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王氏休夫看明代女性的婚姻状况

2020-04-29 13:43广东肖锡光
金秋 2020年22期
关键词:戚继光倭寇王氏

◎文/广东·肖锡光

说起明朝抗倭名将戚继光的婚姻,十分耐人寻味,他十三岁定亲,二十一岁娶“万户南溪王将军栋女”王氏为妻。这位王氏,不是一般女子,她极其贤惠,无微不至地照顾自己的丈夫。那时,戚继光还没有出人头地,家里穷得很。有一天,王氏早餐烧鱼头给戚继光吃,戚继光还纳闷鱼身去哪儿了。中午又烧鱼尾吃,戚继光更为纳闷,到了晚饭鱼身才出现。原来整整一条鱼妻子都留给了戚继光,自己一口也没吃。发现真相之后,戚继光抱着老婆感动得热泪直流。

王氏不仅贤惠,而且有勇有谋。当时,戚继光率部抗击倭寇,台州一战,王氏与戚家军的家眷亲属暂居新河城,城内守军很少。突然有大批倭寇远程突袭,包围了小小的新河城。情势危急之下,王氏说服守城官兵,动员城中的女人孩子统统穿上戚家军的军服,赫然列于城上。城外倭寇见城墙上到处都是密密麻麻的明朝军人,就以为城中有戚家军的主力部队,吓得立刻后撤。王氏上演了一部现实版的“空城计”,硬生生地吓退了穷凶极恶的倭寇。

然而,王氏的婚姻,随着戚继光成为民族英雄也逐渐走向了死亡。王氏不育,无法为戚继光生养后代。于是,戚继光在三十六岁的时候纳了小妾沈氏。王氏万分悲痛,但也勉强接受了这个事实。谁知戚继光不知收敛,在纳了第一个妾不到一年,便又纳了一个小妾陈氏,四十八岁时,又纳了第三个小妾杨氏,这大大伤害了王氏。

因此,王氏与戚继光的感情也就急转直下了。王氏不惜“日操白刃,愿得少保而甘心”,每天拿着一把刀,打算杀了戚继光解恨,恰如“老虔婆恶狠狠做一场”!戚继光平常就惧内,如今又自知理亏,便想尽办法与夫人和好,结果,王氏过继了二姨太陈氏所生的一个儿子戚安国。后来,戚安国早夭,王氏难以接受妻妾相处的生活。据《孟诸戚公墓志铭》记载,王氏在晚年“囊括其所蓄,辇而归诸王”。也就是终于忍受不了这段无爱的婚姻,主动和戚继光离婚,自己回娘家了。

王氏贤惠、刚毅、聪明,更有自己的自尊心,在没有爱的生活中,最后休掉我们后人眼中的民族英雄,离婚归家,说明她真正是“敢恨敢爱”!

有一首明曲《双调·雁儿落带过得胜令》,体现了明朝女人的敢爱敢恨。曲词开始,从一位妻子的角度,描写一对年轻夫妻的甜蜜生活。可是好景不长,丈夫有了外遇,心有旁骛,让妻子独守空房,男人却在外面鱼水狂欢。妻子蒙受奇耻大辱,不禁怒火中烧,这位女性没有选择沉默,也没有隐忍,更没有逆来顺受,而是以自己的方式维护妻子的尊严和权利。

明朝开国,太祖朱元璋就规定了结婚年龄,男孩子必须年满十五岁,女孩子必须年满十四岁,严禁“指腹结襟”。当然,“指腹为婚”是中国民间的一种陋习,虽然一项法令在朝夕之间难以完全禁止,但到了明世宗时期,“指腹为婚”已成强弩之末,男孩女孩成人后,若发现一方身有残疾,或者两家贫富差距悬殊,双方便不惜撕破脸面,以告官来解除婚约。

朱元璋还在《大明律》中规定了对女性在婚内权利的保障,比如“三不去”法条。“三不去”是说在三种情况下,丈夫不能轻易休妻,三种情况是:其一,“与更三年丧”;其二,“前贫贱后富贵”;其三,“有所娶无所归”。在这三条中,比较特别的是第二条,夫妻两人结婚的时候,丈夫贫贱,婚后,家庭由贫转富,发财之后,丈夫是不能轻易休妻的。这一条纯粹是将民间道德约束上升到了法律条文,是以国家的力量最大限度保障“糟糠之妻不下堂”。

由于国家法律对女性的权利作了一些保障,因此带来了为保障女性权利奔走呼号的社会思潮。一些有识之士把“才”“色”“德”三者并列,称之为女性的“三不朽”。这基本上等同于当时评价男性的标准了。当时评价男性的标准就是“德、才、貌”。这种女性的“三不朽”之说,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男尊女卑的陋习,《红楼梦》中所描写的薛宝钗、林黛玉、史湘云、贾探春等时尚女性人物,无疑是符合“三不朽”标准的年轻女性的化身。

明朝中期以后,多才多艺成了平民家庭中女性的日常生活,这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是少有的女性解放的时代。没有这个时代,就没有众多女性生活的改变,就没有后来《红楼梦》的出现,就没有大观园中雪明花艳、多才多艺的一干儿女争取婚姻自由的美谈。作为戚继光妻子的王氏,不论她让夫君吃鱼而被传为佳话,还是她上演“空城计”吓退来犯倭寇;也不论她常年随夫征战沙场,还是最后毅然决然地结束婚姻,走出夫家。可以说,都是那个时代女性解放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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