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程虹教授自1995年在美国布朗大学初次接触自然文学至今,一直从事自然文学研究,已出版关于自然文学的专著《寻归荒野》(2001)、《宁静无价》(2009)、《美国自然文学三十讲》(2013)以及译著“美国自然文学经典译丛”《醒来的森林》(2004)、《遥远的房屋》(2007)、《心灵的慰藉》(2010)、《低吟的荒野》(2012),发表有关自然文学及生态批评的论文多篇,是国内第一个系统介绍美国自然文学的学者。2019年,在《宁静无价》首版10周年之际,世纪文景又推出了该书的增订版。本刊在征得出版社和作者的授权同意后刊发此文,借此重温自然文学先行者“由失而复得的原古生活方式中寻到的简朴的愉悦、时光的永恒及对远景的期望”,希望唤起越来越多人欣赏自然的美感以及与生态环境和谐共存的意识。
【摘要】自然文学最典型的表达方式是以第一人称为主,以写实的方式来描述作者由文明世界走进自然环境那种身体和精神的体验。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自然文学先驱爱默生及其精神追随者梭罗、约翰.巴勒斯和约翰.缪尔的创作,强调人与自然进行亲身接触与沟通的重要性,并试图从中寻求一种文化与精神的出路,为后来独.特的自然文学发展奠定了基础。其中,爱默生是率先在美国自然中寻求精神财富的领袖人物;梭罗不仅将爱默生的.理论付诸实践,而且比爱默生超前一步看到荒野的价值,他的精神被视为美国文化的遗产;约翰·巴勒斯与约翰.缪尔作为跨世纪自然文学作家,他们承前启后,提示了自然与人类的关系,使得爱默生和梭罗等人关于自然的观点在20世纪有了新的发展,同时也影响了20世纪自然文学作家的写作方式。
【關键词】自然文学;精神象征;荒野价值;心灵之景;宁静之道
自然文学(Nature Writing)不同于西方文学史上的自然主义(Naturalism)。它是源于17世纪,奠基于19世纪,形成于当代的一种具有美国特色的文学流派。从形式上来看,它主要以散文、日记等文体出现。从内容上来看,它主要思索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简言之,自然文学最典型的表达方式是以第一人称为主,以写实的方式来描述作者由文明世界走.进自然环境那种身体和精神的体验。
在东方人看来,尤其是有着悠久历史传统的中国人眼中,美国是个年轻的国家,因而在那片国度中为世人所熟知的、有着深邃思想的哲人寥若晨星。众所周知,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1803-1882)是美国为数不多的哲人和思想家;但并不为人所熟知的是,他又是美国自然文学的开拓者,是自然文学的思想与内涵的奠基人。在西方文明的传统中,人们总是倾向于把精神与物质、自我与环境、人与自然分隔开来,区别对待。爱默生则冲破了长期以来隔离自然与文化、世界与精神的栅栏,他的“自然是精神之象征”观点极大地影响了其同代、后代乃至当代的自然文学作家,成为自然文学的理论基础,同时也使“研习自然”和“认识自我"成为美国自然文学经久不衰的主题。我们不妨可以说,在爱默生那里,思想与自然在认知这个层面上已经合二为一。
无论在美国文学史或思想史中,人们通常以为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1817-1862)是爱默生的弟子甚至只是爱默生的效仿者,两者之间是从属的关系。然而,在自然文学中,梭罗的影响却远远大于爱默生。美国文学评论家马西森(F.O.Matthiessen)在其著作《美国文艺复兴》(American Renaissance,1946)中,称梭罗是美国文艺复兴时期“真实的辉煌”。近年来对梭罗的研究与评述使得梭罗走出了爱默生的阴影,最终也走出了“瓦尔登湖的神话”。当人们提起梭罗时,不仅仅联想到《瓦尔登湖》(Walden,1854),而且还有他后期的那些散文。正是在那些后期的作品中,梭罗预见到工业文明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发出了“我想为自然辩护”的呼唤,提.出了“只有在荒野中才能保护这个世界”的观点。同时,梭罗后期的作品也是他对自己生活和事业的思考,对伦理道德和艺术美学的思考。如果说《瓦尔登湖》给人以生活的榜样,折射出哲理的光芒,梭罗后期的作品则更有一种诗人的洒脱,人性的升华。正如一位评论家所述,晚期的梭罗学会了及时从生活的辛酸中得到精美的艺术,从而使他的“树叶(散文)在他去世多年后一直肥沃着世界”。
有着“鸟之王国中的约翰”之称的约翰·巴勒斯(John Burroughs,1837-1921)和“山之王国中的约翰”之称的约翰·缪尔(John Muir,1838-1914),通常被认为是19世纪及20世纪之交最杰出的自然文学作家,在美国自然文学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两位约翰,一位以美国西部的群山峻岭为写作背景,一位以美国东部的卡茨基尔山为写作背景,在很大程度上促使了20世纪依托不同的地理背景而写作的自然文学作家群的形成。他们承前启后,使得爱默生和梭罗等人关于自然的观点在20世纪有了新的发展,同时也影响了20世纪自然文学作家的写作方式。他们不仅是作家,而且是经过多年的实地考察和研究,掌握了科学知识的人。诚如美国前总统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1858-1919)所言,他们是“将科学事实精确地记述下来并给予清晰的解释,付之以诗的神魄,使之成为文学作品的人”。
作为“自然之国”和“新大陆”,美国具有独特的文化背景。这种特殊的自然与人文背景决定了其国民对土地有着特别的情感与联系。不同于古老的欧洲和东方,这个年轻的国家没有历史文化的积淀,而是把目光投向了生机勃勃的自然。本文旨在探寻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自然文学先驱的创作及其精神价值,因为他们为后来独特的自然文学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自然是精神之象征:爱默生眼中的自然2003年,在爱默生诞生200周年之际,美国哈佛大学英语系教授劳伦斯·比尔(Lawrence Buell)出版了关于爱默生的生涯、思想及作品的新著《爱默生》(Emerson,2003)。在此书的序言中,比尔不无感叹地写道:“当我写完此书的初稿时,年仅26岁。
当我最终完成这部书的定稿时,已经62岁。如果这一点能够说明爱默生值得人们如此这般地苦思冥.想的话,那么,我将不胜欣慰。”0长期以来,爱默生的精神及其人文思想一直是美国文化及文学的研究重点。1904年秋,当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来到爱默生的故乡康科德河畔时,曾感慨万千地说:“洒落在我身上的不是红叶,而是爱默生的精神。”但是,将爱默生的精神与自然作为主题进行挖掘与探讨,却是世界文坛上一个新近的关注点。其实,早在1836年,爱默生就在自己的第一部著作《论自然》(Nature)中宣称:“自然是精神之象征。”《论自然》的主要部分探讨的也是自然与人类的关系。但是不同于当时人们对自然实用价值的关注,爱默生以超前的目光看到了自然的精神价值。在他的心目中,自然不仅是精神的象征,同时也是教导人们高尚品行的良师,美国文化艺术的源泉,人类汲取知识的读本。当然,纵观爱默生的一生,我们无论从他所信奉的超验主义及其著作,还是从其丰富多彩的生活和日记中,都不难看出他对自然的特殊情感与独特认识。
(一)研习大自然
爱默生的第一部作品是《论自然》,这并非偶然。尽管他生活在新教气氛浓郁的新英格兰地区,并曾担任过教职,但他真正信奉的却是自然之神。他的超验主义的一个明显标志也是强调心灵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爱默生的写作经历生活及日记向人们展示了大自然对于他的影响与意义。
