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雨,周 宏
(南京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5)
然而,在减贫的道路上,不仅要看减贫速度,更要关注减贫质量,要确保贫困户持续、稳定脱贫,严防出现大面积返贫现象。在一系列精准扶贫措施中,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等属于减少支出型的扶贫方式,减贫效应具有隐蔽性和长期性的特点,而产业扶贫助农增收的减贫效应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的特点。由此,脱贫攻坚阶段,产业扶贫是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也是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关键措施。做实产业扶贫,既要根据不同贫困户脱贫能力的差异,做到因人施策,安排相应差异化的产业扶贫项目;还要结合当地自然资源禀赋,做到因地制宜,做好“两翼”配套:一是加大农村基建投资。第一个十年(2001—2010年)、第二个十年(2011—202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均明确提出要加强、完善农村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补齐短板弱项。二是实施“结对帮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派员驻点农村与贫困户形成“结对帮扶”[3],为贫困户提供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扶持,帮其扶上产业发展之马。基于此,本文把贫困户的异质性纳入分析框架,实证分析基建投资、产业扶贫与“结对帮扶”的减贫效应,对于帮助贫困户实现精准减贫、精准脱贫显得尤为重要,以期为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益参考。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底子薄、发展严重滞后且不均衡,致使农村特色产业、特色农产品“进出两难”,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主要掣肘之一。研究表明,以道路、水利、通讯和饮用水为代表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产业进驻具有重要的现实内涵[4-6]。基础设施的数量增加与质量提高能有效降低农业生产、运输和劳动力转移成本[7-8],促进农村地区非农业部门发展,实现产业结构调整[9],增加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机会[10],为实施产业扶贫战略提供重要支撑。
近年在我国一系列产业减贫的实践经验中,产业帮扶政策及措施有效地促进了贫困户家庭收入的增长,尤其是在一些特定贫困地区(如连片特困地区、老少边穷区等),产业扶贫与地方特色、资源禀赋有机地衔接在一起,形成农业产业扶贫和非农产业扶贫两大产业扶贫类型。农业产业扶贫以特色种养为代表,如大棚蔬菜、茶叶种植等[11-12],非农产业扶贫是农业产业扶贫的进一步延伸,主要有农产品电商、区域旅游、光伏产业等[13-15]。可以说,多样化的产业帮扶措施遵循了地区差异、适用对象和发展阶段等现实规律,并且通过创新农业经营方式[16],产业结构优化升级[17],促进了产业融合发展,解决了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供需矛盾,有效地促进了贫困人口脱贫致富[18-19]。
然而,不可否认在实施产业扶贫的过程中,往往由于贫困户自身缺乏获取资金、技术、政策、市场信息的能力,导致产业扶贫参与度低、瞄准偏离,出现事倍功半的局面。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实施“结对帮扶”,通过“结对帮扶”,实现帮扶主体对帮扶对象与帮扶措施的双向瞄准,并为贫困户提供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汪三贵等调研发现,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政策到户率普遍不高,主要原因是瞄准偏离,缺乏帮扶主体引导,忽略了贫困群体的真实需求和意愿,导致贫困农户的参与动力不足,参与度不高,扶贫长效机制难以建立[20-23]。同时,有研究表明帮扶主体层级的高低对帮扶效果具有重要影响,帮扶主体的层级越高,其掌握的资源就越多,可以明显提升贫困户对帮扶效果的认可度[24-25]。
