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是基于人类最基本的发声能力,诞生于初具规模的文化系统需求之下。在最开始出现的时候,音乐是具有地域性的,例如美国西部的牛仔歌曲、南部以新奥尔良和圣路易斯为核心的爵士雏形拉格泰姆(Ragtime),包括宗教性质的教会音乐。此时的音乐是为文化系统的需求服务,教堂需要圣歌来歌颂上帝,而新奥尔良的劳动力需要蓝调和拉格泰姆来缓解整日忙碌后的疲惫,我们暂且称之为传统音乐以区分那个年代的高雅音乐。
传统音乐向流行音乐的发展过程在开始阶段体现了社会要素的直接融入,简单来说就是当民族特征和文化传统逐渐向价值观念的形成所转变,那些具有地域性的音乐风格逐渐因为朗朗上口的旋律和民族及种族间的传播而变得更为广泛,因此当蓝调和拉格泰姆演变成了爵士乐,尽管在它出现的时候被白人占据主导的传统音乐主流惯性所认为是原始的、肮脏的、粗鄙的、不洁的和危险的,它被看作是传统非洲黑人的“原始嚎叫”,但是它逐渐成为了出身贫穷的黑人族群的代表音乐风格,是美国流行音乐中第一次出现真正有全国影响的音乐形式[1],无论是迪克西兰爵士乐还是路易斯·阿姆斯特朗,他们做到了一点,就是令爵士乐消除了种族偏见。
美国的流行音乐在二战之后横扫了欧洲之后变成了一种大众文化,包括爵士乐在内的音乐风格都被标注了资本主义的流行符号,这种趋势的发展由自发性变成了系统性,此时的核心社会要素便是市场利益和消费结构,流行音乐被切分成了一个个细致的环节,如同一套严密的流水线,每个环节都被专业的人士所掌控,可能艺人需要在开始的阶段进行一些自我美化,但只要他进入了流程,便只需要考虑担任创作的角色,之后便可以放心地交给商业公司帮你推广,广告公司帮你包装,只要他们开的价格你还满意,同时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唱片公司可以帮你控制风险,他们会告诉你,唱什么内容最叫座,同时何种形式的表现风险最低。
所谓成功的流行音乐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们销售的东西不一定是人们想要的,却是人们会接受的东西。那时候的流行音乐正在筛选着新的音乐听众,同时培養着拥有充足购买力的文化消费群体,流行音乐成为了产品,甚至被切分成了针对男性群体的音乐产品和面向男性群体的音乐产品,他们认为拥有购买力的女性会在她们试购香水的时候去看那些唱片宣传画册,而拥有购买力的男性则会在剧院门口等待话剧的时候对那些唱片产生兴趣,随之而来的变化便是流行音乐成为了狄奥多·阿多诺笔下“愧疚的快感”,流行音乐成为了低时间成本消耗的间隙享乐,并且这个状态一直延续到了今天。
如同任何一种音乐风格一样,说唱音乐的产生也植根于其他的音乐形式,它的演变是由许多不同的艺术家塑造的。1973年,在纽约市西布朗克斯塞奇威克大街1520号的一幢公寓楼里正在为一位女孩举行着一场生日派对,而主持这场历史性派对的人正是这位女孩的弟弟克里夫·坎贝尔,不过他更为人熟知的名字叫做酷海格。
克里夫所播放的曲目更像是一类舞曲,它们并没有太多的风格界定,也许更多的是在六十年代早期的放克乐和迪斯科,但是他发现,聚会上的人群对于他所演奏的唱片产生了不同部分的反应,他注意到人们总是等着唱片的特定部分跳舞,并做出一些他们特有的动作。这激发了克里夫对于唱片的研究兴趣,于是他在自己的音乐操作台上设置了两个唱盘,他并不在两个唱盘上的唱片间平滑过渡,而是在同一唱片的两张拷贝之间反复切换,这延长了观众最想听到的节奏和鼓点,同时这也是说唱音乐的创造原型。