写《论自然》一书的想法萌发于爱默生的第一次欧洲之旅。据《爱默生:充满激情的思想家》(E-merson:the Mindon.Fire,1995)一书记载,1833年当爱默生初次到巴黎时,发现这是一个“过分喧闹的现代化的纽约”。“整个巴黎对视觉来说永远是迷惑的,不知道什么是原物,什么是映象……”真正激发了爱默生兴趣的是巴黎的植物园,是自然世界中物种的分布及其关联。他注视着展品,看见的不仅是它们之间的联系,而且还有它们与他自己的联系。这使爱默生感受到了一种与自然世界相连的共鸣。他在参观当天(7月13日)的日记中写道:“我感觉到我体内有蜈蚣、鳄鱼、鲤鱼鹰和狐狸。我由一种奇怪的共鸣驱动着,我不停地说,我将成为一个自然主义者。”
爱默生沉浸在大自然之中,大自然也给了爱默生创作的灵感。我们在爱默生1834年4月11日的日记中了解到他与自然交流的感受。那一天,他去了剑桥,几乎整天都在奥本山中爬山散步,在清池塘畔吃了午餐,又回到林中。最终,爱默生依偎在一棵树下,在那里可以一览优美的风景。爱默生感叹道:“至少,我张开了双眼,让所看到的景色通过眼睛进人心灵。我看不到我与剑桥或波士顿有多近,也不曾留意麻省的此刻是几点几分——我所看到的只是生育我的那片高贵的土地,还有那温暖并照亮大地的太阳。……阳光下长满绿色松针的松树闪闪发光,仿佛要我去猜出它们的不解之谜。去年黄灰色的橡树叶轻轻地抖动着,然后又平静下来。风在高高的森林顶上吹过。从苍穹到找所依偎着的苔藓及青苔,这华美壮观的建筑,谁能向我解释它为什么如此和谐美丽?”爱默生相信,人与宇宙是和谐的,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他在《论自然》的前言中写道:“为什么我们不该同样地与宇宙保持一种原始的联系呢?……沉浸在眼前自然的怀抱里,大自然生命的洪流环绕并贯穿着我们的身躯,它以其巨大的能量,邀请我们对它进行相应的行动,为什么我们要在历史的枯骨中摸索,或者偏要把一代活人套进陈腐的面具呢?今天的太阳依然光照人间……”
在爱默生的第一部散文集出版前,他曾想以《丛林散记》为书名,因为书中收入的文章,大多是他在康科德的林中散步时构思而成。《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的一生》(The Life of Ralph Waldo Emerson,1957)一书中有这样生动的描述:“在晴天,爱默生同其好友奧尔科特(Bronson Alcott)常常边走边谈,行至瓦尔登湖畔。在雨天,他们只是在屋里交谈,室内思想之倾泻与室外大雨之滂沱相映成趣。”实际上,在爱默生呼唤国人从自然中寻求文化资源之前,他自已已经在康科德的原野中找到了滋润心灵的甘露。而在林中散步,已成为激发他创作灵感的先决条件。陪同他散步的先是奥尔科特,后是梭罗,最终又由梭罗的好友、诗人威廉·亨利.钱宁(William Henry Channing)所取代。
在《论自然》中,爱默生呼唤人们用一种新眼光来看待自然:“这里有新的土地,新的人民,新的思想。让我们来呼唤自己的著作法律和信仰吧。”对他而言,美国学者的独立个性,美国文化的形成,与新的自然观是相辅相成的。
恰恰是基于这种从自然中寻求思想和文化的观念,爱默生在被誉为“美国知识界独立宣言”的《美国学者》中推出了具有深远影响的论点:“总之,古代那条箴言“认识你自己”,与现代这条格言研习大自然,终于合二为一了。”这一论点不仅可视为美国学者毕生的神圣使命,而且也可视为日后蓬勃发展的美国自然文学的理论基础。因为无论是在爱默生同代,还是他的后代,乃至我们当代的自然文学作品中,研习自然与认识自我,始终是一个经久不衰的主题。
(二)解读大自然
1836年9月《论自然》的首版在波士顿由詹姆斯·芒罗出版公司(James Munroe and Company)出版。它是一本只有95页的小册子,封面上甚至没有作者的名字。然而,这本小书却成为对美国文学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一本书,它是爱默生理想主义的最高体现,他后期的所有作品都是以这本书为出发点的。这也是一部爱默生在研习大自然中解读大自然的著作。从现代的眼光来看,《论自然》所关注的是自然与心灵、自然与文化及自然与美学的问题;也就是说,是用人的灵性来解读大自然。
在西方文明的传统中,人们总是倾向于把精神与物质、自我与环境、人与自然分隔开来,区别对待。爱默生则大胆地与传统的清教决裂,冲破了长期以来隔离自然与文化、世界与精神的栅栏。他在《论自然》中公开宣称:“自然是精神之象征。”对于信奉“种下去的是自然果实,长出来的是精神果实”的爱默生而言,自然本身就是一张心灵的地图。滔滔的江水象征着人的心绪,宁静的夜空是理性的体现,无边的荒野意味着自由奔放的想象力。他认为:“我们从自然中学到的知识远远超出我们能够任意交流的部分。”他相信:“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活,以及对真理和美德的热爱,会使人们以焕然一新的目光来解读自然的文本。我们将逐步理解自然的永恒之物的根本意义,直至整个世界成为一本向我们敞开的书,而它的每一种形式,都将显示出其隐含的意义和最终的目标。”鲁兰(Richard Ruland)编撰的《从清教主义到后现代主义:美国文学史》(From Puritanism to Postmodernism:A History of American Literature,1991)中有这样的评论:“正是爱默生关于将大地视为文本和圣物的观点,标明了他在美国文学中所处的地位。”或许,正是从爱默生将万花筒般的自然景观作为精神的象征和自然之书的比喻之中,后来的美国自然文学作家汲取了人类文化应当建立在自然基础之上的灵感。
爱默生在自然中的追求,基本上仍是一种精神之追求。对他而言,理智和心灵都需要荒野和乡村的景色来滋润。他在《论自然》中写道:“在丛林中有着永久的青春。...在从林中,我们重新找到了理智与信仰。”不仅如此,在丛林中,人们还可以找到美德与自我。爱默生认为“美是上帝赋予美德的标记”,“每一种自然过程都是一篇道德箴言”。他教导人们捕捉弥漫于空气之中、生长在谷物之内、蕴藏在水源里的道德情感,并从海边的岩石那里学会坚韧不拔的精神,从蔚蓝的天空中获得心境平和的诀窍。更重要的是,“在自然界永恒的宁静中,人又发现了自我”。我们可以说,在自然中寻找自我是爱默生的基调。
爱默生把自我与自然联系在一起。自然的时光和情感的时光结伴而行,自然的四季与心灵的四季齐头并进。在《论自然》中,爱默生展现了一幅与自然中的一天相应的心灵地图:“黎明是我的亚述国,日落与月出是我的帕福斯或不可思议的仙境;正午是我的感觉与理解力的英格兰,而夜晚则是我神秘的哲学与梦幻的德意志。”爱默生这幅与自然相应的心灵地图,道出了精神与自然或文化与自然不可分离的缘由。
《论自然》中所探讨的另一问题是自然与美,或者自然与语言。不同于历史上的其他哲学家及文学家,爱默生并没有就美学专门写一篇论文,而是在《论自然》中插有《论美》一节。在这一节中,爱默生.将美的形式分为三类:自然的形态之美、精神之美及智慧之美。
在爱默生看来,自然的形态之美给人以观感的快乐。“对于被苦闷的工作或群居生活所束缚的肉体和精神,自然是一剂良药,足以恢复它们的情调。”他继而描述自己如何在破晓时分,在红色的光海中,随着晨风膨胀;又怎样在黄昏时,看着无叶的树木在落日中变成了火塔,面对星星点点枯萎的花瓣和蒙上一层淡淡霜花的枯枝,享受大自然宁静的音乐。他尤其喜爱7月间康科德河面上的景色:一簇簇蓝紫色的小狗鱼草在欢快河流的浅滩上争相怒放,黄蝴蝶在上面翩翩飞舞,由此而感叹:“艺术无法与这种璀璨的紫色与金黄相妮美。”他提醒人们,“在关注的眼睛看来,一年中的每一瞬間都有其本身的美,而在同一境界之中,它每时每刻都会看到前所未见、以后也不会再现的形象”。
