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卓 周佳瑞 李名骏
(天津商业大学)
近年来,学术不端行为的防治问题成为高等教育的探讨热点。高校是科学研究孕育的基地,本科阶段的培养将直接影响学生的科研基础和学术素养。有众多学者就学校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寻找解决办法,例如陈士奇(2020)认为学校应完善学术评价制度、加强科研诚信宣传教育及加大奖惩力度。但学术不端行为的防治是一个多维度的问题,郭卫兵(2019)提出如今学术不端行为已变得更加“隐秘”,网络上存在大量“降重软件”及“降重”交易,这无疑提高了学术监测的难度,因此学不端行为的治理需要多元化(鲁晓峰,2017),学界认为政府管理、高校纪委、学术期刊等部门(单淇,2015)可以发挥较好的监督作用,但大多数学者都忽视了与学术不端者联系最为密切的第三方学生,杨帆(2019)对大学生学术不端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环境因素中,同学影响的路径系数为0.62,对学术不端者的影响最大,因此多元化的防治体系中应将第三方学生视为重要主体。
由此来看,在学术不端的防治问题上,鲜有学者研究第三方学生的监督作用。本文通过对学术不端问题的现状梳理,运用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对学术不端者、第三方学生、学校的关系进行分析,探究有效的监督机制。
为了解第三方学生对监督学术不端行为的态度,本文以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为样本发放电子问卷,共收回182份有效问卷。
问题“若您发现身边同学有学术不端行为时,您会怎么做?”中(见图1),有72%的学生认为与自己利益相关等特殊情况下选择举报;有25%的学生认为无所谓、视而不见;有59%的学生选择私下提醒,不举报;只有26%的学生选择一旦发现,立即举报。
图1 第三方学生对举报行为的态度
首先,选择对学术不端行为视而不见的学生较少,即第三方学生能够发现学术不端行为的真实概率较高。不过,能够主动举报的旁观者占少数,这使第三方学生的监督作用难以发挥出来。其次,结果反映出大多数同学较符合理性人的假设,第三方学生大多会根据对自身利益的考量进行选择。此外,学校与学术不端者的联系仅建立在学术成果的评估检测中,这种联系处在学术不端过程的末端,学术不端的风气已经形成;而第三方学生与学术不端者联系更为密切,这种联系处于学术不端的中间阶段,且二者之间的竞争关系明显,学术不端的风气有条件的到改善。相比之下,寻找第三方学生与学术不端者之间的均衡来调整双方的成本收益将更为有效。
针对在上一题中选择“与自己利益相关等特殊情况下,选择举报”的同学,本问卷设置了跳转问题“你认为建立学生之间的举报机制是否有必要”(见图2),超过一半(56%)的学生认为学生之间的举报机制非常有必要;有35%的学生认为可以建立;也有9%的学生认为不需要建立学生之间的举报机制。由此可见,只有涉及自身利益才会选择举报的同学大多希望存在官方的举报制度对监督行为进行规范和保护,这也是实践中有多数同学因多方面的考虑而最终拒绝举报的原因。举报的方式将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刻画得最为明显,出于道德的观念,若不能够人为建立起完善的监督举报制度来弱化监督的弊端,第三方的监督作用就不会发挥到最理想的程度。
图2 第三方学生对监督机制的需求
综上分析,第三方学生的作用在实际监督过程中无法完全发挥出来,要建立起多维度的学术不端防治体系必须考虑监督举报机制的构建。因此,寻找第三方学生举报行为的影响因素成为研究的关键,只有掌握各主体效用的均衡及动态变化,才能通过制度的干预来鼓励监督作用的发挥,从而遏制学术不端行为。
根据三方的行动策略及基本假设,建立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三方主体之间的行为有先后顺序也存在信息不对称,即学生对于是否有人发现了自身的学术不端行为以及是否有人举报并不知情。在学生“学术不端”的前提下才有第三方学生“发现”或“未发现”;第三方学生“发现”后,是否要“举报”的决定权也在自己手中;选择“举报”后学校予以“处罚”。
3.1.1 参与主体假设
本模型为三方博弈,参与主体分别是学生、第三方学生和学校,均满足“理性经济人”假设,三方主体在客观条件的约束下以追求效用最大化为目标。三方主体之间存在利益相关,其中学生与第三方学生之间存在利益对立,未被发现的学术造假不利于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对第三方学生不利;学校与第三方学生之间利益统一,学生的进步必然推动学校的竞争力的提升。参与主体根据自身成本收益分析及利益关系选择行动方案。
3.1.2 参与主体的行动方案假设
