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合拉依·木塔里甫, 李志翠
(新疆师范大学 商学院, 乌鲁木齐 830017)
《中国制造2025》提出创新是推动制造业向中高端转型升级的关键,企业是向创新驱动转变的主力军,而研发投入是企业进行创新的首要环节。但目前,研发热情不高、研发投入不足成为制约企业创新能力提高的突出问题,并且现实中,我国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水平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尤其是东西部之间研发资金的获得存在显著差距。政府补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研发成本与风险,为进一步实现均衡发展,我国制定了多项补贴政策并有针对性的向各地区企业发放,其中,面向西部地区的补贴数额大、种类多,新疆更是作为多项补贴政策叠加实施的典型地区,引发了学者的广泛关注。新疆的经济长期以来依托农业与能源产业的带动,制造业的潜力并未充分发挥,为推动产业升级,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引导与扶持新疆制造业企业研发创新。相比之下,目前享受补贴较少的东部地区在实现创新驱动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其中,浙江省在营商环境、企业组织形式、制度等方面都相对成熟,制造业企业的研发意愿也更强烈,政府补贴对其意义更多的是方向性的引导。从我国的实践看,政府补贴对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确有促进作用,但东西部企业面对补贴时的行为差异是客观存在的,目前的政府补贴在不同地区的实施能否同样有效还有待考察。
国家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补贴,考察不同区域补贴效果的差异并探究东西部企业由于营商环境、企业性质、规模等异质性因素造成响应政府补贴行为的差异,对评估目前补贴政策有效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本文以新疆代表西部地区,以浙江代表东部地区,拟通过分析政府补贴影响企业研发投入的作用机理,借助两地制造业上市公司数据,结合企业异质性因素,分析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以及造成企业响应补贴行为差异的原因,尝试回答目前政府补贴能否切实提高东西部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水平的问题,为合理制定补贴政策,引导西部地区学习东部经验、东部地区进一步优化提升研发水平提供依据。
20世纪初,熊彼特提出了以创新为核心的经济增长理论,将技术进步作为内生变量,20世纪80年代,新增长理论的兴起为创新理论注入了新的活力,提出了政府政策对经济参与者最优化行为的影响,并进一步论述其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在此基础上,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熊彼特增长理论融合前人的研究成果,提出了内生的研发和创新推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解释了研发与创新之所以是内生的,是因为研发投入与创新活动的开展是由经济参与者的行为决定的,政策虽不能直接作用于技术进步,却可以通过促使经济参与者改变最优化行为来施加影响。同时,大量实证的证据发现,经济参与者的最优化行为受多种异质性因素的影响呈现出差异。因此,研发投入作为企业在创新活动中所能进行控制的首要环节、政府政策施加影响的关键环节,企业异质性作为造成企业响应补贴行为差异的重要原因,引发了学者的广泛重视。
目前,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带来的影响引发了学者的广泛关注,首先,多数学者都关注到了其积极的促进作用,如解维敏[1]、白俊红[2]、邱通[3]等人通过实证研究提供了政府补贴促进企业研发投入的证据,郭玥[4]等人从信号传递机制的角度阐述了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的促进作用。而国外学者中,Dirk Czarnitzki[5]等人通过对芬兰、德国企业的实证研究肯定了补贴对企业研发的积极作用;Clausen,Bronzini 和 Piselli[6]等人认为政府补贴往往具有较严格的评估、监督机制,有助于企业在实质上提高研发投入的有效利用率。