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发展的内涵释义、互动关系与动力机制

2020-03-16 00:23
高校教育管理 2020年3期
关键词: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

赵 哲

(中国医科大学 国际医学教育研究院, 辽宁 沈阳 110122)

一、 大学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发展的内涵阐释

(一) 协同表达了多元主体之间一种正相关的因果效应

协同学理论主要探讨有序、有规律的结构形成,是一门在普遍规律支配下的有序自组织集体行为的科学[4]230。哈肯(Hermann Haken)把研究子系统间由于自身之间的协同作用而在宏观尺度上产生结构和功能的具体过程和规律的科学称为协同学,即一个由许多子系统构成的系统,如果在各子系统之间相互配合产生协同作用或合作效应,系统在整体上就会表现为具有一定的结构或功能[4]5。在多元化的社会领域中,组织结构的发展有着相同的趋利规律,某种协同状态的不断强化能够占有绝对优势并支配一个系统的所有部分,迫使各部分进入这种遵循规律的既定有序状态。序参量是主导系统向共同目标方向发展的重要参量,通过引入序参量来协调各创新主体的行为并使之有效配合起来,就可实现协同创新的目标,促使创新系统形成整体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终极效果。协同创新过程存在多个主导系统发展方向的序参量,而大学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序协同、协同进化和“协同效应”是支配协同创新系统的主导序参量。同样,在埃茨科维兹(Henry Etzkowitz)看来,现代大学已由社会次要机构上升为主要机构,它不仅是知识生产与转化的关键,还是知识空间、集聚空间和创新空间得以形成的关键[5]。尤其是地理临近创新主体的制度安排、组织变革、触角延伸和边界渗透的复杂性与动态性,决定了创新是从知识到技术再到实体经济的协同系统。简单的线性分析已经无法透彻、全面地理解创新,我们需要从开放式的、跨组织的角度认知创新,根据创新的知识、资源、关系等要素及其方法作出协同范式的解释。其中,在知识维度,协同创新能够提升大学知识的精准生产能力与企业及时吸收知识的能力,并激发知识创新潜力,明确知识战略行为,降低知识交易成本,缩短知识应用周期,疏导知识流通渠道,提升知识转化绩效;在资源维度,同质性组织之间普遍存在资源竞争,而大学与企业却是两类异质性组织,双方协同创新是互补性的战略联盟,即由于具有能力和资源的互补性而产生组织之间的制度化“协同效应”[6],并从合作伙伴中获取关键性的稀缺资源,特别是无法通过交易获取的人际交流、学科文化等组织内部隐性资源,进而实现资源的共享、互补与共创;在关系维度,大学与企业的协同创新是建立在灵活与信任基础上的利益共同体协作关系,其既可以是资源、专用性资产、专利技术等简单资本因素嵌入彼此组织间的有形关系网络,也可以是知识、契约、文化等复杂社会因素嵌入彼此组织间的无形关系网络。

(二) 协同强调了“协同产生有序、有序引导结构和结构决定效能”的逻辑演进

第一,协同是有序的前提条件。不同系统的性质迥然不同,但它们在从无序向有序的转变过程中却遵循共同的规律,这正如哈肯所言,“当许多系统从无序到有序时,它们呈现出非常相似的行为”[4]68。协同是大学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各创新要素间的协调合作,是为了实现各自利益目标而建立的“无序-有序”的合作动态和互惠关系,引导着协同创新系统从无序走向有序、从低级别有序走向高级别有序、从简单有序走向复杂有序,深刻揭示了创新结构及其组织运行是怎样形成的。其中,创新起点是大量不同的无序变量;创新生成是各无序变量在持续交互过程中逐渐形成微观有序性;创新结果是微观有序性渐渐产生的宏观协同力。构建大学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协同力,我们需要选择理性方式的谈判型线路和规范方式的调控型线路[7]。理性方式的谈判型线路是使大学、企业这两个利益相关者通过市场调控这只“看不见的手”的驱动形成自组织创新机制,围绕利益分配、风险分担和资源共享等核心单元,打通协同力传送的“主干道”。而规范方式的调控型线路是通过政府宏观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的助推,针对校企之间的战略协同、价值协同和组织协同,形成政策、法律和制度的外部主导合力,完善协同力发展的秩序框架。

