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交通宏图 筑小康通途

2020-04-22 20:27本刊报道组
中国水运 2020年1期
关键词:交通建设发展

本刊报道组

2019年12月26日,2020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召开。来自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齐聚一堂,围绕会议提出的新思路、新要求、新任务,联系实际,踊跃发言,谋发展大计,谈具体举措。

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重要指示精神 牢牢把握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根本遵循

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国情、着眼全局、面向未来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做好新时代交通工作的总抓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工作,多次作出重要论述。这些论述聚焦问题、指明航向,明确了交通运输的发展战略、发展定位、发展目的、发展主线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一个科学的交通强国战略思想体系,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了根本遵循。

2019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简称《建设纲要》),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宣传贯彻、重在落实,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不懈奋斗。

——努力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建设纲要》提出了建设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总目标,人民满意是摆在第一位的。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必须坚持人民交通为人民。必须坚持人民交通靠人民,充分调动人民参与交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必须坚持人民交通由人民共享,加快推进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保障城乡居民行有所乘。必须坚持人民交通让人民满意,以人民满意为根本评判标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牢牢把握“先行官”定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济要发展,国家要强大,交通特别是海运首先要强起来。这些重要论述表明:国家要强大,交通须先行。在行动上要先行一步。既要有敢为人先、争先创优的意识,也要有先行先试、率先垂范的功效。在能力上要适度超前。在“基本适应”的基础上先行一步,不仅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也为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留下足够的空间。在政策上要优先保障。科学制定配套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促进自然资源、环保、财税、金融等政策与交通强国建设相关政策协同。在作用上要保障有力。实现到2035年支撑国家现代化建设能力显著增强,到21世纪中叶全面服务和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综合交通运输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各种运输方式都要融合发展。《建设纲要》提出,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要调整运输结构,发挥好各种运输方式比较优势。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管道、邮政等各种运输方式只有各展其长,才能发挥好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要促进融合发展,发挥好各种运输方式的组合效率。要实现由各种交通方式相对独立发展向更加注重一体化融合发展转变,建设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建立健全适应综合交通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对港口发展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打造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对农村公路发展提出“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要求。《建设纲要》提出“打造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是“世界前列”的总目标在交通运输具体领域的集中体现,也是坚持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建设交通强国,必须要对标国际一流水平,以“世界前列”为重要目标,不仅在基础设施、装备技术、运输服务等“硬实力”上位居世界前列,更要在智慧、绿色、安全、治理、人才、文化等“软实力”方面位居世界前列,奋力推动交通运输综合实力迈向世界交通强国前列。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科学谋划奋力攻坚 确保如期优质全面完成撤站任务

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内容,是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力争今年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减少拥堵、便利群众。

2019年年底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时间紧、任务重,无论是硬件建设、软件安装,还是联调联试、系统切换、并网运行等,都面临着巨大困难和严峻挑战。交通运输部公路局高度重视,按照部统一部署和要求,会同各地各部门,精心谋划、奋力攻坚,各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取得积极成效。

——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形成台账推进落实。

按照“远近结合、统筹谋划,科学设计、有序推进,安全稳定、提效降费”的原则,印发相应实施方案,将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形成台账,明确时间要求,为各地工作开展提供了依据和遵循。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地区工作方案、ETC推广发行方案和工程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工作落实。

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指导各地按照应急工程简化基建程序,采取措施加快进度,目前正全面收尾。29个联网收费省份的24588套ETC门架系统建设和48211条ETC车道改造于10月底全部完工;11401套高速公路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近期全部完工并于12月16日全面启用;487个省界收费站全部完成正线改造;全网收费系统联调联试工作基本完成。

大力推进ETC发展。指导各地调动政府和市场两种资源,利用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采取“四发动、两统一”等措施,大力推动ETC发行。截至12月18日,全国ETC客户累计达到19223.44万,完成发行总任务的100.72%。其中,今年5月中旬以来新增ETC客户11155.76万,完成新增发行任务11017.9万的101.25%,周最高峰时日均发行92.7万。高速公路入口客车ETC平均使用率为71.30%,出口客车ETC平均使用率为71.21%。成立全网ETC客户服务中心,开通95022 ETC服务监督热线。