到了七十年代后期,由于制造业的衰退、失业率的上升和种族及移民矛盾的激化,纽约市陷入了严重的财政危机和社会困境,导致了许多中产阶级白人社区开始搬到郊区,逆城市化状态开始出现,同时黑人帮派的暴力行为日益增加,这导致了迪斯科舞厅和俱乐部濒临倒闭,许多由于主流音乐行业带来的机会、娱乐和消遣行为来源消失了。因为没有足够的钱支付娱乐费用,少年们更愿意在社区里进行音乐活动,此时的说唱音乐正值着种地区性传统音乐的发展契机,逐渐成为黑人少年群体中备受推崇的流行风格。在看了酷海格的街头表演之后,以闪耀大师和阿非利夫·巴姆巴塔为首的纽约街头团体开始在布朗克斯的街区派对上进行表演,并在1974年将这种充满节奏感的音乐定名为“说唱音乐”。
1979年,新泽西说唱团体糖山帮发行了一首说唱单曲“说唱者的喜悦”,正式将说唱音乐带上了主流的音乐轨道,当时这支曲目的公告牌榜单最高排名是第25位,甚至在艾尔顿·约翰和埃里克·克莱普顿等知名流行音乐人的前面;进入八零年代,纽约说唱歌手柯蒂斯·布洛的专辑《打破》卖出了一千万张的销量,成为了第一位登上全美电视台的说唱歌手,说唱歌手正式进入了主流视野。
1984年,说唱歌手们开始开辟自己的地盘,音乐人兼商人拉塞尔·西蒙斯和里克·鲁宾联手在纽约推出了有史以来最重要的唱片公司之一的Def Jam唱片公司,开始为说唱歌手们量身定做更受市场所喜欢的说唱单曲和说唱专辑,并将着一股纽约风潮向全美国进行推广,到了1986年,他们为许多纽约的说唱歌手们打造出了流行产品,例如野兽男孩的专辑《授权给邪恶》,以及全民公敌的《哟!匆忙的演出》。
到了1988年,在被主流媒体忽视多年后,说唱音乐终于在MTV电视台上有了一档纯粹的说唱文化节目“哟!MTV饶舌歌”,它让全美国众多热爱说唱音乐和文化的少年成为了其忠实的拥趸,也在美国的各个地区掀起了说唱音乐的狂热,随着拉塞尔·西蒙斯和里克·鲁宾在Def Jam唱片公司的分道扬镳,说唱音乐在进入流行市场不到十年的时间内,撕掉了其地区性音乐的标签,在不同的地区逐渐形成了其各具特色的说唱音乐风格,例如以纽约为首的匪帮说唱,加州洛杉矶为首的西海岸说唱,以及南部亚特兰大和休斯顿为首的南部说唱等风格。
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广泛流行的文化运动中,说唱音乐满足了黑人群体和一些郊区白人对替代刺激消费的需求,同时其独特的音乐风格和歌词中投突出的反叛性,进一步引发了流行文化领域的关注。可以说,说唱音乐由纽约的地方性传统音乐逐渐转化成为美国甚至全世界美国最畅销的音乐流派和流行文化风尚,其文化本质的流行轨迹主要受到了三个方面的影响。
一是说唱音乐的内容变化。说唱音乐的创办之初是由聚会所衍生的派对音乐,其主要的作用是调动黑人少年群体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到了八十年代中期,随着黑人日益强烈的思维觉醒欲望和争取权力的高涨热情,黑人群体希望在政治活动中获得更多的发声权和话语权,因此说唱音乐的内容开始产生政治倾向,例如全民公敌在1989年发行的单曲《与权力作战》便是一首颇具能量的政治说唱,这只是一个缩影,当说唱音乐与政治行为挂钩,利用说唱音乐来为黑人群体提出政治诉求和传递政治信息,有利于社会创造一种新型的话语表达形式,使从属群体能够进一步表达他们的对公正缺失的不满,以激发社会行动或产生社会变革。美国当代哲学家康奈尔·韦斯特在评价说唱音乐的时候便指出,“口语、书面语和音乐在风格上的统一融合使得说唱音乐极易被模仿,这在底层黑人青年群体中催生了一股极具颠覆性的能量,这种能量必须通过某种具体的文化形式与社会接合,因为美国社会的政治早已昏聩不堪”。