第二,有序引领协同进化结构。协同进化是第二个种群中的个体特征回应第一个种群的个体特征,随后第二个种群对第一个种群中的变化作出进化反应,是两个或更多相互作用的物体或系统相互作用的历时性适应变化[8]。组织为了突破资源和能力的限制,追求更高或更好的目标,会自然而然地选择合作途径、建立协同关系[9]。当大学与企业两类异质性组织的协同关系有了共同目标的变革愿景和功能协调的行动规则时,协同关系就逐渐稳定下来,转变为稳定的协同进化结构。所以,大学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协同进化结构由目标方向及功能搭配组成。其中,“他变-自变”的协同进化目标方向是大学群体的组织机构、治理体系等“自变”目标回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群体的生产力、生产资料和生产关系等“他变”目标的伴生式进化反应。而“平行线”式的协同进化功能搭配是大学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功能进行的选择性强化和调适性转型,大学基本功能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需求交互影响,进而形成一个相互作用、供求精准对接的协同适应结构。

第三,协同进化结构激活“协同效应”。大学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协同进化结构,能够促进整个创新系统从混乱无序的不稳定状态向协同有序的稳定状态发展,最终产生“协同效应”。“协同效应”主要由“流量效应+共享效应”构成[10]。“流量效应”是指大学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生产资料、劳动力等物质要素以及知识、技术、管理等非物质要素,在校企间对流所产生的“流动效应”与“补充效应”的集合,主要包括物资流、信息流、技术流、人才流和资金流,校企协同创新的集聚和扩散也是在这五大要素流的基础上发生的。“共享效应”是校企双方为了提高资源利用率而展开基础设施和商业服务设施的共建与对接,由此产生设施、设备、技术等的共享。

二、 大学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体关系及其功能释放

(一) 大学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自适应解释

迈克尔·波特(Michael E.Porter)认为,国家竞争优势取决于产业竞争力[11]。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性不仅来自于本身所具有的广阔效益和市场前景,更是代表特定时期的国家竞争力、现代产业体系成熟度、产业竞争优势和领先地位的关键衡量标准。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国、德国、法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开始反思“去工业化”政策的偏颇,重新审视和评估实体经济的价值,纷纷提出“再工业化”实体经济复苏的新战略。“再工业化”的战略重心是建立信息技术、智能科技与传统工业领域相融合的现代新型工业体系;战略进程是发展节能环保、循环利用、可再生等新能源,新型功能、先进结构、高性能复合、共性基础等新材料,以及以人工智能、电子信息、数字制造技术等新技术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等教育的外部适应规律表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增长点培育、核心技术的改良与升级需要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基本职能的自觉适应与创新有为、主动作为。其中,大学的适度超前性人力资本培养与供给能够缩短战略性新兴产业“由弱到强”的生命周期;大学的前瞻性原始创新和关键共性技术突破可以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弯道超车”的竞争力;大学的“扎根式”、常态化、制度化的社会服务及其在社会服务过程中形成的资源“磁石”力、科技“变现”力与物质“提现”力更紧密贴合地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模化、集群化发展保驾护航。

(二) 大学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价值增值机理

创新系统蕴含着知识与技术、大学与企业的两种基本关系。知识是创新系统的源发内核,技术是能产生经济效益的知识聚变。大学是知识创新主体,而企业是技术创新主体;大学与企业的供需关系构成了创新系统中的“知识-技术”流动制度,正是这种即时性与定向性的流动制度衍生了大学知识生产与企业技术应用的协同发展现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催化动力正是源自大学的学术知识创新;学术知识创新能更好地促进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产业、形成新业态。大学知识创新总是嵌套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增值活动,并最终形成有效的价值兑现网络,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成长过程更显著地表现为“大学知识创新-孵化技术-企业应用技术”的知识价值转化。自20世纪中期以来,大学通过打造知识密集型科技园填补区域创新网络漏洞,进而孵化知识型高新技术企业,已成为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主旋律”,如斯坦福大学引领硅谷帝国的强盛不衰和麻省理工学院支撑128公路的兴旺繁荣等[12]。面对人口膨胀、环境污染、资源消耗以及能源紧张等当代国际公共问题,大学知识创新已成为助力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催生科技革命和推动经济绿色增长的引擎。如英国剑桥大学的可持续发展生物能源中心和帝国理工大学的未来能源实验室、丹麦技术大学的里瑟可持续能源国家实验室、新加坡国立大学的能源研究所、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的能源与环境研究所等,均是各国新能源研究领域的创新驿站。再如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圣塔芭芭拉分校、西北大学等材料学科及其研究成果,已是支撑美国材料工程的知识“传送泵”。按照“知识-技术-产业”的一般规律,大学的知识生产率取代劳动生产率已成为衡量战略性新兴产业经济增长能力的主要指标。大学知识创新的吸引性活动和裂变式演化,能够引发企业关键共性技术“基因”突变的连锁反应,进而在“知识-技术”互动中形成新的价值交换关系、新的价值供求体系以及新的价值活动区间,促使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量曲线发生根本性转变,实现全要素生产力的持续积累和生产率的迅速增长。

