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
缅甸现有三个经济特区,分别为日本参与开发的仰光迪洛瓦经济特区、泰国参与开发的土瓦经济特区和中国参与开发的皎漂经济特区。从起步时间来看,土瓦经济特区最早;从参与方的重视程度来看,中国政府对皎漂经济特区的重视程度高于日本对迪洛瓦经济特区的投入,但现在迪洛瓦经济特区是三个特区中唯一投入运营并取得实际成效的。其建设模式已得到了缅甸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缅甸前总统吴登盛和现国务资政昂山素季都曾视察该特区并给予较高评价。
迪洛瓦经济特区位于仰光东南约25公里处,占地面积2400公顷,现已入驻来自19个国家和地区的110家企业,总投资额约为17亿美元。该特区进展顺利并能得到缅方各界的认可,既得益于日本政府与企业的密切配合,也受益于其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
小步快跑、循序渐进的开发思路 2012年谈判初期,缅方就希望在迪洛瓦开发2000公顷的经济特区,但日方认为风险太高,只同意建设200公顷,最终敲定的规模是400公顷。为展示其经济发展成就,吴登盛政府一直希望在2015年大选前能扩大迪洛瓦经济特区,但日方担心大选可能带来的不确定性,未同意扩建。待大选尘埃落定后,日本才在2016年同意扩建。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迪洛瓦经济特区将开发进程分为不同的阶段,上个阶段完成75%后,才启动下个阶段的工作,根据招商进度确定开发进度。该特区目前分为A区和B区,A区的建设又分为两个阶段,2015年9月已全部完成;B区的建设分为三个阶段,预计将在2021年4月全部完成。
两国四方的股权结构 迪洛瓦经济特区的实际运营商是缅日迪洛瓦开发公司(MJTD),该公司的股权结构为两国四方的PPP股权构成,合资企业中,缅方占比为51%,其中缅甸迪洛瓦经济特区控股有限公司(MTSH)占比41%,迪洛瓦经济特区管委会代表缅甸政府占比10%;日方占比为49%,其中日本企业联合体占比39%,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代表日本政府占比10%。这样的股权结构既表明缅方是名义上的大股东,也使两国政府和两国的多家企业实现了利益捆绑,最大限度地分散了风险。
缅日迪洛瓦开发公司董事会构成也充分照顾了缅方的情绪和各自的特长。在董事会的九位成员中,有五位缅甸董事、四位日本董事,由缅方担任董事会主席,日方担任总裁和CEO。下设两位副总裁,缅日各一位。这样的结构既体现了缅方的控股地位,又保证了日方的实际运营管理地位。
日本政府与企业、投资与援助密切配合 迪洛瓦经济特区本身是商业项目,但在项目筹划和建设过程中,日本政府与企业、商业投资与政府援助密切配合,互相支撑,保证了该项目的成功。
2012年底,日缅两国签订政府间协议后,日本官方发展援助的执行机构JICA就将迪洛瓦经济特区及其周边基础设施改善作为“支持缅甸经济可持续增长”的第一个项目。2013年到2015年,JICA為迪洛瓦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提供了四笔贷款,总额为534.15亿日元。
硬件建设与“软件”输出同步进行 在迪洛瓦经济特区建设过程中,日本不仅输出了道路、环境等硬件标准,还同时输出了日方的管理、理念和制度等,使缅方逐步接受了日方的做法,并且成为缅方判断经济特区的依据。
2012年日缅签订迪洛瓦经济特区协议后,日本就支持缅甸修改《经济特区法》,并建立了该法的细则和迪洛瓦经济特区管理的细则。JICA在向缅方提供贷款的同时,还向缅甸交通部派出了“交通政策顾问”,为缅甸政府交通规划和港口建设提供建议。
迪洛瓦经济特区有两个地方值得学习与借鉴,第一,提供了较多的就业机会。目前已经提供了约两万个就业机会,75%的就业人口来自周边地区。这成为了迪洛瓦经济特区大受赞誉的重要原因。第二,较好地解决了征地和补偿安置问题。征地问题是缅甸外资最难解决的问题。迪洛瓦经济特区征地问题的解决既得益于日方征地前由日本企业、缅方政府及第三方公司合作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调研,确定了补偿标准等技术细节;也得益于日方熟练的公共外交技巧,能通过听证会、研讨会、培训等方式与缅甸政府、非政府组织、失地农民进行沟通,未使征地纠纷扩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