爱默生的精神之美来自于自然之美。“难道我们能够把人与活生生的景色分离吗?难道新大陆不是用了她的棕榈林和荒野来装饰自己吗?自然美是否像空气一样无声地包围住伟大的行动呢?……大自然伸出了她的双臂来拥抱人类,使他的思想同等伟大。”爱默生的时代是崇尚伟人的时代,而他则把精神之美及英雄的行为与自然联系在一起。“一切自然行动都是优美的,一切英雄行为也是优雅的,并使他们所处之地和旁观者闪耀着荣光。”他在《论自然》中如是说。
在智慧之美中,爱默生指出了美的标准及定义。他认为,宇宙中的完整与和谐就是美,美的标准是自然形式的完整的循环——自然的全体;任何单个的东西都不是特别的美,只有在完整中才有美。“美,”他概括道,“在其最博大、最深远的意义上,是对宇宙的一种表现。”
自然不仅给予我们美,而且还有描述美的语言。爱默生将自然与美、自然与语言联系在一起。在《语言》一节中他指出,自然是思想的容器,词语是自然事实的符号;词语源于自然现象,而自然本身又是一种象征性的语篇。“每一种自然事实都是某种精神事实的象征。自然界的每一种景观,都与人的某种心境相呼应,而那种心境只能用相应的自然景观做图解。发怒的人是狮子,狡猾的人是狐理,坚定的人是岩石,博学的人是火炬。……那将地球包含其中的蔚蓝的天空,那带着永久宁静的天空,那充满着永恒轨道的天空是理性的典型。”因此,爱默生由衷地钦佩“在树林中养育大的诗人、演说家”,因为“他们的感官只是年复一年由美丽而顺其自然的变化滋养着,不带任何刻意的安排,一在城市的喧闹或政治的喧哗中间,他们也不会完全失去自然的教诲”。而爱默生本人也在体验这种充满自然气息的语言。他在另一篇文章《论自助》(“Self-Re-liance”)中写道:“我的书应当散发着松柏的芳香,回响着昆虫的嗡鸣。”
尽管爱默生呼唤人们用一种新目光看自然,要人们从自然中寻求精神和自我,但他对自然的态度并非盲目的崇拜。他对自然采取了一种有节制的态度,保持着一种守望者的距离。安·罗纳德(Ann Ronald)认为:“爱默生关于荒野的观点不是绝对的,它更倾向于培养人的智力。他对自然的态度更多的是观望和沉思,而并非直接参与。因为,爱默生世界的真正中心依然是人。”实际上,爱默生眼中的自然是屈从于人类之需要,是服务于人类的。在他的眼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主仆关系。自然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或者被人用来作为与上帝沟通的工具,或者被用作理解伦理道德的方式。爱默生认为,自然是沉默无语的,而人才是它能,言会道的兄弟,是自然的代言人。因此,他对自然的态度也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
可以说,爱默生眼中的自然,是一种带有浓郁的说教和道德色彩的自然。自然服务于人,是为了让他履行职责,恪守道义,而不是让他沉湎于欢乐之中。对他而言,人走向自然只是某种暂时的精神旅行,不久理智将帮他重返人类社会的家园。因此,在对待自然的态度上,我们也发现了爱默生与哈得孙河画派2(The Hudson River School)相似的矛盾心理,那种若即若离的微妙关系,那层耐人寻味、朦朦胧胧的薄雾。
但凡读过《论自然》的人,或许都会被它第一章的开头所打动……如果一个人希望独处,那么就让他去看天上的繁星。那来自天国的光线将会把他与庸俗之物分离。人们可以设想,由于这种天然之作,四周的气氛变得具有穿透力,从而使人在观看那迷人的星球之中,让崇高在心中永驻……”对于爱默生而言,星星成了思想的闪光体,成了希望独处的个体象征。马西森在其专者《美国文艺复兴》中引用了艾略特对四种思维方式的表述:与众人对话、相互对话、与自己对话、与上帝对话。然后,他将爱默生和梭罗归于在后两种形式中徘徊的人。或许正是如此,爱默生才会进人独自一人眺望星空的那种超然境界,才会享受独自与闪烁着圣洁之光的星星交流的美妙时光。这种时刻也是我们现代人难以捕捉到的宁静的、永恒的瞬间。
这在某种程度上也解释了为什么在阅读爱默生有关自然的作品时,人们往往得不到直接的自然,因为爱默生笔下的自然是一种理性的自然,一种抽象的自然。对此,爱默生的同代人作家钱宁有所描述。他在一篇评论爱默生的文章中谈到有四类作家:第一类是黄昏追日,他们执意朝着与地球相反的方向走去,满怀敬慕之情去追随那正在褪去的昔日之辉煌;第二类是子夜沉思,其思想抽象而落落寡合,其目光关注的是远方夜空中那微笑着的永恒真理;第三类是拂晓初醒,他们凝视着火红的东方,以一种宗教般的崇拜迎接初升的太阳,心中充满了希望;第四类是正午抒怀,他们拥有和关注的是眼前最明媚的时光。而钱宁将爱默生归于第二类作家(当然,他也不否认爱默生有时所体现的第三类作家的激情)。相比较而言,爱默生笔下的自然充满了哲理,闪烁着理性的光辉,像夜幕上的星光,美好而遥远。
爱默生的作品以松散的结构、散文诗般的描述手法而著称。他的《论自然》被人们誉为一首长长的散文诗。马西森在《美国文艺复兴》中评述道:“所有爱默生的书都可以被概括为同一种明显的模式。它们几乎都不是作为整体构造而成的。”他继而举例说明,爱默生的作品大都是先以演讲稿的形式写就,再以散文集的形式问世,而这些演讲稿又是以他的日记为素材的。另一位美国学者詹姆斯.米勒(James E.Miller,Jr.)在其编著的《美国文学遗产》(Heritage of American Literature,1991)中指出:“无论怎么说,就爱默生而言,把诗与散文截然分开都是一种错误:其散文在某种程度上可视为富有想象力的诗作;其诗作在某种程度上又可视为闪烁于散文中的思想精华。”
在爱默生去世一百多年之后的今天,当我们用现代的眼光去审视这位昔日“康科德的圣人”时,所看到的不仅仅是代表了当时美国精神的一位思想家,一位美国知识界华盛顿式的领袖人物,而且是一位美国自然文学的先驱。安.罗纳德(Ann Ronald)在其編著的美国自然文学文集《荒野的诉说》(Words for the Wild,1987)中认为,爱默生的“《论自然》及其后来的散文集,呼唤出一批用新的方式去思索和书写美国风景的作家。是爱默生率先描述了人类、自然与上帝之间的联系。是爱默生在自然中看到了与人类及其精神类似的象征。....是爱默生断言:‘自然将与精神携手来解放我们。当然,是梭罗把上述观念付诸实践,不过,是信奉超验主义的爱默生首先看到了其可行之处。最重要的是,是爱默生将关于描写自然的散文带进了美国文学市场”。比尔则在其著作《爱默生》中评述道:“尽管他(爱默生)并没有具体地写有关自然环境的论著,但是他却率先激起了美国自然文学最初的浪潮:梭罗、约翰·巴勒斯约翰·缪尔、玛丽.奥斯汀。”因为,后者都是爱默生精神的追随者。
爱默生被誉为“美国文学之源头”,是因为美国文学的潮流运载着他的见识与态度直至如今。纵观美国文学作品,笔者认为,只有在自然文学中最能反映出爱默生的上述文学特征。当今的美国自然文学,就其本质而言,是源于以爱默生为代表的那个时代。后来的自然文学作家们尽管描写的是其当代状况,但他们的目光却频频回顾爱默生和梭罗等具有代表性的一代作家。
二、瓦尔登湖的神话:梭罗的精神遗产
随着现代文明的加速,人们对梭罗的兴趣有增无减。当原始的自然与简朴的欢乐渐渐地离我们而去时,人们似乎更加怀念梭罗,期望追随他的足迹,去寻求古朴的自然、精神的自由、身心的健康。用现代的眼光重新审视梭罗的人生、著作及理念,会使我们原本浮躁的心态得到某种程度的宁静。
(一)旷野的营养
不同于“康科德的圣人”爱默生,梭罗生前不曾有过殊荣与名望。相反,他总是处于一种颇为尴尬的社会地位。自1837年从当时的哈佛学院毕业之后,梭罗曾教过书,在铅笔厂“中做过工,当过土地测量员和木工;但上述谋生的手段都无法吸引梭罗。与英国18世纪的自然博物学家、塞尔伯恩(Sel-borne)的吉尔伯特.怀特(Gilbert White,1720-1793)一样,在研究当地生机勃勃的大自然活动中,梭罗找到了充实而有意义的终生职业,追求着生活得更好的艺术。但是19世纪的新英格兰不会容忍一个无业者闲散的生活方式,也不会把在山野或牧场里游荡看作一种美德,因为在工业化时代,要为个人内心成长而生活是相当困难的。为此,梭罗在日记中写道:“我必须承认,当有人问我对社会有何作用——对整个人类负有何种使命时,我深感汗颜。无疑,我感到惭愧不是没有原因的,但我的四处闲逛也并非没有理由。”