然而与此同时,随着研究的深入,不少学者发现,政府补贴的效果并不总是令人满意的,围绕政府补贴会对企业研发投入产生负面影响的讨论大规模的展开,陈玲、杨文辉[7]提出政府补贴可能会产生挤出效应,促使企业减少自身部分研发投入,形成负向激励;而学者黎文靖、郑曼妮[8]认为政府补贴可能导致企业“寻扶持”、“寻补贴”的现象,此时研发投入的增加更多的是一种策略性行为,并不会用于实质性创新,因补贴不当引起的资源配置失效,对企业研发可能产生负向的抑制作用。最后,学者闫威、王波[9]通过对内外在激励的挤出效应与互补效应研究提出,补贴政策有可能会对创业精神、创新性和创造力产生负面影响,国外一些学者也通过实验得到了类似的结论,即直接的物质刺激可能会减少志愿行为。目前学者普遍认为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的促进与抑制作用均存在,而研究重点在于两种作用力量孰强孰弱,例如周旭[10]认为补贴对研发投入的促进取决于补贴率的临界值,张彩江[11]也提出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的作用主要取决于补贴处于的区间,若政府补贴不能顺利转化为企业内部的研发动力,反而会造成国家资源的浪费。
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的作用过程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就企业异质性造成补贴效果差异的研究成果较多,企业的异质性例如企业规模、性质、年龄以及管理层特征等因素不但会影响企业获得政府补贴的实际状况,还会造成企业将政府补贴转化为研发投入的能力与偏好差异。例如朱永明[12]等人通过对上市公司数据的分析,发现政府补助对企业的创新投入的激励效果在不同企业生命周期下存在差异;秦旭冉[13]提出补贴对不同规模、不同属性企业的影响存在差异;于潇宇、庄芹芹[14]对信息技术企业的研究也发现补贴对大型国企与中小民营企业的促进作用存在差异。国外研究中例如学者Björn Alecke[15]对德国企业的实证研究论证了企业规模的作用以及Martin Hud[16]探究经济危机情境下德国中小企业对政府补贴的行为响应。学者普遍认为不同企业的学习能力、适应能力存在差异,结合实际营商环境的差异,部分企业可以将政府补贴资源与企业的优势资源有效整合,改善企业的生存状况,而其他企业则仅仅将补贴收入作为企业利润的一部分,缺少将补贴资源转化为企业竞争优势的意愿或者能力,因此,企业异质性视角的考察有利于补贴能够对症下药,正确引导企业在实质上加大研发投入。
综合国内外研究,可见学者就政府补贴会影响企业研发投入已基本达成共识,也普遍认为在不同条件下补贴会发挥促进或抑制的效果,同时,已有研究在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分析中,逐渐开始注意到企业自身条件的异质性与环境差异带来的影响,尤其是企业规模、性质等因素造成企业响应补贴行为差异方面的研究也较为丰富。而现实中,我国提出要消除发展中的不平衡与不充分,因此补贴的发放数量也呈现明显的地区差异,主要表现为向西部地区倾斜,但现有研究多以全国、某一地区或是特定行业作为研究对象展开分析,对补贴力度不同地区的对比研究还较为欠缺;除此之外,国外研究中涉及的补贴并不都是政府发放的,而我国在政府宏观调控方面有着更长的历史,政府补贴带来的效果可能与其他补贴存在差异,并且我国的市场环境也更为复杂,需要充分考虑企业异质性因素与所处地区营商环境的差异分别论述,但目前这方面的研究还略有不足。最后,国内外实证研究所用数据多为国家、地区层面的宏观数据或各类工业企业数据库数据,可能产生因不同企业会计核算中政府补贴计提不一致而导致的偏差。
通过对文献的整理,本文总结了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的作用机理(图1),并逐步对每一部分的作用过程展开分析。
图1 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作用机理图
企业性质、规模以及所处地区营商环境的差异,会对政府补贴的获得及企业响应补贴的行为产生影响。首先,政府补贴的发放存在一定标准及门槛,甚至会在一定时期向特定类型企业倾斜,具备某种特性的企业更易获得补贴政策的“青睐”。除此之外,受营商环境的影响,信息渠道畅通、市场化水平更高、竞争意识更强的地区甚至会促使企业在面对补贴时进行竞争,即企业获得补贴的门槛提高;而企业性质与规模可能会造成企业需求的异质性,需求进一步导致相应的企业行为,不同特性的企业在面对政府补贴时的积极性与寻求补贴类型的侧重点产生差异。因此本文认为,这一系列的异质性因素是研究企业获得政府补贴进而影响其研发投入的起点。
