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环境优化论

2020-04-10 06:49顾华详
统一战线学研究 2020年2期
关键词:营商民营企业环境

顾华详

摘  要:當前,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制度措施日益完善。全面落实好这些制度措施,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思想上必须充分认识民营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行动上必须按照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企业创造活力充分迸发的目标要求,坚持用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法治规范和优化营商环境,以新发展理念精准引领民营企业深化改革创新,以优秀企业家精神引领和激励民营企业家“撸起袖子加油干”,积极发挥民营企业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民营经济;营商环境;民营企业家;“两个健康”

中图分类号:F27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378(2020)02-0072-14

民营企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孕育成长起来的市场主体,是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一切工作都应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来展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显著优势”,而且将“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纳入国家基本经济制度之中予以保障[1]。《决定》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项制度并列,都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做出的新概括,是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内涵做出的重要发展和深化[2]

当前,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日益完善。营商环境是保障市场经济发展的各要素与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匹配度的统称,集中体现了国家发展的综合软实力、竞争力和制度执行力与运行效率,广泛涉及法律、政策、管理、金融、人才、科技、资源和人文及社会等各方面对市场经济发展的引领、促进和保障状况。民营经济的发展特别倚重营商环境。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出台了一系列引导、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法律法规,形成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良好发展局面[3]。比如,国务院继在2005年、2010年分别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后,又在2019年颁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继在2016年、2017年分别印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后,又在2019年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央对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的认识越来越深刻,正着力从根子上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的“卡脖子”问题,深度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积极为民营企业稳预期、增定力、添信心。现阶段,实现“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企业创造活力充分迸发”的目标,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民营企业改革发展面临的制度性问题,以制度保证和促进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问题,仍需要开展深入系统研究。

一、优化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政策环境的内在逻辑

优化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政策环境,是形势使然。只有不断优化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政策环境,才能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一贯的方针政策

党中央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是一以贯之、毫不动摇的。《决定》明确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4]习近平总书记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有深刻理解和丰富实践。早在浙江工作期间,他就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根据在浙江的实践,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总结归纳,做出了‘从经济意义上说,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浙江经济的重要支柱的客观判断,并由此提出和阐明了‘民营经济支柱论的观点”[5]。党的十八大以来,他将此观点进一步上升为“民营经济基础理论”,成为发展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重要的理论与实践基石。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6],破除所有制问题上的传统观念束缚,深化对民营经济的实践与理论总结,引导、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中,确定为党和国家的一项大政方针,实现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来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以下简称“两个健康”),开辟了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层面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先河。

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证明发展民营经济是市场取向和改革开放的必然要求,是我国社会经济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按照唯物辩证法科学思考民营经济的历史命运”[7],引导包括民营企业人士在内的各方面,正确看待由国内外、主客观因素综合作用所导致的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等系列性问题和困境[8]。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依规为促进“两个健康”营造更好的改革发展环境,积极担负起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任,努力促进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民营经济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2018年11月,他殷切嘱托广大民营企业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同时,他再次强调“三个没有变”:“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写入了宪法、党章,这是不会变的,也是不能变的。”[8]促进和保障“两个健康”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党长期坚持的制度。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无可替代、不容置疑。民营经济肩负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重任和历史使命,不能也没有理由妄自菲薄。面对新的挑战与机遇,民营经济应敢于面对挑战,迎难而上,争取更好更快更优质的发展;民营企业经营者要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主动适应挑战与把握机遇[9],努力为我国经济行稳致远贡献源源不竭的智慧和力量。

(二)坚持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生产力、创造力和竞争力的思想认识

民营企业应自觉增强创新发展的动力,政府职能部门应充分发挥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全面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持完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的大环境,加大政策支持与引导促进力度,加快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努力营造尊重、激励和保护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10]。各方面必须聚焦“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企业创造活力充分迸发”的目标要求,合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两个健康”。

各方面必须强化制度意识,紧紧围绕《意见》要求,共同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努力在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和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突破。必须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确保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注重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企业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市场秩序规范,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必须加强法治保障,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推动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支持改革创新,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重视盘活、用好知识产权资源,使其尽早产生创新发展的独特效益,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助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

各方面必须强化制度意识,坚持围绕主要问题,对症下药,努力把制度優势转化为促进“两个健康”的强大效能,持续增强民营企业家砥砺前行的信心和信念。必须进一步深刻认识民营经济在党的事业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在我国经济发展创造世界奇迹中做出的不可磨灭的功绩。实现“中国之治”的宏伟蓝图,要用好民营经济这支我们党长期执政、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所必须充分依靠的重要力量。

