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柱智 夏日
当前,土地整治是各地乡村振兴最大的一块资金,争取土地整治项目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工作。但同时,由于土地整治触动了农村土地利益,难免引起矛盾纠纷,地方对土地整治“又爱又恨”。
发挥土地整治效应、提升农田标准,是国家战略议题。从皖中一个农业村庄的成功经验来看,问题并非是无解的,关键在于发挥村社集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农民充分动员起来,创新土地配置机制,形成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的新格局。
沈弄村位于安徽省繁昌县峨山镇,人口约4500人、1150户,辖24个村民小组,耕地面积6200亩。村书记坦言:“仅依靠这些土地,村民的温饱问题都没法完全解决。随着村庄人口的增长,人地矛盾更加明显。”
依靠地处县郊的区位优势,沈弄村非农化就业比中西部其他地区早10年左右。非农就业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小商小贩,该村有贩卖茶叶的传统;二是进城从事建筑、木工等传统手艺;三是进入县城服装厂等中小企业务工。2000年以后,村庄劳动力非农化就业比例持续增加,农户离开土地的趋势明显,同时由于土地细碎化和分散化,以及农业基础设施的限制,留守农户耕种面积普遍在3到10亩,少量达到20亩。两者相互作用,造成了土地抛荒。
这种背景下,村集体认为只有集体主动推动土地流转,才能解决土地抛荒的问题。税费改革、新农村建设之后的土地整治为此提供了契机。2007年开始,借助农业部、财政部、国土部等部委的项目,作为试点村的沈弄村先后获得三个土地整治项目,村庄耕地基本完成整治,是全国较早的整村实现土地整治的村庄。从现场看,项目区已被打造成“田成方,林成网,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现代农田格局。
土地整治后,最大的难题是原来承包地块的位置变动了。“没有明确的地界,有的村民担忧会不会失去土地。”在类似沈弄村这样的平原地区,土地整治项目不可避免地会打破田埂,如何分田或者说如何重新配置土地权利,成了棘手的事。村书记说:“标准田块面积基本上是确定的,没有办法按照原来的方式把土地面积分割到户,否则土地整治就没有意义了。”
怎么辦?地方政府和村集体协商,确定“虚拟地块”的确权方案,给土地整治区农户发放“耕地权益证书”,在国家统一确权时,写入确权证书,载明受益面积,而不再有明确的四至边界。这相当于把承包权股份化,打破了传统的固定在特定位置上的承包经营权,从制度上分置了承包权和经营权,是非常前瞻性的创新探索。
同时产生的问题是,整治后土地面积减少了怎么办?机耕道和水沟等基础设施占地超过田埂、填埋坑塘新增的面积。“当时我们也没有预料会出现这个问题。”村书记表示。考虑到历史形成的土地所有权单位,村集体决定把土地按照同增同减确权到村民小组;在村民小组内,同样按照同增同减分配给农户;最后采用耕地权益证书的方式,确定承包权面积。
一开始,村民的意见有很大的分化,大体分为三类:1/3赞成、1/3中立、1/3反对。深谙群众工作的村两委以村民组为单位,下组分别召开村民组长、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接着按照村民同意、中立和反对的顺序分别开会,最终中立者中赞成的达到90%;反对者中赞成的也有30%。对于“反对的少数”,通过村干部、村庄能人继续做思想工作。最后在村民组大会中,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新方案顺利通过。
另一个焦点问题是,预期的征地利益如何分配?沈弄村地处县郊,在城市继续扩张背景下,土地征用后会出现怎样的局面?村干部清醒地认识到,“一旦征地,就很可能出现为了争取利益而导致矛盾。”
如何分配利益?沈弄村的办法是,除去一定比例的村集体留用部分,征地收益按照村民小组内农户承包面积平均分配,征地收益分配后,耕地受益面积也相应调整。“由于事实还没发生,谁家原来的土地可能被征收也是未知的。”最终绝大多数农民同意征地收益平均分配的方案。
