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锁 张文娟
3月3日上午9时30分,随着一声法槌敲响,“线上”庭审正式开始。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检察院检察长朱丽璇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对一起贩卖毒品案出庭支持公诉。
在“线上”庭审中,朱丽璇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宣读了起诉书,并围绕事实、证据对被告人依法进行了“隔空”讯问及庭审举证,发表了公诉意见。近一个小时的远程“线上”庭审,被告人当庭認罪认罚,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五千元。
此次庭审通过与法院、看守所之间搭建的“小程序庭审”模式,三方、异地、同期在线,实现了“非接触式”庭审全程监督,避免了人员聚集可能引起的疫情风险,保障了司法办案人员及诉讼参与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凸显了检察机关对案件质效的重视,做到了疫情期间坚持“领导办案不下线、认罪认罚工作不掉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