(三)加快推进民营企业深化改革与创新发展是目标重点

法治化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稳定发展国际国内市场的艰巨任务,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依旧严峻复杂。《条例》作为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部综合性行政法规,为保障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打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

深化改革、加大开放是推进民营经济与时俱进的活力所在。当前,政府职能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优化,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增强,外贸结构不断优化,动力转换加快的长期趋势日趋显现,我国外贸有望继续保持总体平稳增长态势,高质量发展持续迈上新台阶[11]。坚持推进民营企业“走出去”发展,要鼓励引导各类企业和社会资本投资兴业,大力发展外向型民营经济;要积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营造良好的营商和创新环境;持续提高企业的创新水平,提升企业产品的附加值。民营企业要充分发挥政策优势,充分激发创新发展的活力,紧扣价值链治理要义,把握产业升级发展的方向;用好国家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和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加大“走出去”经营发展的力度,参与国家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活动,有效有力促进自身高质量快速发展。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要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改革发展规律;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依法明确市场准入,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从实际出发,明确方向、稳扎稳打,不搞“一刀切”;先试点后复制再推广,推动实现制度成熟定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规范工作的方式方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

聚焦问题,着力解决制约优化营商环境的突出难题。只有着力解决影响优化营商环境的实际问题,才能确保改革目标的如期实现,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意见》坚持在阳光下规范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注重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多部门联合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监管系统信息共享。以市场主体和群众认可度为评判标准,积极完善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努力形成法治化的改革成果[12],解决优化公平竞争的一系列实际问题,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加快推进工商联系统的深化改革,推动各方面努力形成营造公平竞争发展大环境的合力,积极围绕更好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两个健康”的目标任务共同提升工作能力。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注重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持续深入做好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工作,为民营企业充分发挥作用搭建舞台、提供政治和组织条件保障。

二、优化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政策环境的基本价值

不断优化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政策环境,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基本经济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一)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现实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8]民营经济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肩负着走向更加广阔舞台的重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民营企业关切的产权保护、企业家精神等重大课题,党中央接连出台重要文件。《意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的要求推出了28条政策,目的就是要着力营造“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等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三大环境。《意见》在“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的基础上,重申“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强烈释放出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产权的信号。《意见》专门就“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4]制定了具体措施。《意见》特别对民营企业关注已久的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等方面,给出了可执行的开放政策。这些政策包括支持民营企业以参股形式开展基础电信运营业务,以控股或参股形式开展发电配电售电业务等。应该说,国家除了保障国家安全的极少数领域外,对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做到一视同仁,特别是在法律层面实现了对国有与民营的平等对待。在法治平等保护方面,我国对民营企业的保护更加倾斜。民营企业家应努力吃透悟深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措施,正确把握宏观经济形势,提振创新发展信心,敢于不断迎接挑战,善于化危为机,取得新的发展业绩。

《意见》《条例》等立足制度化促进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着眼于制度和法治建设,用深化改革的思路和方法有效破除“两个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优化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着眼于民营企业长期以来关切的办事难、融资难、回款难、税费重、转型难、维权难等一系列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系统清理显性和隐性壁垒,深度改善营商环境。放开重点行业、领域和竞争性业务的市场准入,持续推进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管理等创新,打破城乡、地域、行业壁垒和身份、性别等限制,促进人力资源有序社会性流动与合理配置;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一系列服务措施,有效保障和拓宽民营企业配置资源、创新发展的空间。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鼓励创新、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对待民营企业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努力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留足空间。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凡改革措施涉及调整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经有权机关授权后,可先行先试,可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或修改、废止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行政規范性文件。在制定与民营企业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应按国务院规定,充分听取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并按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定涉及民营企业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须进行合法性审核。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和命令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干预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这一系列法规和工作机制为“两个健康”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民营企业并不惧怕市场竞争,而是需要公平竞争的机会和舞台。在市场经济的大潮里,优化营商环境是系统性工程,具有复杂性、动态性和过程性等特征,需要统筹政府、企业、社会等多元主体协同为市场经济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最大程度增进公共利益[12]

(二)支持民营企业深化改革和实现健康发展的基础

《意见》坚持从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等方面入手,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意见》要求全面系统清理壁垒,实行国家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优化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依法规范政府及其部门的政务服务标准,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确保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意见》重申“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4],特别是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放开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等竞争性业务,支持民营企业以参股、控股形式参与市场竞争。《意见》大幅放宽民营企业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等领域的市场准入。这些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坚持按照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一视同仁”基本原则,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实行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按照“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原则公平准入市场。这些措施保障了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依据各自比较优势和禀赋结构进行公平竞争,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有利于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建立治理结构合理、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加快建立我国的现代市场体系。