政府补贴作为直接资金供给,影响企业研发资金的获得。企业研发所用资金有两种来源,一是企业内部资金,二是外部资金。对于企业内部资金,政府补贴的发放在一定程度上会产生积极作用,鼓励、刺激企业将内部资金更多的用于研发而非其他经营事项中。本文以秦旭冉[13]的研究框架为基础,以理性经济人为假设条件,纵坐标表示企业用于研发的要素投入量X1,单位成本即研发投入的价格为P1,横坐标表示企业用于其他经营事项的要素投入量X2,价格为P2,画出成本线,与等产量线Q1相交于点a,该点即为企业此时最优投入组合,最优研发投入量为r1,若此时收到政府补贴,成本线向右平移为L′,斜率不变,新的等产量线Q2与L′相切于点b,此时最优研发投入量为r2,即政府补贴促使企业最优研发投入量提高,使企业加大自身研发投入。即图二中企业研发投入水平由r1提高为r2。
但是,由于企业所处地区发展水平、营商环境不同,这一作用过程在我国东西部地区呈现出差异。我国西部地区市场化程度弱于东部地区,企业数量较少,技术的溢出效应与研发投入的规模经济优势未能发挥作用,并且,现实中企业对研发的投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在西部企业受政府补贴拉动力来增加自身研发投入的同时,东部地区企业还会因较明显的技术溢出效应与规模经济的因素,促使研发投入的成本较西部地区而言有更明显的下降,加以政府补贴释放的积极信号,成本线斜率发生变化,逐渐由L′变为L″与等产量线Q3相交于点c,即图二所示,东部地区企业研发投入在政府补贴的拉动力,最优研发投入由r1变为r2之外,还受市场及其他企业技术溢出的影响,企业对学习、模仿其他企业研发经验有着更良好的预期,能更快的感受到研发对企业收益的利处,促使其进一步加大自身研发投入,即最优研发投入由r2变为r3。
图2 政府补贴对企业内部研发资金作用过程
现实中,政府补贴的效果往往难以保证,在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同时,受异质性因素的影响,政府补贴会对企业内部资金产生不同程度的挤出效应。就东西部地区企业而言,西部地区企业数量较少,市场化程度与竞争激励程度不及东部地区,研发投入的主力军主要为大型国有企业,而它们虽更能抵御研发的风险,其自身的研发投入的意愿与动力却明显不足,自发的研发投入少,即使此时研发带来的边际收益远高于边际成本,增加的每一单位研发投入都能带来企业收益的增加,但由于来自市场的研发压力较小,企业更愿意将资金用于其他经营事项中。因此,通过政府补贴的帮扶,培养和提高它们的研发意识对西部地区其他企业而言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大量的补贴能够让西部企业意识到研发对企业长期利益的积极影响,能较好的引导企业加大自身研发资金的投入,政府补贴的促进作用大于其挤出效应。由此,提出本文第一个假设:
H1:政府补贴对西部地区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有积极促进作用。
东部地区企业数量多,研发投入的主力军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力量逐渐发展壮大,在抢夺市场的同时,很多企业研发投入的动机则是市场竞争的压力,因此东部地区企业自发的研发投入水平更高,动力足、意愿强烈,在日常经营中并不需要依靠补贴去提高研发意识,若此时给予大量补贴,会促使企业为应对激烈的竞争顾及短期利益,而选择利用政府补贴替换自身原本的研发资金,转而将其投入到其他可以迅速获得竞争优势的经营事项中去,因此对东部地区企业而言,政府补贴的挤出效应可能更为显著。由此提出本文的第二个假设:
H2:政府补贴对东部地区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无明显促进作用。
作为企业外部资金,政府补贴既可起到直接资金供给的作用,同时还可通过释放鼓励企业研发的积极信号,间接促进企业获得其他外部研发资金。当企业受到政府鼓励并获得政府提供的补贴资金时,包括银行贷款、民间融资、其他组织的投资者将获得积极的信息,即该企业是可以被信任的、是被看重的,政府的补贴行为会产生引领作用,为企业更好的疏通外部融资渠道,因此,政府补贴对企业外部资金的获得有促进作用。政府补贴对企业内外部资金作用的综合,共同决定了企业可用于研发资金量,最后,由于现实中企业并非是完全理性的,受异质性因素的影响,企业获得信息、处理信息的能力以及需求均呈现出差异,因此企业最终的研发投入决策往往并不是理论上的“最优”,而是会因企业异质性而呈现出差异,因此,提出本文第三个假设:
H3:企业异质性因素对两地制造业企业响应补贴行为的影响存在差异。