基建投资、产业扶贫与“结对帮扶”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以产业扶贫为主体,基建投资、“结对帮扶”为两翼的精准帮扶模式,为当下贫困户持续、稳定脱贫提供了动力支撑。梳理已有文献资料发现,基建投资、产业扶贫与“结对帮扶”的减贫效应在研究视角上更注重整体性,而缺乏对贫困户脱贫能力差异的分析,相关评价结果可能有失偏颇;另外,已有研究往往将“一体两翼”的减贫效应割裂开来,缺乏产业帮扶体系的系统性研究。在具体研究上,基础设施建设在促农增收方面的研究文献较早,多集中在社会学研究领域,且缺乏短期与长期的减贫效应研究;产业扶贫方面,缺乏对不同产业扶贫类型之间减贫成效的对比分析;“结对帮扶”更多地关注帮扶主体的行政层级对贫困户的减贫效应,而忽视了对“村内结对”自助与“村外结对”帮扶(1)从八七脱贫攻坚计划开始,我国就倡导社会力量参与到扶贫事业当中,作为政府扶贫的有益补充。社会力量主要包括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能够为贫困户提供资金、技术、政策等方面的支持。精准扶贫战略思想提出后,国家也开始注重村内自助扶贫,主要指能人大户、村委会、党员同志等村内人员就近结对帮扶贫困户。政府、社会实施“结对帮扶”往往能够为贫困户提供更多的扶贫资源,但对贫困户的真实需求了解相对不足,而“村内结对”帮扶对贫困户的真实需求相对更加清楚,目标偏离风险较小,但提供的扶贫资源有限。所以,本文以“村外(政府、社会)结对”帮扶和“村内结对”自助作为帮扶主体的划分依据,研究不同帮扶主体的减贫效应,对培植贫困户的内生发展动能,具有一定的政策借鉴意义。的分析。鉴于此,本文整理并使用安徽省W县B镇2 03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从农户异质性的视角系统地阐述及论证基建投资、产业扶贫、“结对帮扶”对不同脱贫能力贫困户的减贫效应。
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的不断推进,各地方政府紧紧围绕自身资源禀赋,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不断丰富精准帮扶内涵,村级层面加大基建投资,加快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短板,农户层面精准实施教育扶贫、金融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结对帮扶”等多样化、多维度的精准帮扶措施。其中,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和易地搬迁扶贫等帮扶措施在时间和空间维度上均需要一定的适应过程,减贫效应短期内难以显现;金融扶贫往往为教育扶贫、产业扶贫、健康扶贫等提供资金支持,减贫效应具有间接性。而产业扶贫能够直接帮助贫困户实现持续、稳定脱贫,基建投资和“结对帮扶”在不同层面对产业扶贫又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因此,本文重点研究以产业扶贫为主体,基建投资、“结对帮扶”为两翼的造血式扶贫的减贫机制与成效。
基金项目: 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新工科”背景下高校工科专业的计算机基础课程体系改革与教学模式创新研究—以湖南省独立学院为例。
图1 “一体两翼”对异质性贫困户减贫路径影响的逻辑分析框架
在精准扶贫实践中,由于不同类型贫困户自身发展能力存在差异,基建投资、产业扶贫的减贫机制不同,以及帮扶主体与贫困户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导致帮扶瞄准偏误,贫困户参与异化以及参与障碍等多元化问题较为突出[26-27]。基于此,本部分在精准扶贫政策背景下,从不同类型贫困户脱贫能力差异的视角出发,构建基建投资、产业扶贫与“结对帮扶”对异质性贫困户减贫路径影响的逻辑分析框架(图1),探讨“一体两翼”(基建投资、产业扶贫与“结对帮扶”)对异质性贫困户脱贫的作用机理,并提出研究假说。
第一个十年(2001—2010年)、第二个十年(2011—202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均强调要加强贫困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以道路和塘、渠、湖及自来水为代表的农村基础设施投资。所以,农村基建投资作为脱贫攻坚阶段重要的精准帮扶措施之一,其帮扶对象是农村而非贫困户,具有较强的公共品属性,在影响农户家庭收入增长或减贫的因素中多数具有长期性、间接性和外部性特点,导致单个农户从中获取的经济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和难以测度。