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与死的辩证法

2020-04-07 03:33孙霄
南方文坛 2020年2期
关键词:风俗湘西桃子

著名作家田瑛的新作《生还》是新出版的小说集《生还》中的扛鼎之作①。作品的突破性意义就在于,以主人公向二的生命历程,传达了一种生与死的辩证法,而这种辩证法又通过“生存图景与历史记忆”“生命意识与人性法则”和“向死而生与灵魂永在”等三个层面被展现出来。

一、生存图景与历史记忆

优秀作家善于撷取人生长河的横断面结构社会人生寓意。田瑛在《生还》描述的神秘而悲壮的故事,即是截取湘西土家族原始古朴的一段生活世相,围绕着主人公向二的人生路向,给读者展示了丰富而久远的湘西社会的浮世绘。作家田瑛从小生活在湘西农村,对家乡世俗风情的记忆成为他人生的一大珍藏。作家曾多次表达,他一遍遍筛选湘西的童年和青少年生活印象,用现代人的人生心境和生活经验,去重新审视古旧湘西的世俗风情,然而展现在他眼前最多且印象最深的仍然是生于此长于此的湘西人的生存状态。

《生还》中描绘了一幅幅湘西民间古老的风俗,展示了各种各样的社会世态百相。小说通过向二的人生经历,把湘西农村的世态百相的生活形象活灵活现地展示在了读者面前。有乡里人的苦难生活,有赶尸人的神秘行当,有不同行业手艺的诀窍,也有强盗草寇的营生,从农村乡里到市井酒家,世俗风情跃然纸上。其中向二与桃子的生活及其形象描绘,更是直接把中国农村中最低微最弱小的人刻画得入木三分。在卯寨的社会风俗中,赶尸使死在异乡的卯寨人能够魂归故里。作者首先从神话原型切入,追溯到蚩尤的神话时代,传说苗族先祖蚩尤,兵败中原,发誓要悉数带回亡故将士尸首。蚩尤作为首领兼大巫师,无疑成了历史上第一个赶尸者,后来形成了湘西独有的赶尸业。为此,作者详尽描述了老百姓口耳相传的赶尸场景和行为规范。赶尸在夜间进行,路人相遇转身规避,在路边破庙山洞或专门为其设立的客栈住宿。如遇村寨则鸣锣开道,告诫村人关门闭户。作家将一个在乱世中兴盛,而今已经消逝于现代人视野的赶尸行业,还原成行为怪异而意蕴神秘的文化风俗,记录为湘西人永远无法抹去的历史积淀。

更值得一提的是,作家经过对赶尸人的深入调研,揭示了赶尸人讳莫如深的赶尸真相,揭开了赶尸的内幕和神秘面纱:赶尸人取下死者头颅和手臂,途中以赶尸人佯装死者,到家后在衣冠处安上头颅和手臂,以示死者回家。这样的真相天机揭秘,是以往湘西赶尸描写中从未有过的,作家可谓是“一语道破了天机”,极大地满足了读者对湘西古老而神秘的文化风俗真相探秘和阅读期待。

小说对赶尸风俗的描绘,其目的并不是单独讲述和揭秘古老的赶尸行为,而是通过赶尸的习俗描绘为塑造向二人物性格提供生活文化环境,寄寓湘西人文精神的神秘缘由和价值取向。因此,作家笔下的赶尸描写与向二的命运走向紧密融合,个体家族与山寨社会有机交织,使得赶尸风俗不仅仅只是对湘西古旧往事的追忆,对几千年的封闭和野蛮的历史记录,而是承载了湘西人对赶尸风俗独特的意蕴读解,建构成世俗生活场景与人生心意信仰的文化空间。所以,阅读《生还》中的赶尸过程,读者对向二父母、桃子以及众乡亲如此笃信赶尸风俗,为保证向二还魂、向家香火延续而不惜卖猪、献身不再怀疑。而正是在这样的文化空间中,人们才对向二刚正不阿、见义勇为、自由向死的精神充满敬佩,因而使得赶尸这一古老的风俗摆脱了历史积污的诟病,具有了现代意义。