——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推动ETC逐步向综合应用演进。

下一步,将按照“用路者付费、差别化负担”的理念,继续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完善投融资机制,加快推进《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实现控规模、调结构、降成本、防风险、强监管、优服务,进一步推进公路交通可持续发展。

将优化完善不停车收费系统,不断巩固、提升系统功能,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确保系统能够支撑全网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将积极探索高速公路收费技术拓展,开展高速公路收费技术研究,健全完善ETC服务保障体系,推动ETC从单一的收费功能逐步向道路立体化管控和综合应用演进;依托ETC门架开展公路数字化、精细化服务;研究利用北斗、5G等信息技术,开展车路协同、自动驾驶、基于ETC的自由流收费等研究,助力交通强国建设。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

深化“放管服”改革 切实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

交通运输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提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创新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激发交通发展活力、增强内生动力,促进了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发展。

——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交通运输部始终抓住“放管服”改革这一牛鼻子,大力推进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坚持不懈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推动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

着力深化简政放权。今年以来交通运输部取消、下放了“船员服务簿签发”等10项行政许可事项。自2013年以来,累计分13批次共取消、下放46项部本级行政许可事项、1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深化交通运输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共40项交通运输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国务院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清单。

着力压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修订30件次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外公布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具体事中事后监管举措,确保基层监管工作有据可依。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创新“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等。

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推进取消证明46项。在上海海事局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从制度层面探索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年累计办结各类行政许可近2.5万件,上线全国大件运输许可平台2.0版,实现跨省系统数据对接。推进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进程、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减轻交通运输市场主体负担。

——营商环境更优化,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市场准入门槛有效放宽,交通运输市场持续加强开放;市场主体负担减轻,企业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显著增强;政府职能转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效提升……近年来,交通运输深化“放管服”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

推进网约车新政落地,截至2019年11月底,已有150多家网约车平台公司获得许可,各地发放网约车车辆运输证86万张、网约车驾驶员证185万张,形成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新业态的培育增长与传统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并进的发展态势。取消“4.5吨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证)”两项事项,惠及600余万辆轻型载货车辆车主。“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取消后,交通运输部门将精力从大量事前审批中解放出来,采用全国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等信息化方式加强监管,汽车维修市场蓬勃发展、规范有序。

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与党中央的要求、人民群眾的期待、交通事业发展仍有差距。下一步,部法制司将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以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线、“证照分离”改革为抓手、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企业有获得感为落点,在重点难点问题和关键环节上持续发力,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交通运输部财务审计司:

建立完善投融资长效机制 促进普通公路健康发展

普通公路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基础条件,也是稳增长的重要领域。建设和维护好普通公路是各级人民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

——资金短缺日益突出,制约可持续发展。

普通公路作为“补短板”的重要领域,建设任务仍然十分繁重。然而,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等多重因素影响下,普通公路建设资金筹集困难、养护资金保障不足已成为当前制约普通公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

而随着通车里程的增长以及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的上涨,普通公路建设和养护支出迅速增加。与此同时,车购税收入由于受到汽车销量下滑影响,同比呈下降势头。受国家推广新能源汽车、运输结构调整等发展政策影响,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也受到一定影响,近几年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交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增反降。

种种因素影响下,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短缺问题日益突出。全国普通国省道投资已连续两年出现下滑,部分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公路建设甚至出现了停缓建现象。

——强化政府主导,完善保障机制。

紧紧抓住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契机,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转变传统发展模式,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构建适应普通公路公益属性的投融资长效机制。

一方面,明确和规范各级政府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深化落实《交通运输领域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9〕33号),指导各地研究制定省以下改革方案,细化和夯实各级政府在普通公路方面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同时,适度加强省级政府承担国道、省道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避免将过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交给基层政府。