早在大学期间,梭罗就读过爱默生的《论自然》,彼时他仿佛已经听到了一种神圣的召唤,要与世俗的雄心壮志背道而驰,走一条在研习自然、体验自然之中探索生活真谛、寻求精神升华的道路。爱默生对梭罗的人生选择有着形象的比喻。他在追忆梭罗的悼词中说,在欧洲的蒂罗尔山脉中生长着一种美丽的花,由于此花通常生长在悬崖峭壁,使得许多人望而却步,但仍有勇士为了追求美丽和爱情甘愿冒死去采花。有时,人们会发现采花者已死在山脚下,手里还握着花。他由此感慨道,梭罗一生都希望采到这种花,而他得到这种花是当之无愧的。在总结了梭罗的一生之后,爱默生以这种浪漫的比喻来概括梭罗的追求是非常贴切的。只不过梭罗追求的爱情是精神的,他采花不是为了心,上人,因为他早就声称:“大自然就是我的新娘。”
梭罗一生似乎都在寻求一种与自然的最淳朴、最直接的接触。他几乎放弃了世人所追求的一切——财富、名利和安逸。实际上恐怕他也很少懂得世间人们习以为常的欢乐与享受,因为他像爱默生所说的那祥,一生都在追求那种常人望而却步的美。那个手持一本旧乐谱、一根手杖行走在康科德乡间的梭罗,仿佛永远行走在人们的记忆里。乐谱用以保存植物标本,手杖用以丈量土地,而他的服装永远是一种灰或绿与褐色的组合,那种与自然和动物最为接近的色彩。让自然融于自身,同时也让自身融于自然,是梭罗不同寻常的人生追求。
当梭罗面对自然时,他发挥的是所有五官的作用,要让自己完全沉湎于各种可感受的气味和声色的现实中。“我看、闻、尝、听、摸与我们密切相连的永久的事……宇宙那真实的辉煌。”梭罗的“看”,并非那种漫不经心的扫视,而是一种凝视,一种用心的观察。因此,他才发现了“红色的雪”(即被红藻染红的雪)和“绿色的太阳”。当春天来临时,他在《瓦尔登湖》中写道:“青草像春天的火焰一样在山腰燃起……好像大地送来内在的热力,以迎接归来的太阳,而火焰的颜色不是黄的,而是绿的——永久的青春象征,那草叶,像是一条长长的绿色缎带,从草地流向夏天。”
梭罗认为嗅觉是一种更原始、更可靠的探索自然的方式。他可以凭借嗅觉,在半英里之外察觉到某种杜鹃花的存在。他由衷地喜爱生机勃勃的丁香花,因为它以其芬芳向孤独的旅行者叙述自已的故事。梭罗对自然的嗅觉还引出了一段生活哲理:“如.果你满心欢喜地去迎接每一个清晨与夜晚,如果生命像鲜花和清馨的芳草一样散发着芬芳,从而更加富有活力、更加星光璀璨、更为神圣不朽——那便是你的成功。”
热衷于带孩子们在野外采浆果的梭罗,最喜欢跟自然一起野餐。对他而言,采浆果是一种像莫扎特作曲、米开朗基罗绘画一样的艺木,品尝浆果则是一种圣餐仪式。在大自然结满了果实,仿佛邀请他前往野餐时,他常常为野果中那来自上苍的美妙味道而陶醉。寒冬,他会在冰封的瓦尔登湖上凿出一孔,品尝一口清凉的湖水,看到水中和天上的两个天堂。
梭罗的听觉是非凡的。许多生活中的欢乐,都是以声波的形式传给他的。夜间林中画眉鸟的歌声,清晨公鸡的啼叫,傍晚瓦尔登湖的蛙鸣,甚至一片树叶悄然落地,都会令他心醉神迷。在《瓦尔登湖》中专门有一章对“声”的描述。自然之声和教堂的钟声构成了康科德的“协和之音”。
梭罗的触觉也是他探索自然的助手。在《瓦尔登湖》中,他描述了夜间在林中行走的经历:“……有时在一个漆黑而潮湿的夜晚,回来很晚,我的脚摸索着眼睛看不到的道路,一路心不在焉,像是在梦游似的,直到不得不伸手开门时才如梦初醒,我简直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走回来的。我想或许我的身体即使是在灵魂抛弃它之后,也还是能找到家门的,这就像手不需要任何帮助便可摸到嘴一样。这种像盲人一样敏感的触觉不是一种天赋,而是一种长期磨炼的结果。或许正是由于在观察自然时,他的所有感官都是完全清醒而张开的,才使得他总是充满非凡的活力和敏锐,成为美国风景最伟大的观察家。
梭罗崇尚的自然,是一种近乎野性的自然。在自然中,他寻求的是一种孩童般、牧歌式的愉悦,一种无拘无束的自由,一种有利于身心健康的灵丹妙药,一种外在简朴、内心富有的生活方式。对他而言,走向自然,就是走向内心;测量瓦尔登湖,就是.测量自己;观察自然的四季,实际上也是在观察心灵的四季。他在日记中写道:“四季及其变化全在我的心中……自然与人类是多么完美的协调,因此他在她那里找到了家园。”所以在早春三月里,他感到自己也是春意盎然:“我的生命也分享了这无限的生机。”用这是他在1853年3月的日记中感慨。当他,提及冬季的11月时,又写道:“它(11月)的名字听起来是如此地冷酷和阴郁”,连“人都变得更加严肃”。甚至他在描写自然时,都带有一种浓郁的季节色彩:“我捡起一片泛白的掺杂着红与绿色的橡树叶。它又干又硬,像10月似的。”国实际上梭罗的一生都在试图与自然同步,都在尝试一种像四季那样的有机的生长,春天到来时变成绿色,秋天到来时变成黄色而成熟。而他自己,无论是生前还是身后,则像一片树叶、一种植物那样成为自然的一部分。
梭罗以一生对自然的追求和迷恋,试图唤醒人们随着自然的四季不断地更新生命,使生活充满活力和希望。或许,我们可以从他后期作品《野苹果树》(“Wild Apples”)对野苹果树的描述中看到他人生的缩影:野苹果是一种长在荒野,被人忘记和忽视的水果。这种植物扭曲又多节瘤,虽然处于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却有着顽强的生命力;虽然很晚才结果,又不为大多数人所知,却始终没有忘记自己崇高的使命。·梭罗一生都在寻求一种内心隐藏的甜美,一种与自然的亲情,一种个人精神之喜悦而非世人所瞩目的功名,这也许正是他的成功所在。
(二)绿色的呼唤
梭罗一生中写了四部有关自然的著作:《康科德河和梅里麦克河上的一周》(A Week on the Con-cord and Merrimack Rivers,1849)、《瓦尔登湖》、《缅因森林》(The Maine Woods,1864)及《科德角》(Cape Cod,1865)。他作为作家的主要成果还有他的日记。梭罗从1837年到1861年写下的野外观察日记,先是在19世纪末由他的一位朋友以春、夏、秋、冬为题出版了4卷,后来又陆续出版,共有20卷之多。除此之外,梭罗还写有多篇散文及诗作。
如今,一提到梭罗,人们便不由得想到瓦尔登湖。虽然梭罗只在那里生活了两年,可是他似乎永远地留在了瓦尔登湖,成为一个神话般的人物。但是,当他的著作《瓦尔登湖》于1854年首次出版时却受到了冷遇,印数仅两千册的《瓦尔登湖》用了5年时间才售完。之后,直到1862年梭罗过世,《瓦尔登湖》才重新付梓,并从此屡屡再版、经久不衰。1985年,《瓦尔登湖》在《美国遗产》(American Heriage)杂志上所列的“10本构成美国人性格的书”中位居榜首。2004年,在《瓦尔登湖》首版问世150年之际,美国霍顿.米夫林(Houghton Miflin)出版公司特意发行了作为美国经典作品的新版《瓦尔登湖》,以示纪念。不仅如此,《瓦尔登湖》还被译成多种文字,成为举世闻名、极具影响的书。瓦尔登湖也成为众多梭罗追随者向往的圣地。
对《瓦尔登湖》的不朽,比尔一语道破其中奥妙。他在专著《环境的想象》中視《瓦尔登湖》为“圣约”和“给人以灵感的文学经典”国,认为“与其说它是一部不朽之著,倒不如说它是一种真实的生活”用。
实际上,《瓦尔登湖》是以作者的亲身经历为样板,教人们怎样明智地生活,鲜活地思考。梭罗对生活的追求,可以用那几个醒目的大字“简朴、简朴、简朴”来概括。他的一生放弃了几乎所有的物质追求,成功地实现了他关于要生活、而不为谋生所累.的目标。在日记中,梭罗对他的简朴有明确的解释:“世上有两种简朴,一种是近乎愚昧的简朴,另一种是明智的简朴。智者的生活方式,是外在简朴而内涵丰富。野人的生活方式则是内外都简朴。”同梭罗认为,一旦人们继承了农场、房宅、牲畜和农具,他们就成了土地的奴隶,终日被物质生活所累。爱默生在《论自然》中指出:“为什么我们要在历史的枯骨中摸索,或者偏要把一代活人套进陈腐的面具呢?今天的太阳依然光照人间……”梭罗则在《瓦尔登湖》中写道:“为什么人们一生下来就开始挖掘他们的坟墓呢?”“……让我们首先像自然那样简朴而健康,驱散笼罩在我们额头上的愁云,给我们身上来一点活力吧。”
