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志磊,张薇薇,沈 波,蔡佳仕,林立虎
(上海海关,上海 200135)
蓄光纺织品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具有自发光性能的新型功能性产品;是将蓄光材料与纺织纤维结合在一起的各类织物及其制品;能主动吸收太阳光、室内灯光、杂散光等可见光,并将其储存起来,在移去光源后仍可持续发光一定时间[1],并可循环使用。目前,市场上的蓄光纺织品按加工工艺分类主要包括:(1)蓄光纤维经织造加工而成;(2)采用纺织品整理技术生成蓄光印花织物、蓄光涂层织物[2-3]。由于蓄光纺织品具有蓄光和发光特性,所以广泛应用于国防工业、建筑装潢、交通运输、夜间作业、日常生活及娱乐服饰等领域。在警示性功能服装上,蓄光材料能够在黑暗的环境中持续发光,提高辨识度,保护自身安全[4];在装饰性服装上,蓄光材料可以打破传统服饰的款式限制,增加新意,尤其是在舞台服装的应用上,在灯熄灭后能够呈现出奇特的发光效果,给人不一样的视觉冲击[5];在家用纺织品方面,主要应用在窗帘、门帘、毛毯、沙发上,不仅起到装饰作用,还有一定的照明指示作用[6];在毛绒玩具上,蓄光材料增加了玩具的个性化,吸引儿童和消费者的目光[7]。
评价蓄光纺织品蓄光性能的指标主要是自发光亮度和衰减速度,但目前国内外对纺织品蓄光性能的评价研究还较少,缺乏相应的理论和测试依据。针对市场上常见的几种蓄光纺织品,本文研究光源、激发时间以及水洗对纺织品蓄光性能的影响。
选取3 种类型的蓄光纺织品(见表1),分别制成直径为5 cm 的圆形试样。
表1 蓄光纺织品样品
LS-150 亮度计(日本KONICA MINOLTA 公司),LX1010BS 欣宝高精度照度计,自制蓄光性能测试装置[见图1,含有4 种照度可以调节的标准光源,分别为D65光源(模拟人工日光)、CWF 光源(模拟商店灯光)、F 光源(模拟家庭灯光)、A 光源(模拟射灯灯光),内表面为中性灰色,可对样品进行不同光源下的激发]。
图1 蓄光性能测试装置
(1)在测试前将样品放置在黑暗中至少24 h,使样品的余辉亮度衰减完全;测试要在暗室中进行,以免受其他光线的影响;(2)打开一种标准光源,调节至规定照度,稳定至少10 min,然后将样品放在光源正下方50 cm 处,正面向上进行光照;(3)光照一定时间后关闭光源,立刻测试发光亮度,记录初始亮度值以及30 min 内每间隔1 min 的亮度变化情况;(4)按照上述步骤再进行其他光源的测试。
发光亮度:采用亮度计进行测试,测试范围为0.001~999 900 cd/m2;照度:采用高精度照度计进行测试,测试范围1~100 000 Lux。
由图2 可知,各种蓄光纺织品在不同激发光源的照射下,余辉亮度变化规律基本一致。在关闭光源的1 min内,余辉亮度迅速衰减,降低到初始余辉亮度的10%~20%;在1~20 min 内,余辉亮度衰减速度逐渐减慢,衰减到初始余辉亮度的1%~2%;衰减规律呈对数关系,这两个阶段为快衰减过程。20 min后,余辉亮度衰减比较缓慢,为慢衰减过程,但发光亮度仍高于人眼可辨的最低亮度值0.32 mcd/m2,因此,蓄光纺织品在黑暗环境中在较长时间内可被人眼观测到,具有高辨识度。
此外,在相同照度和激发时间下,蓄光纺织品在不同光源激发后的初始亮度有明显差异;D65光源激发的初始亮度最高,其次为CWF 光源、A 光源,F 光源激发的初始亮度最低。这说明不同种类的光源对蓄光纺织品的激发效果有差异,因此,在纺织品蓄光性能的评价中,应采用多种标准光源分别进行测试,从而进行综合评价[8]。
图2 不同纺织品在不同光源激发后的亮度变化
由图3 可知,当激发时间为5 min 时,蓄光纺织品的初始亮度较小;当逐渐延长激发时间后,初始亮度逐渐提高,但在一定激发时间(约20 min)后逐渐趋于稳定。这说明当激发时间达到20 min 左右时,该蓄光纺织品的发光亮度基本达到饱和状态,再延长激发时间,初始亮度无明显提高。主要原因是蓄光材料具有不同深度的缺陷能级,当蓄光材料接受光照时,较深的缺陷能级具有优先捕获激发态电子的趋势,直到将能级填满,较浅的缺陷能级才开始捕获电子,其中,较深的缺陷能级对应着蓄光材料的慢衰减过程,较浅的缺陷能级对应着快衰减过程[9]。当激发时间较短时,仅较深的缺陷能级达到饱和状态,而较浅的缺陷能级还没有捕获足够的电子,因此,随着激发时间的延长,蓄光纺织品的初始亮度逐渐提高。而在较长时间的激发下,蓄光材料的缺陷能级基本都被电子填满,达到了饱和状态,再延长激发时间也不能使更多的电子被激发,蓄光纺织品的初始亮度达到了最大值。据此,在纺织品蓄光性能的评价实验中,将样品的光照时间设定为20 min 左右,即能在较短的光照时间内使蓄光纺织品的发光亮度达到较大值,充分激发蓄光纺织品的发光性能。
图3 蓄光纺织品在不同激发时间的初始亮度
将表1 中9 块样品按照GB/T 8629—2017《纺织品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4N 程序洗涤5 次,平摊晾干。由表2 可知,蓄光纤维纺织品和蓄光印花纺织品经5 次洗涤后,初始亮度均降低到原来的60%以下。原因是部分蓄光材料与织物纤维结合不牢固,经过水洗后脱落,导致发光亮度降低。说明该种蓄光纺织品的耐水洗性能较差,使用寿命不长。蓄光涂层纺织品经水洗后发光性能降低较小,原因是蓄光材料经过涂层整理后牢固地贴合在织物上,即使经过洗涤也不会脱落,耐水洗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耐水洗性能,增加了该蓄光纺织品的耐用性能。
表2 洗涤前后纺织品的蓄光性能
该实验说明蓄光纺织品的加工工艺影响其耐用性,如果蓄光材料与织物或纤维结合不牢固,会在使用中脱落,蓄光性能降低。因此,在纺织品蓄光性能的测试评价中应考核其耐水洗性能,如果产品在多次洗涤后发光性能仍能满足一定的蓄光性能要求,可称之为蓄光纺织品。
在相同照度下,蓄光纺织品用D65光源激发的初始亮度最大,F 光源激发的初始亮度最低;蓄光纺织品的初始亮度随着激发时间的延长逐渐提高,但一定时间后会达到饱和状态;蓄光纺织品的发光亮度在初始1 min内衰减最快,20 min后衰减变缓慢;蓄光纺织品经过洗涤后,蓄光性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蓄光涂层纺织品的耐水洗性能相对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