(三) 大学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生态影响

大学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影响不是短暂的或随机的阶段性发力,而是基于创新生态系统建构过程的持续注力。一方面,大学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发展是促进知识在区域创新生态系统中流动与应用的一种制度安排。衡量区域创新生态系统的效率与效益,实际上就是看这种协同制度是否有利于知识的创造、流动与扩散。伴随协同创新、创新驱动、产教融合的制度变迁,开放性的社会结构、兼顾生产力贡献的学术价值导向以及弥散式的“学术部落”组成使大学变得更加开放、更有张力、更具活力。大学“正在被经济资本和新管理主义所破坏”[13],传统的学科结构开始松动,普遍遵循的研究秩序和研究旨趣逐渐从“小众”成果独占转向“大众”知识分享,大学变成更加松散的学术活动组织。这种由外部制度变迁引发的“实践建构论”互惠性知识观及其系列的“化学反应”,表明一种强调研究成果的价值弥散和社会需要的知识生产模式正在形成,并促使大学由单纯学科性组织演变为创新生态系统的关键制度性主体和应用型组织。另一方面,大学组织作出的适应性调整和进行的相关变革,奠定了区域创新生态系统的活跃态势。大学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跨行业、跨属性、跨身份等多重互动关系的增强及其科学机制的形成,构成了大学组织结构变革的动态常量。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孕育、生长和成熟的变化过程中,大学通过组织变革带来更加清晰的“是什么”、“为什么”和“怎么做”的创新行动指南。无论是教学和科研的组织形式还是整个创新活动的出发点,大学均需要进一步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链有序结构中的特定知识获取需求,并开展特定知识“点对点”、“点对链”和“点对面”的校企映射性转化活动。

腹膜反折悬吊方法为手术提供了较好的手术视野,便于手术操作,15例患者后腹腔镜下肾部分切除术均顺利完成。围手术期资料见表1,平均手术时间为(88.9±24.5)min,平均肾热缺血时间为(21.4±4.6)min,平均术中出血量为(72.0±16.6)mL,平均术后住院时间为(6.9±1.2)d,术中、术后均未输血,均未发生任何重大手术并发症。

三、 大学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发展的问题探查

(一) 大学人才供给体系的结构性“缺口”始终存在

第一,大学高端研发人才的储备与培养存在双向不足的困境,不能全面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高层次、多规格人力资本需求。截至2017年,中国高校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生高达80万人,但就业市场却还是面临着高端人才匮乏的局面[14]。从2018年3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博士生毕业去向来看,进入企业的平均比例为16.68%,而从事学术类工作的平均比例约为60%[15]。由此可见,高端人才短缺已成为阻碍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因素。第二,大学的创新型、创业型和应用型等人才培养规模存在结构性失衡,尤其是“近行业”“贴产业”“送企业”的应用型人才培养规模和供给能力均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预期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显示,预计到2025年,我国十大重点领域的人才总量预测和人才缺口预测分别为6 191.7万人和2 935.7万人,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电力装备、新材料和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位列前四位[16]。第三,新常态下产业结构优化过程所带来的隐性“副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大学人力资本的输出抑制。麦可思《2019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数据显示(1)https:∥www.sohu.com/a/337364897_100014885.,与2014届相比,2018届本科生就业比例增长排名前三位的行业依次为“中小学及教辅机构”(4.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医疗和社会护理服务业”(1.4%),而就业比例下降幅度排名前三的行业依次是“机械设备制造业”(1.9%)、“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1.5%)、“电子电气设备制造业”(1.5%)。这种现象表明,第三产业正逐渐成为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增长点,而大学对第二产业及实体经济增长的人力资本注入活力则仍待提升。