另一方面,做好深化管养体制改革的实施落地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指导地方政府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政府考核体系,落实好地方政府承担的支出责任,合理增加地方财政资金投入。省级政府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部分增量资金可以采用“以奖代补”机制分配,结合养护成效、绩效考核、任务完成进度、县级单位努力程度等因素,调动市县政府对普通公路养护的积极性。

同时,要建立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资金保障协同机制。引导各地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债务存量等因素,科学测算融资规模,防止脱离经济发展水平设定过高的建设规模和标准。优先保障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加大对调结构、补短板及脱贫攻坚等项目的支持力度。

——创新财税政策,建立长效机制。

破解普通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短缺问题,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缺一不可。

一方面,要创新和完善交通财税政策。推动完善成品油消费税交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政策,研究建立基于公路养护资金需求的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动态调整机制。适应清洁能源发展利用的新要求,按照公平税负的原则,研究探索与公路交通基础设施使用相挂钩的税费制度。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和社会广泛参与的普通公路供给机制。合法合规利用PPP模式推进普通公路建设,推动PPP模式由“重数量”向“重质量”发展。探索将普通公路建设与土地开发、资源开发等有机结合,通过“肥瘦搭配”捆绑开发、“资源变资本”滚动开发等方式,盘活优质旅游资源、线路沿线资源,有效补充公路建设资金。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普通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向建设世界一流港口 阔步迈进

七十载披荆斩棘,七十载春华秋实,我国水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港口作为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和重要支撑,实现了从瓶颈制约到总体缓解、基本适应再到总体适应、局部适度超前发展的重大跃升,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港口大国。

——以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扛起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的新使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亲赴港口视察,作出了“做到四个‘一流”“沿海地区要想富也要先建港”等一系列重要指示。在视频连线洋山港和视察天津港时,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经济强国必定是海洋强国、航运强国”“经济要发展,国家要强大,交通特别是海运首先要强起来”“要志在万里,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对新时代港口发展寄予了殷切期望,指明了方向。

2019年11月,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的指导意见》,是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港口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具体行动,就是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推动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地生根。

——以任务落实为抓手,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港口。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把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的美好蓝图变成现实,推动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地生根,关键在落实。交通运输部水运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交通强国建设为统领,狠抓任务落实,以枢纽港为重点,建设安全便捷、智慧绿色、经济高效、支撑有力、世界先进的世界一流港口。

抓统筹推进,凝聚发展合力。强化统筹谋划,配合谋划好“十四五”规划、《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1-2050年)》等规划有关港口内容,解决制约港口长远发展的瓶颈难题;强化上下联动,以推进区域港口一体化改革发展为载体,推动地方政府将港口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加强部门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强化因港施策,主要港口要补短板、强弱项,地区性重要港口和一般港口要突出特色。

抓薄弱环节,实现重点突破。着力强化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功能,实施重要港区铁路进港工程,发展以港口为枢纽、“一单制”为核心的多式联运;着力提升港口综合服务功能,优化港口装卸存储主业,增强中转配送、流通加工等增值服务,拓展邮轮产业链,改善客运码头条件,优化联程运输;着力推进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规范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推进“单一窗口”功能覆盖海运和贸易全链条,打造“一站式”贸易服务平台。

抓重点领域,建设绿色、智慧、平安港口。加强港口岸线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航道锚地等公共资源共享共用,加快港口环保设施建设,打好长江经济带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港区联动,实施“互联网+”战略,推进天津北疆、唐山京唐、广州南沙等港区自动化码头、堆场建设改造;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整治,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开展以港口客运、危险货物作业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抓制度建設,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法规政策标准,加强港口技术、绿色、智慧、安全标准制修订;健全市场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互联网+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港口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推动港口发展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一体融合发展、创新驱动转变。

抓“四个一批”,夯实发展基础。推进一批工程,即建设进港深水航道和锚地、新出海通道、LNG接收站配套码头等;开展一批专项行动,即开展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突出问题整治、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提升岸电设施覆盖率与使用率等;突破一批技术,即研发推广港口智能建造、港口设施健康诊断、自动化集装箱码头操作系统等;组织一批试点,即指导上海、天津、宁波舟山等主要港口骨干企业将一流港口建设纳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范围。

