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绍义
(云南省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云南昭通657000)
心绞痛(AP)是以发作性胸痛或胸部不适为主要表现的临床综合征,多与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导致的心肌缺血及缺氧等因素有关[1]。据研究表明,静息心率是导致AP 患者预后不良的重要危险因素,因此,控制心率已成为治疗AP 的重要方式之一[2]。目前,临床多以β 受体阻滞剂及非二氢吡啶类钙离子拮抗剂作为心率控制的常用药物,但对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合并AP 的患者,此类药物的使用可诱发支气管痉挛等情况的加重,且存在一定的负性心率及负性传导作用[3],十分不利于病情的临床控制。因此,针对COPD 合并AP 患者,实施更为合理的用药方案是保证其治疗有效性及安全性的重要方式。对此,本文将伊伐布雷定这一药物应用到了COPD 合并AP 患者的治疗方案中,并对其应用效果进行了观察与分析,现报道如下。
对 2018 年 2 月至 2020 年 2 月收治的 160 例COPD 合并AP 患者进行回顾性分析,按照用药方案的不同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均为80 例。对照组患者年龄 57-78 岁,平均(64.5±6.2)岁;男 47 例、女 33例;慢阻肺病程 2-9 年,平均(5.2±2.1)年。观察组患者年龄 56-79 岁,平均(64.8±6.5)岁;男 48 例、女 32例;慢阻肺病程 2-10 年,平均(5.8±2.2)年。组间资料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本次研究已通过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批准。
纳入标准:(1)经确诊,符合 COPD 及 AP 的诊断标准;(2)患者均知情且自愿参与本次研究。
排除标准:(1)存在心房颤动等心律异常者;(2)心力衰竭者;(3)合并严重功能障碍者。
对照组:常规用药方案,选择阿司匹林(国药准字J20171021;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进行口服治疗,100mg/次,1 次/d;给予阿托伐他汀(国药准字H20051408;辉瑞制药有限公司)进行口服,80mg/次,1 次/d; 采 用 美 托 洛 尔 缓 释 片(H20140780;AstraZeneca AB)进行口服,50mg/次,2 次/d;连续治疗3 个月。
观察组:在常规用药方案的基础上给予伊伐布雷定(H20150217;Les Laboratoires Servier Industrie)口服,起始剂量为 5mg/次、2 次/d,用药 3-4 周后,根据治疗效果,增加至7.5mg/次,2 次/d;若患者静息心率减少持续低于50 次/min,剂量需适量下调,包括可能剂量 2.5mg/次,2 次/d;若静息心率低于 50 次/min,则停止用药,连续治疗3 个月。
(1)对比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的静息心率。
(2)对比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的实验室指标:包括去甲肾上腺素(NA)与肾上腺素(Adr)。
(3)观察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的心绞痛发作情况:包括发作次数及持续时间。
(4)对比两组患者在治疗前后的运动耐量:采用6min 步行试验(6MWT)[4]进行判定。
采用SPSS20.0 软件进行数据处理,文中计数资料采用表示,行t检验进行分析,计量资料则以n(%)表示,行卡方检验,P<0.05 表示对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治疗前,两组患者的静息心率对比并无显著差异(P>0.05),经过治疗后,观察组患者的静息心率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治疗前,两组患者的NA 及Adr 指标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经过治疗后,观察组患者的NA、Adr 指标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 2。
治疗前,两组患者的心绞痛发作情况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经过治疗后,观察组患者的心绞痛发作次数及持续时间均明显少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 3。
治疗前,两组患者的6MWT 结果对比并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经过治疗后,观察组患者的6MWT 结果明显大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 4。
表1 治疗前后两组的静息心率对比(,次/min)
表1 治疗前后两组的静息心率对比(,次/min)
组名对照组观察组t 值P 值例数(n)80 80治疗前86.8±8.5 86.4±8.5 0.298 0.766治疗后82.4±8.1 65.2±5.9 15.352 0.001 t 值3.352 18.326 P 值0.001 0.001
表2 治疗前后两组的实验室指标对比(,ng/L)
表2 治疗前后两组的实验室指标对比(,ng/L)
组名对照组例数(n)80观察组80治疗前治疗后治疗前治疗后t 组间治疗后值P 组间治疗后值NA 721.1±55.3 436.8±32.2 723.2±57.2 223.7±14.5 53.973 0.001 Adr 141.5±17.3 119.6±16.8 143.2±17.9 76.1±6.5 21.599 0.001
表3 治疗前后两组的心绞痛发作情况对比()
表3 治疗前后两组的心绞痛发作情况对比()
组名对照组例数(n)80观察组80治疗前治疗后治疗前治疗后t 组间治疗后值P 组间治疗后值发作次数(次)5.5±1.3 3.2±1.1 5.6±1.4 1.7±0.8 9.864 0.001持续时间(min)7.8±1.4 3.3±0.8 7.9±1.5 1.8±0.6 13.416 0.001
表4 治疗前后两组的6MWT 结果对比(,m)
表4 治疗前后两组的6MWT 结果对比(,m)
组名对照组观察组t 值P 值例数(n)80 80治疗前365±51 366±52 0.123 0.902治疗后402±70 453±74 4.478 0.001 t 值3.821 8.604 P 值0.001 0.001
治疗过程中,观察组共出现3 例不良反应(头痛1 例、胸闷 1 例、恶心 1 例),发生率为 3.8%,而对照组共出现10 例不良反应(头痛2 例、胸闷2 例、疲劳3 例、肢体发冷 2 例、恶心 1 例),发生率为 12.5%,其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目前,临床治疗心绞痛的常规用药方案主要由抗凝药物、冠心病治疗药物以及β 受体阻滞剂等药物组成[5],但在COPD 合并AP 这一患者群体中,β受体阻滞剂的使用可引起支气管痉挛等症状的加重,严重情况下甚至导致窒息等后果的发生[6],因此,针对此类患者,临床需重视疾病的复杂性及用药安全性,多持保守态度。伊伐布雷定是心脏窦房结起搏电流(If)的选择性特异性抑制剂,可选择性阻断If通道,从而抑制其电流,促使舒张期窦房结去极化速率的降低,从而延长静息电位到阈电位的时程,以此减慢其窦性心率,从而达到控制心率的目的[7]。将其应用到COPD 合并AP 患者的治疗方案中,尤其是对β 受体阻滞剂存在禁忌证的患者,可在对症治疗的同时保证其临床安全。
在本次的研究结果中,观察组患者在治疗后的静息心率、NA 及Adr 指标、心绞痛发作次数及持续时间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而 6MWT 结果明显大于对照组(P<0.05),由此可见,将伊伐布雷定应用于COPD 合并AP 的患者中,可有效控制其静息心率,并降低患者的血清儿茶酚胺水平,同时改善其活动耐量,大大缓解了心绞痛的发作程度,具有显著的对症治疗效果。此外,本次研究还发现观察组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要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这是由于伊伐布雷定在治疗过程中对窦房结以外的其他部分并无较大的干扰作用,其在减慢心率的同时,对心室复极、心内传导、心肌收缩力以及支气管平滑肌等部分均无不良影响的产生[8]。由此可见,该药在COPD 合并AP 患者的临床治疗中具有较高的可行性及安全性。
综上所述,将伊伐布雷定应用于COPD 合并AP患者的临床治疗中,可在对症治疗的同时,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适用性及可行性均较为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