(二) 大学学科专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衔接性不够、契合度不高

第一,大学学科专业与经济发展的战略布局失衡,“产业链-学科链-专业链”的衔接仍有明显“裂痕”。大学学科专业的持续优化和调整力度不够,尤其是工程类学科专业的结构体系和规模还不能完全适应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需求。以人工智能领域为例,目前我国人工智能企业已经超过1 000家,但由于大学人工智能专业长期缺位,造成人工智能行业人才短缺。《全球人工智能领域人才报告》估计,我国人工智能学科人才需求缺口每年接近百万(2)https:∥www.sohu.com/a/279256511_161623.。与此同时,大学的机械类、电气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轻工纺织食品类等学科专业所占比例明显下降,与同期我国制造业发展速度不相适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制造业的转型升级[17]。第二,大学的学科专业结构体系未能满足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高速增长的多样化需求,学科专业开设还存在一定程度的盲目性和功利性。例如一些工科优势大学偏离办学定位与特色,“跟风”开设新闻、艺术、法律、语言等“投入少、收益高”热门学科专业。第三,传统学科专业与新兴学科专业、交叉学科专业的新旧动能转换机制仍不健全。大学多学科专业集成的创新驱动生态系统尚未完全成型,新工科、新理科、新农科和新医科的交叉融合质量建设成效仍不够“亮眼”。

(三) 大学协同创新绩效及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显著

第一,大学科技协同创新投入对经济增长当期影响较弱,尤其对本地和周边地区的经济增长无显著影响[18]。我国高等教育对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较低。研究者们利用《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科技统计年鉴》数据进行省域实证分析发现,广东、上海、江苏、江西等省域内的高校协同创新活动对区域经济的提升作用并不明显[19-20]。第二,大学协同创新过程中的“校热企冷”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性扭转。我国“引企入校”尤其是“引企入研”的激励机制仍有待健全,企业经费投入增长相对缓慢,政府“纵向”与企业“横向”的科研经费投入比重亟待调试。以辽宁为例,2018年,辽宁高校科技活动经费投入中的政府资金占比达51%,企事业单位委托经费占比为42.3%,为290 816.9万元,仅比2014年增长1.3%[21]。第三,大学协同创新的科研组织与功能释放不足。大学科研资源的空间聚集密度较低,一些重大科研平台还存在成果较少与资源稀缺交织的局面,尤其是地方高校的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普遍存在科研人才存量与增量不足、自主管理机制缺乏、配套支持较弱等共性问题。

(四) 大学科研成果转化的整体效率与效益偏低

第一,大学科研的“短平快”模式比较常见。评奖、晋级的功利导向导致大学科研成果呈现 “粗放式”增长,非经济、非盈利的“学术性”价值凸显,迎合企业创新需求的敏感性较低和技术成熟度不够,达到规模生产许可或商业化应用阶段的成果较少。教育部《2017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的数据显示,全国高校全年专利授权数共229 458项,但合同形式转让数为4 803件,仅占2.1%[22]。第二,大学高投入与低产出的知识生产力矛盾始终存在。由于缺乏足够的研究成果转化能力造成R&D效率低下[23],呈现“成果多、转化少”的“孤岛现象”,从技术到产业再到市场的每一个转化阶段依然无法摆脱“魔川-死谷-达尔文海”的噩梦[24]。2017年我国R&D经费总支出为2 435.7亿元,其中,高校R&D经费支出为1 265.96亿元,占52.0%(3)https:∥www.sohu.com/a/258746941_772793.。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2017年度报告》,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1.4%[25]。此外,大学创新链与产业链的“定点式”项目对接不够精准,科研成果的中试投入不足、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不健全以及中介服务体系缺失,从科研成果到经济价值的“最后一公里”仍未完全打通。

四、 大学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发展的动力机制建构

(一) 打通协同动脉,深化大学人才供给体系的结构性改革

大学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供需协同主动脉是指大学人才培养体系与企业人力资源发展之间的供需精准对接和能力匹配。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技术敏感性和知识密集型属性,存在强烈的人力资源依赖性。大学通过完善高端研发、创新创业、普适应用等多样化人才供给体系,能够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稳定、持久、长效的人力资源保障。