牢记使命,始终瞄准战略目标,砥砺奋进,到2025年世界一流港口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主要港口绿色、智慧、安全发展实现重大突破;到2035年全国港口发展水平整体跃升,主要港口总体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引领全球港口绿色发展、智慧发展;到2050年全面建成世界一流港口,形成若干个世界级港口群。

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

高质量打赢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战

2019年,交通运输部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行动指南,将打赢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战作为头号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精准方略,全力推进交通运输脱贫攻坚工作,为贫困地区如期完成脱贫任务提供坚实保障。

——完善工作机制,以“两通”为重点加快交通扶贫建设。

切实提高打赢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战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完善交通扶贫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机制;构建部与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一部三局”大交通扶贫格局;落实部省共建协议奖惩机制。

扎实推进交通扶贫规划实施。制定《打赢交通扶贫脱贫攻坚战2019-2020年实施方案》,抓好基础底数核查确认,建立县对外通道、通乡镇硬化路、通建制村硬化路三级项目台账。1月至11月,已建成高速公路1523公里、普通国省道8890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6.9万公里,到2019年年底将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100%硬化路。

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客货运输服务水平。1月至11月,新增通客车建制村9402个,其中贫困地区新增5843个。截至目前,全国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率分别达到99.64%和99.45%,河北、吉林、河南等21个省份已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

——超额完成定点帮扶任务,扎实完成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

推动定点扶贫县、对口支援县和六盘山片区加快脱贫攻坚。签订《中央单位定点扶贫责任书(2019年度)》并超额完成全部任务;制定年度帮扶工作要点和9个结对帮扶工作组年度计划,强化教育培训、消费扶贫、支部共建、帮助就业、捐款捐物等。

全力完成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明确20项整改任务,制定52条整改措施,建立组织推进、销号管理、检查督办制度,扎实推进整改。目前,所有整改事项已全部整改到位,建立修订相关工作制度10项,规范行业标准3项,开展专项工作6项,推动提升交通扶贫领域制度建设针对性和整改科学性。

深入推进交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交通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管;制定《交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规则》和2019年工作要点,构建常态化工作机制。

——高质量打赢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战,统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下一步,坚决完成“十三五”交通扶贫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100%通客车兜底性任务。以“三区三州”等为重点,推进贫困地区国家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撤并建制村等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农村公路窄路基路面加宽改造等。

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持续抓好定点扶贫、对口支援和联系六盘山片区工作。深化结对帮扶机制,统筹做好结对帮扶工作;持续推进“交通+产业”扶贫;帮助剩余贫困县如期摘帽,指导已退出贫困县做好巩固提升工作。

做好脱贫攻坚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谱写交通强国建设农村新篇章。研究制定交通运输支持稳定脱贫、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政策举措;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推动交通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

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筑牢交通强国建设安全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强调,要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透过现象把握本质,抓住要害、找准原因,果断决策。部党组在2019年初作出开展安全生产阶段性、区域性、体制性、制度性特征及战略对策研究的决策,以准确把握安全规律,科学研判安全形势,为实施交通强国建设提供基础性、理论性支撑。

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安全与质量监督司提出统筹谋划交通强国安全生产领域发展对策措施,提出5大方面13项具体对策,保障加快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实施交通强国建设。

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安全比较优势,大力提升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安全保障能力。完善综合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强化危险货物综合运输安全保障,建立覆盖铁、公、水、空多种运输方式的危险货物综合运输安全协调机构。积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

远近结合、疏堵并举,坚决维护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近期,以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和降低事故总量为重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持续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推进行业7个重大风险领域24个风险点防控措施落地见效。强化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严格查处各种非法违规行为。深化安全体系建设。远期,以深化安全体系建设为着力点,着力构建安全发展长效机制。