在理论及作用机理分析的基础上,为更好的比较新疆及浙江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受政府补贴影响的差异,同时考虑到新疆制造业企业数量较少的问题,本文以两地制造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首先对浙江80家企业进行实证分析,再抽取其中19家与新疆企业进行对比,抽取样本后的实证结果与原80家结果一致,可认为比对研究的结论具有代表性。
本文采用2014-2017年深沪A股上市企业面板数据,所有数据均来自已披露的企业年报,企业性质等相关信息来自新浪财经。为统一选取指标并考虑到2016年会计制度改革,政府补助计提科目发生变化,因此本文所用面板数据均为手工整理所得,选取营业外收入科目中政府补助项目,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递延收益的影响,更准确的反映当期获得的补贴数额,非专门针对科研的补贴项目也可增加企业的可用资金,对研发投入产生影响,因此在整理中并未剔除。各变量选取指标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政府补贴与研发投入相关变量名称及定义
3.2.1 描述统计
目前浙江A股上市制造业企业共计298家,其中国有企业22家,剔除2014年后上市企业、ST企业后为165家,选取2014年至2017年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改变、无数据缺失企业80家,确定为样本,首先进行描述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浙江制造业上市企业主要变量的描述统计
3.2.2 回归分析结果
使用STATA软件对样本数据进行回归,数据为平衡面板,豪斯曼检验结果显示P值为0.228 ,在5%水平不显著,因此选用随机效应模型,模型整体显著,p值小于0.001,即在1%水平上呈现显著,具有强解释力度,模型整体拟合较好,各指标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浙江制造业上市企业主要变量的回归分析
注:①*、**、***分别表示在10%、5%、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②括号内的数值为z值。
对浙江企业的回归结果显示,政府补贴对研发投入并未呈现显著影响,营业收入与研发投入呈现显著正向关系。企业异质性方面,企业性质与企业规模都未与企业的研发投入呈现显著关系,因此可以认为,浙江企业研发投入水平主要取决于企业营业收入水平,营业收入较多的企业更有可能倾向于加大研发投入。
3.3.1 描述统计
新疆A股制造业上市企业共计24家,剔除ST企业、2014年后上市企业,整理得到17家企业。为更好的与新疆数据进行比较,本文抽取19家浙江企业作为样本,由于浙江方面国有企业数量较少,为抽样之后还可测算企业性质的作用,样本适当增加了对国有企业的选择。描述统计结果如表4。
表4 新疆与浙江制造业上市企业主要变量的描述统计对比表
通过手工整理公司年报数据,为更直观的对比两地企业在享受补贴与研发投入方面的差异,如图3所示。
图3 两地企业研发投入与政府补贴均值、标准差对比
从整体来看,新疆样本中各变量的均值普遍高于浙江,但标准差也明显更大。新疆企业以大型国有企业为主,它们享受政府补贴数量大、研发投入总量大,可见补贴的配置并不均衡,企业间研发投入差距大,且从整理出的数据可知,多数企业研发投入的浮动与享受补贴的变动基本一致,可见新疆企业对于补贴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多数企业尚未对研发形成普遍的重视;而浙江制造业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虽各项的均值小于新疆样本,但标准差较小,各企业获得的政府补贴总量少于新疆,但配置相对均衡,研发投入波动较小,整体较新疆而言更为均衡。
3.3.2 回归分析
设定政府补贴对新疆企业研发投入影响为模型(1),政府补贴对浙江企业研发投入影响为模型(2),数据通过平衡性检验,豪斯曼检验显示两组数据P值均大于0.05,在5%水平上不显著,均选用随机效应模型进行回归分析。模型(1)整体显著,P值为0.010 2,在5%水平上显著,解释力度较强,模型整体拟合较好;模型(2)整体显著,P值小于0.001,在1%水平上显著,具有强解释力度,模型整体拟合较好。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
表5 新疆与浙江制造业上市企业主要变量的回归分析
注:①*、**、***分别表示在10%、5%、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②括号内的数值为z值。