《条例》坚持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依法解决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大问题,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民营企业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增强民营企业的发展动力。《意见》明确“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保障民营企业平等获得资源要素”“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在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活动中积极吸引民营企业参与”等一系列事关民营企业发展的关键任务。这些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对于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及市场机制体制,鼓励引导推进民营企业进入竞争性领域实现公平竞争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意见》规定“对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不得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企业规模门槛和明显超过招标项目要求的业绩门槛等”。这有利于破除长期以来形成的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等隐性壁垒。这一系列的降门槛、破壁垒的硬措施,有利于民营企业集中精力谋创新、促发展,有利于确保民营企业的起跑线更加公平、民营资本有更大的发展平台。

(三)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活力和创造力的关键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服务导向、效果导向,直接针对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需求,量身定制了一系列支持措施。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放开市场准入,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减轻税费负担,健全金融机构服务体系,完善直接融资支持和增信支持体系,建立清欠賬款长效机制。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健全执法司法平等保护机制。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引导深化改革,支持加强创新,鼓励转型升级优化重组,完善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机制。促进“两个健康”,引导民营企业家聚精会神办实业,推动守法合规经营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创新服务模式、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民企党建工作机制,完善支持改革发展工作机制,健全舆论引导和示范引领工作机制。同时,《意见》着力在“公平、法治、创新”方面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坚持把“公平”与“平等”贯穿始终,维护公平、构建平等的营商环境,最好的手段是法治。《意见》精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论断,突出法治建设的要求和部署。维护公平、构建平等还需要持续激发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让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大环境里充满着激励创新的因素。

《意见》积极拓展民营资本发展空间,着力解决各方面长期关注的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重点问题。支持民营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增信融资。国家以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的方式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推进依托供应链的票据、订单等动产质押融资,以应收账款申请担保融资。探索建立为优质民营企业增信新机制,设立中小民营企业风险补偿基金,推出民营企业增信示范项目。发展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依法发行股票、债券等融资工具,稳妥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意见》设计了优化企业兼并重组的市场环境,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做优做强,走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民营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之路[4]。支持民营企业以参股、控股等形式进入国家重点行业和领域,发展民营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共赢机制,鼓励以双向参股、控股模式,形成国企与民企“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混合所有制结构。这样有利于民营企业加快建立治理结构合理、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统筹推进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协调发展。

三、优化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政策环境的关键环节

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民营企业家作为新时代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群体,也是优化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政策环境的关键环节。

(一)引导民营企业家弘扬企业家精神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获得了空前发展,展现出巨大的活力和生命力,涌现出一大批优秀企业家。特别是一批批技术型的企业家借助其技术专长的积累,在其擅长的专业技术领域内高效识别和抓取机会创建新企业。他们通过不断拓展技术专长,深化对行业的认知,不断识别和把握新的发展机会,将企业推向更高的平台[13]。一些民营企业家的创新能力不足,导致企业长远发展的内在动力不足。一些民营企业家缺乏高瞻远瞩的目标规划与持之以恒的工匠精神,严重制约了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还有一部分民营企业家的管理方式落后,在企业治理和经营管理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意见》要求“大力弘扬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诚信守约、履行责任、勇于担当、服务社会的优秀企业家精神,认真总结梳理宣传一批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此外,要持续加强高素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家自觉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自觉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培养和历练艰苦奋斗、敢想敢干、拼搏奉献的精神品质,争做爱国敬业的典范。民营企业家要坚持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理念,精准聚焦实业,聚精会神做精主业,持续做强做优企业,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争做创业创新的典范。要打造健康和谐的企业文化,建立共同奋斗、共同分享、共同进步的激励制度,努力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在遵纪守法中提高企业的竞争发展能力,争做守法经营的典范。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努力服务和回报社会,为国家发展与民族强盛奉献智慧和力量,争做回报社会的典范。

《意见》《条例》坚持把制度优势转化为促进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效能优势。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和战胜一切风险挑战、不断取得新胜利的坚强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蕴含着深厚的改革精神。改革开放使当代中国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活力,民营经济更是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奇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长期以来,不少民营企业尚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缺乏改革创新方面的投入与机制。随着国内外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和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制度的日益完善,一些管理不善、创新能力不足、经营方式和治理模式落后的民营企业将会被市场淘汰。这就需要民营企业持续深化改革,走上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之路。

