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行业报协会发布了《关于第三十届中国新闻奖、第三十四届中国产经新闻奖媒体融合奖项推荐参评作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第三十届中国新闻奖、第三十四届中国产经新闻奖媒体融合奖项的参评范围为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新媒体中心(传媒中心)等新闻机构。
中国新闻奖参评人员为新闻工作者;在新闻单位从事党务、行政、经营、后勤等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不参评新闻作品项目;近3年内有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新闻工作者单独采写或主编、主创的作品不得参评;新闻教研机构的教师、研究人员可参评新闻论文项目。
《通知》还指出,作者(主创人员)、编辑必须据实申报。超出名额的,按“集體”申报,须附对作品做出核心贡献、主要贡献的人员名单。各单位于2020年4月10日前报送,逾期报送的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