学生选择“学术不端”或“无学术不端”,第三方学生选择“举报”或“不举报”,在第三方学生“举报”的前提下学校必然选择“处罚”,但可以决定处罚的严重程度。本文所指的学生监督旨在弥补学校单方监测的不足,因此假设学生未举报学校则不会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学校的处罚仅指举报之后的处罚。
3.1.3 参与人支付情况
设学生学术不端情节的严重程度为x,被第三方学生发现概率为p,未被第三方学生发现的概率为1-p;设第三方学生发现后举报概率设为q,代表第三方学生选择举报的意愿,放弃举报的概率为1-q;学校处罚的轻重程度设为y。其中x,q,y为变量,p为参数。其余参数对照见表1。
表1 参数对照表
3.1.4 学生的成本与收益
学生选择学术不端成本括代买代写的货币成本、时间成本以及沉重的心理负担。学术不端的情节越严重,成本越高。因此,假设学生选择学术不端的平均成本为:
学生选择学术不端的收益为纯收益与损失之差,纯收益包括个人的奖学金、荣誉称号,甚至是就业机会;损失指学校的处罚带来的负收益,包括个人诚信、人际关系、个人履历的受损。因此,假设学术不端的平均收益为:
3.1.5 第三方学生的成本与收益
第三方学生举报的成本包括时间成本、精力成本及举报行为对个人造成的负面影响,举报成功所获得的额外收益指纠正学术不端带来的公平的竞争环境,学校获得的额外收益主要包括学风败坏与教学质量的下降。因此,假设第三方学生举报的固定成本为,举报成功获得的额外收益为,若其发现了作弊行为未举报,则自身额外损失,学校额外损失。
3.1.6 学校的成本与收益
学校的成本包括采取处罚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成本,处罚措施越有力则学校的成本越高。因此,设学校处罚的平均成本为:
学校选择处罚的收益为纯收益与损失之差,纯收益主要包括校风良好、社会影响力提高、综合实力增强等;损失主要包括声誉损失,恶性循环(对学生有负面的引导作用)以及对往后招生的影响。因此,设学校处罚的平均收益为:
根据这一思路,我们构建出决策树(如图3),进一步分析得出四种策略组合:“学术不端、发现、举报、处罚”,“学术不端、发现、未举报”,“学术不端、未发现”,“无学术不端”。在最后一种策略组合下学生并无任何学术不端的行为,三方主体的成本收益均为0,则博弈结束,以下分析均基于前三种策略组合。根据决策树列出各种策略组合下的支付矩阵(如表2)。
图3 决策树
表2 支付矩阵
3.2.1 决策树
3.2.2 支付矩阵
在传统的博弈理论中,基本假设要求决策主体是完全理性的,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学生学术不端的现实过程中,博弈三方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本文利用动态分析方法把影响参与人行为的各种因素纳入模型之中。在本模型中将三方主体在三种策略下的支付函数加总得到的期望收益π1(学生)、π2(第三方学生)、π3(学校),根据效用最大化原则构建三元一次方程组求出均衡解x,q,y。
学术不端学生的反应函数为:
第三方学生的反应函数为:
学校的反应函数为:
上述均衡策略代表当该博弈模型达到均衡时,学生学术不端行为、学生的监督举报行为以及学校处罚行为所做的选择。其中,降低学生学术不端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提高第三方学生举报的概率是本文的研究目标。我们采取控制变量的方法,对影响和的关键参数进行定量分析,由此找到优化学生监督机制的解决措施。
由假设二可知,学校作为理性人在其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即边际净收益;其次,学术不端学生受益增大的同时第三方学生的收益减小,可视作第三方学生受到损失,学校的收益增大的同时第三方学生的收益增大。以下分析均以此为基础。
经整理可得
其中(e-b)>0
5.1.1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c的变化
因为与正相关,c越小x越小。因此,要想降低学生学术不端的严重程度需降低学生举报的固定成本。
5.1.2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f的变化
因为与负相关,f越大x越小。因此,要想降低学生学术不端的严重程度需提高学生不举报的边际损失。
5.1.3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r的变化
因为与负相关,r越大x越小。因此,要想降低学生学术不端的严重程度需提高学生举报成功的边际收益。
第三方学生举报的概率q经整理可得
5.2.1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m的变化
由于m与q正相关,m越大q越大,即增大m减小a会使作弊学生的收益更高成本更低,使旁观学生的利益受损而提高其举报的概率q。因此,想要提高学生举报的概率需增加其作弊的边际收益。