第一,大学要加强高端研发型人才引育力度。首先,大学应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高精尖缺”导向,精准延揽“国字号”产业型高端人才和技术创新团队,完善和落实产业型高端人才的援引政策,健全“不求为我所有,但求为我所用”的校企人才共享共用机制。其次,大学应加紧培育产业型中青年人才“后备军”,通过搭建科研平台、健全奖励机制、实施分类考核等途径,以及探索“科研型”、“教学型”和“创新创业型”等“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分类管理制度,增强产业型高端人才的“输血机能”。最后,大学应完善产业型高素质人才的替代机制,促进校企协同培育产业型博士或博士后,建立知识生产和知识向生产力转化的上下游个体联系,通过毕业生向企业转移默会知识和转化实际技术。

第二,大学应完善创业型人才教育体系。首先,大学应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市场和新产品需求,完善创业教育的形式、制度、产品和服务,推动自身由学科型创业教育组织模式向市场创业型组织模式转变。其次,大学需要统筹建立专业教育、通识教育、职业教育、就业指导和创业孵化平台“五位一体”的创业教育培养模式,健全创业人才培养标准和评价指标,开设以解读创业政策、培养创业思维、集成创业方法为核心知识的创业课程。再次,大学要打破教学时空限制,针对萌发、迭代、接纳等创业演进阶段,建立创业教育慕课联盟及政府官员、企业家、知名校友等担任创业导师或兼职教师的“旋转门”机制,实施精益创业的成本最优教学策略。最后,大学可通过加强学生创业管理与创业项目评估,实施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支持学生携带具有市场潜力的创业项目进行休学创业,定期开展学生创业竞技竞赛,选择优势项目进行资源支持与定点孵化。

第三,政企校统筹联动,扩大大学应用型人才培养规模。政府应充分发挥计划安排的杠杆与增量调控作用,在做好社会需求预测和战略性产业人力资本存量评析的基础上,科学安排大学应用型人才的招生规模总量和专业分配比例,重点解决“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的立地适应性问题。企业应联合政府信息部门及社会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大数据分析平台及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紧缺应用型人才信息。大学应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生产、管理和服务等职业标准和职业能力要求,深入实施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卓越农林师等系列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通过专业、课程、师资和基地等“组合拳”的发力,构建特色鲜明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并制定相应的方案和评价标准。

(二) 优化协同中枢,促进“产业链-学科链-专业链”的契合贯通

大学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协同中枢是由大学与政府合力推动的学科链、专业链与产业链之间的目标衔接和功能整合。置身“知识技术”高度协同的大学科、大任务和大系统时代,以知识生产、扩散与转化为目标的大学学科专业建设机制正从“教学-研究-学习”联结体逐渐转变为“生产-教学-学习”联结体[26],并从大学的“学科-专业”基本学术制度演进为“学科链-专业链-产业链”校企协同制度。

第一,政府应优化对学科专业的动态调整与强制性变迁机制。一方面,政府应引导大学的学科专业增设逐渐向智能装备制造、航空航天、新一代电子信息、石油化工、医疗制药、钢铁冶金、材料工程、环境工程、农林科技、海洋资源和现代服务业等新兴领域和紧缺领域倾斜,支持大学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艺、材料、技术和产品价值等迫切需求自主增设二级学科专业。另一方面,政府应加强学科专业的“扶优、扶强、扶需和撤弱”统筹治理能力,完善对大学学科专业的绩效考核和动态拨款机制,对同质化倾向明显、教学资源匮乏、社会需求不旺盛、招生与就业前景欠佳的长期弱势学科专业进行经费限制或数量调减。

第二,大学应完善开展新兴、交叉学科专业建设的快速反应与常态应变机制。首先,大学应及时启动新工科、新理科、新农科和新医科等学科带头人培养工程,制定跨学科知识、跨专业技术等深度融合的“复合型”学科带头人遴选标准,探索跨行业、跨学校、跨学科的兼任互聘机制,并通过主动开展政府评估、社会第三方评估和自我评估等多样化的质量监控活动,切实提高各类新兴学科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撑能力。其次,大学应大力培育“强-弱”交叉融合的学科专业增长点,主动援引国际、国内的学科专业教育优质资源,探索建立以强带弱、取长补短、共享共赢、协同创新的学科专业深度合作机制,瞄准大团队、大平台、大项目和大成果等质量内涵精准发力,积极寻求学科专业发展实力的新突破。最后,大学可通过建立学科专业的战略领导机制、制度服务机制和多中心治理机制,明确主要领导对学科专业建设的统筹协调职能,完善规划、教务、科研、人事等职能部门对学科专业建设的资源共享、人才流动与合作交流等制度,赋予二级学院学科专业建设执行中教学、科研、经费和人事等方面更多自主权。

