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参,大补元气,生津液,生于辽东林下,形似人而得名;上古至今一直都是医家推崇之上品,布衣祈求长生之妙药,更是现代人调节机体免疫力,增强体质的佳品。先人应用人参的历史可以追溯至2000年前,具有显著的传统文化烙印,在国人的脑海里留下深刻的记忆,或许是传说、故事、轶事……林下山参不但有非遗的记忆、传承、保护的特质,还在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说到人参,说到非遗,不得不从“石柱参”讲起。石柱子村位于辽宁省丹东市宽甸县,鸭绿江畔,当地出产种植的人参称为“石柱参”。曾几何时,药行流传着“柱参不到不开行”的佳话。现今,“石柱参”被列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被农业部确认为“农产品地理标志性产品”,丹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石柱参”是“独特的地域+参农高超的技艺+优质的种质资源”的集合,也正是由于独特的地域性,需要伐林开山,破坏生态环境,致使“石柱参”的传承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
林下山参源于上个世纪90年代,辽宁省率先实行封山育林,禁止伐林种植人参,万余户参农创造性地在原生态林下抚育山参,遵循“不伐林、不施肥、不打药、自然繁育”的原则,为林下山参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真正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林下山参具有野山参“芦长碗密枣核艼,紧皮细纹珍珠须”的典型特征,继承了野山参的品质和药用、保健价值,是参中佳品,完全能够替代野山参,是辽东人民勤劳和智慧的创新, 使得林下山参“飞入寻常百姓家”。
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辽宁省成为林下山参主产区,分布于本溪等8个市22个县区,种植面积达一百五十多万亩,年产林下山参十余吨(干重),实现产值近五十亿元。与石柱子村相距100公里的桓仁县,独特的自然资源孕育了优质上乘的林下山参,被国家林业部授予“中国山参之乡”的称号。“桓仁山参(林下山参)”是“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辽宁省名牌林产品”。林下山参是桓仁县特色产业,是辽宁省重点产业,也是山区农民增收致富的优势产业,林下山参面积62.17万亩,占全省林下山参产量的六成以上。
为了加快推进辽宁林下山参(野山参)产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林下山参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桓仁满族自治县林下山参产业发展实施意见》,2017年,由辽宁上药好护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中国中医科学院、沈阳药科大学、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药材有限公司、辽宁恒源堂药业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进行的“以林下山参为核心的人参中药材大品种开发”项目列入2017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编号2017YFC1702300),建立林下山参辽宁省地方标准1项;建设和推广林下山参种植基地11300余亩;开发了15个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林下山参保健食品、食品及化妆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8 篇,发表SCI 论文14 篇;申请发明专利10项,获得发明专利受权4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项。在继承和发展林下山参的产业过程中,坚持守正创新,可持续发展。
2018年,辽宁上药好护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联盟理事长单位发起成立了中国林下山参(野山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一是先后制定了《桓仁山参生产技术规程》《地理标志产品 桓仁山参》《桓仁移山参繁衍护育技术规程》《桓仁移山参鉴定及分等质量》《林下山参生产技术规程》和《林下山参鉴定及分等质量》等6项地方标准;二是完成了“林下山参毒理安全性评价及功能性评价”和“林下山参与园参比较的增强免疫力和缓解体力疲劳功能试验”,推动了林下山参绿色种植、加工转化、商业流通、品牌营销、科技创新等全产业链创新协同发展。继承和保护是对历史的敬重,创新和发展赋予了林下山参产业新的生命力。
“名参鬼盖须难见,材似人形不可寻”,山参因其物以稀为贵而可望不可及;“满酌共君醉,一杯千万春”又是人们对于万寿齐天的向往;林下山参产业“继承创新、保护发展”更是历史担当。辽宁林下山参以绿色、质优被誉为“补气之王”,护佑中华民族,粤港澳大湾区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应用人参保健的传统,希望能够与辽宁同仁一道在保护、开发和利用林下山参这一宝贵资源广泛合作,共创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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