从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户外出就业便利性的角度来看,农村基建投资的减贫效应短期内会被基础设施的公共品属性平均化,导致基建投资减贫效应为正,但不显著;而随着基建投资的叠加,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自然会促进产业入驻和产业发展,这就是所谓的“栽得梧桐树,引来金凤凰”,基建投资的长期减贫效应自然显著;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能够为农户创造务工机会、增加收入的角度来看,由于较低脱贫能力贫困户往往选择就近就业,参与到基础设施建设中,而较高脱贫能力贫困户往往选择比较收益更高的外出就业,从而导致农村基建投资对较低脱贫能力贫困户的减贫效应大于较高脱贫能力贫困户。基于以上农村基建投资的减贫机制分析,提出假说1:
农村基建投资的减贫效应为正,且对较低脱贫能力贫困户的减贫效应大于较高脱贫能力贫困户,另外,基建投资的长期减贫效应更显著。
本文以特色种养和光伏产业为代表,阐述产业扶贫对异质性贫困户的减贫机制。产业扶贫多数情况下,尤其以特色种养和光伏产业为代表的低技能型产业帮扶资源,往往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群体筛选,仅对贫困户提供,具有受益群体相对封闭和收入提升直接的“短平快”的特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深入实施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种植、养殖业等特色产业,在条件适宜的地方,以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建设为重点,有序推进光伏产业扶贫。考虑到产业帮扶资源的有限性,以及产业扶贫政策的差异性,光伏产业扶贫相较特色种养产业扶贫具有更强的政策扶持和保障,往往优先向较低脱贫能力贫困户倾斜,促进较低脱贫能力贫困户优先脱贫,而较高脱贫能力贫困户往往选择机会成本更高的外出就业或其他产业扶贫项目。鉴于以上分析,提出假说2:
产业扶贫的减贫效应显著为正,且光伏产业扶贫对较低脱贫能力贫困户的减贫效应大于较高脱贫能力贫困户。
随着国家扶贫工作的持续推进,贫困特点呈现出由面到点、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的转变,导致“粗放式”扶贫模式的边际减贫效应逐渐减弱,从而需要实施精准扶贫战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要通过“结对帮扶”“点穴法”确保扶贫对象识别精准、帮扶措施安排精准,以帮扶主体的多样性解决贫困群体需求的复杂性。相对于村内帮扶主体,以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为代表的村外帮扶主体,拥有更多的行政权力、资源和技术,能够给予结对帮扶贫困户更大的扶持力度,例如提供金融贷款、技术指导、市场信息等方面的帮助,还可以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和创业的机会,对于具有较高脱贫能力的贫困户能够更好地利用村外帮扶主体提供的扶贫资源,实现产业脱贫与就业脱贫,而较低脱贫能力贫困户往往由于家庭禀赋所限,更多依赖政策扶贫资金,如残疾补贴、低保补贴等摆脱贫困,导致“村外结对”帮扶的减贫优势难以体现。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假说3:
“村外结对”帮扶与“村内结对”自助的减贫效应存在差异,且“村外结对”帮扶对较高脱贫能力贫困户的减贫效应大于较低脱贫能力贫困户。
本文使用数据来源于W县(2)为了避免相关研究结论和评价对观测县、镇产生影响,文章对观测县、镇匿名化处理。人民政府官网的信息公开目录/年报和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网站公布、披露及存档的2016—2017 年B镇扶贫统计报表,相关原始数据依照项目、类型和批次汇总整理,并对有效贫困户相关家庭特征数据进行了补充调研,共计筛选出B镇2 03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认定),基本覆盖全镇贫困户。
B镇位于安徽省中西部,W 县西北腹地,大别山北麓,国土面积99.5平方千米。全镇地形大部分属丘陵地带,有小部分畈区,地形海拔高度在22.4~65.7米之间。现辖11个村委会,2个居委会,14 340户,2017年,全镇共有169个村民组,总人口54 222人,总耕地面积64 979.4亩。B镇粮食生产以水稻和小麦为主,是农业大镇,隶属大别山革命老区,也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域。
(1)概念界定。在现实扶贫实践中代之以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来衡量贫困户的家庭生计能力或脱贫能力,针对不同贫困类型农户家庭实施不同的帮扶政策。