第三,政校应联合建构对接产业需求学科专业群的形成与自动适应机制。政府应将区域内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作为龙头、行业特色型大学作为主干、各类企业作为依托,围绕本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息经济工业带、智能经济圈、实体经济产业集群等整体布局与战略规划,构建高度开放、校企协同的大学学科专业群“三核”驱动模式,创建面向产业前沿领域的交叉型基础学科专业群。大学应立足战略性新兴产业萌芽型、成长型、成熟型的建设周期和演进过程,建立多种形式的基础学科及跨学科战略联盟,加快横向学科群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利益均衡、行业诱导、循环累积、网络系统等耦合机制体系建设,强化制度认同的跨界混合学科群自组织作用。

(三) 完善协同体系,形成协同创新的优势合力并实现资源优势互补

大学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协同体系建构,不仅是大学与企业“双元”主体之间协同创新的承载平台建设与组织耦合机制构建,更需要援引政府的外部治理力量,实现“三元”驱力的协同共建。因此,协同创新要求大学、企业与政府立足各自的创新驱动能力,进而打造动态互补的协同体系结构,并形成多层次、多节点、多形态、多主体的协同结构特征和协同“乘数效应”。

第一,大学要打造“前向线性模式”和“逆向线性模式”相互补充的协同创新平台。“前向线性模式”始于大学的基础研究和科学发现,而大学基础科研的载体则是功能齐备的各类实验室。因此,大学应大力开展引领型、突破型、平台型的重点实验室升级建设: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通过援引海内外顶尖学者、聚焦国内外科技前沿、创新实验室体制机制等途径,建立全球领先的引领型大学实验室;依托省级重点实验室,通过校校、校企、校地协同组建科研团队,通过自由探索科研项目、创新科研人事管理制度、打造多元化科研运行模式等途径,建立聚焦重大科学项目原始创新问题和突破行业企业共性关键技术问题的突破型大学实验室;依托校级特色实验室,通过“精准实新”问题导向式和决策支撑式项目研究,以及开展自然科学与工程科学及社会科学交叉融合研究等途径,建立有针对性的面向企业生产、销售、经营和售后等环节的平台型大学实验室。“逆向线性模式”始于企业的共性技术、关键性技术和前瞻性技术需求,承载企业各类技术的平台则是形式多样的大学协同创新中心。因而,大学应紧密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布局,推进“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特色导向”的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充分赋予协同创新中心在机构运作、人才引进、资产管理、薪酬管理、知识产权利益分享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权,并在协同创新中心组织运行中探索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科学的风险分担机制、顺畅的信息交流机制和全面的资源共享机制。

第二,校企应协同建立“松散型”和“嵌入型”相互结合的创新组织。“松散型”协同创新组织的主要形式是校企联盟。大学应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链中不同类型和规模的企业,整合大学创新资源,重点建设三类跨区域的校企协同创新联盟,即建设面向小微科技企业项目孵化、生产力进步和产品产业化的经典联盟,建设面向三次产业大中型骨干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研发创新的骨干联盟,以及建设面向区域经济社会民生领域需求和创新驱动发展的城市联盟,并完善联盟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27]。“嵌入型”协同创新组织的主要形式是以大学或企业为根据地,瞄准协同创新网络的关键枢纽环节,开展研发机构的校企共建。具体来讲,校企双方通过建立合理的制度安排和疏通创新能力转移渠道,立足彼此“舒适区”,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前沿性应用知识、突破性基础知识和共生性技术知识,共同建立从委托开发到生产应用的技术一体化组织、合作型博士后流动站和虚拟型创新平台等多种模式的校企研发机构,进而有效减少创新能力势差所造成的机会成本和交易成本。

