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维
一
型男武松是在《水浒传》第二十二回出场。不过第一次亮相的武松不仅一点儿都不潇洒,还出乎意料地狼狈。他害了疟疾,挡不住夜寒,正凄凉冷落地一个人在廊下烤火,被路过找厕所的宋江不小心掀了一身炭。当时宋江因为杀了阎婆惜,逃难投奔小旋风柴进。柴进礼遇甚厚,忙着为宋江接风洗尘,把盏劝饮,酒席上好不热闹。房子里面宋江之热正衬出外面廊下武松之冷。
柴进是大周贵胄,凤子龙孙,受到宋朝统治者的优待,家财万贯,在江湖上广交好汉,却并不能真正和草莽打成一片、识得英雄。比起孟尝君对待冯谖的风度可谓相去甚远,柴进对先前来投奔的武松并不惜重。宋江是吏,与江湖人士来往颇多,灯下看武松“如同天上降魔主,真是人间太岁神”,认得是天神一般的一等好汉,心中甚喜,给他做新衣服,治酒食。武松离开时,还送了他十两银子做盘缠。
这个时候的武松,平日里也是在江湖上混的,“便要吃酒醉了,和人相打,时常吃官司”。哥哥武大郎被他害得常常要随衙听候,没有安心日子过。武松此番远离家乡投奔柴进,是因喝酒与人相争,动手打人,以为把人打死了,来柴进处躲灾避难的。
因闻得先前以為被打死了的人还活着,不用吃人命官司,武松便准备回乡寻兄。接下来的故事广为人知,过阳谷县景阳冈时,他借一身酒胆,打死了大老虎。这一来,他成了为民除害的打虎英雄。但打虎英雄怎么能够成为一县都头,进入体制内呢?并非我们所认为的,因为他打死了老虎,县太爷就让他进入警察队伍,不是这样的。
小说中写道,阳谷县的知县召武松问话,然后要将当地人凑的赏赐钱一千贯给予武松。武松的应对十分得体,他说:“小人托赖相公的福荫,偶然侥幸打死了这个大虫,非小人之能,如何敢受赏赐?小人闻知这众猎户,因这个大虫受了相公责罚,何不就把这一千贯给散与众人去用?”
人们只看到武松勇猛的一面,而大大忽略了他熟悉人情世故、做人周全的一面。这件事中的武松,第一,不居功自傲。他说老虎是自己侥幸打死的,这就不至于让猎户们没面子。第二,谦逊有德,会官场那一套。说是托知县大人的福,为害一方的老虎死了是知县的政绩,这当然也让知县高兴。第三,他不贪财物,不要奖金,而是建议拿猎户们凑的赏金犒劳受到责罚的猎户们。这就既让知县脸上有面子,大家也没有了怨气,是皆大欢喜。
因此知县心里给了武松“忠厚仁德”四个字的评价,并有心要抬举他,让他在本县做个都头,这相当于总管一县治安的警察队长。武松当然很高兴能够吃上公家饭。“自此上官见爱,乡里闻名”,算是扬眉吐气,浪子回头。一日他在街上巧遇哥哥武大郎。武大郎不是在清河县吗,怎么也到阳谷县来了呢?原来武大郎娶了美女潘金莲,老婆太漂亮,门前是非多,门外成天有地痞流氓骚扰不停。无奈,武大郎只好把家从清河县搬到阳谷县来了。这一来,两兄弟便住到了一起,也就多出了许多是非。
却说知县在任上赚了好些金银,打算送到东京去打点上级,以求升官,怕路上被人劫,须得有本事的心腹人去才放心。他猛地想起了武松。武松确实是最为合适的人选——有本事,又是他亲自提拔的,自然能放心,估计当时选他时就打了这个小算盘。武松果然不负所望,顺利走了一趟东京,完成了任务。这说明武松确实是个人才。但为什么一个体制内的人,到后来自己哥哥被害死,都不能通过正常渠道来申诉呢?为什么他要亲自杀掉害兄之人,而不通过官府讨要公道呢?
