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孤儿范围实施保障

2020-03-16 03:20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20年1期
关键词:重病服刑戒毒

近日,省民政厅会同省教育厅等11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暂行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見》明确,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失踪、查找不到,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遣返出国、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等情形之一的儿童,可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在基本生活保障方面,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发放方式和资金渠道进行保障。

在教育资助救助方面,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纳入教育资助范围,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优先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和教育帮扶体系,按规定落实助学金、减免学费政策。

(消息来源:《黑龙江日报》;如欲了解《意见》详情,请进入本刊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栏输入关键词“事实孤儿”即可)

猜你喜欢
重病服刑戒毒
最老少年犯服刑68年后出狱
吸烟者出现3个情况要当心,可能是“重病”表现!
戒毒人员外出探视管理及戒毒人员意见调查分析
服刑中的劳教人员可以结婚吗
陈水扁“悲情奔丧”
美国汽车巨头“重病”缠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