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与野蛮之间,只隔了一个野味的距离。前有“非典”,现有新冠肺炎疫情,食用野生动物给我们带来一次又一次深刻的教训。2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表决通过。《检察日报》刊文指出,《决定》的出台振奋人心,这是我们向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迈进的重要一步。《决定》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全面禁止”體现了我国保护野生动物的决心和魄力。《决定》将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部纳入了禁止食用的范围,反映了禁食野生动物的彻底性,一定要把“啥都敢吃”的陋习彻底破除掉。禁食野生动物不仅对生态文明建设、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提升中华民族的文明程度也有重要意义。《决定》规定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不能食用,只能基于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被非食用性利用,并且在利用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制度。根据《决定》,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对非法猎捕、杀害、运输、出售、收购野生动物等刑事犯罪进行严厉打击,从而形成常态化、长效性的监督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