《意见》《条例》等对政府和民营企业的深化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持续优化服务改革,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便利化、商事制度、“证照分离”、投资审批制度等一系列改革。落实这些深化改革的政策和法规措施,政企两方面都肩负着提高市场化、法治化水平和共同创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的责任。民营企业要自觉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履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工权益保障等责任,主动与政府共同创造和优化营商环境。民营企业要积极磨炼“硬功夫”、提升“软实力”,着力在商业模式、技术研发、管理模式等方面深化改革创新。民营企业要坚持通过转型升级、优化重组、参与国家重大战略等方式,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发展理念,在高质量发展方面作出民营企业的贡献。

(二)以改革创新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实现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持续畅通金融活水是重点,关键要进一步精准提高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的匹配度,支持以中小微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快速发展。201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融资,更好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各地的实践虽已探索出一些有效的做法,但间接融资仍是我国民营企业融资的主要路径。间接融资市场的供需矛盾加重了融资市场的“失灵”,导致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持久突出,甚至有些地方出现了融资贵比融资难更加突出的问题。金融机构和融资企业的供需错位,融资结构不合理和供需矛盾问题突出,金融资源的配置结构不合理、配置质量不高,导致融资环境不能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19]。此外,金融体系效率下降导致中小银行难以从同业拆借市场上拆借资金,推高了金融系统自身的融资成本,造成金融资源错配。金融系统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下降,导致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貴和地方政府债务高企。地方政府债务增加又加剧了金融系统和民营企业的融资困境,金融体系效率与地方政府债务形成紧密的循环关联性,两者交织后进一步导致民企融资难融资贵[20]。有效破解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难题,必须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供给的有效性、适应性和灵活性。

政府职能部门、银行金融机构、融资企业等各方面,应统筹推进金融与财政协同改革,合力加强金融创新,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提升金融运行效率和金融配置效率,为民营企业发展构建有效的金融支持保障体系。解决民营企业发展的资金难题,应尽快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的长效机制,建立拖欠账款问题约束惩戒机制,重视提高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的匹配度,推动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区别定位、特色发展,更好满足实体经济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增加中小金融机构数量和业务比重,鼓励普惠金融和小额贷款机构的发展。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数据库、信用评级体系和信用补充机制,总结各地的有效做法,用深化改革的思维和方式方法破解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民营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难题。拓宽资本市场的资金来源,缩短业务链条,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支持资管产品和保险资金通过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等方式积极参与民营企业纾困。重视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研究和创新,丰富金融产品类型,提升服务民营企业的质量。健全授信尽职免责机制,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中强化考核激励,合理增加信用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前主动对接企业续贷需求,降低民营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发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有针对性地满足民营企业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需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接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开发更多期限和规模灵活的信贷产品,帮助民营企业降低融资压力;加大对民营企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数据挖掘和分析力度,积极开发应收账款融资等产品;针对有核心知识产权的科技型民营企业,应积极探索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新产品、新服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缓解企业金融约束,鼓励企业进一步创新有重要作用。研究显示,专利质押显著促进了企业创新,促进了人力资本水平较高企业的创新产出;对融资约束较强的企业,专利质押对其创新的促进作用更强[21]。此举符合国家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政策目标,也是《意见》中“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和“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

重视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对民营企业各类经营数据、交易数据、管理数据的分析、整合和挖掘,通过改革服务模式提高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信息化程度。构建较完备的民营企业数据基础,将数据作为发现问题、评估风险、配置资源的重要依据,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融资的精准度。重视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完善资本市场发行制度、退市制度、转板制度,促进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真正成为民营企业的重要融资平台,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更多的民营企业通过直接融资降低企业负债率。建立完善的民营企业孵化体系和标准体系,增强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积极性,提高融资成功率。探索建立融资资本市场的联通机制,引导不同发展阶段的民营企业精准选择对应层次的资本市场融资,实现企业根据不同的发展需求按需融资。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强化为民营企业服务的意识,进一步深化金融服务供给侧结构改革。银行业金融机构既要发挥好化解风险的“减震器”作用,也要发挥好转型升级的“助推器”作用。要健全和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助力民营企业提高直接融资比例,降低间接融资的实际利率水平,抑制资金脱实向虚的趋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大对制造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的中长期融资支持力度。政府要坚持以深化改革的思路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精准有效服务民营企业的能力,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破除资金“中梗阻”问题,促进金融服务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坚持深化财政货币体制改革,有效提高统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消费、投资、就业、产业、区域等政策的系统性、协调性,形成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引导资金投向供需共同受益、能够充分发挥乘数效应的先进制造业、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确保民营企业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中普遍受益。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在基础产业和重型制造业等领域发挥作用,实现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产业链内部构成上高度互补、互相合作、互相支持,为优质民营企业增信机制的运行奠定基础。

