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宝
摘 要:环境保护标准中计量单位中存在单位错误理解的现象,所谓单位错误理解,即是各个单位对环境保护标准中计量单位规范的理解不够彻底,以至于出现自己自编自造计量单位的情况,针对该问题在几年前还未能被重视,因为一些环境保护标准中计量单位的错误并不是单位实质意义上的错误,而是环境保护标准中计量单位格式上的错误,直到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环境保护标准中计量单位细节被人发现并且重视起来,因为细节问题往往体现出一个企业的真正实力。环境保护标准中计量单位的法定计量单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加强计量单位规范使用的审核工作迫在眉睫。
关键词:环境 保护 标准 计量单位 规范
中图分类号:X-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20)01(a)-0131-02
在一些环境保护标准中计量单位的规范使用中,我们常常见到一些类似正确的“环境保护标准中计量单位”,比如,在关于项目指标中涉及量和单位的错误就是最为不为人注意的存在,对此环境保护标准中要求相关单位务必对“应对量”的使用做出明确的说明,在目前现行环境保护标准中计量单位不规范使用的实例真的是比比皆是,在下文中我们会一一提出,但是仅仅对环境保护标准中计量单位的错误性认识上去还是不够的,必须要做出相应的实际改善行动出来才行,对此,我国相关部门对计量单位不规范使用的原因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并提出相关规定,应用于环境保护标准中计量单位的国外文献务必注意计量单位的规范性,一些环境保护标准中计量单位在标准发布和出版前必须进行二次审核工作,保证环境保护标准中计量单位的正确性。
1 环保标准中计量单位使用不规范概况
根据我国的计量单位使用规定“单位符号上不得附加任何其他标志或符号,在单位符号上附加表示量的特征和测量过程信息的标志是不正确的”。上述规定虽然是“光明正大”的标识出来,但是仍有许多单位和个人没有注意到单位使用上的不规范,单位符号加修饰说明具有双重概念,其一是指不能对单位符号进行任何修饰和附加说明这是在特定情况下的使用说明,而其二是指“量的特征和测量过程信息”的使用说明,根据现行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所谓的“量的特征和测量过程信息”的使用说明是指不应该体现在单位上,任何单位或是个人都应该着重检查附加标志或符号修饰和说明的错误性。举例说明,我国的环境噪声一般采用“A计权声”其单位均应为“dB”,而现行多项噪声标准中“A声级”的单位主要为“dB(A)”。这就是附加标志或符号修饰和说明的错误之处,再者,在表示一些与气体状态有关系的说明时时常有在单位上进行修改或是进行修饰和说明的。举例说明,某烟尘测试方法的公式中出现对单位进行修饰的情况,比如干烟气的“mg/Nm7”看似好像容易理解,实则违背了单位使用标准,其准确形式应为“mg/m7”。在表示“单位产品废水排水量”时也常见类似的对单位乱加修改的现象。所谓“单位产品废水排水量”就是指有关废水排量的一些提及计算单位的展示,举例说明,如某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出现单位表示含义为矿石的“m3/t”,却偏偏在“m3/t”后填写“矿石”字样,形如“m3/t矿石”这种标识的确有助于理解单位意義,但是却从侧面反映出一个单位的专业性,让人很容易产生质疑,甚至影响自身的名誉。类似上述错误还有很多,比如某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出现单位“m3/t标准品”字样的,也是如上述“矿石”说明一般,其中“标准品”变成了单位的修饰说明用于,看似“十分专业”,实则是单位计量的笑话。
2 单位标准中组合单位的不规范
所谓“组合单位”,就是指在标准计量单位的基础上以组合方式出现的单位,其含义改变,但是组合单位与计量单位地位一致,都是属于计量性质的单位,只不过是表示含义不同而已。组合单位中一般含有“倍数单位”所谓“倍数单位”是指一般只用一个词头且词头中间没有出现数字。举例说明,如某畜禽饲养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黄梅菌群单位为“个/1000 l”,某纺织染整工业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出现布重的单位采用“g/1000m”和某污水整体排放标准中出现“5m3/1000m”的情况,以上均是错误使用组合单位的举例说明,组合单位表达的不规范情况是具有影响性的,一旦被人们普遍接受这种错误的组合单位概念,那么就会影响人们对组合单位的正确概念,甚至长时间的误导最终会使得“废弃单位”变成正确解释。这是我国法定单位绝不允许出现的情况,目前我国已经对一些组合单位做出了废弃了一部分原先使用的单位的处理,举例说明,一些原化学当量单位已经停止使用,虽然在一些个别标准中还用“当量浓度”作为单位,如某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仍然出现“0.2N溴酸钾的标识,但是这只是一部分特殊情况,随着时间的流逝,正规单位均会对此作出调整。
3 质量分数和体积分数的规范性。
色度单位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常见,但是对于相关的水质部门等相关单位却是习以为常,在一般的水质色度的测定中,常常出现通过比色法的测定结果的单位为“度”,但是,我国的标准规定却是稀释倍数结果单位的表示应该为“倍”。面对当前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均采用稀释倍数法的普遍现象,对于法定单位为“倍”或者“稀释倍数”的探讨已经极度受到重视,我国的环保标准中计量单位并不逃避一些存有严重争议的问题,而是对相关问题作出根本性的改正,对此提出的相关法律标准才是各个单位整合的唯一标准。但是,作为单位的“度”和“倍”没有对应的符号,相关技术人员对此也是极难处理,这给“计量单位的规范表达”带来很大的困难。举例说明,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采用“林格曼级”作为烟气黑度单位而在“某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某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却出现与“某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采用的“林格曼黑度,级”的表达方式相违背的情况。在国际单位制度上已经明确提出了“林格曼黑度级数 ”的术语,并且明确了文本中“林格曼级数”等相关定义性质的描述。
4 结语
环境保护标准中计量单位的“规范之路”还很长,虽然已经对大部分环境保护标准中计量单位做出了明确定义性质规定,但是短时间内还是难以彻底解决环境保护标准中计量单位不规范的问题,但是以目前的整治力度来看,在未来时间里,环境保护标准中计量单位必将朝向越来越规范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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