五保贫困户是指农村中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的老弱孤残的农民,其生活由集体供养,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包葬(孤儿保教),简称“五保”,享受五保待遇的贫困户即为五保贫困户。从五保贫困户的概念来看,实现脱贫需要依靠社会保障兜底,而不是通过产业扶贫,所以不是本研究的重点。低保贫困户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纯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持有本地居民常住户口的农村居民。随着精准扶贫的不断推进,低保贫困户的认定标准也不断放宽,安徽省2017年坚持公平、公正、能保尽保的原则对低保贫困户进行认定,首先考虑的即是存在老、弱、病、残的脱贫能力弱的家庭。一般贫困户是指非五保贫困户和低保贫困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对而言,具有较强的脱贫能力。所以,本文将低保贫困户和一般贫困户分别定义为较低脱贫能力贫困户和较高脱贫能力贫困户,既符合学术研究逻辑,对扶贫工作又具有实际指导价值。另外,本文对贫困户脱贫的认定是按照《安徽省扶贫办关于下达2017年脱贫攻坚任务计划的通知》要求,以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2017年脱贫标准约为3 300元)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主要衡量标准,且经村民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认可后,被认定为脱贫,否则被认定为未脱贫。
(2)计量模型与变量指标。本研究以2 03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为研究对象,分为一般贫困户(代表较高脱贫能力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代表较低脱贫能力贫困户)和五保贫困户(3)由五保贫困户概念可知,其脱贫是通过政府兜底,因此在因变量选择中不作考虑。(分析中不作考虑),把一般贫困户和低保贫困户2017年脱贫与否设置为因变量来衡量基建投资、产业扶贫和“结对帮扶”对异质性贫困户的帮扶效果,为“0/1型”变量,且不呈正态分布,另外自变量及控制变量中既有连续变量也有分类变量,所以选择二元Logistic 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具体模型设置如式(1):
(1)
式(1)中,P为贫困户未脱贫的概率,其取值范围为0~1之间;B0表示常数项;Bi表示待估参数;Xi表示解释变量,j=1表示较高脱贫能力贫困户,即一般贫困户,j=2表示较低脱贫能力贫困户,即低保贫困户。
考虑到影响因素作用机理的客观性以及模型稳健性,在研究过程中采取分段回归的思路,以异质性贫困户2017年是否脱贫作为因变量,构建分段回归模型如式(2):
(2)
式(2)中,模型体系包括了自变量基建投资(4)农村基建投资的帮扶对象是农村而非贫困户,具有较强的公共品属性,对单个农户的减贫效应具有长期性和短期的不确定性,本文用2017年基建投资额代表短期效应,2016—2017年基建总投资额代表长期效应。、产业扶贫、“结对帮扶”与控制变量。第一步回归分析,观测短期和长期基建投资对异质性贫困户减贫效果的影响,回答假说1;第二步回归分析,观测具体产业扶贫对异质性贫困户减贫效果的影响,回答假说2;第三步回归分析,观测“结对帮扶”即帮扶主体属性对异质性贫困户减贫效果的影响,回答假说3。同上,P表示当因变量取值“是=1”时即未脱贫的概率,γ项为常数项,C为控制变量:地理环境变量、村人均耕地面积、家庭特征变量,α项是控制变量的回归系数,m表示控制变量的个数,X1是自变量基建投资,β1是其回归系数。X2是自变量产业扶贫,β2是其回归系数。X3是自变量“结对帮扶”,β3是其回归系数。j=1表示较高脱贫能力贫困户,即一般贫困户,j=2表示较低脱贫能力贫困户,即低保贫困户。具体变量指标定义见表1。
表1 变量指标定义与统计
注:本文定义劳动力是指18~65岁之间,且具备劳动能力的人口数。健康扶贫主要包括缴纳低保补贴、五保补贴、残疾补贴、医保及帮助贫困户签订家庭医生等,覆盖率达到95%以上,故在政策帮扶措施变量中不作考虑。“村内结对”是指帮扶主体为村委会、村小组、村党员干部及村里的能人大户;“村外结对”即帮扶主体来自政府或企事业单位。