如果说爱默生是要唤醒美国人,从旧世界的文化阴影中脱身,求得一种精神上的独立,梭罗则要人们摆脱旧的生活方式的奴役,求得一种生活中的解放。他要像公鸡打鸣一样,把人们从睡梦中,也是从陈旧的生活方式中唤醒,采纳一种与自然同步的崭新生活方式。他要人们把物质的需求降到最低限度,从而使自己的身心更为自由,精神更为富有。他在瓦尔登湖畔的实践,他生动的林中生活写实,便是他倡导的新生活的体现。
人们通常认为《瓦尔登湖》是梭罗创作的顶点,而他生命的后期是创作的冬季。但是如果我们仔细地阅读梭罗生命后期所写的那些散文,却发现正是在这些后期作品中,梭罗发出了“我想为自然辩护”的呼唤,提出了“只有在荒野中才能保护这个世界”的观点,表述了野生自然与健康的人类文明之间的关系。
众所周知,梭罗体验自然的另一个途径便是散步。散步也成了他一生中最具象征性的比喻。在散步中他把空间、时间和思想融为一体,让身体的脚步与自然的脚步和精神的脚步同行,从而使得散步有了极其丰富的内涵,也因此写就了具有超前自然保护意识的名篇《散步》(“Walking",1862)。梭罗在散步中最大的收获,便是发现了荒野的价值与魅力。他写道:“我所说的西部实际上是荒野的代名词;而我一直准备说的是,只有在荒野中才能保护这个世界。
梭罗对荒野价值的新发现,使他超越了同代的超验主义作家,成为当代美国自然文学追踪的焦点。由于《散步》是梭罗生前最后一篇佳作,他对荒野的观点,也成为他短暂一生中的绝唱。梭罗对荒野价值的新发现在于:他打破了人们对荒野的陈旧观念。走向荒野不是走向原始和过去,,不是历史的倒退。相反,荒野意味着前途和希望。他归纳道:“我们走向东方去理解历史,研究文学艺术,追溯人类的足迹;我们走向西部,则是充满进取和冒险精神,走进未来。”国他说:“对于我来说,希望与未来不在草坪和耕地中,也不在城镇中,而在那不受人类影响的、颤动着的沼泽里。”
荒野中蕴藏着一种尚未被唤醒的生机和活力,荒野也意味着美好和健康。梭罗认为,生活充满了野性;最有活力的东西也是最有野性的东西;而最接近野性的东西,也就是最接近善与美的东西。然而,他也发现了工业文明对荒野的破坏:“如今几乎所有所谓人类的进步,诸如建筑房屋,砍伐森林树木,都只能摧残自然景色,使它变得日益温顺而廉价。”他痛恨那残酷的斧头,庆幸它“无法砍下天上的白云”。因此他呼唤:“给我大海,给我沙漠,给我荒野吧!”“我愿意让每个人都像野生的羚羊一样,都像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样”。他已经预见到,不顾自然环境、盲目追求发展的工业文明将会给人类带来恶果。他相信,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种文化,一旦与荒野脱离,便会变得微弱而愚钝。于是,在“文明的沙漠中保留一小片荒野的绿洲”,便成了梭罗最执着的追求。
对梭罗而言,荒野不仅意味着社会发展的希望,它也是文化和文学的希望。“在文学中,正是那野性的东西吸引了我们。”他在《散步》中写道。继而他举例说明,无论是《哈姆雷特》还是《伊利亚特》,最有魅力的部分“是那种末开化的自由而狂野的想象”。可以说,梭罗对荒野价值的新观点具有另一层意义,它把文学艺术家的目光引向荒野。他呼唤作家“走向草地”,使用一种“黄褐色”的与土地相接的语言。这种文学中对野性的呼唤,为日后的美国自然文学开辟了一个崭新的视野,吸引了一代代美国自然文学作家。“意识,心灵,想象和语言,就其本质而言,是狂野的。这种狂野像野生生态系统一样,相互联系,相互依赖,极为复杂,同时又多变而古老,充满了启示。”在梭罗去世一百多年后的今天,我们从美国当代自然文学作家加利.斯奈德(Gary Snyder)的上述评论中,看到梭罗关于荒野价值的观点,仍在我们这个时代延伸和扩展。
在另一篇散文《黑浆果》(“Huckleberries")中,梭罗明确地指出了自然的精神价值。“带有瀑布的河流、草地、湖泊、山丘、悬崖或奇异的岩石、一片森林以及散落的原始树木。这些都是美妙的事物。它们具有很高的使用价值,纯非金钱可以购到。如果一个城镇的居民明智的话,就会不惜高昂的代价来保护这些事物。因为这此事物给人的教益要远远地超过任何雇用的教师、牧师或任何现存规范的教育制度。”然而,令梭罗感到痛心的是,大多数人“并不珍惜大自然,只要他们能活着,能得到为数不多的一笔钱,就会出卖自己拥有的那份大自然的美丽。感谢上帝,人类现在还飞不起来,所以不能像蹂躏地球那样去蹂躏天空”。他继而形象地比喻道,我们一边请人讲解植物学,一边又允许别人砍伐所剩无几的珍稀植物,这就好比在教孩子学拉丁文和希腊文的同时,烧掉印有这此文字的书本一样。0保护野生自然,等同于保护人类的文化;拯救濒临灭绝的动植物,就是拯救人类自己。梭罗在一个多世纪之前就有了这种超前的生态意识,从而才能清楚地看到自然与文化的密切联系。
在《秋色》(“Autumnal Tints”,1862)中梭罗进一步阐明了自然与文化艺术的关系。他由衷地赞美新英格兰的秋叶,声称是10月的晴天推出了它们绚丽的色彩,是灿烂的阳光赋予它们亮丽的光泽。他把整个森林比作一个花园,而秋叶则是“森林之花”。与这些秋叶相比,他感叹道:“我们的颜料盒显得那么单调贫乏。……想想看,所有的画家、印染家、造纸商、壁纸制造者及无以计数的其他人,他们从秋色中能学到多少东西?”0他将秋景比作路边画廊,说明室内的画廊无法与路边的畫廊相比。“让我们春季有杨柳,夏季有榆树,秋季有红枫、栗树及紫树,冬季有常青树,而四季都有橡树。”2这便是梭罗心目中一年四季的自然画廊。
《秋色》还倡导一种乐观的生活态度及高洁的精神追求。梭罗认为,如同人类会定期举行集市、集会一样,大自然也有一年一_度的10月盛会。看看红色的枫叶、金色的榆叶、深红的橡树叶欢快地加人大自然的盛会,梭罗不由得质问:“难道这一切不在暗示人的精神应当像自然的精神那样高高地扬起吗?难道人类不应当飘舞自身的旗帜,暂停例行公事的生活,表达一种类似的喜悦与狂欢吗?”国他尤为欣赏的是那些长在老树顶端的秋叶,因为它们随着树身,越长越高,受到了更多上苍的影响,从而超然脱俗,更加高洁。而且,神圣的天空是它们的舞场,闪动的光是它们的舞伴,当叶与光共舞时,它们是“如此亲密地融合在一起",最后,“你几乎分辨不出舞蹈中哪是叶,哪是光”。
人们通常把秋季看作是收获的季节,同时也是万物开始凋零的季节。然而,在《秋色》中我们却丝毫看不到文人悲秋的伤感。对梭罗而言,在走完了自己的历程,回报了大地阳光的培育之恩,完成了一生的绝唱之后,树叶优雅地走向死亡。“它们是多么优美地走向坟墓!”他赞叹道,“在墓地平静地安息之前,它们曾有过多少次的飘动!它们曾经飞得那么高,如今重归泥土又是那么满足,躺在下面,安.详地在树根下腐朽,给新一代的树叶提供养料,让它们也高高地飞起!它们教我们如何死亡。”
我们不妨可以说,《秋色》体现出梭罗思想和风格上的成熟,标志着作者生活和文学事业的顶峰。他学会了从艰辛的生活中求得崇高与壮美的艺术,并把他用精神播种、收获的成果奉献给人类,让世世代代受益无穷。
(三)迟到的辉煌
梭罗在一则日记中写道:“人们总是夸大主题。他们认为有些主题重要,而另外一些则不重要。我觉得我的生活很平凡,我的喜悦很廉价……我看见邻人怜悯地看着我,他们认为低贱不幸的命运使我在田野树林中漫步,在河上独自漂流。但是我在这儿找到了唯一真正的理想乐园,我不犹豫我的选择。”可以说,梭罗生前几乎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同。或许他生前只是把自己的追求视为一种个人的“理想乐园”,却没有料到在他过世多年之后,他的论述成为影响人类文明的经典,他的选择成为众人生活的楷模。如同他生前描述的野苹果树,他的果实成熟得很晚。然而,时光与现实印证了梭罗迟到的辉煌。
如今,梭罗的生活态度及著述成为美国乃至世界文坛关注的热点。比尔的专著《环境的想象》始终以梭罗为主线,阐明他在自然文学中的主导作用以及成为当今美国文化偶像的原因,被认为是当今自然文学研究的权威著作。另一位当代美国学者罗伯特.米尔德(Robert Milder)在其专著《重塑梭罗》(Reimagining Thoreau,1995)中,则以现代的眼光重新评述梭罗的人生、著述及对当代人类文明的影响。