著力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夯实筑牢本质安全发展根基。持续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本质安全水平。完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基础设施运行监测检测,提升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着力提升人员安全素质。利用线上线下教育培训平台,全面增强行业人才队伍安全素质。强化安全基础研究。扎实推进安全基础研究工作,做好安全发展政策储备。

加大安全改革创新力度,为新时代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注入持续动力。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力度,理顺综合安全监管与行业安全监管的关系。加大法规制度体系创新力度。加快现有法规制度立改废,增强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加大科技兴安创新力度。推动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科技与安全监管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安全发展的引领、支撑和保障作用。

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强化重点领域和区域安全监管。有针对性的开展各领域、各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强化安全监管。因地制宜制定安全发展政策。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不断提升,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完善可靠、反应快速的安全保障。

久久为功,任重道远。安全与质量监督司将努力完善坚实可靠、保障有力的安全体系,为建设交通强国提供安全支撑,为2020年开好局、谱好交通安全新篇章!

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加快打造高水平科技创新基地

科技创新基地是行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和核心力量。近年来,交通运输部科技司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精神,聚焦国家战略实施和行业发展重大需求,按照“完善布局,提升水平,优化管理”总体思路,加快打造高水平科技创新基地,为支撑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聚焦前沿技术,不断完善科技创新基地布局。一是优化体系结构和区域布局。目前,行业科技创新基地已达162家,基本形成国家和部两个层次,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和野外观测基地三个序列完整体系。科技创新基地聚集了29个省(区、市)205家企业、114家科研院所和高校。二是实施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对认定满5年的科技创新基地进行评估。三是大力培育国家级创新基地。2019年,向科技部推荐申报了8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

突出协同融通,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水平。一方面,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近5年来,科技创新基地主持承担科研项目19047项,其中国家级课题1077项。另一方面,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基地拥有固定科研人员1.4万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占比超过50%,院士26人,国家百千万人才58人,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6人,重点领域创新团队4个。在2019年院士增选中,2名科技创新基地负责人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同时,积极服务行业科学决策,每年为部提出不少于10项高质量的政策建议。

创新思路举措,持续优化科技创新基地管理。着力强化制度建设,印发实施《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大力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出台《交通运输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在2019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中,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在参评的344家单位中,取得了排名第10的好成绩。

把握发展趋势,努力开创科技创新基地发展的新局面。部科技司将牢牢把握发展机遇,重点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站位高远,不断优化科技创新基地布局。启动野外观测研究基地认定建设,再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和研发中心,推动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的培育建设,完善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

第二,谋划深远,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紧盯行业“卡脖子”问题,攻坚克难。突出前瞻引领,引导科技创新基地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强前瞻性布局,夯实技术储备。注重培养和凝聚高水平创新人才,发挥科技领军人才的關键少数作用。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良好创新氛围。

第三,着眼长远,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基地管理创新。赋予科研人员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引导和凝聚优势科研力量开展协同创新,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投入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深化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培育建设科学数据中心,推动科技创新基地与国内外优势科研力量深度合作。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道路货物运输转型加快质量更优

道路货运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服务行业,也是构建现代综合运输体系和发展现代物流的关键领域。近年来,交通运输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不断提升组织效率,积极培育创新动能,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以车型标准化为切入点夯实本质安全。道路货运行业经营分散、流动性强,安全基础相对薄弱。近年来,交通运输部大力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工作:2016年9月,会同相关部门启动了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经过两年多集中治理,3.2万辆不合规车辆运输车已全面淘汰,7万辆标准的车辆运输车进入市场并成为主力;发布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等行业标准,有效提升货运车辆整体安全性能。一系列务实举措,有效提升了货运物流本质安全水平。

借势“互联网+”加速物流业转型升级。随着互联网技术与传统行业加快融合,无车承运新业态蓬勃兴起、快速发展,为物流业创新发展注入了新动能。交通运输部准确把握新形势,因势利导,借势推动物流业转型升级,2016年以来持续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截至目前,229家无车承运试点企业共整合货运车辆211万辆,占全国营运货车保有量的15.5%,试点企业车辆利用率提高50%,较传统货运降低交易成本6%至8%,平台经济、规模经济效应逐步显现。