这样操作,即使有征地补偿,少数农户说“这块田是我的”,也是站不住脚的。村书记解释道,因为一方面,已经有村规民约规定如何分配征地收益,反对农户会受到约束;另一方面,农户获得的虚拟化、股份化的“承包权”,村民没有权利处置。
解决了承包权这个最根本的农户利益问题,经营权配置问题就自然得到解决。按照群众的意见,土地整治后的土地经营权配置实践中,保证本村民组优先经营土地的权利,可以选择最好的田块。这就充分保障了本村务农户的利益。
对于这些务农户,村集体划出最好的地块让其经营,他们也就没有反对意见。但是,为了不破坏土地整治形成的“大田”,村集体创新采用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调节农户土地收益。如果农户经营面积超出承包权面积,则要付租金,反之则获得租金;如果农户不经营土地,那么就委托村社集体流转,获得土地租金。
这就需要村集体组织土地流转,形成村社中介型的土地流转模式,其特征是采用村民自治的办法,充分尊重农户土地流转意愿。
村集体围绕土地整治后的土地流转,陆续召开四轮座谈会,主要参加者是村民组长、党员、村民代表、老干部和乡贤等村庄精英。经过多次开会动员宣传,第一次土地整治后,最终85%农户同意流转出土地,15%农户反对流转出土地。
如何确定土地租金?这是村民最关心的事情。村两委以及村民组长组织农户反复商讨,确定一个合适的利益平衡点,有农户提出500斤水稻每亩,有农户提出600斤水稻每亩,有的甚至提出直接给现金。
实际上,对于村干部和村民而言,土地的投入与收益是透明的。通过综合考虑到土地流入者和土地流出者的收益预期,根据计算正常情况下土地平均收益,村民同意将租金确定为400斤水稻每亩,根据上一年10月31日的稻价折算成现金支付,每年元月由集体兑付给村民。
最后是谁来流转土地从事经营的问题。第一批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剥离了原有的耕作层,而地表熟土却被埋到地下;二是仍然存在地块高低不平问题,需要经营者自行推平。这导致“农户不要土地,土地又无人承包”的情况。如何找到第一批土地规模经营者成为一个棘手问题。村书记说道:“没人种田,给我们带来极大的负担,当时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也很头疼。”
村集体只能说服镇村附近的企业主动流转土地,一开始,土地整治项目后的2个大户是大米加工厂和农资店老板,他们有能力大规模流入土地。然而问题是他们不会种田,不愿意承包。最终政府不得不给予支持,主要是给予土地流转补贴,每亩80元。
土地整治項目实施后,农户积极流入土地,形成了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主导的现代农业经营格局。其中原因包括,惠农政策持续加强、农业机械化和粮食价格提升。粮食价格从2007年的0.7元上涨到2015年的1.5元以上,租种每亩土地能获得600元的纯收入,经营100亩土地,只需要夫妻两人劳动3个月,能获得6万元,这对普通农户有吸引力。
相对于大户,这些家庭农场的经营有更强的稳定性。他们采用家庭经营的方式耕作,一般不雇工,管理起来得心应手,在保障土地租金及粮食生产能力层面都是被认可的。
安徽省沈弄村的改革创新具有全国性的样本意义。当前制约农业现代化的主要问题已不是农业生产技术,而是土地产权的细碎化。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劳动力转移,为土地集中连片经营提供了经济条件,这是第一步。田改项目则为解决土地细碎化提供了工程条件,这是第二步。沈弄村以“虚拟确权”为核心的农地制度改革则是制度条件,解决土地产权的细碎化问题,这是第三步。
因此,无论是小农户,或者是实行规模经营的种田大户都可以实现土地集中连片经营,释放现代农业生产力。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设施,国家将会投入上万亿元进行农村土地整治。这一背景下,广大农村有望结合土地整治推进如沈弄村一样的农地制度创新,通过虚化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彻底解决长期困扰农业现代化的土地细碎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