第三,政府应引领深化制度化、全程化和多样化的协同创新外部治理能力改革。首先,政府应开展“引企入校”城市试点,完善“‘引企入校’管理办法”“‘引企入校’规范”等政策文件,健全和落实“引企入校”的税收优惠、贴息贷款、土地出让和经费补偿等激励政策,逐步将校企共建公共实训基地数量、企业转化大学科技成果效益、企业参与大学办学收益、企业对大学科研横向投入额度等指标纳入国有企业考核体系。其次,政府应探索建立“利益驱动型”和“任务导向型”的“引企入校”双元模式。其中,“利益驱动型”模式在于政府支持企业深度介入大学办学体制改革,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将与产业契合度较高的大学二级学院进行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并以政府为“中间人”建立纠纷调解机构和仲裁机构,解决校企之间因联合办学利益、知识产权归属、资产管理和权责分配等引发的矛盾和冲突。“任务导向型”模式在于政府引导企业全程参与大学的科研活动和教学改革,进而形成企业产品链、装备链和管理链与大学科研项目相对接,企业生产流程与大学实习实训相对接,企业职业标准、工作岗位与大学教学内容相对接的相互渗透、相互依存局面。

(四) 聚焦协同驱力,推动大学科研成果转化扩散的提质增效

大学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协同驱力恰好集中在大学新知识与企业新技术交汇扩散的转化环节,随着大学科研成果的转化转移或技术创新的扩散应用,会派生一个代表新科技和新产业的发展方向。科研是将金钱转换为知识的过程,而创新则是将知识转换为金钱的过程[28]。因此,政府创新有为和大学主动作为的双频共振力,能够推动研究成果及时孵化、就地转化和适当产业化,从而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逐渐做强、做大提供长久动力引擎。

第一,政府要优化大学科研成果转化的制度生态。首先,政府应推进政策举措再“松绑”,通过加大授权力度、改革收益分配、保护知识产权和简化管理程序等实质性途径,激发大学科研成果转化的外部驱动活力。其次,政府应选择全国性技术交易机构和产教融合市场活动品牌作为支撑,搭建校企供需精准对接的科研成果线上线下交易市场。最后,政府应建立专项经费、社会风险投资基金和种子资金等多渠道注资体系,对大学科研成果转化的中试环节和推广环节进行重点资助。大学可通过建立大学技术转移办公室,引进职业化、专业化的经理人团队和经纪人助理,大力发展促进大学科研成果转移转化的中介服务机构与研发试验平台、中试平台、检验检测平台等创新服务平台,构建集技术转移、科技研发、检验检测、产业孵化等为一体的大学科研成果转化综合服务体系。除此之外,大学仍需深化教师分类评价、多形式聘用、优绩优酬等方面的科研管理制度改革,激发科研成果转化的源头活力。

第二,大学应提高科研成果“变现”“提现”效率。政府-大学点对点托举、企业-大学面对面指导、国内外大学专家会诊等形式多样的大学重大科研成果多主体合作培育机制,能够多渠道提升大学重大科研成果的组织培育力。一方面,大学要增强科研成果的定向产出力,启动科研成果“量身定制计划”,开展对接产业链的原始创新科技、“卡脖子”核心技术、关键特殊材料和“瓶颈”工艺难题等重点环节的基础研究,建立应用研究的项目数据库,完善遴选标准、资助额度、运行周期、绩效考核及动态调整的项目孕育机制。另一方面,大学要加强科技园建设,围绕数据服务业、云计算、智能设备等高新技术领域,完善高新技术微小企业孵化体系,重点打造云计算产业园、创意创业园、创新创业园等“经济特区”,扶持科技园 “互联网+”高科技企业的二次创业,完善基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双重导向的知识生产机制,建立以“学习、构建、推行、连接”四个步骤为主线的发明生态系统的知识传播机制[29]。

第三,大学和政府要深度实施科研成果知识产权战略。大学应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强化对侵犯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联动惩戒,健全产权收益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教师知识产权签约制度和风险投资孵化制度[30],促进知识的商业化和资本化。政府应重点推进大学知识产权法院和仲裁机构建设,理顺大学科技成果权利人维权机制,健全大学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系统的知识产权侵权预警、海外维权援助等服务。同时,政府可通过加快大学知识产权资本化交易制度建设和构建校企之间专利共享机制等途径,用以维系“学术-产业链”的正常运转,并将以专利和版权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制度嵌入现代大学制度[31],以期实现专利的交叉许可等制度创新和模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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