二
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不能。
潘金莲和西门庆通奸之后,被丈夫武大郎发现,别无选择的潘金莲走上了当淫妇的不归路,干脆与奸夫合谋毒杀了老公。豁出去了的女人确实比西门庆还要镇定,武松回来后也做戏做得很逼真。但武松觉得哥哥死得蹊跷。他在警察队伍里待了这么久,很熟悉衙门里的司法程序。他先是去找了团头,负责殓尸的何九叔,然后找到卖梨的郓哥。了解到了事情的真相,收集了人证、物证,他才去告官。可见,他一开始是希望通过正常的司法途径来报仇的。
知县问了何九叔与郓哥的口供后,就和手下的县吏商议。但县吏都是与西门庆有首尾的,知县自己更不必说。于是官与吏、上与下达成共识——“这件事难以理问”。于是知县便采取了“拖”的策略,先将事情搁起来。而西门庆知道武松告官,当日就让心腹来县里给官吏送银两,上下打点。知县贪图西门庆的贿赂,加上西门庆是地方一霸,是可以“把持官府的人”,因此第二天武松到厅上告禀,催逼知县拿人的时候,知县就打起了官腔:“武松,你休听外人挑拨你和西门庆做对头。这件事不明白,难以对理。圣人云:‘经目之事,犹恐未真。背后之言,岂能全信?不可一时造次。”
作为犯罪学专家,狱吏也发表了权威意见:“都头,但凡人命之事,须要尸、伤、病、物、踪,五件事全,方可推问得。”
面对官方回答,武松的反应很平静,平静得有些可怕。他没有在大堂上怒发冲冠,而是说:“既然相公不准所告,且却又理会。”他接下来采取的行动可谓有条不紊,步步为营。
他先是让士兵安排饭食留着何九叔和郓哥,然后带着几个士兵离开县衙,买好笔墨纸砚,又叫两个士兵买了鸡、鹅、猪头并一些果品,放在家里。他接着稳住潘金莲,只说明日是亡兄断七,要答谢各位邻舍街坊,于是去请了王婆,拖了隔壁开银铺的姚二郎、开纸马铺的赵四郎、卖冷酒的胡正卿等四位邻舍到家里,让士兵把着前后门不放他们出去。
好戏这才开始上演。
当着众人的面,武松怒审潘金莲和王婆,让见证人录下两人口供,然后所有人都点指画押。这才将潘金莲于众人面前开膛破肚:“那妇人见势不好,却待要叫,被武松脑揪倒来,两只脚踏住她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挖开胸脯,抠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一刀便割下那妇人头来,血流满地。四家邻舍眼都定了,只掩了脸,看他忒凶,又不敢劝,只得随顺他。”
这一场对潘金莲的杀戮十分凶横残酷,武松动用的私刑堪与古代最酷烈之刑罚比肩。古代所谓刑,就是合法的暴力。武松虽是动用私刑,却也具有他的合法性。他符合的是什么法呢?是古代社会的道德伦理价值标准,也就是后来知县都在私下承认武松为“义气烈汉”的道德正义性,即替亡兄报仇,符合古代孝悌之“礼”。
这段杀潘金莲的叙事,极具视觉刺激性,作为行刑者的武松的动作描写——“揪”“踏”“扯”“剜”“衔”“挖”“抠”等等干净利索、一气呵成。而潘金莲作为受刑者只有伏法受诛的份。它的叙事效果如同古代在闹市的杀人行刑一样,具有示众的警示性效果。
之后武松又将西门庆给杀了。他提了两人之头,先在亡兄灵前祭奠,然后前往官府自首。且看他在去衙门前对四家邻舍说的话:“小人因与哥哥报仇雪恨,犯罪正当其理,虽死而不怨;却才甚是惊吓了高邻。小人此一去,存亡未保,死活不知,我哥哥灵床子就今烧化了。家中但有些物件,望烦四位高邻与小人变卖些钱来,作随衙用度之资,听候使用。今去县里首告,休要管小人罪犯轻重,只替小人从实证一证。”
由此可看出,武松虽然私报兄仇,但他心里有数,自己的复仇虽然是犯罪;但有理,罪不至死。因此他主动去县衙自首。
武松的盘算有没有问题呢?我们都知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武松杀了人,难道还有活命的希望吗?按照今天法制的思路,武松即便事出有因,但故意杀人,一殺就是两个,岂不是死罪。如果不判他死罪,岂不是鼓励人们报私仇?
