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郸 杨婷 潘涛
摘 要:本文根据贵州省1996—2016年3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分析全省森林资源现状及特点,结果表明:贵州省森林以乔木林为主,林地面积不断增加,林木蓄积稳步增长,林种结构趋于合理,天然林资源不断扩大;森林类型大部分为针叶林,针阔混交林和阔叶林比例在不断上升,森林质量逐渐提升。本文也介绍了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功经验,为同行交流提供便利。
关键词:森林资源;森林质量;贵州省
中图分类号:S7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754/j.nyyjs.20200330026
森林资源是地球上最重要的资源之一,是生物多样化的基础,其不仅能够为生产和生活提供多种宝贵的木材和原材料,能够为人类经济生活提供多种物品,更重要的是森林能够调节气候、保持水土、防止或减轻旱涝、风沙、冰雹等自然灾害;还有净化空气、消除噪音等功能;同时,森林还是天然的动植物园,孕育着各种飞禽走兽,生长着多种珍贵林木和药材[1-3]。森林可以更新,属于再生的自然资源,也是一种无形的环境资源和潜在的“绿色能源”[4]。反映森林资源数量的主要指标是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
森林资源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在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其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在很大程度上关乎到人类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认真做好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贵州省一直重视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为全省生态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
1 森林资源调查结果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是以森林经营管理单位或行政区域为调查总体,查清森林、林木和林地资源的种类、分布、数量和质量,客观反映调查区域森林经营管理状况,为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开展林业区划规划、指导森林经营管理等需要进行的调查活动[5]。贵州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每10a开展1次,最近3次分别于1996年、2006年和2016年完成。各次森林資源调查结果如表1所示。
2 森林资源增长变化情况
根据贵州省连续3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结果,贵州省森林资源呈现稳步增长的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林地面积不断增加;林木蓄积稳步增长;林种结构趋于合理;天然林资源不断扩大;森林质量逐步提高。
3 采取的主要措施和经验分析
3.1 大力培育森林资源
1996年以来,贵州省依托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石漠化综合治理等各项重点林业工程建设,以及近几年开展的县乡村造林绿化、绿色贵州建设3a行动计划等,大力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人促封育,实现了森林面积、蓄积双增长,森林资源总量稳步增加,森林覆盖率不断提高。全省1996—2016年的21a间,累计完成营造林任务695万hm2,其中,人工造林(含以植代播)322万hm2,封山育林(含人促封育)323万hm2。按成林率60%计算,21a间共计增加森林面积417万hm2,森林覆盖率增加23%,森林面积年均增加19.9万hm2,森林覆盖率年均增加1.13%。持续稳定的造林绿化,对全省森林资源的增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3.2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3.2.1 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
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按照林木采伐消耗量低于森林采伐限额的原则,加强森林采伐管理,切实控制森林资源消耗,是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6]。“十一五”期间贵州省年森林采伐限额为720万m3,实际平均年采伐林木蓄积351万m3;“十二五”期间贵州省年森林采伐限额为842.3万m3,实际平均年采伐林木蓄积255.9万m3;“十三五”期间贵州省年森林采伐限额为1010万m3,2016年实际采伐林木蓄积245.7万m3。数据表明,由于森林生长量不断扩大,年森林采伐限额也不断提高,但林木采伐量却呈下降趋势,林木总生长量远大于总消耗量,使全省森林资源面积不断扩大,林木蓄积持续增长。
3.2.2 严格林地审核审批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各类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出台《贵州省征收征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贵州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定》等,有效规范贵州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对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林地,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资源。
3.2.3 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
连续开展了贵州省建国以来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2014年,根据时任省委书记赵克志的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14年9月2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即严禁盗伐滥伐林木,严禁掘根剥皮等毁林活动,严禁非法采集野生植物,严禁烧荒野炊等容易引发林区火灾行为,严禁擅自破坏植被从事采石采砂取土等活动,严禁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造成生态系统逆向演替[7]。这在贵州林业执法历史上是第一次,在全国也是首次。通过这一方法,查处了全省境内绝大部分违法使用林地案件,解决了在基层林业执法部门长期存在的对违法使用林地案件“不实报、不敢报、不能报、不早查、不愿查、不敢查、不真查、不快查、不严查、不能查”的“十不问题”,有效保护了林地资源。自2014年9月开展以来,共组织查处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21479起,其中,查处违法使用林地案件11623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655起。
3.2.4 划定林业生态红线
贵州省组织划定了包括林地面积保有量、森林面积保有量、森林蓄积保有量、公益林面积保有量、湿地面积保有量、石漠化综合治理面积、物种红线、古大珍稀树木保有量、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等9条林业生态红线,明确613.73万hm2红线管控区域。将林业生态红线区域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一级管控区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内严禁实施影响管控区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同时,为加大对划定的林业生态红线的保护,制定了包括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林地及湿地用途管制制度、林业生态红线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和林业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等在内的10条严格的保护措施[8]。
3.2.5 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贵州省自2004年起实施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对界定为国家级公益林的林权所有者实施补助;于2007年起实施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界定为地方公益林的林权所有者实施补助。全省共划定生态公益林576.87万hm2,其中,国家级公益林326.87万hm2,地方公益林250万hm2,全面纳入补偿范围并加强保护。
3.2.6 加强森林管护队伍和管护能力建设
依托天然林资源保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为生态护林员等工程项目,护林员队伍逐年增加,截至2016年底全省专职护林员队伍达到4.1万人。同时,每个县都建立了森林专业扑火队,实施重点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程项目建设,管护能力不断加强,使全省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3.3 加快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家公园及湿地公园建设 贵州省共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122个,各级森林(生态)公园达90个,已建立湿地公园54处,并开展全省古树大树名木的挂牌保护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古树名木调查、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检查等专项行动,使全省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对维护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6年底,贵州省已知物种约24547种,其中,植物(包括苔藓、蕨类和种子植物)9982种,占全国总物种数的28.53%;脊椎动物1053种,占全国总物种数的16.34%;大型真菌1166种,约占全国总物种数的31.00%。
3.4 推进林业产业发展
始终将兴林和富民作为绿色贵州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政策支持,大力培植林业绿色经济。制定了林业产业“三年倍增计划”,推进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构建人造板生产集群、油茶产业集群、核桃产业集群、刺梨产业集群、核桃茶叶集群、桉树油桐产业集群、家具产业集群等,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开展造林绿化工作,并通过农业综合开发、林业贴息贷款等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开展造林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有效促进林业第一产业产值增长加快。同时,随着以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为依托的森林旅游业加快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吸引了更多旅游者,林业旅游与休闲服务业取得长足进步,使第三产业成为贵州省林业产业总产值增长的突出点。2016年,贵州省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1000亿元,比上年增长23.46%。
参考文献
[1] 王仁山.森林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性[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33):279.
[2]陈亮明.湖南森林公园森林景观资源特征与森林文化研究[D].长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2.
[3]徐子英.林业资源与林业造林方法的探讨[J].农技服务,2016,33(11):155.
[4]张绪成,张秋虹.森林资源资产的特点及资产主体认定[J].中国资产评估,2010(08):35-36.
[5]GB/T 26424—2010,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S].2011.
[6]吴冬川.新形势下林业工作站管理对策[J].中国林业,2006(17):42.
[7]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州省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方案[Z].2014.
[8] 貴州省林业厅.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Z].2014.
(责任编辑 贾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