恶劣的生态环境,落后的基础设施,一直以来都是贫困户摆脱贫困的拦路虎。表1描述性统计结果显示:样本贫困户地处偏远,距市区平均距离在30千米以上,多处岗区或丘陵地带,村人均耕地面积在1.3亩左右。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的推进,2017年样本村基建投资额平均约为134万,2016—2017年累计投资额平均约为199万,主要投资方向为畅通工程、饮水工程等,为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从贫困户家庭特征变量来看,贫困户整体年龄偏高,平均在61岁以上,劳动力整体偏低,户均不到1个劳动力,户均人口数不到3个,户主学历整体在小学文化水平,且户主以男性为主;精准帮扶措施变量组中,以特色种养和光伏为代表的产业扶贫,贫困户的参与度在30%以上,高于其他扶贫措施,就业扶贫的参与度也相对较高,接近30%;另外,与贫困户结对的帮扶主体主要来自村委会、村小组、村党员干部及村里的能人大户,占比在64%左右,说明发动以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为代表的社会帮扶主体还有较大空间。从脱贫效果来看,自2016年实施精准扶贫措施以来,截至2017年脱贫家庭比例近一半,帮扶效果明显。
表2描述了不同贫困类型农户结构及家庭特征主要变量指标,从不同贫困类型农户的结构来看,一般贫困户为716户,占比35.2%,低保贫困户为593户,占比29.2%,两者悬殊不大。从不同贫困类型农户的家庭特征来看,对一般贫困户来说,即较高脱贫能力贫困户,致贫的关键因素是户主年龄偏大,平均年龄近60岁,同时户主学历不高;对低保贫困户来说,即较低脱贫能力贫困户,致贫的关键因素是家庭健康状况一般,存在残疾人员的比例较大,缺乏劳动力,户主学历不高;而五保贫困户,致贫关键因素是家庭年龄偏高,缺乏劳动力。
表2 异质性贫困户结构及家庭特征变量描述
表3描述了不同贫困类型农户参与精准帮扶措施的情况,对一般贫困户来说,参与精准帮扶措施相对分散,以特色种养产业扶贫、光伏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为主,且就业扶贫比重相对较大,进一步说明一般贫困户脱贫能力较强,增收渠道较多,对金融扶贫的依赖相对低保贫困户较低;对低保贫困户来说,以产业帮扶为主,尤其是政策扶持力度较大的光伏产业,同时需要相应的金融扶持;而五保贫困户,主要靠政策兜底脱贫,对各种帮扶措施的参与度均较低,进一步说明不是本研究的重点。从“结对帮扶”情况来看,不同贫困类型农户的帮扶主体均以村内帮扶为主,说明B镇村外帮扶主体参与不足,且没有体现出向较低脱贫能力贫困户倾斜的应有之义,与减贫实际存在一定偏离。说明村外帮扶主体没有承担起应有的社会减贫责任,政府需进一步动员、引导社会参与到精准扶贫实践当中。
表3 异质性贫困户精准帮扶措施变量描述
本文利用 Stata12.0 统计分析软件。回归分析结果如表4-6所示:从整体上看,8个模型的显著水平都是0.000,表明8个模型都具有良好的显著性;模型1到模型8的拟合度水平均大于 0.1,且随着自变量的引入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表明所有模型均具有较好的拟合度,且对模型整体解释力的贡献均较大;同时,在引入自变量后,各模型大多数控制变量的作用方向和显著性未发生改变,说明该模型体系具有较好的稳健性。
如模型1~8的回归结果表明,对于一般贫困户来说,到市区距离越远、地貌特征越复杂、年龄相对较大、劳动力越多的家庭减贫效果显著。进一步的解释是,到市区距离越远、地貌特征越复杂越容易产生贫困,易形成贫困村,在当下精准扶贫的大背景下,政府给予贫困村的帮扶力度更大,形成“贫困村效应”,进而打破了地理环境对贫困户脱贫的限制。同样的道理,贫困户的年龄越大,扶贫政策向其倾斜,给予的补贴越多,越容易脱贫,家庭劳动力越多,获得收入的机会越多,贫困户越容易脱贫;村人均耕地面积越多越不容易脱贫,可能的原因是出于乡土情怀,一般贫困户土地越多越舍不得离开土地外出就业,而选择产值较低的传统种植业。对于低保贫困户来说,地理环境特征、村人均耕地面积和户主年龄对低保贫困户减贫的影响显著性降低,而劳动力的影响显著性相对增大,说明低保贫困户脱贫的限制因子在于缺乏劳动力而非外部环境。
模型1~4的回归结果表明(见表4 ),对于一般贫困户来说,短期(2017年农村基建投资额)内增加对农村的基建投资,有助于贫困户脱贫,但不显著,而基建投资的长期效应(2016—2017年累计投资额)在1%水平上显著促进一般贫困户脱贫。对于低保贫困户来说,短期内增加对农村的基建投资,有助于贫困户脱贫,且显著,说明低保贫困户可能由于脱贫能力较低优先选择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创造的务工机会,通过就近务工,增加家庭收入,而基建投资的长期效应不但显著促进低保贫困户脱贫,且减贫效能较短期更强。进一步比较发现,基建投资对低保贫困户的减贫效果优于一般贫困户,且显著性更强。因此,模型1~4的回归结果从实证的角度验证了假说1的成立。所以,政府应该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基建投资,为农村产业、人员、技术更好地走出去、请进来搭好桥、铺好路。
表4 基建投资减贫效果的回归分析结果
