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舟
扶贫攻坚是很多民族宗教事务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但海南省五指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原局长黄英玲居然利用这项重要工作职责, 干起了借扶贫项目捞油水的勾当。2019年7月,三亚市城郊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黄英玲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一审判決后, 黄英玲不服提出上诉。2019年11月,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2岁的黄英玲,2014年至2017年担任五指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五指山市是海南中部山区贫困县级市之一,作为脱贫攻坚一线的城市,帮扶五指山市农村的项目资金自然为数不少。黄英玲作为民宗局局长本应为扶贫攻坚履职尽责,她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扶贫公共工程、种苗采购等项目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最终“栽”倒在扶贫工程项目上。黄英玲非法收受3名商人的财物13次,共计40.8万元。此外,黄英玲还存在违规收受他人礼品、违规插手项目招投标等问题。
2014年8月下旬,包工头杨成得到五指山市南圣镇什贺新村道路硬化工程、毛阳镇什益村委会金益农场道路建设工程项目要招投标的信息, 杨成通过朋友找到了时任五指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黄英玲。杨成直截了当地说:“黄局长,我听说有两项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看能不能帮我疏通关系给我做?”
“是有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我可以帮你疏通关系,不过……”黄英玲言又止。
“黄局长放心,您要能帮我拿到工程,感谢那是一定的。”杨成马上回应。
几天后,黄英玲通过一番运作,杨成挂靠的广东省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分别中标五指山市南圣镇什贺新村道路硬化工程、毛阳镇什益村委会金益农场道路建设工程。为表示对黄英玲的感谢,杨成于2014年8月送给黄英玲2万元,黄英玲收下。这是黄英玲任民宗局局长后收的第一笔好处费。同年12月,杨成又送了黄英玲3万元。
2015年5月的一天,黄英玲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杨成索要3万元,为维系好与黄英玲的关系,以便日后在工程项目上继续得到黄英玲的关照,杨成就让黄英玲到五指山兴达商行老板处拿了3万元。没过多久,黄英玲又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杨成要了2万元。
据案卷材料记载, 2016年6月的一天,杨成得知黄英玲在海口出差,就约黄英玲在海口市某大酒店一楼的咖啡厅喝茶。席间,杨成送给黄英玲2万元,并希望能承包五指山市民宗局主管的毛阳镇唐干村、番阳镇加艾三村(牙曼村)两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工程。
此后,在黄英玲的运作下,杨成挂靠的海南汉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电白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分别中标毛阳镇唐干村、番阳镇加艾三村(牙曼村)两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工程项目。为感谢黄英玲在承揽上述工程项目时提供的帮助,2016年7月,杨成又送给黄英玲5万元。这些钱都被黄英玲用于个人日常开销。
直到2016年10月,黄英玲得知自己将调离五指山市民宗局后,便要求杨成为她结清在当地兴达商行赊账消费的个人欠款 2.4万元。为感谢黄英玲在多个项目工程建设方面提供的帮助,杨成又在海口市某酒店送给黄英玲3万元。黄英玲非法收受杨成贿赂款共15万元。
翻开黄英玲受贿案的卷宗,可以看到,杨成并不是唯一向黄英玲行贿的人。个体老板刘强也是黄英玲的“提款机”。2015年8月,黄英玲经常跟刘强一起吃饭。她有意无意地透露说,自己不久要出差,正打算承揽五指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毛道乡毛卓村委会毛农排水沟建设工程项目的刘强立即嗅到了机会。几天后,他找到黄英玲,送上1万元,黄英玲接受了。刘强后来如愿承揽了毛道乡毛卓村委会毛农排水沟建设工程项目。
2016年8月,刘强约黄英玲在五指山市某饭店吃饭。饭后,刘强又送给黄英玲2万元“零花钱”,并表示希望能够继续承包市民宗局的建筑工程项目。
2016年10月,在黄英玲的关照下,刘强陆续承建了毛道乡野山猪饲养点设施、什守村小组经济路、毛农村小组基础设施三个扶贫工程建设项目,为感谢黄英玲在工程招投标及款项拨付方面提供的帮助。2016年底,刘强将一个装有5万元的茶叶盒通过他人转交给黄英玲。
当黄英玲调任五指山妇联主席后,刘强也依然跟随她,2017年6月,刘强很快承建了五指山市妇联的儿童之家项目。为了感谢黄英玲在工程建设及款项拨付中提供的帮助,2017年底的一天,刘强约黄英玲、陈某在五指山市南圣镇某农家乐吃饭。饭后,刘强通过陈某将一个装有5万元的塑料袋转交给黄英玲,黄英玲当场收下。据统计,自从黄英玲结识了刘强,她先后收受刘强的贿赂款共13万元。
“黄局长,听说民族宗教事务局有个野猪采购的项目,我有兴趣做,您看可以给我吗?”2016年5月,商人林达来到时任五指山市民宗局局长黄英玲的办公室,请求把民族宗教事务局的一个项目交给他。
“这个项目给你做可以,不过……到时候你得多送几头猪给我的朋友。”面对经人介绍而来的林达,黄英玲既不关心他有没有能力做好项目,对于野猪苗情况也不关心,只提出了个送礼的要求。
“您放心,这事包在我身上!”面对黄英玲提出的要求,林达满口答应,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这个项目“跑不掉”了,200多万元的大单稳稳攥在了手里。
“我没跟他们合作过,怕到时候出差错。要是能用我推荐的招投标代理公司,会更有把握!”不久,该项目招投标程序启动,而五指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向民族宗教事务局随机推荐一家招投标代理公司后,听到风声的林达立即找到黄英玲的办公室,提出更换招投标代理公司的“想法”。
“这好说,我叫人换一下招投标代理公司就是了。”黄英玲一口答应下来。黄英玲任性地认为,决定用哪家招投标代理公司,完全是她这个局长的“权力”。
在黄英玲的操作下,最终用了林达推荐的招投标代理公司。2016年6月17日,林达挂靠昌江罗氏农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了五指山市民宗局野猪二代采购项目。拿到项目后,林达按照事先的约定,从邻县购买了45头野猪苗,黄英玲将这批猪苗送给她朋友开的农家乐。经鉴定,该批野猪苗价值5.4万元。
“民族宗教事务局扶贫的野猪苗带病死亡惨重,有的刚发第二天就死了,后面也是陆陆续续地死了不少。”2018年6月,五指山市一位养殖户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发放的野猪苗存在质量问题。五指山市纪委监委立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开展初查。调查组发现,这批野猪苗并非来自中标的本地养猪场,而是从海南岛外拉回来的。
签合同和实地考察的都是海南本地的养猪场,为何却要从省外购猪苗呢?原来,林达只是借用海南本地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投标,再从进货价更低的岛外某猪场购买野猪苗。由于运输路途遥远,加上岛外专业化的养猪场与本地的饲养方式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很多野猪苗陆续死亡。
得知组织正在调查此事,黄英玲惊出一身冷汗,交代民宗局的工作人员不要把她私换招投标代理公司的事说出去。然而,这一切都是徒劳的。 2018年8月,黄英玲被纪委监委带走调查。2019年2月,检察院对黄英玲批准逮捕。黄英玲案由海南省三亚市城郊检察院审查,并于2019年4月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