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新老水问题交错交织,导致一些地方河流污染、河道干涸、乱采乱挖、湖泊萎缩,水生态频频亮起“红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2007年无锡蓝藻爆发,引发水危机事件,倒逼江苏率先探路“河长制”。2017年底,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宣布全面建立河长制,并率先将河长制纳入地方法规。本文以江苏省射阳县为例,分析自全面建立河长制以来,其境内骨干河道水环境改善情况。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10月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及江苏省委常委会2017年2月审议通过的《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全面实施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为全面贯彻中央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要求,江苏省射阳县于2017年5月17日县第29次常委会讨论通过《射阳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在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2017年,全县23条省级骨干河道、1座中型水库、1194条镇级河道、1235条村级河道全面建立河长制,实现全县村级以上河湖河长制全覆盖,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保护管理机制,确保河长制工作全面覆盖、常抓不懈、取得实效。
射阳县属里下河沿海垦区,境内主要排水河道为“三港一渠”,即射阳河、黄沙港、新洋港和苏北灌溉总渠。苏北里下河地区排水90%以上流经三港过境,淮河下游洪水分泄总渠经扁担港入海,以致成为名副其实的“排水走廊”。“三港一渠”横贯县域东西,大小支流纵横其间将射阳县自然分为5个区,即射阳河北地区、海河地区、运棉河地区、利民河地区和沿海垦区。全县共有骨干河道23条,境内总长567.37km;大沟183条,总长973km;中沟2446条,总长4890km;另有条排沟70151条。
表1 省级水功能区2016~2019年水质情况一览表
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苏政复〔2003〕29号)及《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2015年考核名录》,按区划分类,射阳县共划定各类水功能区29个,其中一级区划中保留区1个,开发利用区28个。开发利用区中饮用水源区2个,工业、农业用水区2个,工业用水区3个,农业、工业用水区8个,农业用水区12个,排污控制区1个;按级别分类,射阳县共有国、省级水功能区17个,市级水功能区12个。
射阳县委县政府研究出台了《射阳县河长湖长履职办法》和《射阳县河长湖长述职制度》,并把县级河长履职情况作为县政府常务会议工作交流内容,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河长履职行为。2018年,县级河长共巡河65次,镇级河长共巡河4233次,全县县级层面共召开“三乱”整治会议、河长巡河会议等河长制联系会议20次,部署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
开展入河污染源整治工作,加强对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依法关闭或搬迁畜禽养殖场,整治河湖“三乱”行动;对县城黑臭水体进行治理,入河污水进管网,提高农村污水收集率;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减少农药、化肥用量。县水利局对入河排污口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处理水达标排放。
县财政投入4000万元,对县城航道河、晨光河等11条河道进行疏浚和截污,整治县城黑臭水体。出台《射阳县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截至2019年1月31日,全县共拆除网箱17763 只,清除渔簖785 只,拆除渔罾24 樘,整治搬迁违占砂石场、煤炭场4处,在全市率先完成网箱、渔簖整治工作。
实施县城已建污水管网开挖性修复和非开挖性修复、射阳县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排海管网等工程项目,新建农村污水管网14.6km,提高城乡污水处理率。推进县城小洋河两侧主要污染源排查和整改,完成学校、医院、饭店、停车场共计16家污染源排查和整治工作。
(1)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验收认定工作。全县共计通过认定233 户,通过率68.9%。启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县项目建设。投资1.65亿元,建设有机肥企业3家,镇级集中处理中心11家,35家规模养殖场新建或改建畜禽粪污处理设备。
(2)全面落实化肥减量行动。通过开展宣传培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科学用肥、推广种植绿肥,培肥地力等措施,有效地减少了化肥的使用量。
将河道管护纳入农村环境整治“五位一体”管理,出台《骨干河道长效管护考核办法》和《农村河道长效管护考核办法》,将骨干河道长效管护经费230万元/年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考核发放;各镇区均落实了河道长效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协议,常态化巡查考核。
表2 市级水功能区2016~2019年水质情况一览表
评价标准: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评价方法:根据《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2007),采用单项标准指数法(最差项目赋全权,又称一票否决法)评价水质类别。
评价指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双指标)。
射阳县自2017年全面建立河长制以来,通过实施河道疏浚、截污治污、引活水工程及“两违三乱”整治行动等措施,境内河道水质取得了一定的改善。
将境内骨干河道水功能区2016~2019年(截至10月份)水质情况进行统计,详见表1、表2。
从水质评价结果可以看出,河长制建立初期,全县29个省市水功能区达标率情况2017年较2016年对比相对不稳定,部分河道水质达标情况劣于2016年;随着河长制的不断深入,2018年河道水质情况较2017年有了一定的改善,而2019年水质则明显优于2018年,部分河道水质能够稳定达标,水质情况越来越好,水质达标率相对越来越高;部分水功能区由于受上游来水、监测断面、监测时间及年度水情情况影响,达标率有所波动,但是整体呈上升趋势。
本文主要分析了射阳县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通过县、镇、村三级联动,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采取一系列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对境内河道进行整治和管护,河道水环境得到了巨大的改善。通过对2016~2019年境内29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境内河道水质虽受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但是总体情况明显优于往年,充分说明全面推行河长制对维护河湖健康、推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区域经济绿色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河长制逐渐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河畅、水清、岸绿的美好愿景正逐渐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