5.2.2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e-b)的变化
由于(e-b)与q正相关,(e-b)越大q越大,此时学校边际净收益增大的同时第三方学生的收益增大。因此,想要提高学生举报的概率需增加学校处罚的边际收益降低学校处罚的边际成本。
依据学术不端学生、第三方学生、高校三者间博弈关系的分析,本文认为要想有效发挥第三方学生的监督作用,应对学校和第三方学生两方同时采取措施。以下为措施建议:
6.1.1 学校鼓励学生相互监督及对自身的监督
首先,学校应在平时的班会中融入诚信教育,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学术精神,并积极鼓励同学参与到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中。严格审查举报内容,对证据确凿的被举报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对举报属实的学生进行适当性奖励,在校园中形成学生监督的氛围,逐渐从他律转向自律。其次,鼓励学生对学校工作的监督,评估学校惩处措施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包庇纵容行为。为了防范学校的以上行为,学生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
6.1.2 提供人性化举报渠道
学校、教育部门应为学生提供多渠道进行监督举报,尽量简化举报的形式化流程,便于学生方便快捷进行举报,减少学生举报的成本。例如,校方在本校绑定的APP或本校的官网设置专门的举报栏目,提供证据后可一键举报,学校设立专门的部门及时处理相关的消息,核实无误后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奖励。对举报内容也应制定一定要求,要求证据充分,事实清楚。设立专属的受理部门,确保监督举报的真实性、公正性,对于不实的举报有相应的处罚,完善学术不端的监督机制。
6.1.3 对举报同学身份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鉴于个别同学碍于情面放弃举报,或担心被举报人采取报复行为而不敢举报,学校应建立相关规定保护举报者身份信息不被泄露,保护进行举报的学生的利益。提供的举报途径尽可能方便隐匿举报人的举报行为。允许学生进行匿名举报,面对实名制举报,受理部门只能让极少数与被举报方无关的必要人员获取举报人信息,且不得公开学号、联系方式等私人信息,并且保留事后追责的权利。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给举报人保密工作添加一道枷锁,使得泄露举报人信息的成本大大增加。
6.2.1 记录学术诚信档案
各高校统一建立学术诚信档案,该档案需能够与各高校、招聘企业、杂志出版社等社会各方达成合作联系,任何具有不良学术诚信记录的同学,在日后考取硕博学位、发表学术成果及就业的过程中将更难获得发展机会。在建立诚信档案初,应让学生签订《诚信承诺书》,树立诚信观念,此后任何违反诚信原则的学术不端行为都应记录并放入个人档案。并且依据诚信档案记录情况,及专门制定的考核量化标准,对学生诚信状况进行评级分类,建立诚信测评体系。
6.2.2 加大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对于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发现一起曝光一起。首先,加强学校的曝光力度,不只局限于在学校张贴告示通报批评,还需在学校官网、官方微信号公众号、官方微博予以曝光,并详细描述其学术不端的行径及学校的处罚办法。其次,加强媒体的曝光力度,对于学术不端情节极其恶劣,造成及其严重的负面影响的,应当联系新闻报社,在电视、报纸上予以曝光,不仅是对学生的警醒,也是对广大群众的警醒。通过以上加大通报曝光的力度的措施,极大的提升其学术不端的成本,另一方面也能引起其他学生的重视,形成警示作用。
“科教兴国”是我国重要的发展战略,坚持教育为本,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综合素质;“人无信不立”从古至今被奉为信条,是个体走向社会的立足之本,先成人而后成器。因此,诚信教育应作为学生的必修课,学校在进行教化的同时,还应严厉打击学生学术不端的行为。运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研究第三方学生监督行为,充分发挥旁观者的监督作用能有效减少学术不端行为。第三方学生的监督不仅仅是对学术不端者行为的规范,更能使全体学生都能形成良好的意识,监督的学生也能提高自己的意识,被监督的学生也能得到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