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马克思在建构其唯物史观的过程中对精神生产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阐释,并逐渐形成了作为社会生产理论重要组成部分的精神生产理论。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实践证明,其精神生产理论非但没有过时,还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和科技的巨大进步展现出了更大更新的时代价值。深刻体味和领悟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对我们在当前纷繁的文化产业现状中抓准其实质,进一步明晰文化产业发展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精神生产;文化产业
梳理马克思的经典著作可以发现,马克思关于精神生产的思考只是以只字片语散见于其关于经济、文化、艺术和美学等相关论述中,并没有进行过专门系统地论述,对一些概念也未给出清晰的定义,因此也谈不上對“文化产业”进行充分论述,但不可否认,其精神生产理论的逻辑架构已初步形成,并且其中许多论述与当代文化产业研究是高度契合的,结合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经济学相关理论,深刻体味和把握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的实质,对我们深化对文化产业的认识,指导社会主义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一、在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下理解“精神生产”
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是在其构建唯物史观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马克思在深刻剖析物质生产本身的同时,开始运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法来说明社会历史的发展,他对精神生产的认识,也建构于唯物史观的基础上,是从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下把精神生产作为社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把握的。社会生产理论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基石,也是准确把握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的前提。物质生产的过程形成社会关系,并形成建立于一定物质生产基础和社会关系之上的精神生产,另一方面,由于精神生产具有的能动性、创造性特点,在精神生产中人们以思想关系形式和观念形态生产着自己的社会关系,推动着物质生产发展及社会历史的进步。
马克思指出,“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在这里马克思从物质生产入手,强调包括精神生产在内的人的精神活动与物质活动的关系:物质活动是人的精神活动的基础,精神生产是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和需求的增多才从物质生活中分离出来,归根结底是人的物质活动的反映与产物,物质生活对精神生产具有决定意义和作用。
“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虽然精神生产看起来属于“意识”层面,但本质上还是“人们物质精神生产者的社会行动的直接产物”,是一种物质的存在。精神生产的物质生产特性,即精神生产作为一种由人们的“社会存在”所决定的“意识”,都必须符合一定历史时期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本质上讲,精神生产是物质生产的一种特殊形式。精神生产者的社会性即源自精神生产的这种物质生产特性,精神生产者的社会性要求精神生产者进行生产时,不能仅仅听从于自己的创作意图,还要考虑到消费者的需求,他生产出的精神产品需要受到消费者的认可和购买,因为他们还要通过自己生产的精神产品来换取维持自己生存的生活资料。当这种精神生产在资本主义社会藉由资本的介入而形成“文化工业”,便成了自身异化的活动。
二、精神生产的产业化
工业社会以来,物质生产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给精神生产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精神生产的方式和规模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工业化生产模式被引入了精神生产领域,精神产品被大批量复制,并得到了比以往更广泛的传播和流动,使得文化交往变得更快捷,途径和方式更多样,从而促进了科学、教育和文化的繁荣。
(一)精神生产的产业化具体表现
第一,精神生产的市场化。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精神生产所需的各类生产要素主要是由市场来配置的,整个生产、流通、消费的过程都要符合市场规律的要求,精神产品的生产也更加以市场为导向,以实现经济利益为目标,按照客观经济规律来经营。第二,精神生产的规模化。上世纪西方提出了“文化工业”的概念,用来描述具有机器大工业生产特点的精神生产方式。近年来,随着物质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精神生产者得以享有更多的物质生活资料,精神生产者队伍也随之扩大了,从而使精神生产的“工业化”和“集团化”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二)精神生产产业化的重要形态——文化产业
在当前信息经济或者说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的时代,文化越发被合并于生产,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生产要素和经济资源,文化的生产力不断增强。当代发达国家产业结构是以物质生产部门、服务生产部门以及由科技产业、文化产业组成的知识生产部门构成的三维产业结构,文化产业已成为现代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成为拉动现代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在当代,快速增长的商品性文化生产,在现代发达市场经济中越发表现出充沛活力和巨大的发展潜力。
有学者将文化产业称作精神生产的新形态,认为文化产业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的历史决定论和社会生产理论,精神生产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文化产业是精神生产的发展。提出中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具有无限广阔的发展前景,文化产业将成为文化经济时代的主导产业,是人类提升自身素质和水平的基础。但要看到,在消费主义的影响下,文化的生产和消费部分呈现出公共性淡化,物质性、娱乐性被强化而道德关怀和参与热情减弱,越来越多的沉浸与当今文化消费的人们不再追求自身的价值和人生的意义。
三、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启示
当代中国,“文化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越发凸现出重要作用,虽然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文化产业”还未真正出现,但是马克思的精神生产理论对“文化产业”本质的深刻洞见,仍然对当代像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如何看待和发展“文化产业”有着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文化产业的发展要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精神生产从来都不是生产主体为所欲为的“自由的”生产,而总是要适应于社会经济形态的性质,体现社会政治结构的需要。因此,作为精神生产的一种重要形态,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相比有显著的特殊性,经济利益不是唯一甚至不是最重要的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加快构建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破除文化产业发展体制性障碍,是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条件。
虽然文化产业以实现经济利益为基本目标,但其根本价值和更高目标则是社会效益的实现,人们对文化产品的消费均建立在对其文化价值的认同上。因此,对文化产业不能简单以经济维度为主导和首要评价标准,不能把对文化产业的理解单一化、庸俗化、功利化,而是要以是否满足不同层次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是否创造出具有深刻思想蕴意的作品,是否提升公民文化水平为根本关切,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的统一。
(二)文化产业从业者要正确处理好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关系
精神生产是精神生产主体精神素养和精神生产能力的反映,是生产者自身本质力量的再现,作为精神生产主体的人是现实的、具体的、社会的人,社会化构成了精神生产主体的本质特征。精神生产者所具有的社会性特征要求精神生产者要把个人价值的实现寓于其社会价值的实现中,其生产的文化产品不但要满足市场需求,更要秉持应有的精神品格。当代文化产品首先是作为精神生产主体的文化生产者精神素养和能力的产物,生产者应加强生产主体素质,坚持创作地位的主体性,防止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走向唯消费者论的怪圈,在领会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的同时,顺应时代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向导,生产出积极向上、反映時代精神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精神产品。其次从事文化产业经营的企业家,既要注重市场,更要尊重艺术家的精神生产主体地位,为市场和大众提供优质文化产品,对社会成员的幸福感负责。
(三)文化产业要在继承中实现创新
文化的进步是一个传承和演进的进程,一个时代的文化一定继承着之前所有时代的人类文化的基因,同时又伴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一切时代的文化都是在继承中创新的文化。精神生产具有继承性,精神生产者在进行精神生产时一定是在之前所积累和继承知识、思想、观点的基础上,根据新的现实特点和实践经验,创造出新的精神产品。如果精神生产乏力,思想上、文化上、科技上、管理上没有创新,就难以在开放的世界中掌握发展主动权,使自己的发展受限,甚至会被边缘化,因此,发展精神生产,提升民族精神力,增强创新意识和能力是中国能不能在未来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获得持续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在继承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和积极汲取外来有益文化的同时,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立足当代中国实践,着力推动文化产业在内容、形式、体制、技术等方面的创新,准确反映时代变化和人民要求,推动文化产业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化,努力掌握文化发展和传播的主动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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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魏春宇(1988- ),男,汉族,河南安阳人,硕士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