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传3名外籍人士在青岛市崂山区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采样时,因排队与其他人员发生争执。现场有人提出质疑,工作人员竟希望正在排队的中国人“给个面子”。最终,事情曝光,外籍人员道歉,相关部门检讨,都“丢了面子”。
碍于情面“给面子”,最终落得“丢面子”。这样的案例已不是个案。
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在有人交往的地方,时常能听到熟悉的四个字——“给个面子”。一般民间交往,给个面子、行个方便是宽厚,是善良;但到了公权领域,“给个面子”、与人方便则有可能是枉法、违纪。“给面子”往往跟“打招呼”是连在一起的,跟权权交易有关。招呼不是谁都能打的,有身份有关系才能打上招呼。我打招呼,请你给个面子。用人情突破法律法规界限,用权力换取特殊待遇,有的甚至践踏法律,触犯法纪。
君不見,扶贫领域“给个面子”,脱贫指标掺掺水分,真脱贫变成假脱贫;环保领域“给个面子”,不达标、不合格企业便可以带“病”生产;司法领域“给个面子”,未达到减刑标准的,差不多也给减刑;招标领域“给个面子”,可能产生“豆腐渣工程”,酿成大祸;疫情防控“给个面子”,加塞插队引起纠纷尚能管控,一旦让病毒钻了空子,害人害己害社会,那就绝不仅仅是丢面子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