也有人把梭罗作为生态思想发展史中的重要人物进行研究与挖掘。当然,梭罗更为普通大众所喜爱。20世纪末,一位美国学者在美国一家巴诺(Barnes&Noble)连锁书店的书架上看到以下陈列:爱默生及有关爱默生的书有8本,霍桑及有关霍桑的书有19本,梭罗及有关梭罗的书则有23本。
梭罗被奉为“自然文学的先驱”,影响带动着20世纪一批自然文学的作家群。美国自然文学作家,曾任哥伦比亚大学文学教授的约瑟夫·伍德·克鲁奇(Joseph Wood Krutch),正是在反复阅读梭罗的著作之后,认真地采纳梭罗的人生忠告,最终迁移到亚利桑那州,把沙漠作为自己的写作对象,出版了《沙漠岁月》(The Desert Year,1952)、《大峡谷》(Grand Canyon,1958)及《克鲁奇自然文学精选》(The Best Nature Writing ofT.W.Krutch)等多部自然文学著作。亨利.貝斯顿(Henry Beston,1888-1968)在科德角海滩边建起了小木屋,写出了经典之作《遥远的房屋》(The Outer most House,1928),其副标题为“在科德角海滩上一年的生活”。爱德华.艾比(Edward Abbey)先是于1968年出版了以美国西部大峡谷的生活经历为基础的《大漠孤行》(Desert Solitaire),其后又沿犹他州西南部的绿河漂流多日,写就了自然文学散文集《漂流而下》(Down the River,1982)。书中的一章题为《与梭罗一起漂流而下》,因为作者是手持一本第33版的《瓦尔登湖》进行这次旅途的。安妮·迪拉德(Annie Dillard)的著作《汀克溪的朝圣者》(Pilgrimat Tinker Creek),也是根据作者在弗吉尼亚州汀克溪边观察自然的一年经历写就,被评论界称作“更有胆魄的《瓦尔登湖》”。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梭罗为日后的美国自然文学留下一个与众不同的文化传统:以某一特定地点为视角,来透视外面的大自然。这种强烈的地域感已成为当代美国自然文学的重要特征。如今,一个以自然为主题、在不同地理环境中写作的美国自然文学庞大作家群已经形成。
梭罗提倡的新的生活方式,不仅被当今美国自然文学所推崇,也被生活在美国都市中的人们所接受。20世纪中叶,美国波士顿的一对夫妇曾像梭罗那样走向荒野中生活,并以其经历写了一本书,《以丛林为家:今日过梭罗的生活》(At Home in the,Woods:Living the Life of Thoreau Today)。书中的第一句话便是:“我们走向荒野,是因为一百年前有个人写了一本书。”有位叫作安妮·拉巴斯蒂(AnneLaBastille)的现代女性远离尘嚣,在位于美国东北部山脉中的黑熊湖畔建了一所小木屋,从1950年代中期至今一直居住在那里,并以亲身经历写了题为《林中女居民》(Woodswoman)的系列丛书,记述了作者几十年来生活在荒野中的经历与感受、梦想,与沉思。由此我们可见,梭罗的魅力有多么强烈。那不仅是一种“迟到的辉煌”,而且是一种经久不衰的“真实的辉煌”。
三、用新的眼光来看待自然:两位“约翰”的风景及心景
美国自然文学中两位著名的“约翰”,即约翰.巴勒斯与约翰·缪尔,有着不同的写作特色与地域风情。以美国东部的卡茨基尔山为写作背景的巴勒斯被称作“鸟之王国中的约翰”,以西部的优胜美地山为写作背景的缪尔则是“山之王国中的约翰”。巴勒斯笔下的“鸟之王国”,鸟语花香,清新宜人,读后令人从身心上更贴近自然;缪尔笔下的“山之王国”,气势磅礴,雄伟浑厚,读后令人产生对自然的敬畏。尽管两人的写作风格各有特色,巴勒斯温和委婉更接近爱默生,缪尔粗犷活跃更接近梭罗,但同时都保持着鲜明的个性,他们的作品都称得上是自然文学的经典之作。更重要的是,两人都是跨世纪的人物,在自然文学中起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他们的语言和行为教会人们用新的眼光来看待自然。在他们之前,人们看到的是一块被试验和被开发的土地;在他们之后,人们看到的则是一块被崇尚和被珍惜的土地。在21世纪的今天,把目光投向两位“约翰”及其作品,将使我们分别领略19世纪美国“鸟之王国”及“山之王国”的风采,在精神上畅游那片现代社会中已经为数不多的“静土”。
(一)“鸟之王国中的约翰”
1912年4月3日,纽约自然历史博物馆鸟类馆的大厅前,坐着一位皓首苍颜的老人。他就是当日整整75周岁的约翰.巴勒斯。巴勒斯的周围簇拥着600多名来自不同国家的孩子。他们从老师那里得知,面前这位貌似“圣诞老人”的长者,是一位描写自然的伟大作家。孩子满怀崇敬之情朗读和背诵巴勒斯的名篇名句,然后等待着这位老人的讲演。然而,巴勒斯的一番话却出乎意料。他告诉孩子们,自然博物馆里都是赝品,每逢参观博物馆他都有一种参加葬礼的感觉。他劝导孩子们:“一只被打死并被做成标本的鸟,已经不再是一只鸟了。..不要去博物馆里寻找自然。让你们的父母带你们去公园或海滩。看看麻雀在你们的头顶上飞旋,听听海鸥的叫声,跟着松鼠到它那老橡树的小巢中看看。当自然被移动了两次之后便毫无价值了。只有你能伸手摸得到的自然才是真正的自然。”这不由得使我们想起巴勒斯的另一段话:“最令我高兴的莫过于给(我的读者)一些新鲜的自然史片段,或让他们在原野里、树林里以及潺潺的溪流边待上一天。”巴勒斯的一生及其著作,似乎都在做着这样简单的一件事情:把人们送往大自然。
巴勒斯1837年生于纽约州卡茨基尔山区的一个农场。他的祖先都是农民。他对自然的热爱和写作,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他童年的经历:那片回荡着鸟儿歌声的林子和长着野草莓的田野。巴勒斯本人曾当过农民、教师、专栏作家、演讲经纪人及政府职员。然而,所有的职业对他而言,只不过是为了谋生或养家糊口,真正令他倾心的事业是:体验自然、书写自然。他立志要把自然中的鸟类从科学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形成一种独特的自然文学:既符合自然史的事实,又带有林地生活的诗情画意。
巴勒斯一生的著作有25部,多以描述自然,尤其是鸟类为主,当然也涉及游记、作家评述等其他方面。其中包括第一部自然散文集《醒来的森林》(又译作《延龄草》,Wake-Robin,1871),以及后来陆续出版的《冬日的阳光》(WinterSunshine,1875),《诗人与鸟》(Birds and Poets,1877)、《蝗虫与野蜜》(Locusts and WildHoney,1879)等。他笔下的风景多是人们所熟悉和可以接近的,那些人们自己的农场和院落里的景色,比如树林、原野、鸟儿和动物等,因此令人感到格外亲切。他的作品赢得了众多的读者,当时曾创下150万册的销量纪录,他本人也被公认为那个年代最受欢迎的作家。在巴勒斯的那个年代,,许多人,其中包括西奥多.罗斯福总统,都是看着巴勒斯的书长大,并沿着他的脚印前进的。老年时的巴勒斯曾说:“每当我看到年轻人那样(即肩背露营装备)在乡间跋涉时,便暗暗得意,或许是我的书把他们送上了路。”
巴勒斯被稱作“美国乡村的圣人”“走向大自然的向导”,因为他的书是他生活的写照。他不仅确立了自然文学的写作标准,同时也向人们昭示了一种贴近自然、善待自然的生活方式并使之成为一种时尚。
1873年,巴勒斯在哈得孙河西岸购置了一个9英亩的果园农场,并在那里亲手设计和修建了一幢石屋。他称之为“河畔石屋”。1895年他又在距“河畔石屋”两英里处的山间盖了一所简易的房子,称之为“山间木屋”。可以说,巴勒斯一生的后48年几乎都是在这两处贴近自然的乡间小屋中度过的。在那里,他过着农夫与作家的双重生活,用锄头和笔在土地和白纸上书写着他的心愿。他的大部分作品都出自于此。惠特曼(Walt Whitman,1819-1892)在给友人的信中称赞道:“巴勒斯掌握了一种真正的艺术一那种不去刻意追求、顺其自然的成功艺术。在成为作家之前,他首先是个农夫。那便是他成功的真谛。”英国作家爱德华·卡彭特(Edward Carpenter)在其传记《我的岁月与梦想》中专有一节描述他在巴勒斯位于哈得孙河畔家中访问的情景。巴勒斯给他的印象是“外表粗犷含蓄,像个农夫,如同森林中裸露的老树根,久经风霜”。在给惠特曼的信中,卡彭特对巴勒斯的描述更为形象:“一个带着双筒望远镜的诗人。一个更为友善的梭罗。装束像农民,言谈像学者,一位熟读了自然之书的人。”
