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代人的童年里都装着不一样的画面——在户外跳皮筋、捉蜻蜓、弹玻璃球、捉迷藏……这是属于50后至部分90后的童年记忆,这些记忆也成为了一代代作家们笔下丰富的素材。
但在如今被钢铁和水泥包围的城市中,童年的那些事儿恍如隔世,没有了和小伙伴们一起游戏、打闹的场景,没有了碧草蓝天下的追逐奔跑,没有了和土地拥抱的厚重感,取而代之的是当代小朋友与各种电子产品的互动玩耍。
00后们将来会如何描写他们的童年……
陈忠实《白鹿原》
【节选】平日在村子里割草、砍柴、浮水、掏雀蛋时建立的友谊,很快又在学堂里重现,孩子们自然地围拢到猴王黑娃的周围。黑娃对这种崇拜已经没有兴趣而且失掉自信,原因是他自己也崇拜起另一个人来,就是鹿兆鹏。鹿兆鹏是从神禾村转回本村学堂的,他年龄不算最大,书却读得最高。徐先生把他叫到自己的寝室单个儿面授,已经是《中庸》了……
他一扬手接住鹿兆鹏扔过来的东西,以为是石子,看也不看就要丢掉。鹿兆鹏喊:“甭撂甭撂!”他看见一块白生生的东西,完全像沙滩上白色的石子,放在手心凉冰冰的。他问:“啥东西?”鹿兆鹏说:“冰糖。”黑娃捏着冰糖问:“冰糖做啥用?”鹿兆鹏笑说:“吃呀!”随之伸出舌头上正在含化的冰糖块儿。黑娃把冰糖丢进嘴里,呆呆地站住连动也不敢动了,那是怎样美妙的一种感觉啊:无可比拟的甜滋滋的味道使他浑身颤抖起来,竟然“哇”的一声哭了。鹿兆鹏吓得扭住黑娃的腮帮子,担心冰糖可能卡住了喉咙。黑娃悲哀地扭开脸,忽然跳起来说:“我将来挣下钱,先买狗日的一口袋冰糖。”
【评注】陈忠实的《白鹿原》是以人物的命运为核心来安排故事情节的,注重原生态的生活和细节描写。砍柴、浮水、掏雀蛋,这是陈忠实那一代人的童年画面,也是60后、70后、80后的童年记忆。对比之下,00后这样的童年——生活经历渐行渐远了。
徐则臣《天上人間》
【节选】小时候他就这样,老是做梦吃东西。那时候他喜欢跟在我屁股后头玩,干了坏事就推到我头上,说柿子是我偷的,说邻居家的玻璃是我打碎的,说五块钱是我弄丢的,他用那五块钱买了一把玩具枪。当初我就没打算让他来北京,姑妈也不同意。我们那地方“跑北京的”每年都有几个进去,短的三五个月半年,长的三五年都有。姑妈恨不得天天守着这棵独苗才放心。子午死活要来。我妈在电话里说:“子午少了一根头发,我看你就别回来了。”
【评注】如果你也是家中老大,那么作品中的这段童年故事,你一定感同身受。作为家中老大,身上总是要担着保护弟弟妹妹们的责任,也要怀有宽容弟弟妹妹们的仁爱之心。要时刻准备着背黑锅,做各种挡箭牌。作为兄弟中的老大真心不容易,但是当小朋友们长大以后,老大会特别有成就感,享受着弟弟妹妹们的尊重和爱戴,一直都是当家范儿。80后、90后的大多数也许未曾有过当老大的这种责任感,也未曾有过兄长的呵护与关爱。已开放二胎的今天,00后们也有机会体会当老大的滋味了。
蒋方舟
《我承认我不曾历经沧桑》
【节选】小时候,我经常和一个同龄的远房亲戚过短期的姊妹生活。每到假期,亲戚们就把我们扒拉成一堆——“你们小孩自己去玩吧。”她长得比我好看,五六岁时眉眼间就有种少妇的俏丽。她比我要受宠和娇纵,爱生气,总爱把人锁在门外,动不动就让人哄,而且要多人连哄,实在没事,也要人的名字翻来倒去地高声呼唤。
然后,我就暗自决定成为“成熟懂事”的那一个。我还记得有一次,大家庭同桌吃饭。我的小亲戚忙着挑食,尖叫着挣脱种种食物安排。在她大闹饭桌的时候,我则连连欠身,含着下巴面带微笑,给在坐的所有大人布菜和倒酒。这行为其实完全违背我的常态,我并不太习惯于这种赤裸裸的做作。然而那天,我坐在小亲戚的对面,隔着整个圆桌冷冷地看着她,决心一定要做出一副和她截然相反的样子,一定要处处举止都和她形成反差对照。这种心情非常强烈,以至于我立刻就起身,做出自己日后羞惭不已的情态来。
【评注】平凡生活中的大多数都是普通人,我们拥有的是一些平淡的童年往事。然而蒋方舟的童年是异于常人的,从节选的段落中我们就可见一斑。7岁开始写作,更多的是兴趣使然,但是她的确是在父母的高要求下成长起来的,比普通小朋友乖巧懂事、比普通小朋友聪明稳重,这一切的光环背后承受着普通小朋友不曾感同身受的童年压力。以前看过一组漫画,主题是每个小孩子从出生的时候就被关进了父母愿望的牢笼,从小开始上各种补习班:钢琴、舞蹈、外语……去弥补父母曾经的缺失。在父母的观念里,那是他们成长过程中的经验,为的是孩子可以少走一些弯路。可是父母没有想过,孩子的人生可能与他们的完全不一样。
余华《在细雨中呼喊》
【节选】进入小学三年级以后,我越来越贪玩了。随着对王立强和李秀英的逐渐熟悉和亲切起来,初来时的畏惧也就慢慢消失。我常常在外面玩得忘记了时间,后来蓦然想起来应该回家了,才拼命跑回去。我自然要遭受责骂,可那种责骂已经不会让我害怕,我努力干活,尽量把自己弄得满头大汗,他们的责骂就会戛然而止。
有一阵子我特别迷恋去池塘边摸小虾,我和国庆、刘小青,几乎每天下午放学后,就往乡间跑去。那么一天我们刚刚走上田野,让我吓一跳地看到了王立强,他和一位年轻女子在田埂上一前一后慢慢走来。我赶紧往回跑,王立强已经看到我,我听到他的喊叫后只得站住脚,不安地看着王立强大步走上前来,我在应该回家的时候没有回家。国庆和刘小青立刻向他说明,我们到乡间是为了摸小虾,不是来偷瓜的。
【评注】《在细雨中呼喊》是余华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这是一本关于记忆、关于已逝时光的书。相比于对未来的想象,人总是更喜欢怀念过去。就像现在还年轻的80后、90后,在疲惫的晃神之间,总会想念起童年的温暖时光:小时候的玩伴、一起玩过的玩具、讨厌的某个捣蛋鬼、一起打过的架,疼在身上,暖在心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