运输结构优化成效初步显现。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明确重点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交通运输部认真贯彻落实,与有关方面合力推进。经过一年努力,2019年1至10月,全国铁路货物发送量完成36亿吨,同比增长6.5%;水路货运量完成61.3亿吨,同比增长6.5%;沿海港口大宗货物公路运输量减少约1亿吨,全国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同比增长14%,运输结构调整成效初步显现。

城乡物流更畅通,消费升级有保障。2018年,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商务部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支持具有共同配送功能的枢纽园区建设,对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便利通行,降低物流“最后一公里”成本。示范工程启动一年来,22个创建城市累计新增新能源物流配送车3万辆,重点企业共同配送量占企业全部商品配送总量比例超过20%,平均日单车行驶里程较示范建设期初提高10%。交通运输部还加大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力度,加快推动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物流服务下乡入村,城乡物资双向流动,物流畅通为脱贫攻坚和消费升级提供了坚实保障。

关爱货车司机,夯实稳定基础。交通运输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并落实降本减负10件实事,进一步改善广大货车司机工作条件和从业环境;联合中华全国总工会以试点示范为带动,在全国建成并投入运营100个“司机之家”;联合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全国范围内选树了96名“最美货车司机”。货运司机得到实惠,货运行业稳定基础得以夯实。

部运输服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交通运输部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下一步,将继续主动作为,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多措并举,深入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实现货运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

开启“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一带一路”倡议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平台,是中国向世界提供的最大公共产品。交通运输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和先行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论述有一百余次,充分彰显了交通运输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重要地位。

——走出去,推动交通运输互联互通。

春华秋实,砥砺奋进。六年来,交通运输行业积极贯彻总书记的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推动交通互联互通取得显著进展,基本形成“六廊六路,多国多港”的互联互通架构。

多层次深化国际共识实现新突破。推动了“一带一路”倡议写入多个联合国国际会议的成果文件;联合相关国家制定《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经济合作交通战略(2030)》《中国—东盟交通合作战略规划》等战略规划;建立上海合作组织国家便利运输联合委员会、中国—中东欧海运合作秘书处等新的合作机制;举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相关分论坛;与24个国家和4个政府间国际组织签署了36项合作文件,形成共建“一带一路”广泛共识。

全行业共建“一带一路”取得新进展。铁路方面,建成蒙内铁路、亚吉铁路等境外铁路,中欧班列累计开行突破1.9万列,到达境外16个国家的53个城市;公路方面,中巴经济走廊“两大”公路建设顺利推进,中俄黑河公路桥合龙,中越北仑河公路二桥建成通车,与19个国家签署22项双多边运输便利化协定;海运方面,参与多个海外港口的建设经营,海运班轮联通指数稳居世界第一;民航方面,与96个“一带一路”合作国家签订双边政府间航空运输协定,其中75个国家实现直航;邮政方面,与22个国家签署合作文件,推进中欧班列快件运输试点建设。

各地方推进互联互通呈现新局面。黑龙江、内蒙古、吉林、辽宁等省市立足自身实际,打造“丝绸海运”“空中丝路”等特色品牌,推动“一带一路”交通互联互通取得积极进展。

——绘蓝图,向高质量发展挺进。

回首过往,铿锵前行,硕果累累;展望未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2019年4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就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共建“一帶一路”,互联互通是关键。今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提出“构建互联互通、面向全球的交通网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交通运输行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一带一路”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交通强国建设要求,推动“一带一路”交通互联互通始终沿着高质量方向不断前行、走深走实。

各地方要立足自身定位,发挥比较优势,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发挥更大作用。东部地区要发挥龙头引领作用,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大经济圈为核心,依托现代化港口群,大力发展江海、陆海联运,建设国际运输大通道;西部地区要依托靠近欧亚大陆的区位优势,发挥特色纽带作用,通过改革创新增强内生动力,开发开放提升实体经济水平;东北地区要发挥面向东北亚的区位优势,深化对俄、蒙务实合作,加强与日、韩对接;中部地区要大力提升物流便利化水平,将“一带一路”建设与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有机衔接,推动实现融合发展。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服务国家战略奋力推动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