仪式是指典礼的秩序形式,它是人类初年创造的一种精神性文化形态,与神话有着密切的关联,具有丰富的象征意蕴。田瑛在《生还》中对湘西生活世相的描写,融入了许多令人肃然起敬的风俗仪式。古老而神秘的赶尸,女子出嫁时的哭嫁,刑场上接人头的仪式等,作者以神秘的笔触描绘了湘西民间诸多风俗事象。向二的母亲给犯了死罪的儿子喂乳的场景描写具有强烈的仪式感。在母亲眼中儿子永远是自己长不大的孩子,临行前要喂孩子最后一口奶。在喂奶的一系列动作中,母亲与向二相对而立,继而向二下跪,民间风俗在庄严的生离死别的仪式中,具有了虽死犹生的意蕴,生命张力瞬间溢出字里行间,给读者以强烈的情感冲击,读来使人不禁潸然泪下。桃子为报答向二的拔刀相助,愿与向二完婚生子的献身场景,充满了生死相随的圣境仪式。湘西人一旦订婚,男女即为夫妻,即使是死刑犯,也允许临刑前完婚,这是民间约定俗成的规矩。小说中,向二与桃子的完婚不是一般男女的喜庆婚礼,监狱中特定的环境和氛围,使得婚礼充满了向死而生的神圣仪式感。一方面表明桃子的感恩,为向二留后,另一方面桃子生孩子,成为《生还》中从生到死、向死而生的关键链环。所以牢房成亲的仪式更让人肃然起敬。向二的孩子九个月大时到坟头去祭奠,跟着桃子叫出了人生的第一声“爹”。这个孩子是向二生命的延续,也蕴藉了向二向死而生的价值意义。

另外,《生还》中桃子“哭嫁”的风俗描写也意蕴丰富。哭嫁是湘西特有的风俗,从古一直沿袭至现当代。桃子苦命,嫁给向二的当天,就是夫君的忌日。在人生生离死别之际,哭嫁不再是欢送新娘的仪式,具有了万劫不复如临深渊的悲剧性。读来令人唏嘘,哭嫁的泪水同样流淌在读者心中。

田瑛以一种与以往湘西作家完全不同的视角,去展示古旧湘西的世态风俗与社会人物,试图勾勒出古老民族顽强生存的根性意识和历史记忆。《生还》中在显示人物乖戾命运的同时,给我们刻画了造成人物命运悲剧的社会生活世态百相。这种世态风俗已经不是供读者欣赏猎奇的文字玩物,而成为对社会人生的哲理反思和宿命拷问。诚如郭晓东在田瑛小说序《走出湘西》中所说,他“用一种夸张到极致而又残酷到有些歇斯底里的形象描状,把我们拖带进一个阴郁的欲哭无泪的角落里去”,“他笔下的湘西于是以一种极度乖张怪异又近乎真实的人生世态,蜕化着别一种沉没于琐屑的生活关系中的生命相,一种以宿命为基本精神特征的文学情调,而以探求人的生命规律和社会的运行规律为本质核心的小说形态”②。读罢《生还》,作家基于现代视野描述的湘西古老土地上曾经的世态人生,那封闭和野蛮生态下的人生以及人性畸变,得以真实而神秘地展现在读者面前。

二、生命意识与人性法则

人性是人类社会的基本属性,它可以标注人的善恶选择。人性可以分為自然性和社会性两部分,犹如孔子说的“性相近,习相远也”。劳伦斯将人性称之为“我们的内心直觉”和“我们的血性意识”。“内心直觉”使得人性中的一切自然属性得以呈现,当这种人性的“内心直觉”上升到“血性意识”时,人性就摆脱生物属性而具有了社会性,显示出社会意义,人才真正成为文化的人,完全意义上的人。《生还》的题材是写赶尸,描写主人公赴死的过程。作家的审美寓意显然超越了死亡的悲切,具有人之为人的意义探究。作家以神秘魔幻笔触描述着自然人性和社会人性的文化内涵,深情地吟唱着人性的哀婉与赞歌。