这其实是一个极有历史渊源、在古代被讨论得很多的法学问题。
唐朝大文豪柳宗元就写过一篇著名文章《驳复仇议》。武则天时期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被主管一县治安的官员给杀了。徐元庆杀死了这个官员给父亲报仇,然后自己投案服罪。当时的谏官陈子昂认为,应该处死徐元庆,然后在他的家乡立牌匾,以示表彰。为什么会有这么极端纠结的处理办法呢?因为徐元庆杀死了官员,当死。但他为父报仇,是舍身尽为子的孝道,所以要表彰。
柳宗元不同意前辈的看法,他在此文中强调了徐元庆复仇的正义性。他依据的是对封建社会的统治术——刑与礼的根本认识。他说“礼之大本,以防乱也”“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意思是说,刑与礼的目的都是使社会和谐稳定。徐元庆的父亲并没有犯国法,而官员杀了他只是因为个人私怨,是仗着他做官的权势残害无辜之人。徐元庆为父伸冤,地方长官却不为他抓凶治罪惩处,于是徐元庆将和仇人同在世上活着看成极大的耻辱,坚决要为父报仇,虽死无憾,那徐元庆的行为是“守礼而行义”的啊。
所以,如果以柳宗元的观点来看武松,那么武松为兄报仇,这是孝悌的体现;不顾惜自己的生死,这是义行,所以他的行为是符合传统“礼义”的,这就是武松自己所说的“理”。这样的案子,一般来说,官府会酌情而定,使德礼与政刑不相悖。
武松在司法系统待得久了,非常清楚这一点,即自己犯罪却有“理”,知县也清楚这一点,老百姓们更是能理解这一点。
先是这个贪图贿赂的县官,他念武松是个义气烈汉,又想他上京去了这一遭,一心要周全他,所以和负责此案的吏商议,将人们的招状重新做过。可见道义虽然斗不过利益,但没有利害关系之后,官吏的良心还是可以发现的。当初不能动西门庆,但如今西门庆已死,在法律上动动手脚放武松一马是可以的,何况这是顺应民心于己名声有利的事情。改成什么呢?他说:“武松因祭献亡兄武大,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争。妇人将灵床推倒。救护亡兄神主,与嫂斗殴,一时杀死。次后西门庆因与本妇通奸,前来强护,因而斗殴,互相不伏,扭打至狮子桥边,以致斗杀身死。”然后将人犯押解到上一级东平府申请发落。
第二是民间的态度。小说写道,这阳谷县虽是个小县,倒有仗义之人。有那上户之家,都资助武松银两,也有送酒食钱给武松的。为什么面对一个杀人者,大家还如此惜重呢?因为武松和李逵不一样,李逵的杀人是不分善恶,没有标准。而武松的复仇,实际上对那些侵犯他人者形成了一种有效的威慑和警示,这自然对社会的正义维护有好处。古代无论是民间还是官方,对于复仇并不是一律否定的。你看《赵氏孤儿》经久不衰,它不就是讲一个复仇的故事,歌颂复仇精神吗?“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说法如此流行,说明民间对复仇行为的理解与肯定由来已久。
却说武松的名气早已轰动当地,名声远扬。到东平府时,看的人已经塞满了衙门口。说明人们将之视为英雄,那么对武松的处理就具有了舆论效应了,官方必须慎重。
府尹哀怜武松是个仗义的烈汉,时常派人来牢里看他。这一来,管大牢的节级、牢子就都不要他一文钱。而且府尹还将卷宗进一步改轻,申到省院议罪。杀了人还是很重的罪啊,于是私下里他又使了个心腹,星夜去京城刑部找熟人疏通。刑部官有和他要好的,将这事禀过省院官,打了招呼。于是最后结案结论如此:“据王婆生情造意,哄诱通奸,唆使本妇下药毒死亲夫;又令本妇赶逐武松,不容祭祀亲兄,以致杀伤人命。”
结果自然大快人心。奸夫淫妇已经死了,那中间牵线的王婆便成了一个道德败坏的典型示范品。这婆子的下场很惨,但在《水浒传》的叙事伦理里,对她的惩罚太符合天道了,“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武松“虽系报兄之仇,斗杀西门庆奸夫人命,亦则自首,难以释免。脊杖四十,刺配二千里外”。这里对武松的轻判,理由是情有可原,而且是自首。
这是个人人都拍手称快的结局。在传统社会,淫妇之罪是极大的。像潘金莲这样的人,如果没死也要受剐刑的。而武松复仇,惩罚了奸夫淫妇,在公权力无所作为的情况下,捍卫了社会公义(基本伦理秩序),所以他能进入三十六天罡,而且排名极为靠前——第十四名。
由于自古以来,以复仇寻求正义是一种很粗糙的方法,有其嗜血、野性的一面。所以随着集权化的执法制度的出现和发展完善,复仇逐渐被认为是一种过时的、具有破坏性的激情。不但在伦理上,而且在法律上,人们都不赞成复仇,自己亲手执法更成了一种犯罪。但是正如美国著名的大法官波斯纳所说:“如果法律的救济无法实现,那么就会趋向于爆发复仇,比如在作恶者控制了法律机器或者高于法律,或者公共执法非常羸弱的情况下就会是这样。”
★【语文与人生】文学作为反映世间百态的载体,字里行间叙说着生活的冷暖。而具有虚构化特征的小说,也离不开在真实的虚构中,虚构真实的生活,就如小说人物武松的坎坷遭遇与经历,虽是施耐庵凭空敷衍而成,却无不曲尽真实生活的人情物理,描绘了人生的起起伏伏,得意与失落,来源生活、反映生活,而又高于生活。
★【文本聚焦】小说人物武松复仇的行为,在小说中被称为英雄的行径,认为它捍卫了社会公义以及世间伦理秩序。以现代法治观念的视角去考量,我们又该怎样去看待这场复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