由回归结果可知,两组数据都显示企业的营业收入与研发投入呈现显著正向关系,即一般情况下,企业营业收入的增加对其加大研发投入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就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的作用而言,新疆数据呈现出显著的正向影响,即政府补贴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新疆制造业企业的研发投入,而浙江数据显示二者并无显著关系,且浙江抽样所得数据结果与原80家企业数据的回归结果基本一致,因此可以认为抽样数据具有代表性,至此本文假设1和假设2基本成立。
企业异质性方面,新疆数据呈现出企业规模与研发投入间存在显著正向关系,即越大规模的企业越有可能在研发方面有更多的投入,而企业性质并未产生显著影响。对浙江数据的分析反映出企业规模未对企业研发投入产生显著影响,而企业性质与研发投入呈现显著负向关系,这与80家抽样企业实证结果存在差异,通过多次再抽样、试验,发现随样本中国有企业占企业总数比重的增加,企业性质对研发投入逐渐呈现出负向影响,即民营企业更有意愿加大研发投入。而现实中,浙江制造业上市公司中国有企业占比较小,因此本文最终结果以原80家企业的回归结果为主,但可将该点作为长期关注的问题以期进行更进一步的探究。至此,可知企业规模与性质在新疆制造业企业响应补贴行为中产生的影响与浙江存在差异,假设3成立。
本文以第二部分作用机理的分析为基础,采用AMOS软件对政府补贴作用于两地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的过程分别进行了呈现,由于本文所用面板数据无法直接进行路径分析,本文采用取平均值的方式创建截面数据,分析过程如下:
建立路径图4,赋值并运行,经标准化后得出政府补贴对新疆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的作用路径及标准化系数。
图4 政府补贴对新疆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路径图
运行结果显示,模型整体P值为0.376,大于0.05,因此不拒绝数据完全拟合模型的原假设,CMIN/DF为1.035,模型具有较强解释力度。具体拟合指标如表6所示。
表6 新疆制造业上市公司路径模型拟合优度指标
各项拟合优度指标显示模型拟合良好,RMSEA小于0.05,可较好反映实际作用过程。确定模型适用后,对各指标进行回归分析,标准化后的回归系数估计值及显著性如表7所示。
表7 新疆制造业上市公司路径模型回归分析
注:*、**、***分别表示在10%、5%、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
从变量关系看,企业性质对政府补贴并未呈现显著影响,企业规模对政府补贴呈现出一定程度的正向关系,与实证研究结果一致的是,政府补贴与研发投入存在显著正向关系。就路径分析的结果看,对新疆制造业企业而言,企业规模影响着政府补贴的获得,规模越大的企业往往也获得了更多的政府补贴,而政府补贴会对研发投入起到促进的作用,说明目前各项补贴政策对新疆制造业确实产生了积极的效果,引导并激发了企业的研发活力。而与此同时,企业性质对补贴的获取并无显著影响,结合回归分析与路径分析的结论来看,虽然民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具有灵活、敏锐的特点,但它们在补贴获取、研发投入方面的潜力还未被充分激发。
对19家浙江制造业企业数据建立路径图5,赋值并运行,调试模型过程中,由于营业收入指标对研发投入影响较大,因此选用研发强度指标(研发投入/当期营业收入)代替以剔除营业收入的影响,经标准化后得出作用路径及标准化系数。
运行结果显示,模型整体P值为0.621,大于0.05,因此不拒绝数据完全拟合模型的原假设,CMIN/DF为0.244,模型具有较强解释力度。具体拟合指标如表8所示。
图5 政府补贴对浙江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路径图
表8 浙江制造业上市公司路径模型拟合优度指标
以上各拟合指标显示,模型适配,拟合良好,进一步对各指标进行回归分析,标准化后的回归系数估计值及显著性如表9所示。
表9 浙江制造业上市公司路径模型标准化回归系数估计值
注:*、**、***分别表示在10%、5%、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