首先,作为“内心自觉”的自然人性表现。向二父母的自然人性深沉朴实,从心底疼爱儿子。向二向往自由人生,虽有力气却不喜欢做一个庄稼汉,父母也不勉强儿子,任由儿子在社会上去闯荡。儿子杀了人要去自首,父母深知杀人要偿命,心中虽然千般不舍,但是也尊重儿子的意愿。儿子被判死刑,被杀头,母亲心痛万分,但还是强忍着悲痛,尽心做好善后之事。她卖掉家里唯一的猪,去打点刽子手;担心儿子的头颅落地,魂魄不能附体再生,去向刽子手讨教接住头颅的方法;央求赶尸人稳妥地将儿子赶尸回家。虽然作家的叙事非常冷静,但读者却从文本的字里行间感受到母亲真情和深明大义。拳拳父母心、深深舐犊情,人性的善美深深地打动着读者。

向二自小就有一颗自然从善的心。本分,自由,无拘无束。从小父辈艰辛的劳作与日益艰难困峻的生活,逼着他走向外面的世界,去尝试各种各样世态生活。在走江湖学手艺过程中,向二学过弹棉花,做过木匠,当过劁猪匠。向二学赶尸,当他了解到赶尸的把戏后,不愿意坑蒙拐骗,拒绝师从赶尸行当。向二练就一身武艺和好本事,土匪盗贼们想拉向二入伙,可向二不愿意去为非作歹,打家劫舍,义正词严地拒绝了盗贼。那种源自人物内心自觉的善良人性,即使在向二这样看起来是社会草寇独行侠的人物身上,人性依然成为他人生的信条和准则。

还有那个买猪人的善良本性亦是自然人性的闪光。买猪人听到向二母亲爽快答应自己过低的价格时,体恤之心油然而生,“分明是个压得很低的便宜价,她居然不还价。他敏锐地发现,她的眼神背后,实际上隐藏着巨大的悲伤。他心软了,猜想她一定遇到了什么难处”,买猪人主动提高五元价格成交。一介草民,其善良恻隐之心中体现出了人性的善美。

知恩图报是一种美德。当女儿桃子说要嫁给向二时,“你要嫁个死人?”母亲“万万没有想到她会做出这样一个选择”,然而震惊之后,“母亲是通情达理的,尽管有万般难舍,此时也不能阻挡女儿,这是命”。知恩图报的善良人性之美使得母亲默认了女儿的选择。卢梭认为人性自然天生,但认为人不仅有自爱之心,还有怜悯之心即人性之善。在《生还》中,自然人性每每闪烁出动人的光芒,这不仅仅是作家的审美选择,也是湘西人古朴善良的文化底蕴使然吧。

其次,作为“血性意识”的社会人性表现。如果说自然人性即“人之初,性本善”是人所固有的一种美德的话,那么“血性意识”所体现的人性,更多内含社会属性,具有人性中的极致之美。向二是个行侠仗义的血性汉子。他学艺在身,行走江湖,“在人情交往中,一根筋,认死理,砍头也只当碗大个疤而已”。当桃子孤身一人受到地痞侮辱时,向二人性中“血性意识”就油然而起,出手相助,解救桃子的同时,也犯了杀人的死罪。向二的举动虽有一时兴起的原因,但是,行侠仗义的江湖侠士的养成,正是他社会人性的写照。而这也是《生还》所写的向二、母亲、桃子等一干人物行为选择的最基本的动因,正是民族文化养成的“血性意识”促生了小说的赶尸情节,即人物感人的向死而生的审美价值选择。

