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光 赵 鑫 王永庆 高小宽 周红菊 苏长青
(衡水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河北 衡水 053000)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该决定将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三权分置”在保证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的前提下盘活了土地经营权,为适应农村经济改革,促进农村土地集中经营铺平了道路。从分田到户到土地集中,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在不同阶段的必然需求。现阶段,土地集中经营是农业规模化生产和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的需要,并且可以解决农村劳动力下降的实际问题。
为了更好地打击商业贿赂行为,我国应当加强同其他国家间在治理商业贿赂方面上的国际合作,积极参与打击国际性的商业贿赂工作,从而维护公平竞争的国际经济环境,促进全球经济的良性发展。
但是农村土地集中并不是说一步到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共同发布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就强调:“土地经营权改革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
这些政策都表明,农村土地集中经营是必然趋势,但是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逐渐推进,是“渐进式”,而不是一步到位。河北省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之一,地貌类型复杂多样,不同地域的土地利用差异显著。因此,河北省的农村土地集中经营更应该针对不同地区的土地状况、人文社会状况等渐进式进行。
不同地域的土地资源利用类型不同,它反映了区域土地资源利用的区内相似性与区域差异性。在进行土地流转集中经营时要根据不同类型区域的土地利用条件、土地特征考虑其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的差异性等渐进式开展。这种渐进式土地集中需要客观地考虑土地的利用方式和特点、利用格局与现状、利用方向与潜力。要依据不同地域的相似性与差异性,在充分考虑土地利用现状与发展前景、社会经济条件与区位、市场,土地资源利用环境条件与结构,从改善土地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出发,最大限度发挥土地生产潜力,在区域土地资源利用结构类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渐进式土地集中经营。
地理位置也是在进行土地流转集中经营要考虑的重要因素。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郊区地块不但流转价格高而且农户也往往不愿意进行土地流转。而一些交通不便偏远农村地区的土地又很难流转出去。企业受制于成本和配套设施等条件的考虑,往往对这些土地缺乏兴趣。尤其是不适合大规模机械化作业,生产成本高的地块,吸引力不强。即使是同一个自然村的土地,农民也希望在靠近村庄,交通便利的地方保留一些土地自己种植一些满足自身生活的农作物。这就需要乡镇政府以及村级行政部门,也要适应土地集约化经营的形式,改变原来每户农户土地零碎的现状。采用渐进式思维,选取离村落较近交通和水肥管理方便的地块,作为农户的自留地。鼓励农户间把其他相对零碎的土地相互置换成相对成块的土地。这样就为后续的土地流转或者农户集中经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根据试验结果,样品前处理条件为:超声皂化时间35 min为宜,在皂化液中加入20 mL正己烷和5 mL水,超声振荡萃取10 min,再静置10 min分层。而改进的前处理方法使整个样品前处理过程不需要样品转移就能得到经皂化、萃取、干燥、过滤后的待分析试液,大大简化了试验操作过程中的样品前处理步骤,有可能引入误差的环节也相应减少,分析结果的精密度得到明显改善。在实际操作时,可把样品管放到配套的试管架上,将放置有样品管的试管架一起放入超声振荡器中皂化、萃取,有利于批量样品的处理。改进的方法和GB/T 31758-2015方法相比,日样品处理量可提高5倍以上,极大地提高了样品的分析检测效率。
河北省土地根据地形和地势基本可分为三个地域。一是平均海拔1 200 ~1 500 米的坝上高原,占全省总面积的8.5%;二是燕山和太行山地,其中包括丘陵和盆地,占全省总面积的48.1%;三是海拔多在50米以下的河北平原,占全省总面积的43.4%。坝上高原人口稀少,草原辽阔、畜牧业比重大,土地利用以牧业为主,农牧业尚有很大潜力,适合大规模集约经营,兼顾生态环境开展旅游等相关产业。丘陵和盆地地块相对分散,交通受限,这就要求在流转过程中要精选适合的种植项目,开展特色种植。位置相连且土质和小气候相近的地区要协调合作,形成有规模的特色种植。平原地区气候条件和土质配合较好,农业发展历史悠久,城镇密集,人口众多,工农业发达,大量的耕地和非农用地、林地和有林地集中在此,是工农业用地集中地区,这是土地集中经营最应重视的区域。应根据本地产业发展方向,引导相关种植业进行规模化种植,采用土地流转引入大型种植企业。
在大型猪场以及散养户中,仔猪白痢均有发生,该病是在仔猪哺乳期致病性大肠杆菌引起的肠道传染病。仔猪白痢病的发病率以及死亡率较高,同时也是一种影响生猪养殖效益、导致仔猪成活率低的主要疾病。
农业种植项目的多样性决定了不同项目的集约化水平不同,劳动密集化水平也不尽相同。对于适合于机械化的种植项目,可以提高其集约化水平,同时增加土地集中的程度,减少对农业劳动人口的依赖。但是对于无法完全机械化,需要人工较多的劳动密集型的种植项目,如水果种植和采摘业等,在流转时就应考虑留守劳动力的参与问题。对于需人工维护,用工量大的种植项目,土地流转不仅可让土地出租户获得了租金,还可为村民提供就业机会,让农民在家门口打工,增加一份收入。对于这样劳动密集型项目,往往具有单位面积产出效益高、提供就业机会多、就业门槛低、惠及贫困人口多等优点。但是在进行土地流转时,就要考虑周边村庄劳动力的问题,最好是能将流动农地的出租方作为股东或合作社成员,这样可以保证用工质量。农户的入股也有助于在电力、机井滴灌等设施配套等方面更容易得到当地的支持。
总之,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提高生产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适应现阶段河北省土地生产实际情况渐进式进行,通过政府引导并创造有利条件,让农户乐于流转,企业能够通过流转土地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样才能真正使土地资源这一重要的生产要素为河北省社会经济的发展贡献更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