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慧君
【摘 要】《乡土中国》为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所著,讲述了乡土本色、面对面社群、差序格局、长老统治等几个方面的内容。乡土社会是中国社会的根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今天,乡土社会的文化建设工作、农民的思想与精神文化建设,都关系着农村未来社会的发展。透过费孝通植根于土地的乡土中国视角,关注和了解乡土文化的变迁,对今后乡土社会的文化和整体风貌的建设走向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乡土中国》;面对面社群;乡土社会
中图分类号:I206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20)06-0225-01
一、《乡土中国》中传统的乡土社会
(一)扎根于土地的生活
中国的乡土社会建立在千百年来的农耕文明基础上,形成以小家庭为单位的耕作模式,并以传统社会伦理道德为秩序,逐步建立起了其特有的乡土文化。费孝通所著的《乡土中国》虽然只是薄薄的一本小册子,但它涵盖了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文化和政治生活图景,为我国农业社会结构进行分析提供了广泛的理论视角。中国社会的基层是农民群体。书中所述“乡下人离不了土地,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农民扎根于土地,沾染上“土气”,被认为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传统的乡下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面朝黄土背朝天。主要依靠農作物谋生,讲究天时地利人和。靠天吃饭是传统乡下劳作者的生活方式。
(二)面对面的社群与差序格局
传统的乡土社会受地理区位和交通方式的影响,形成了一个极小的社交区域。在此区域内的每一个人彼此之间都互相熟悉,这种情况被称为“面对面社群”。出生于这样的社区,从小到大都面对同一批人,生于斯长于斯,是这个社区人生活的常态。人们不需要特意与他人交往而获得同伴。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也是基于双方之间的熟悉程度,而不是对契约的重视。
相较于西方社会的团体型社群文化概念,乡土社会的家庭被费孝通先生称之为“小家族”。西洋社会存在一个个团体且界限分明,团体里的人也不能肆意流动。而我们的乡土社会结构与西洋的格局是不同的。我们的格局如同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产生的涟漪。乡土社会中最重要的亲属关系如同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形成的同心圆波纹,每个人都处于圈的核心地位,以一个同心圆的方式向外扩散,根据中心实力和地位的变化而收缩自如。
(三)宗族下的长老统治
不同于现代社会,维持乡土社会秩序的是礼教。在传统社会的宗族观念下,宗族的长老具有最高的统治权力。一个家族有着世世代代传下来的固有、约定俗成的道德体系和行为规范,例如族规、家法、乡约等。乡土社会中形成礼治秩序是由村民生活在不流动的熟人社会而决定的。传统的乡土社会人口变动很小,几乎与外界隔离。由于这些因素的影响,长老统治得以实现。长老统治的存在,在传统乡土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是治理乡土社会的基石,经过一代代人的更迭和努力,不断维持着乡土社会的稳定。
二、现代乡土社会的改变
(一)劳作形式的变化
乡村不再以传统的农业耕作为主,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兴起,此举不但为乡村提供了多个工作岗位,也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提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积极性。此外,乡村引进大量的资本、技术,以土地为依托,吸引外商投资,增加地区产值。乡村致力于发展当地特色产业,如镇江市高桥镇是远近闻名的雪地靴之乡。制作雪地靴工艺难度小,资金投入量少,只需购入少许设备和原材料便可以投入生产。许多家庭利用自家场地便可以开展这一工作,创造更多收入。乡村传统生活方式已经悄然发生着变化。
(二)差序格局向团体格局的转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交通工具的发展,乡下人离开土生土长的社群,来到陌生的城市,面对的都是陌生的同伴,在一个新环境中快速成长。人们之间的相处不再是依靠彼此之间的熟悉感,而是互相之间的契约精神。乡下人到了城市就转变了生存方式,由差序型转为团体型。
(三)乡土社会法制思想占主导地位
现今的乡土社会人口流动性较大。乡村劳动力外流,甚至出现举家迁移的状况。加之本地开设了许多小型工厂,吸引外部更加贫困的人口流入,造成了乡村人口的复杂性。村内出现了许多空屋,偷盗现象加剧。现代乡土社会礼崩乐坏,传统的宗族约束、长老统治很难起到作用。现代乡土社会的治理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面对一些鸡鸣狗盗之徒,传统的道德惩戒日渐式微,只能用完善的法律体系来维持乡土社会的和平与安宁。
三、结语
《乡土中国》描述了20世纪40年代的乡土社会的生活状态及其独有的社会体系。现代的乡土社会距离费孝通在书中所述的“乡土性”也越来越遥远。但是传统的“乡土本色”却深深影响了当代的中国人。家族、熟人社会、礼治秩序、宗族观念,默默存在于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中,构成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费孝通从中国社会的根源出发,剖析问题,通过此书我们又重新认识了现代的乡土文化。
参考文献:
[1]费孝通.乡土中国修订版[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
[2]费孝通.费孝通文集[M].北京:群言出版社,1999.
[3]王燕飞.关于我国农村社会乡土性的反思[J].世纪桥,2017,(08):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