母亲临别哺乳和桃子监狱婚嫁最能体现作家对人性的哀婉与礼赞。或许人们无法理解小说中向二母亲忍受着失去儿子的悲痛,看似冷静实际是痛不欲生的情况下,卖猪凑钱,买通刽子手,联络赶尸人。如果说这一切都是作为一个母亲的人性必然的话,那么,当刑场上向二跪在母亲面前时,“她也跪了下来,取了和向二平行的姿态,撩开衣襟,露出乳头,塞进儿子的嘴里”。面对生离死别的儿子,母亲的行为令人惊诧,然而伟大母爱的人性之美,却在此刻达到了极致。同样桃子的知恩图报的献身,监狱婚礼洞房的描述,不得不说是世上最奇特、也是最悲壮的婚礼,桃子以一夜的洞房与一生的相守,报答向二的相救之恩。悲恸的行为纯洁了男女情爱中的自然人性,进入到生死相依、永不相忘的爱的极致与最高境界。

馬克思认为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即人具有动物属性以外还具有社会属性。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动物是和它的生命活动直接同一的。它没有自己和自己生活活动的区别。它就是这种生命活动。人则把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志的对象。他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这不是人与之直接融为一体的那种规定性。有意识的生命活动直接把人跟动物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③生育、性爱等是人的自然性,自然人性的升华即为人性的社会性。《生还》中,作者将具有自然属性与具有社会属性的人性一一呈现在读者面前,让我们在人性的感召下体验其阅读美感。尤其是那些对人性“血性意识”的描写,突破了传统的伦理道德与世俗观念的束缚,也突破了自然人性的范围而使得人性具有了社会属性,人性不再是个体主义自我需求的呈现,而具有利他主义的价值取向,体现出崇高道德与伦理的人性之美。

三、向死而生与灵魂永在

小说《生还》明明写的是向二赴死的故事,标题却为“生还”,读来发人深思。作者以赶尸风俗的独特视角,在作家冷峻的叙述中蕴藉着多重“生还”意蕴和审美内涵。向二向死而生的价值取向,使得小说突破了古老赶尸的陈腐传说,给人物注入了“生还”的现代意义。

第一层“生还”意义,向二的“生还”具有英雄返乡的神话内涵。在湘西神秘古老的风俗文化中,向二的赴死与赶尸故事相融一体,赶尸人赶着向二的尸体顺利返乡,赶尸人既完成了灵魂还尸的人物,向二的慷慨赴死也在此时升华为卯寨人心目中的英雄。所以,“一寨人依次绕棺而行,都亲眼看到了睡在棺材里的向二”。在他们的眼中,远在外面砍头的向二,路途迢迢,能完成尸体还乡就是一个神话英雄。第二层“生还”意义,向二的“生还”具有伦理内涵。向二虽死,却活在众人心中。现实社会,人死不能复生。然而面对行侠仗义的向二赴死,无论是向二母亲的情感愿望,还是湘西的赶尸风俗信仰,都寄予向二魂归故里的生还祈望。因为,向二“他乐于走村串寨,也乐于助人,有一身蛮劲,随时可以派上用场,帮人家搬动重物,抵得上几个人手;偶尔展露一下拳脚,也能博得众人欢心。坊间有些纠纷,连清官也难断的家务事,他一到场,不偏不倚一句公道话,都听他的,案子自然了结。人缘好,到那里都当作贵客招待他,江湖上传说的宋江也不过如此”。耿直孝顺,艺高胆大,仗义行侠,一身正气的向二虽然被处死,但他高尚的人格胆识,却成为卯寨人的道德伦理楷模。所以,作家寄予的向二精神生还了,他活在家乡人的心中。第三层“生还”意义表现为向死而生的象征意义。向二的生命意义在于死,在于还,更在于生。向二视死如归,不畏惧死亡,母亲愿意去死十次,桃子愿以身相许,也换不回向二的求死。他放弃了逃命,而选择了死,死在向二的眼中是再生。小说中写到,“喂奶也许并不说明什么,只是一个象征,一个母子间的仪式,但对于向二的生命,是结束,也是开始”。小说结尾桃子带着孩子最后到向二坟头去喊爹,孩子是向二生命的延续,小说以点睛之笔表明了向二向死而生、生生不息的象征意义。作家田瑛自己也说:“阅读《生还》,有点儿像历八阵图,虽从死门入,终自生门出。”