或许正是由于贴近自然的生活赋予巴勒斯的作品一种独特的韵味,使我们在读他的书时,有着“游戏”与“赏玩”的心态。与其说我们在读书,不如说我们在随巴勤斯一起游历哈得孙山谷,结识不同的鸟类,感受清新的森林,蹑手蹑脚、充满期待地探索大自然中的奥妙。我们来到著名的哈得孙山谷,倾听林中鸟的音乐会;我们来到弥漫着原始气息的常青树林中,观察不同的鸟类筑巢的乐趣;我们来到林肯就职时离白宫仅两英里处的原野,那里当时还是鸟的天堂、野花的世界;我们在巴勒斯自己的小花园中,看到了在那里小憩的蓝鸲,听主人赞叹新大陆的阳光与天空为它染上的蓝天与大地的色泽,从而使它比其欧洲的“表兄”更为优秀……难怪美国一位著名评论家曾说:“似乎林中暮色及清新宁静的氛围使得他(巴勒斯)的读者无法自拔,而且翻阅它,有着一种夏日度假的感觉……”生活于现代化的大都市之中,终日如蜜蜂般地忙碌劳作,有如此一种“精神之旅”,不能不说是一种享受。从这种享受中,我们不难悟出一个道理:自然除了其物质价值之外,还具有珍贵的精神价值。
当然,在巴勒斯的众多作品中,《醒来的森林》被公认为他的代表作。这本书的独特之处,在于作者与自然界那种非同寻常的亲密接触及心灵的沟通。那是由于发自内心的喜爱与乐趣而自然地潺潺流出的情感及文思,绝非“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文人腔调。正如作者在本书前言中所述:“写作此书的过程是我在原野或林中的再次度假或重享那些欢乐的时光。”他声称在林中观鸟是他“再访老朋友、结识新朋友时的愉快经历”,“不同的鸟鸣像是故友在呼唤我的名字”。
在书中,他捕捉住了林中一年中最美妙的时节——4月至8月:林中的鸟儿纷纷归来,红色的知更鸟、蓝色的冠兰鸦、金褐色的黄鸱、色彩斑斓的蜂鸟,从而使原本寂静的森林充满了欢乐与活力。他认为只有当他听到一只鸟的叫声时,他才能了解.它,因为鸟的歌声含有其生命的线索,并在它与听者之间建立起某种同情与理解的情感。他形象地表达出不同鸟类歌声的寓意:刺歌雀的歌声表达了欢乐,麻雀的歌声象征着忠诚,蓝鸲的歌声意味着爱情,灰猫嘲鸫的鸣叫表示着骄傲,白眼翔食雀的啾唧显露出羞涩,隐居鸫的吟唱体现出精神的宁静,而知更鸟的叫声则含有某种军人的庄重。他从不同鸟类生活习性中观察到颇具人性的方面:在鸟的世界中,女权主义占着上风,雄鸟总是围着雌鸟转,雌鸟才是一家之长。他剖析出雄雌鸟不同的个性:前者的生活极富诗情与浪漫,后者的生活则充满事务与责任。他展示出鸟类不同的脸谱:沉静庄严的金鹰、举止优雅的棕林鸫、冷漠无情的红眼雀、多嘴多舌的模仿鸟、小肚鸡肠的鹪鹩、温顺孤寂的杜鹃。一个鸟类的世界在他的笔下,竟有着如此生动的故事、活泼的画面、滑稽的闹剧、深奥的哲理。那是一片值得我们人类探索与借鉴的领域。
“属于某人自己的风景,”巴勒斯写道,“终究会成为某种他本人的外在部分;他已经把自己像种子似的播撒在这片土地上,而它将反映出他自己的心境和感情;他与这整片的土地息息相关:砍那些树,他会流血;损坏那些山,他会痛苦。”0从巴勒斯的这些肺腑之声中,我们感受到他已经把周围的自然景物看作是内心自我的外在表现,他的心境与情感已与外在的自然紧密相连。土地和树木已不再是无知麻木的物质,它们已被热爱和描写它们的人注人了情感,成了一片精神的风景。从自然中寻求精神之价值,是巴勒斯留给后人最珍贵的遗产。
(二)“山之王国中的约翰”
多华来,缪尔一直被人们称为“康科德最后的信徒”、“心醉神迷的梭罗”、“大自然的推销者”以及“美国自然保护运动的圣人”。缪尔留给后代的遗产是丰盛的,既有精神的也有物质的。他以几十年跋涉于美国西部山区的亲身经历为素材,写出了《加利福尼亚的山脉》(The Mountains of California,1894)、《我们的国家公园》(Our National Parks,1901)、《夏日走过山间》(My First Summer in the Sierra,1911)、《优胜美地山》(The Yosemite,1912)以及《阿拉斯加游记》(Travels in Alaska,1915)等近十部描写自然、与自然进行心灵对话的著作。他的身后,有经他竭力倡导并奋力争取而建成的优胜美地国家自然保护公园(Yosemite National Park),有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缪尔冰川(Muir Glacier)和缪尔森林(Muir Woods),有他亲手组建的自然保护机构“山岭俱乐部”(The Sierra Club),以及一代代仰慕他的精神追随者。由于他本人喜山的经历和他所有的作品几乎都与山有关,在美国文学圈子中他被称为“山之王国中的约翰”。
约翰.缪尔1838年出生在苏格兰,并在北海岸;的苏格兰乡村度过了11个春秋。多年之后,缪尔在他的自传《我的青少年生活》(The Story of My Boy-hood and Youth,1913)中写道:“在苏格兰,当我还是个孩子时,就十分喜爱一切带有野性的东西,这种对荒野景物的热爱伴随了我的一生,有增无减。”缪尔11岁那年,举家迁往美国威斯康星州的荒原,并在那里创建了一个农场。在那里,缪尔发现了一个新的世界:“自然流人我们的心中,殷切地教授着她那奇妙而辉煌的课程....在这里不知不觉地我们依然在上学,没有人逼迫,只因我们深体地迷恋上了它;每一堂荒野的课程都是充满了爱的课程。”然而,缪尔的童年并不十分欢乐。他的父亲是个十足的宗教狂,认为人的一生中一本《圣经》就足以受用,汗水和辛劳是通向天堂的唯一途径,而热爱自然的幼稚举动几乎可以与“邪恶”相提并论。因此,繆尔从小就受尽劳作的辛苦和父亲的虐待。或许,正是由于家中有了父亲这样一个“严厉的上帝”,缪尔才转向自然去寻求那慈母般的上帝。22岁那年,缪尔进人当时新建的威斯康星大学。在那里上的第一堂植物学课更激发了他对自然的热爱,他以狂野的热情投人森林和草地。离开威斯康星大学之后,缪尔转向“荒野大学”,开始了“终生的漫游生活”。他先是前往加拿大、美国的东部和南部,然后是加州和阿拉斯加。1903年至1904年,他周游欧洲以及日本、中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1911年至1912年,他又踏上非洲的土地。但缪尔真正的家园是美国西部的山区,那里是他灵感的源泉,是他真正的生命。迈克尔.科恩(Michael P.Cohen)把他为缪尔写的传记命名为《无路之路》(The Pathless Way:John Muir and American Wilderness,1984),借此我们可以想象,当时的缪尔是怎样孤身一人在山野中跋涉和探索。他把一生中绝大部分时光都用于西部山区的勘探,只是到了去世前的二十年,才开始回忆和整理他在荒野的经历和感想。像梭罗去世前的最后一刻还在整理《缅因森林》一样,1914年圣诞前夜,当缪尔去世时,他一直在整理的《阿拉斯加游记》手稿,仍放在他的床头。
然而,缪尔所经历的是远比梭罗见过的更为粗犷而严酷的自然:在内华达山岭中风餐露宿,在沙斯塔山顶遭遇暴风雨,在阿拉斯加冰川中面临生与死的考验。他以友好的态度来对待和经历恶劣的自然环境,使得任何荒野经历都成了他的写作主题:地球是他的游艺场,山脉是他的家园。
缪尔的日记是他写作的素材与源泉。他共记有60本日记。他采取了梭罗现场做笔记的方式,在山峦冰川中,随时笔录下他眼中的自然。40多年后,他才将自己早期的日记整理成书。而以这种日记形式出的第一本书,同时也是他的代表作,便是《夏日走过山间》。它生动地记述了他初次接触优胜美地山的那种兴奋和新鲜的经历。《大西洋月刊》的编辑埃勒里·塞奇威克(Ellery Sedgwick)看了缪尔的手稿后曾激动地说:“我感到仿佛发现了宗教!"