(三)以改革创新协同优化营商环境

第一,引导民营企业家辩证把握经济发展的“远”和“近”关系。我国经济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持续高速发展后,目前经济增速有所放缓,这是一般的经济规律。每次遇到经济下行压力大的时候,各方面往往容易关注“当前”而忽视“长远”、关注“治标”而忽视“治本”。这就需要引导民营企业家增强战略定力,善于把新发展理念作为“指挥棒”。要激发制度活力、创造制度动力、形成制度合力,依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我国经济已进入更加注重结构优化、提质增效的发展阶段,具有韧性强、潜力大、回旋余地广阔等诸多特有优势。虽然世界经济下行压力大,但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趋势未变。民营企业家应保持定力、坚定信心,冷静理性看待部分指标的短期波动。在引导民营企业家把握发展大趋势的同时,要更加注重现实问题的解决,适当提高对具有高技术人员比例和高经营风险企业的研发创新活动的扶持力度,以更好地激励企业创新[22]

第二,引导民营企业家辩证把握市场经济的“供”和“需”关系。供给和需求是市场经济内在关系的两个基本方面,是市场的敏感点。宏观经济调控的重点就是供给侧和需求侧。进入新时代以来,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尤为迫切,但多数民营企业尚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推进转型升级是民营企业走出困境的根本出路。民营企业应积极优化升级产业布局,推进产品升级换代,主动适应市场个性化服务需求的增长,从批量化、规模化的生产方式转向柔性化、个性化的生产方式[23]。《意见》指出:注重采用市场化手段,通过市場竞争实现企业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市场秩序规范;支持改革创新,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民营企业在需求侧应强化民生导向、改革思维、创新措施,继续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和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作用。要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贯穿宏观调控全过程,统筹推进“供”“需”两侧协同发力,让民营经济发展在更高水平上达到“供”与“需”的平衡。

第三,引导民营企业家辩证把握经济发展的“内”和“外”关系。当前世界大变局加速演变的特征更趋明显,全球经济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美国对华挑起的贸易摩擦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世界经济的增长,也迫使我国持续开放并深层次地融入世界经济。这对民营经济发展来说压力与动力并存。因此,应有效地激励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积极向价值链上游布局产业;民营企业应重视培育更多的自主核心技术,推动产业升级,实现生产环节向价值链高端迈进[24]。面对一些国家强行搞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扩张的行径,中国坚持继续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主动出台一系列对外开放新举措[25]。民营企业面对外部压力要保持定力。民营企业内部要凝心聚力,善于乘势而上,把外部压力转化为动力。

(四)以改革创新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

目前,全球经济增长进入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的最低阶段。民营企业家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自觉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提升包括商业模式创新、管理模式优化、技术创新、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结构升级等在内的全要素生产率,努力从危机中寻找到快速发展的新机遇。在中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高质量发展亟须实现从传统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创新驱动发展进程中,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相辅相成[26]。《意见》要求各方自觉摈弃刺激经济和就业增长的老路子,确保民营经济发展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随着我国区域经济格局和空间结构的深刻变化,民营经济要在区域协调发展中充分释放新动能,在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中促进高质量发展。

应对重大危机的挑战,更应重视以深化改革的方式转危为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虽然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影响,但不会改变我国经济走势。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只要民营企业在应对疫情危机的同时,坚持用深化改革开放的思维谋划转危为机的工作,就能够战胜危机、赢得发展机遇。受此次疫情的影响,我国民营经济整体暴露出在发展中长期积累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性问题。解决民营企业应对危机、加快发展面临的系统性难题,也是深化改革和政策支持的重点。

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新时代的营商环境包括基础设施、资金、人才等“硬环境”和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政务环境、投资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等“软环境”[27]。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以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为目标导向,着力构建良好的营商政治生态,健全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与规范化政企沟通机制,把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发展的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察范围。要增强政策法规和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既要重视共性问题,也要重视个性问题;既要突出社会利益这个核心,也要突出服务民营企业这个关键。要坚持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重视甄别纠正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卸下民营企业家的思想包袱。要引导民营企业家充分掌握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制度,并将其转化成推动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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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德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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