“生还”所蕴含的多重审美内涵,使得小说摆脱了讲述历史故事和神秘传说的窠臼,展现出超越古俗和死亡的意义还乡。无论是神秘的赶尸古俗将向二送回家乡,还是向二终于有了后代,向二的生还的过程,其意义都积淀在向二的人身自由的价值抉择上。向死而生,唯有生才能还。然而如果说古俗的生还是建立在传统灵魂信仰的基础上,而今的科学教育却令生还失去了心理想象的空间,因此,向死而生的生就是一种赴死的勇气,永生的自由!

人类社会经历了由蒙昧的自由到社会制度的规范和渴望个性自由的发展历程。人的解放和个性自由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两大文明主题。虽然小说《生还》中的湘西文化是历史长河里的一条沉船,但这种古老故事里的审美文化意象,在今天我们重新审读时,会从中发掘出富有时代气息的新意蕴。《生还》中蕴含更为深厚的人生哲理思索,唯其如此,小说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性。卢梭指出:“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④认为作为自然的人,首先应该是自由的人。小说中向二对自由的追求,使得人物形象具有了崇高美与悲剧美的艺术特征。

向二是一个具有追求自由生命意识的人。生命意识是伴随着人的生死存亡现象而产生的对生命本质的自觉认识。恩格斯说:“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自由就在于根据对自然界的必然性的认识来支配我们自己和外部自然。”⑤小说中的向二,正是这样的一个想要支配自己而成为自由的人。纵观向二的一生,就是追求自由的人生。向二不愿意做他不愿做的事情,他有自己的追求。向二生活在社会底层,不愿子承父业受累农田束缚,他不愿做坑蒙拐骗的赶尸人,也不肯做打家劫舍的土匪,不愿意作俸禄丰厚的衙役,而选择了当自由自在的独行侠。即使犯了死罪被关在衙门的监狱里,也是自由出入,我行我素。下跪、重杖、头枷、脚镣等法规对向二都一无所用。“我是诚心来偿命的,要杀要剐由你们,但在死之前,我得做个自在人”。向二一直以来过着游离的生活,但他的人生选择和抗争却具有明确的目的性。他活着不仅仅是为了简单的求吃求穿,而是对人生有一种更高更美好的追求。当向二作为人的尊严、价值、自由成为现实时,意味着自己不再是某种外在权威的奴隶,不再受任何奴役和压迫,他成为自己的主人。向二选择做无拘无束的独行侠就是对自由选择的最好注释,他不从属于当时的阶级社会,在他身上展示出的个性自由,一种生命的无拘无束状态,体现了向二作为具有自由意志的人的本质存在。冯至说“人应该在被动压迫的空间中自我选择,并且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成就人生与存在的意义”⑥。

向二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他自我价值和人格力量最辉煌的展现。向二的死亡并非被迫地选择死亡,而是主动地迎接死亡。在死亡面前生命形式显出最本质的自由状态。向二的死是他追求绝对自由的理想和现实的难以调和时出于不屈和挑战的死。他選择自首去以命偿命,用一种英雄主义的气魄完成了一曲庄严高亢荡气回肠的“人”之歌。向二永远是自由的,他作为自由的人活着,也将作为自由的人死去。在向二看来,死亡仅仅是他肉体的消亡,而正是死亡使他的灵魂得到永生。向死而生的向二成为了自由的精灵,他虽然死去,但自由的灵魂永生,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向二是向死而生,虽死犹生,他用自己年轻生命和一腔热血谱写了一曲生命自由的礼赞。

【注释】

①田瑛:《生还》,花城出版社,2018。

②郭小东:《走出湘西》,见田瑛《龙脉·序言》,花城出版社,1989,第2页。

③[德]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第50页。

④[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第8-9页。

⑤[德]恩格斯:《反杜林论》,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455页。

⑥冯至:《决断》,《文学杂志》第2卷第3期,1947年8月。

(孙霄,西安外国语大学中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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