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悦辰 孟 杰 贺凯旋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
《税法》作为会计、财务管理等专业的必修课程,是学生走向财务岗位必须掌握的知识。如何将税法教学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紧密结合,使学生知良莠、辩是非,让教学起到润物无声的思政功效,十分具有研究价值。
思政教育融入《税法》课程的首要前提是执教教师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德者师之魂”,教师职业的特殊要求,教师除了在专业领域要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同时也要求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建立师德是教师的基本职业素养,通过言行给予学生正向指导,以身作则,成为学生行为的规范,是教师传道授业解惑的最终目标。
学生思政的建设不可能依靠一两门专业课程,《税法》课程的思政教育更需要依托通识课程的学习和校园思政氛围的建设。以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2018版财务管理专业培养方案为例,通识教育中设置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课程,学生在对该类课程的学习中,培养敬业、诚信、友善的正确社会主义价值观,理解爱国主义思想与社会责任,为专业课程中的思政教育打下基础。
教师思政和学生思政的建设是《税法》课程思政的基础,但要融汇应用到课程中,并达到提高学生思政素养的教学效果,需要对课程路径进行一定的设计规划。《税法》课程思政的路径规划如图1所示。
图1 《税法》课程思政的教学路径规划
通用的课程大纲教学目标要求学生掌握我国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的基本规定,但对于学生未来从业于税务工作应遵循的职业道德没有要求。学生学习的重点也是理论知识和相关操作,对于纳税义务仅浮于概念的背诵,并未从思想上进行深刻认识。所以课程思政得以实施的首要任务是在课程目标中加入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并与课程考核量化标准对应。
教学目标应以培养目标为导向,《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在对专业技能提出要求的同时应加入职业道德诚信纳税的必要性,在税收职能的学习中着重指出履行义务的责任。
学生是课堂的主体,思政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学生正确的社会主义价值观。但学生个体认知的差异也是显而易见的,当代教育重视“因材施教”,任课教师应在课前对学生思政素养进行分析,以整体问卷调查和个别询问辅导员的方式了解学生的社会责任、纳税意识等观念,教师据此有针对性的调整教学安排。评价至少应包含的调查项目如表1所示。
表1 学生思政素养的评价项目
课后,教师应再次以问卷调查、询问等方式对学生的思政素养进行评价,评价的内容应与课前对应,以便分析教学目标与实际成果、课前与课后的差异。
能否将思政融入课堂,关键在于结合课程内容,对思政元素的挖掘,思政元素与《税法》课程内容的结合,举例如下:
(1)“民生”与“近年来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制度的改革情况”的结合。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水平。2017年后,多项税法政策根据人民群众实际的生活支出、收入水平与税负结构进行调整。例如:①2018年12月重新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针对人民生活最关注的“养老、教育、就医、住房”的问题,首次提出“老有所养、幼有所育、学有所专、病有所医、住有所居”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并根据物价的上涨提高了生计费的税前扣除;②在疫情的经济下,个体工商户等小型企业受到严重影响,为支持个体工商户的复工复业,国家针对湖北省及省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制定了免征、减征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对此类政策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到国家税法政策是如何直击“民生”痛点,做到最大程度的利民便民的,从而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感、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价值观。
(2)“偷逃税款”与“税收职能和公民纳税义务”的结合。税收的目的之一是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要让学生认识到税收用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支出等内容,这些都为民生提供了必要的经济基础和物质保障,令学生深刻理解公民为什么负有纳税义务,以及自觉自愿履行纳税义务的必要性。
(3)“日常生活”与“公民纳税义务”的结合。教学过程应充分结合大学生的家庭生活、衣食住行和工作创业,说明应履行的纳税义务,例如“住”:个人家庭住房免征房产税、个人出租住房对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负有纳税义务,同时也享受一定条件下的税收减免。这部分的教学目标是引起学生兴趣,使学生充分了解纳税义务与其生活的紧密联系,培养诚信纳税的意识,为学生进入社会依法纳税打下基础。
思政元素与课程内容的结合,必须配合适宜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才能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当代大学教育的课程思政,需要通过多样化的建设途径引起学生兴趣,具体解决措施如下:
(1)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当代高校课堂不应再局限于教师倾倒式的讲授法,而应该采取多样的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法、任务驱动法、翻转课堂等,充分激发学生的兴趣点,让学生由“被动”学习转为“主动”学习。
(2)线下与线上结合的方式。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当代教育带来的首要便利是线上资源的共享,MOOC、SPOC等精品课程的开放,让学生的思政学习突破了高校自有资源的限制,也促使教师不断提高思政教学水平。同时,线上软件的使用也成为了有效的教学辅助工具,线上提问、线上讨论、线上投票等教学方法,使学生必须更主动的参与课程,教师也能够更准确的了解教学效果。
(3)成立学习小组。针对学生参差不齐的思想素质状况,让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以优带全”,以其良好的国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思想道德品质,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在学习中不断渗透影响小组中其他同学,以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
(4)结合实务。应用型院校对学生的培养注重综合应用能力,在课程设置中需参考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也需要向学生传达用人单位对财税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
思政教育在专业课程的有效实施,需要相应教学评价标准的促进。课程思政后的教学评价模式应转变为“平时表现+期末考试+思政考核”。①思政考核可以融汇在平时表现中,学生是否严格出勤,上课是否认真听讲,作业是否按时完成,都是课程育人的评价标准;②思政考核也可以卷面题目的形式出现在期末考核中,例如对依法治税案例的分析;③思政考核还可以以独立的形式,通过翻转课堂、案例分析展示、课前演讲等方式在教学过程中进行考核。但无论以什么形式进行考核,都需要与培养目标对应,即培养能够诚实守信,具有职业素养的税务、财务工作人员和诚信纳税的社会人。
“以德育人”是高校的教学之本,但思政育人与专业育人一直是两条并行的平行线,思政教育对专业课程的渗透是未来高校教育的必然发展趋势。高校思政教育从思政课走向课程思政,既是改革,也是挑战。这需要专业课教师不断学习,潜心思考,深入挖掘专业课程相关内容中蕴含的思政元素,同时辅以适用的教学方法,让学生自然自主的认同思政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