二是大众媒体的发展。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开始的无线电普及和四十年代的唱片普及,自七十年代以来,社会信息渠道最引人注目的进步与发展和最重要的反映无疑是更大信息量的大众媒体的兴起,尤其是多元化电视节目的制作和广告的渗透下,为流行音乐的多風格发展提供了契机,同时帮助说唱音乐成功地从地下文化中崛起,并在流行文化的主流中占据了一席之地。虽然花了将近二十年的时间才达到大规模曝光的程度,但很明显,说唱音乐无处不在的影响力能够延伸到电视、电影、广告、时尚、印刷媒体和语言本身,如今已成为一项价值拥有无以复加的产值的产业,而且是一股持续增长的主导文化力量。例如Def Jam唱片公司的建立,它并不是一家单一音乐产业的公司,而是一家依附于拉塞尔·西蒙斯庞大的多媒体商业集团下涉足电视、电影、广播、音乐出版、艺术家管理甚至服装品牌的多元产业链,说唱音乐在大众媒体发展的推广下向美国主流文化产业扩张。到了九十年代,越来越多的大型品牌也开始使用说唱音乐为他们的推广服务,在1990年《纽约时报》的一篇报道中称,可口可乐、百事可乐、英国骑士等企业巨头都在利用说唱歌手来宣传自己的产品,因为说唱“非常适合电视广告的简短形式”。
三是消费主义下的叛逆思维。让·鲍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中认为,你们的消费主义大众化,是为了配合机器生产的管理要求,当有关需求的冲动得以觉醒,与消费主义批判和反文化的批判便链接起来了,这就是叛逆消费者诞生的原因[2]。从文化的角度分析,说唱音乐是反叛文化中的佼佼者,它在诞生之初便更多代表了不妥协,当这种文化被传统消费主义接纳后,便会产生两类不同的消费群体,一类是努力跟上节奏的人,他们讨厌被流行的事物拉开太远,因此迫切保持一种“竞争性消费”状况;另一类是不愿意随波逐流的人,他们则是真正推动消费开支的人,是差异性产品进入市场获得认同的中坚力量。说唱音乐最好的一点是,它能够同时服务于这两类人群,它所缔造的产品衍生性能够保证足够的“竞争性消费”体量,同时其与摇滚乐、灵魂乐、乡村音乐在风格上的本质性区别也满足了叛逆消费者的求异心理。因此,说唱音乐成为流行文化,正如托马斯·弗兰克指出的,“‘另类的东西总比现有的或以前的东西更加珍贵,以为叛逆者已经自然成为消费文化的中心形象,象征着永无休止但漫无目的的变化[3]”。
罗兰·巴特在《流行体系》里写到,流行既是过于严肃的,同时又是过于轻浮的[4]。既然将说唱音乐及其衍生产品看作是流行产物,那么无论是媒体、受众还是市场,就需要接受它的特异性。无论是说唱音乐在美国的流行历史,还是如今说唱音乐在中国的发展,它既是一次流行机制重新造就的过程,它又是一场对街头文化的崭新塑造运动。在说唱音乐越发受到年轻群体的喜爱的同时,我们希望能够抓住说唱音乐所宣扬的爱、和平与自由的真实主张,去享受这种文化真正带给我们的能量,使其成为一项更具包容性、更易被公众所接纳的流行文化。
注释:
[1]彭湃,《浅谈拉格泰姆的音乐风格》,《音乐生活》[J],2011年04期,P.68.
[2][法]让·鲍德里亚,《消费社会》[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4: 87.
[3][加]约瑟夫·希斯,安德鲁·波特,《叛逆国度》[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4: 126.
[4][法]罗兰·巴特,《流行体系》[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252.
赵儒南 南京大学2018级世界史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