4]

5、建立和完善乡村治理法治化监督与考评体系

乡村治理法治化转型效果究竟如何,在未来相关工作又该如何开展,这些都需要深入到实践中去检验和反思,为了更好的了解乡村治理法治化转型的发展现状、效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应该尽早建立和完善乡村治理法治化监督与考评体系,及时的处理法治化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可以将考评效果与基层干部职务晋升以及待遇等建立联系,进而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促使他们更加热心的为群众办实事,推动乡村法治化治理进程。

总之,乡村治理法治化的落实绝非一朝一夕能够做好的事情,其需要政府、基层干部以及广大农民群众,携手努力,共同推进,不断的优化和完善相应的法治体系,建立健全制度,这样才能真正的做好乡村治理法治化工作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提升法治效果,缓和基层矛盾,推动社会朝着更好的方向建设发展。

【参考文献】

[1] 党敏.农村振兴背景下乡村社会治理法制化建设策略研究[J].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学报,2019.32(10)117-118.

[2] 韩宁.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的法治路径[J].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0(02)74-78+95.

[3] 王传明.“乡村振兴战略”的路径选择——中国乡村社会治理与文化建设学术研讨会综述[J].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7.9(04)92-97.

[4] 周济南.精准扶贫下的乡村治理能力提升困境及路径探讨——基于共生理论视角[J].成都行政学院學报,2018(05)70-73.

【作者简介】

程颖宜(1978.09—)女,汉族,本科,法学学士,讲师,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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