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阳豪, 郭穗丰2, 马利军, 陈艳春
(1.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湖南 长沙 410008;2.湖南省水利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 长沙 410007)
遥田水电站工程[1]属于耒水(湘江主要支流)13个梯级开发中的第12个梯级,位于遥田镇建新村。上承珠矶滩水电站工程(即原耒阳水电站工程),距离耒阳市26 km,距离东江水电站118 km。下接白鱼潭水电站工程,距离衡阳市73 km。遥田电站位于耒水下游丘陵区,坝址控制流域面积为10 470 km2,占总流域面积(11 905 km2)的87.95%。电站利用耒水自龙颈上至双和圩之间“S”形弯道,裁弯取直,获得天然落差6.2 m,加上建坝雍水,共获得11.8 m水头。电站以发电为主,兼有通航及灌溉等综合效益。电站总装机容量为5万kW,年发电量为2.028 3亿kW·h,船闸年货运量为100万t。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修建遥田电站时,裁掉该河段内的2个弯道。第1次是对遥田至新市段1个近16 km长的弯道进行裁弯取直,直道长约2.4 km,直道内建有1个水电站(遥田电站),装4台发电机组,并配套建了1座100 t船闸,弯道内建1座拦河坝,以抬高电站中、枯水期上游水位,增大电站的发电水头,拦河坝中、枯水期露出水面,洪水期坝顶溢流泄洪[2]。过后,又进行了第2次裁弯,对枢纽下游1个长约11 km弯道进行了裁弯取直,直道长不到200 m,进、出口与河道几乎正交。第2次裁弯的目的是降低电站下游中枯水期的水位,增大电站的有效水头[3]。航道整治地理位置示意图见图1。
2个裁弯取直工程完工后,本河段的水流结构变得比较复杂,中、枯水期,第1个弯道断流,水流由遥田电站下泄,而对下游第2个弯道来说,直道比弯道短很多,河床高程又比较低,大部分水流由直道下泄,弯道过流很小。洪水期水位上涨,上弯道内的拦河坝过流泄洪,对下游第2个弯道段来说,由于直道底宽较窄,边坡又比较陡,随着水位的升高,河宽和过流面积的增幅还不如老河道(弯道)大。也就是说,洪水期,弯道的流程虽然还是比直段长,但过流面积也比直道大很多,与中枯水期相比,弯道洪水期的分流比会明显增大。
图1 航道整治地理位置示意图
工程完工后至今,2段裁弯取直河段发生了几次船舶安全事故,据调查分析,事故主要是遥田电站发电机组发电放水引起的不良水流流态造成的。中、枯水期电站发电,船闸正常运行,1台机组发电的流量为117.9 m3/s,对应的水位为船闸下游最低通航水位58.34 m;当4台机组全部发电时,对应的流量为468.2 m3/s,水位为60.32 m,大于船闸下游最高通航水位60 m,船闸不通航,船舶不运营。综合分析,本项目主要解决中、枯水期不同数量(1、2、3台)机组发电时尾水流量下对船舶航行的影响。
河流中的滩险可分为浅滩、急滩[4]和险滩3类,就山区河流而言,很多的滩都是这3种的组合。急流滩的整治原则与整治方法有多种[5]。
分析已建枢纽船闸下游引航道口门区急流碍航[6-7]以及石质急流滩航道整治的原则与方法[8],工程段按Ⅵ级航道实施整治,布置30 m宽航线,并将其浅段疏通,考虑到本项目主要目的是减缓第2次裁弯取直直段流速,因此通过将航槽断面(K0+000~K0+454)航道宽度由30 m拓宽至45 m,拓深航槽断面(K0+000~K0+360)至设计河底高程以下0.3 m(满足1.5 m的水深)及K0+360~K0+454断面至设计河底高程以下0.5 m(满足1.7 m的水深),见图2。同时对于滩尾以下流速较缓的、过流断面较大的平直河段的航道外的深槽,可利用上游弃渣土进行填充,以减缓滩上比降和流速,见图3。
图2 航道整治方案布置图(单位: m)
图3 工程前后航道河床纵断面图
将整个河道建立为1个二维恒定流计算模型[9],模型长15 km,采用三角数值网格,第2次裁弯区域局部加密。采用遥田电站最小下泄流量(1台机组发电)117.9 m3/s,对应的坝下水位为58.34 m,按实测枯水比降推算沿程各段设计水位并分别验证。数值模型验证结果表明,模型水位与原河道实测水位误差均在允许范围内,满足规程要求。
水位验证后,分别在1、2、3台机组发电的尾水流量下进行模拟。
工程前,2、3台机组发电流量下直段航道内均存在水流速度大于3 m/s的航段,尤其为D02所处的位置(见表1),流速非常大,为急流,船舶航行较为危险,且往上游行驶的船舶存在上行困难等问题。
表1 工程前各级流量下流速值(m·s-1)点号不同流量(m3·s-1)下流速117.9242.2355.2D011.872.513.06D022.93.714.15D032.063.243.93
工程后,由数值模拟计算结果显示,在各个流量下的流速与初始状态下的流速有较大的缓解。在1台机发电的流量下,直段最大流速可以控制在2 m/s以下,工程河段流速减缓0.12~0.91 m/s,流速减缓程度较大,取得较明显的工程效果;在2台机组同时发电的流量下,直段最大流速可以控制在3 m/s以下,工程河段流速减缓0.01~ 0.79 m/s,流速减缓较明显,取得一定的工程效果;但在3台机组同时发电的流量下,直段处的流速均大于3 m/s,通过本次简单的疏浚措施无法解决3台机组同时发电的流量下的通航问题,从安全角度来讲,船舶此时不宜通航,以减少安全事故。
因此该工程方案实施后,分别在1、2台机组发电流量下能保证安全通航,流速为3 m/s以下,见表2。
表2 工程后各级流量下流速值(m·s-1)点号不同流量(m3·s-1)下流速117.9242.2355.2D011.752.503.04D021.992.923.31D031.782.763.15
1) 电站尾水航道同以往滩险整治条件不同,整治设计时要充分认识滩险水流条件,以及电站的调度情况,有针对性地布置整治方案。
2) 分别在1、2、3台发电机组发电流量下,对工程河段采取分段布置不同疏挖断面来设计方案。方案实施前、后进行数值模拟,得出1、2台机组发电流量下,方案实施对比实施前流速取得了较大的改善,控制在3 m/s以下,同时流态相对较好,有利于船舶航行。
3) 通过本次简单的疏浚措施无法解决3台机组同时发电流量下尾水航道通航问题。结合电站调度情况,对船舶采用集中放行,禁止2台以上机组同时发电的情况下船舶过闸,该方案能缓解尾水航道通航难的现状问题。
4) 对于电站下游航道,电站应与当地海事局保持紧密联系,海事局将电站调度的情况及时通知各船长,同时加强管理,将海损事故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