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重怀 宋殿娇
辽宁与中东欧“17+1”合作国家都是旅游资源丰富的国家。但目前,以彼此为旅游目的地的相关合作还没有广泛地开展起来,在旅游业及相关行业,辽宁与中东欧“17+1”合作国家还有广阔的空间以待挖掘。开展旅游合作对于双方来讲,不仅可以拓展合作的空间,而且可以推动产业转型,提高合作的效率,促进合作的发展。
辽宁与中东欧“17+1”合作国家旅游合作的基础
辽宁与中东欧“17+1”合作国家开展旅游合作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实现高效的合作。从中东欧“17+1”合作国家的优势产业看,旅游业普遍占优。而辽宁也是旅游业资源丰富的大省。辽宁与中东欧“17+1”合作国家的人文合作可以从旅游业入手,提高人文交流的效率。
首先,辽宁拥有丰富的物质文旅资源,就旅游资源而言,辽宁拥有丰富的物质旅游资源。其中拥有世界文化遗产6处,国家5A级景区5个,国家4A级景区近百个。从历史角度看,辽宁地域的史前文明已经形成了谱系,从兴隆洼文化、红山文化、赵宝沟文化、小河沿文化一脉相承,并且不同时期的文明各具特色,这不仅具有学术研究的价值,而且具有发展文化旅游的巨大潜力。特别是有着“地球上第一朵花开放的地方”“世界上第一只鸟飞起的地方”的美誉的朝阳地区拥有的化石资源更是具有世界意义的文旅资源。此外,辽宁还是辽、金和清的三朝故地,拥有大量相关的文物古迹,一宫两陵是享誉中外的世界文化遗产。从民俗角度看,辽宁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满族、朝鲜族、回族和蒙古族文化相互融汇交糅,具有与众不同的地域特色。从工业文明的角度看,辽宁的工业文化起步早,成就大,留下了大量工业文化的遗存。对其进行保护与开发是发展旅游业的重要抓手。这些物质文化资源对于中东欧“17+1”合作国家的旅游者来说具有很强的吸引力。
其次,辽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根据对中东欧“17+1”合作国家公众的一项调查,相关国家居民最感兴趣的旅游项目包括民俗、民族特色手工艺品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辽宁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大省,拥有种类繁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辽宁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67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48项。在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还有许多项目与中东欧“17+1”合作国家的民间文化事项具有相似性,如说唱音乐、木偶戏、农乐舞等,文化事项的相似性可以进一步激发双边文化交流的热情,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了地域发展的时空,具有丰富的民间韵味,体现了人类成长历程中共有的普适性,因此成为不同民族之间沟通的纽带。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带动旅游业,用旅游业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构成良性循环,带动全产业链的实现。
第三,辽宁与中东欧“17+1”合作国家具有的共同文化记忆。中东欧“17+1”合作国家当中有15个是转型国家,在历史上作为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成员,在20世纪50年代曾经与中国进行过全域性的合作。它们都曾经积极地参与过新中国的工业建设,为当年苏联援建的157个工业项目提供过各种支持。作为中国的工业重镇,在辽宁的工业文化遗产中还保留有相关国家的印记。如中捷友谊厂、中国工业博物馆中波兰生产的机床等等,这些工业文化的遗存承载着辽宁与中东欧国家友好往来的历史记忆,是促进当代辽宁与中东欧“17+1”合作国家深化合作的优质资源。
共同的历史文化记忆是拉近辽宁与中东欧“17+1”合作国家人民友谊的桥梁。寻找过去共同的经历,从物到人,可以引起彼此的共鸣,最终形成理解,达成共识,为全面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这也是辽宁与中东欧“17+1”合作国家开展文旅合作的目的之一。
从古到今,辽宁拥有的多元化的文旅资源可以满足不同需求的旅游者的诉求,这是辽宁与中东欧“17+1”合作国家开展文旅合作的最大优势。
辽宁与中东欧“17+1”合作国家旅游合作的路径
对于辽宁与中东欧“17+1”合作国家来说,发展旅游业是人文交流合作的新领域,它是以旅游业为依托,餐饮、住宿、物流等众多产业联动的综合项目,其中还需要国家政府间的顶层设计,因此辽宁与中东欧“17+1”合作国家的旅游合作需要采用以下路径。
