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彪
吉林省梨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梨树 136500
关键字:畜禽粪污;存在问题;合理化建议
近几年随着国家对环保问题的高度重视,禽粪养殖产生的大量粪污成为环境治理的重点工作。如何从源头控制畜禽粪污的产生量,如何对畜禽产生的大量粪污进行综合利用,如何引导养殖场(户)重视养殖生产中产生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当前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1]。2019年9月,结合我县农牧业发展现状,本人到各乡镇开展调研,实地了解畜牧业发展现状、畜禽粪污资源利用概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合理化建议。
全县玉米播种面积328.6万亩,大豆播种面积12万亩,花生播种面积9万亩,水稻种植面积14万亩,瓜菜播种面积30万亩,杂粮杂豆播种面积2.4万亩,薯类播种面积5万亩,其他作物播种面积2万亩。粮食平均年产达到50亿斤。梨树是典型的农业大县,养殖规模养猪当量为144万头,根据《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参照模式为固体粪便堆肥外供+肥水就地利用,土地承载能力为2.4猪当量/亩/当季,则需要60万亩土地消纳,梨树县现有耕地面积396万亩,可以满足项目土地需求。
据统计,截止到2018年末,梨树县生猪、牛、羊、禽饲养量分别达到215.92万头、21.15万头、25.88万只和1 032.3万只,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25.8万吨、6.38万吨和0.87万吨,养殖场(户)多为小规模大群体的形式存在。截止目前,全县现有规模养殖场、企业等大部分均利用现有设施进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散养户多数未配套粪污存储设施,工艺模式较为落后,粪污利用不充分。仍有60万余吨的畜禽粪污未实现资源化利用[2]。
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现状。梨树县畜禽粪污处理主要推行“种养结合就近还田利用”和“种养基地对接协议利用”方式,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全县规模养殖场(户)共计233个,其中,配套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的规模养殖场(户)有202个,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为87%。目前,全县721个村屯粪污收集点建设已经接近尾声,每个单体建设地上49.4 m2储粪棚和地下10.8 m3贮尿池,方圆2 km内散养户可自行将产生的畜禽粪污送至粪污收集点;全县配套的7处区域粪污处理中心正在紧锣密鼓建设中,建成后的区域粪污处理中心利用运输车辆将粪污收集点粪污运输到处理中心进行加工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建成将大大改善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禽规模养殖直联直报系统数据显示,2018年梨树县畜禽粪污产生量为282万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80%,主要是还田利用为主。
2.1 规模以下养殖户分布较分散,畜禽粪污存储设施配套不健全,自行处理粪污技术水平低,粪便未经处理直接还田容易引起寄生虫和重金属对植物的二次污染。
2.2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投资高、收益低,对供应的粪源数量和质量要求高,缺少具有投资能力的第三方投资机构进行集中处理,需要政府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2.3 畜禽粪污的收集、存储、处理、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不完善,缺少粪污的收储运体系、终端产品使用、保障设施用地等方面的配套政策。
2.4 种养结合不紧密,循环链不完善。由于化肥施肥操作便利、耕地碎片化、农村劳动力缺乏等问题,现阶段种植业生产重化肥、轻有机肥问题突出。随着规模养殖快速发展,养殖与种植分离成两个主体,养猪的不种地,种地的不养猪,客观上隔绝了粪污还田的通道。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需要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提升本地畜禽粪污利用率。
3.1 加强源头减排。一是坚持以地定畜,根据耕地面积严格把关畜禽饲养总量。二是落实养殖设施设备升级改造的相关政策。使用节约型饮水器,水冲粪或水泡粪改造成干清粪,为确保节约用水,养殖场安装总用水表,根据养殖品种和数量划定用水量,超出后加大惩罚力度。同时做好雨污和固液分流,减少污水产生量,建设标准化的养殖农场,不断提高生产效能,做到节能减排。
3.2 重视过程把控。规模以下养殖户采取干清粪,通过自家配套土地进行堆肥利用,未利用的部分运送至村屯粪污收集点,再由区域性粪污处理中心转运并处理。规模养殖场(户)通过配套建设储粪场、储液池、厌氧发酵罐等设施,对畜禽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再进行资源化利用并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
3.3 推广末端利用。养殖户通过初级堆肥还田可满足自身或周边农户利用,另外部分需通过区域性粪污处理中心生产有机肥原料,直接还田改良土壤或加工商品有机肥,满足周边农田、果蔬及棚膜区利用,生产绿色的果蔬产品。
3.4 典型示范带动。以各别村作为试点,政府统一采购深埋式畜禽粪污混凝土的收集罐,安装在前期未建设村屯粪污收集点并且畜禽养殖密集区的村屯。采取属地化管理,观察养殖户使用效果,为以后广泛推广积累经验。
3.5 广泛宣传教育。根据《环保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电视、微信公共号、宣传车等媒体宣传手段,各级部门持续开展的粪污治理宣传培训,提高养殖场(户)环保意识,提倡高效能的生产模式,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尽一份力,真正做到养殖粪污治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促进畜禽粪污的循环利用[3]。
3.6 强化政策扶持。政府部门积极协助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企业办理用电、土地、规划、环平等相关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引导本地种植业进行有机肥代替化肥行动,建立优质农产品牌,产生明显溢价。同时,相关畜牧业引导资金向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