浙江制造业企业受政府补贴影响的路径显示,企业的研发投入对异质性因素存在一定程度的反作用,而对新疆制造业企业建立模型并没有显示出这种影响。从变量间关系看,浙江制造业企业的规模与性质并未对补贴的获取产生显著影响;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强度的影响并不显著,与实证研究结果基本一致,可以认为政府补贴对浙江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并无显著影响。除此之外,路径分析显示出研发强度对企业性质呈现出负向的作用,本文认为这是目前浙江制造业企业的研发投入水平的提高正在要求和促使企业组织形式向更灵活、更敏锐的方向转变。为论证路径模型的适用性与抽样数据代表性,将原80家浙江制造业企业面板数据取均值整理为截面数据,代入该路径模型,拟合良好,可较好反映实际作用过程。
利用政府补贴缓解企业资金约束是弥补研发活动市场失灵的有效措施,然而实践中,政府补贴的实际效果不可一概而论,我国东西部地区企业由于营商环境、自身异质性因素的影响,响应政府补贴的行为存在明显差异。为此,本文尝试在分析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作用机理的基础上,以浙江与新疆作为东、西部地区典型,结合营商环境及企业异质性因素的作用,进行制造业企业响应政府补贴行为差异的对比研究。研究结果显示:目前的政府补贴对西部地区制造业企业的研发投入有促进作用,而对东部地区制造业企业无明显影响;企业异质性方面,通过作用机理分析,本文认为营商环境会影响企业面对补贴时对自身研发资金的选择,而实证分析显示:以新疆为代表的西部地区企业研发投入在补贴条件下,更容易受企业规模的影响,即大型企业更有意愿进行研发投入,而企业性质并无显著影响;以浙江为代表的东部地区企业民营企业众多,而在补贴条件下企业规模或性质并未呈现出会对研发投入产生显著影响,这或许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目前的补贴政策可能并未充分激发民营企业的潜力。
本文针对前述研究结论,为提升政府补贴效果和提高企业研发投入水平,可以得到如下几点启示:
第一,采用更多元化的政府补贴类型与发放形式,及时调整,增强补贴的针对性。就西部地区而言,当前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能够起到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但数据显示多数企业对补贴的利用基本停留在短期或只作为企业运营资金补充的水平上,且由于多数企业都能获得较多的政府补贴,缺乏补贴获取的竞争意识,补贴利用效率有待提高,直接补贴易造成企业产生依赖。而对于东部地区,实证结果显示政府补贴并未能有效促进企业研发投入,由此看来目前政府补贴的设计并不适合东部地区制造业企业的需求与发展现状。目前对东西部地区采取的补贴方式略显单一,需创新政府补贴的设计方案,以多种类型、多种实施方式,直接与间接发放相结合等方法,引导补贴与企业自身研发投入有机结合,达到总体效益的最大化;同时考虑地区营商环境等因素的差异,不断调整与改进政府补贴的实施;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相关规定与办法,严格政府补贴的评选、实施与监督机制,确保国家资源正确、合理、高效的帮助到企业。
第二,充分关注企业作为创业主体的定位,从内部管理入手加强企业对研发的重视程度。我国目前普遍对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认识不够充分,还有较多企业依旧认为应该将研发活动归于研发机构或高校的职责范围内,而将补贴用于提高研发能力的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此,通过鼓励与研究机构、高校开展多样的交流合作,可以让企业担负起作为创新主体的地位,并且在企业内部加强研发活动与企业组织、文化等方面的联动,在企业内部营造创新氛围,带动员工的研发创新积极性。
第三,借助大型国有企业优势,加强企业间交流合作,逐步提升民营企业的研发能力。西部地区制造业企业数量较少,且上市企业中多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活力不足,实证结果也显示大型企业更有意愿或能力加大研发投入;东部地区制造业上市企业大多为民营企业,数目多且有较强的研发投入意愿,但它们在政府补贴的获取中并未显露出充分的优势,且民营企业多为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对于促进制造业整体研发活力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因此在政府补贴中也应进一步关注民营企业的利益诉求,通过鼓励大型国有企业积极开展与中小民营企业的交流合作,降低民营企业研发风险,逐步提高民营企业的研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