首先,进行周密的顶层设计和制度设置。辽宁与中东欧“17+1”合作国家的旅游合作涉及到不同法律制度、不同民族文化的国家,因此必须从顶层设计开始推动。一是通过中央政府间合作,在旅游签证办理等政策制度上提供便利合作的条件。二是通过地方政府层面的沟通创造合作条件。利用中国(辽宁)中东欧17国国家馆等机构推介辽宁的旅游资源。三是打造有针对性的旅游线路。要充分考虑中东欧“17+1”合作国家民众的消费能力和关注点,推出适合中东欧“17+1”合作国家民众需求的,有吸引力的主题型或复合型旅游线路。旅游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政策保障,这是辽宁与中东欧“17+1”合作国家开展旅游合作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其次,举办针对中东欧“17+1”合作国家的旅游项目推介活动。旅游项目推介会是会展产业的有机组成部分。一方面,辽宁可以从自身需要出发,在相關国家举办旅游推介会。这种类型的推介会不仅可以专门举办,而且可以依托出访、会议以及华侨组织等进行。另一方面,还可以借助相关会展平台进行推介。中国的许多省市都有与中央部委联合举办各类定期涉外活动的惯例,辽宁可以充分利用这些机会,有针对性地推出辽宁旅游项目。这种定期举办的会展往往相对成熟、规模比较大、参与国稳定、有一定国际影响力,辽宁要有的放矢地向中东欧“17+1”合作国家投放相关宣传资料,以及可以推出体验考察。
此外,还可以根据具体需要,在不定期举办的经贸洽谈、论坛、学术会议等活动中推出与旅游相关的宣讲会。这种不定期的宣讲会要形式灵活,简单易行,但内容一定要丰富。它可以与定期举办的活动构成对外旅游推介互为补充的两个方面。
第三,广泛使用其他非实体性的宣传渠道。从推介成本和效果的角度来看,还可以采用一些不需要固定的场合和载体的宣传方式。比如制作一些介绍辽宁旅游文化的外文图书、画册,投放给中东欧“17+1”合作国家来辽访问的政府或商务人士、留学生和游客等,同时还可以通过中国各类驻外机构进行散发。这样可以有针对性对相关组织和人士进行旅游项目的推广,增强辽宁旅游资源在中东欧“17+1”合作国家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此外,中东欧“17+1”合作国家在辽留学生也是向母国推广辽宁旅游资源的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常年生活在辽宁,也有机会参加各高校组织的游览活动,对辽宁的旅游资源有着一定的了解,而且在对外传播中留学生的看法对本国人更具说服力和影响力,因此充分调动中东欧“17+1”合作国家在辽留学生宣传辽宁旅游资源方面的主观能动性有着重要的意义。
当今是网络时代,辽宁在向中东欧“17+1”合作国家推介旅游资源時一定要充分利用网络传播方式。不仅要制作官方的网页进行宣传,也要通过民间的各种视频社区进行传播。新技术带来的新体验会对提升全民性的旅游热有着极大的带动作用,对辽宁旅游品牌的塑造也会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发展文化产业的全产业链
辽宁与中东欧“17+1”合作国家开展旅游合作不仅要打造旅游业,而且要发展文化产业的全产业链。
首先,要打造具有辽宁地域特色的文化产品。在辽宁与中东欧“17+1”合作国家的旅游合作中辽宁的文创产品要有创新,要突破传统的思维定式,要设计、创造出真正能够代表辽宁,具有普适文化内涵的,并且能够真正引起消费者购买兴趣的文化产品,以产品推动文旅产业,助力辽宁品牌的宣传与推广。对中东欧民众而言,辽宁是典型的异域文化,因此文创产品无论是在内容上(中国北方的地域文化),还是在材质上(如岫岩的玉、抚顺的煤精等),都要表现出辽宁自身的特色。
其次,要增加文旅产业的参与度与体验感。参与度与体验感是目前大众旅游文化的特点。辽宁的民俗游、历史游等都有巨大的开发空间来提升吸引力。通过实践性的项目设置使旅游者能够真正的融入到具体的旅游项目中,要有获得感和精神上的满足感,使其产生意犹未尽的体验,从而实现未来的深度游。通过“辽宁游”,使其了解辽宁,爱上辽宁,成为辽宁旅游文化品牌的“活广告”。
辽宁提供给中东欧“17+1”合作国家旅游者的旅游项目应该充分考虑到中东欧民众的休闲需求。从美食到观览都要注重本土的特色,让旅游者深度融入到完全陌生的经历中,从而展示辽宁旅游中积极唯美的文化内涵。需要指出的是,在全面展示辽宁文化的同时,也需考虑到对方的文化背景,注意文化交流的边界。
第三,要实现多元产业的结合。从全球范围看,旅游业已经成为综合性产业,实现了多种业态的结合。辽宁拥有大量互相勾连的旅游资源,将其与中东欧“17+1”合作国家旅游合作相结合会有广泛的前景。例如,辽宁的啤酒产业发达,而中东欧国家的民众也喜好啤酒,可以打造国际啤酒节,把旅游同会展结合在一起,形成新动能。辽宁的废弃工业遗址众多,如抚顺与阜新的煤矿矿坑,可以对其进行生态修复,在展示工业文化的同时,开发休闲度假功能,实现产业转型。通过各种文化资源的整合,努力取得综合发展的全产业链效应。通过文创产品,打造辽宁的软实力。
旅游是推动人文交流的重要手段。开展旅游合作不仅有助于推动经济合作,而且能够推动人民之间的了解,克服跨文化交际中的刻板印象,为实现深入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