注:*、**和***分别表示在10%、5%和1%水平上显著,括号中的数字为标准误,下同。
模型5~6的回归结果表明(见表5),具体的精准帮扶措施均能促进贫困户脱贫,其中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均达显著水平。下面重点分析以特色种养和光伏为代表的产业扶贫对异质性贫困户减贫效果的影响。对于一般贫困户来说,特色种养产业扶贫能够显著促进其摆脱贫困,而光伏产业扶贫对其影响不显著;对于低保贫困户,特色种养产业扶贫和光伏产业扶贫均能显著促进其摆脱贫困,可能是因为政府对光伏产业的政策性扶持更强,更多的向低保贫困户倾斜。综合表明,产业扶贫的针对性强,帮扶效果明显,且光伏产业扶贫对较低脱贫能力贫困户的减贫效应大于较高脱贫能力贫困户,假说2得以实证验证。另外,在实施产业扶贫过程中往往需要金融支持,即金融扶贫,本研究在模型5~6之外,也进行了金融扶贫减贫效应的实证研究,限于篇幅,模型中没有体现。实证结果表明,金融扶贫能够显著促进低保贫困户摆脱贫困,而对一般贫困户的影响不显著,可能是因为对于一般贫困户而言,脱贫能力较高,获得资金的渠道相对较多,而低保贫困户往往受限于脱贫能力低,导致对金融扶贫更加依赖。
表5 产业扶贫减贫效果的回归分析结果
模型7~8的回归结果表明(见表6),“村外结对”帮扶对贫困户的减贫效果优于“村内结对”自助。从农户异质性的角度来看,一般贫困户的这种减贫效果在10%水平上达到显著,而对于低保贫困户不显著,可能是因为外部帮扶单位拥有更多的行政权力、资源和技术,能够给予对应贫困户更大的扶持力度,且更容易为脱贫能力较高的一般贫困户提供就业和创业机会,而对于脱贫能力较低的低保贫困户往往更加依赖政府提供的政策扶贫资金,由此假说3得以实证验证。
本文以一般贫困户和低保贫困户分别代表较高脱贫能力贫困户和较低脱贫能力贫困户,研究基建投资、产业扶贫与“结对帮扶”对不同脱贫能力贫困户的减贫效应。综合前文的分析,对本研究的基本结论进行归纳:
第一,按照精准扶贫要求,政府给予贫困村、贫困户更多的帮扶,有利于打破复杂的地理环境对贫困户发展的束缚,对于较高脱贫能力贫困户,应进一步拓宽其增收渠道,而对于较低脱贫能力贫困户,对其脱贫的最大限制因子是家庭劳动力不足;另外,出于乡土情怀,村人均耕地面积越多,越容易束缚较高脱贫能力贫困户进行土地流转、外出就业,而选择产值相对较低的传统种植业,导致脱贫难度增大。第二,基建投资对异质性贫困户的减贫效应存在差异。从短期效应来看,较低脱贫能力贫困户往往优先选择基建过程中创造的务工机会,减贫效应相较一般贫困户更显著;另外,基建投资的长期效应对异质性贫困户的减贫效应均显著,且对较低脱贫能力贫困户的减贫效能更强。第三,产业扶贫更具有针对性,能够显著促进贫困户摆脱贫困,在产业帮扶的过程中,政府扶持政策强的产业往往优先向较低脱贫能力贫困户倾向,如光伏产业,使其减贫效果更明显。另外,金融扶贫能够促进产业发展,进而帮助贫困户摆脱贫困,这种减贫效应对较低脱贫能力贫困户更显著,表明较低脱贫能力贫困户更需要金融扶持。第四,对于乡村而言,外部帮扶单位拥有更多的行政权力、资源和技术,通过与贫困户“结对帮扶”,能够给予对应贫困户更大的扶助力度。实证表明,“村外结对”帮扶对贫困户的减贫效果优于“村内结对”自助,而且对较高脱贫能力贫困户的减贫效果显著,而对于较低脱贫能力贫困户的影响不显著,说明较低脱贫能力贫困户往往更加依赖政府扶贫资金实现脱贫。
表6 “结对帮扶”减贫效果的回归分析结果
随着脱贫攻坚任务期限的临近,精准扶贫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对贫困户脱贫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结合上述结论,提出如下对策建议:第一,在实施精准扶贫的过程中,要根据不同贫困类型农户家庭禀赋的差异,精准识别、认定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避免出现贫困类型与扶贫资源的错配。第二,继续加强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短板,为产业发展铺路、搭桥,提升贫困户内生发展动能,助力乡村振兴。另外,在基建过程中创造的务工岗位,应优先向较低脱贫能力贫困户倾斜。第三,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做到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政策扶持力度大的产业要优先向较低脱贫能力贫困户倾斜,并配套金融扶贫资金,充分激发异质性贫困户的内生发展动能,调动产业扶贫的参与热情。第四,政府要做好顶层设计,打通社会帮扶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动员社会参与“结对帮扶”,充分发挥社会帮扶主体的技术优势、市场优势。另外,帮扶主体要根据贫困户家庭禀赋特征差异,合理安排产业扶贫项目,切实保障产业扶贫精准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