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提升政务信息化建设实效

2020-04-20 11:49
计算机与网络 2020年5期
关键词:跨部门集约政务

《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近期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办法》进一步优化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审批流程,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加强对项目建设投资与运维、绩效评价和审计等的联动管理,以制度推动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纵横联通、整合共享,提升政务信息化建设实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近年来就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作出了一系列部署,明确要求破除“信息孤岛”,大力推进数据共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各部门加大了政务信息化建设和完善的力度,在促进政府科学决策、提升监管能力、优化政务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该负责人介绍,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基础设施相继建成,中央62个部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体系,累计发布数据共享服务接口超过1 300个,提供数据查询核验服务超8.3亿条次,支撑跨部门、跨地区数据共享交换量达697亿条,初步实现“网络通”“数据通”。国家人口基础库、法人单位信息库、社会信用库等基础数据库加快建设完善,人口、法人和信用等数据实现统一关联汇聚,为跨部门协同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为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2007年,国家发改委制定并实施了《国家电子政務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55号令),对规范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放管服”改革不断走向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对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出了新要求,迫切需要对原办法进行全面修订并提升效力层级。

该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适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办法》对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制度保障,核心是促进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快速迭代、整体推进和集约创新。

一是在建设节奏上,要快速迭代。《办法》在严控新建系统数量和规模基础上,从制度层面简化了项目报批建设的相关程序,促进各部门聚焦紧迫需求开展建设,在满足当前政务信息化建设需求的同时,适应信息技术快速迭代发展。比如,《办法》规定,对于已纳入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的项目,可直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是在建设形态上,要整体推进。《办法》通过引入“框架方案”概念,为强化跨部门共建共享、促进部门间业务协同提供了有力抓手,将有效推动跨部门业务流、数据流的整合再造,加快实现“大平台、大系统、大数据”的发展格局。

三是在建设理念上,要集约创新。《办法》明确,政府部门应充分依托云服务资源开展集约化建设,也鼓励项目建设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或者外包,减少自建自管自用自维。

在统筹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方面,《办法》立足于构建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协调管理机制,从规划和审批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可概括为“五个统一”的要求,即统一工程规划,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备案管理,统一审计监督,统一评价体系。

在推动提升政务信息化建设效能方面,《办法》在明确“五个统一”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了“四个强化”:强化集约共享,强化协同联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及强化央地衔接。(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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