推进长三角区域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长三角地区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希望。

海事系统牢牢把握“一体化”和“高质量”的主题主线,在推动区域海事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完善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市场开放和资源共享上先行一步,奋力推进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坚持统筹谋划,抓好融合发展。

2019年,交通运输部牢牢把握“一体化”和“高质量”的主题主线,在顶层设计上做文章,从体制机制上找突破,从“融为一体、合而为一”方面全力推进工作进展,为推动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凝聚多方合力。由部海事局、5个直属海事局、4个省级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机构和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组成的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领导小组正式成立,努力把各方面目标、资源、力量聚焦到融合发展上来,不断提升工作合力,推进区域间海事融合发展。

坚持统筹谋划。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专项工作机制,制定《关于推进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的意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签署了《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战略合作备忘录》,明确了工作机制、工作目标,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链,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聚焦重点工作。印发《长江经济带船舶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 推进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建设,全面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完善船舶通关“一站式”作业,持续增强本质安全水平、优化航运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海事体制机制改革,积极发挥保障作用,推动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

——坚持“五个一”,做到主动担当。

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领导小组会议提出,到2035年,全面建成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体系,建成全国海事“五个一流”的样板区、现代化发展的引领区和区域一体化融合发展的示范区。

持续推进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2020年,海事系统把推动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作为保障国家战略实施的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按照把握“一体化”本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思维的高质量發展理念,科学谋划了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五个一”主要目标,做到主动担当。

共建政务服务一家人。加快构建长三角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证办”,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零上门”办结事项比重大幅提高。

共绘规划布局一幅图。优化航路、锚地等通航资源的统筹规划,建成布局合理、畅通高效、江海联运的长三角海上通道网络,推进海事监管和航海保障一体化融合发展。

实现执法监管一盘棋。推进长三角海上大通道巡航组织一体化、巡航救助一体化,实现低标准船、违法船舶处处受阻、守法船舶监管“一次到位”、畅通无阻。

编织绿色共保一张网。推动船舶污染物排放监测网络建设,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船舶污染物处置全过程跟踪管理机制,实现源头可溯、转运可控、处置可查。

打造标准流程一把尺。优化标准化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和监管手册,实现同一事项同标准办理、同标准监管、同标准处置。

——主抓“五大体系”,提升服务能力。

强国建设,交通先行,交通发展,服务为先。全力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部署,2020年,海事系统将主抓五种体系建设,促进区域海事融合发展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同频共振,以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海事整体服务能力。

推进“零距离”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优化政务服务体验,推出“不停航换证”服务,推广复制海事服务自贸区的成熟经验,提升在水上交通运输便利化领域的一体化成效,实现政务服务一体化、智能化。

打造“深融合”的一体化规划统筹体系。统筹规划可通航资源,推进海事监管和航保保障一体化融合发展,推动构建布局合理、运行高效的海上大通道。

构建“高效率”的一体化现场监管体系。建立统筹协调的水上联合巡航机制,构建统一协调的现场执法联动机制,强化执法协作机制建设,实现长三角海事执法互助、结果互认、信息互通。

建设“高水平”的一体化生态保护体系。推动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长三角船舶污染物排放智能监测网络,健全长三角船舶污染物处置全过程跟踪管理机制,建立污染险情事故通报机制,共享防污染应急设备装备和队伍数据库,实现源头可溯、转运可控、处置可查。

实施“无差别”的一体化信息标准共同体系。加强区域规范性文件的顶层设计,建立海事数据信息实时共享平台和船舶动态信息连续跟踪平台,加快融入社会信用管理大格局,实现区域信息互换、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监管统一。

猜你喜欢
交通建设发展
寒露
保障房建设更快了
区域发展篇
图说共享发展
图说创新发展
教师发展
图说交通
发达交通之磁悬浮列车
阅读理解三则
城市雕塑是一项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