缪尔称自己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山野之人”。他走向荒野,实际上是一种精神上的回家之旅,一种寻根的跋涉。优胜美地山成了他的乐土,在那儿他发现了自然的教堂,并为此赞叹不已:“在劈开的岩石之中,矗立着一个自然的教堂,其外观承袭古风,约两千英尺高,上面点缀着高贵的尖顶和尖阁,像鲜活的丛林圣殿似的在耀眼的阳光下闪烁,而人们形象地称它为‘教堂峰。”继而缪尔又评述道,这是他到加州后第一次进教堂。他称这自然的教堂的每一扇门都和蔼地向那可怜而孤独的朝圣者敞开着,以至于“整个世界似乎都变成了一个教堂,而群山则成了祭坛”。
缪尔认为,心灵和身体接受的是两种不同的营养和锻炼。在城里毫无生气地活着,会使我们病恹恹的,从来不会认知我们自己。我们麻木的心灵和我们麻木的四肢搅和在一起。所以,登山者的生活,似乎对心智的发展特别有利。这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他迷恋登山的原因。对他而言,“走向外界,我发现,实际上是走向内心”。缪尔登上崎岖的山峰后曾感叹道:“眼前的一切是多么奇妙,野生自然中的万物与我们如此和谐,恰如我们真实的一部分和我们的父母。太阳不是照在我们身上,而是照在我们心里。河流不是从我们面前流过,而是激动地叮叮咚咚地从我们心中穿过,震动着我们全身的细胞组织,使它们滑动和歌唱。”0这使我们进一步地领会到:为什么心灵格外需要野生自然的滋润,为什么“走向外界,就是走向内心”,为什么现代的人们要追随缪尔的脚印,走向荒野,走向深山,以求得精神上的震撼与辉煌。
有人评述道,以前从来没有打算当作家的缪尔,结果成了一个不同凡响的出色作家,一个自然文学作家的楷模。这种评价并不过分。缪尔的确没有当作家的初衷。当他在朋友和一些文学刊物编辑的鼓励下开始写作时,竟感到写得“像冰川形成那样缓慢”。当他对此向当时的《大西洋月刊》编辑佩奇(Walter Hines Page)表示歉意时,后者说:“感谢上帝,你没有用那种轻巧的卖艺式的文体来写。那种文章谁都会写。”继而他声称,缪尔即将出版的书“将是真正的文学”。佩奇所说的“真正的文学”,是缪尔用整个身心与荒野结合,并奉献给人们的“流动着的自然”。
鲜活和动感是缪尔笔下自然的特色。大山不仅是他的家园,也是他灵感的源泉。他爬得越高,文章中的气魄就越大。而當他把自己的感受写成文字时,那山的活力和灵气便会自然流露于笔端。仅以他的代表作《夏日走过山间》为例。他描述自己在山野中登上一座高峰的经历:“从一个花园到一个花园,从一个山岭到一个山岭,我心醉神迷地在山中飘荡,时而跪下来凝视着一朵雏菊,时而沿着点缀着紫色和淡青色小花的常青藤爬向顶端。我踏人那白雪的宝库,或远眺圆的山顶、尖的山峰、湖泊和森林,以及图奥卢米河上游那卷着冰块、波浪起伏的壮观景象,试图匆匆把它们画下来。我被这种美所包围,被它的光芒所穿透,整个身体都变成了一种激动的感觉。谁不愿意做一名登山者呢?在这山峰上,世界上所有的大奖都显得不足为奇。”
缪尔笔下的河也不同凡响:“欢乐而年轻的塔马拉克河从绿色的草地上,流落到覆盖着薄冰的花岗岩石板上,它奔流着,欢跳着,歌唱着,形成了闪烁着白色、金黄色和彩虹色的小瀑布,分级分段地落人默塞德峡...路欢唱过去吧,勇敢的塔马拉克河,带着你那来自雪山泉眼中的清新,哗哗地一路欢跳着、翻滚着流入你的归宿大海;让沿途的万物都染上你的喜悦。”缪尔的语言的确有着迷人的魅力。他笔下的风是“大自然的呼吸,悄悄地把安宁送给每一种生物”;他笔下的花是“欢乐的光的孩子”;他笔下的星星是“天空中的百合花”;他笔下的自然刚柔相济,“她是护花神,用温柔的手抚爱着花朵,给它浇水,染上颜色,同时她又以神奇的力量,建起地上的岩石之山和天上呼唤着雷雨的云朵之山”。
许多人效仿他对自然的崇尚,像他那样去热爱自然,描写自然;许多人投身于自然保护运动之中,为自然呐喊,但没有人能成功地模仿他对荒野那种近乎原始般的热情,以及他那全身心的投人。正如美国学者罗纳德所见:“约翰缪尔,我认为,是无可伦比的。”
在美国自然文学中,人们常常把两个约翰相提并论。这不仅仅是由于两者名字相同,而且因为两者的传奇色彩,两者经历中的巧合,以及两者在自然文学中并驾齐驱的显赫地位。当然,两者也有所不同。除了写作的地域及对象不同之外,两者的最大区别在于一静一动。巴勒斯不是一个行动的人,而是一个宁静的人。他只是凭着自己对自然的迷恋,在哈得孙河畔娓娓地向人们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大自然的故事。缪尔则是一个行动的人。他不仅风餐露宿,走遍美国西部的群山峻岭,而且促使优胜美地国家自然保护公园的建成,后来又协助建立了旨在保护内华达山岭自然环境的“山岭俱乐部”,并被推举为首任会长。只是在晚年,缪尔才开始将自己的山野经历付诸笔端。或许正是如此,才使得两人同是描述自然,却有着不同的风格。前者使人们体验到大自然中的宁静,后者奉献给我们的是大自然的动感。两者相辅相成,携手奠定了自然文学的基础,影响了自然文学的一批后人。
四、结语
综上所述,爱默生是率先在美国自然中寻求精神财富的领袖人物,他明确指出“自然是精神之象征”,深信“在丛林中重新找到了理智与信仰”,为美国自然文学的思想和内涵奠定了基础。梭罗不仅以瓦尔登湖畔为基地,将爱默生关于“人与宇宙保持着最原始的关系”的理论付诸实践,把康科德圣人的精神洒向平民百姓心中,而且比爱默生超前一步看到荒野的价值。梭罗充满旷野气息的作品显示了“真实的辉煌”,他的精神被视为美国文化的遗产。约翰·巴勒斯与约翰·缪尔作为跨世纪自然文学作家,他们承前启后,提示了自然与人类的关系,使得爱默生和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在20世纪有了新的发展。“两个约翰”的出现,标志着自然已不再是“康科德的土产”,爱默生和梭罗等人所推崇的土地之歌,已冲破了新英格地区,越过了美国中西部的平原,响彻在西部的崇山峻岭之中,使自然文.学展开了一个更为广阔的前景。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自然文学强调人与自然进行亲身接触与沟通的重要性,并试图从中寻求一种文化与精神的出路。英国作家沃尔特·佩特(Walter Pater)曾写道:“文化的完美不是反抗而是宁静。只有当文化达到了某种深层次的精神之宁静时,它才真正达到了它的目的。”我们可以说,自然文学作家所追求的正是一种宁静的艺术。在美学上,这种文学展现了一种自然清新、别具一格的审美取向。阅读自然文学的作品,人们会感到一种流动的美感,一种精神的享受。从长远看,这一文学形式既是对以往人与自然关系的批评补偿与反省,也为今后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指出一条路,并提供大量试验与创新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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