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应强
(华中科技大学 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74)
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学评估排名在我国迅速流行开来。西方国家的各种大学排行榜被引入我国,越来越多的机构开展大学评估和排名活动,越来越多的利益相关者通过大学排行榜来判断大学的发展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越来越多的高校开始重视自身在大学排行榜上的表现,甚至产生了“对照排行榜搞建设”的现象。由此形成了一个广泛的大学排行榜需求市场,形成了一个高校排名竞争的时代。大学排行榜盛行,是市场竞争机制进入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重要表现,对于促进我国高等教育治理变革和激发高校建设和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正如校外培训机构绑架了中小学办学一样,形形色色的大学排行榜也绑架了高校的“双一流”建设。迫切需要加大大学评估排名市场治理力度,规范大学评估排名行为,为“双一流”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目前的大学排行榜大多是借助于互联网和自媒体发布的,大学排名机构与出版传媒机构结成利益联盟,利用互联网和自媒体等出版传媒载体而扩大影响,并获得直接和间接的商业利益。大学评估排名机构与互联网等媒介传播机构结合,营造了一个具有超强能量的媒介迷思①场域。特别是一些专业化、制度化成熟的媒介机构(如THE、QS、US News、科睿唯安、爱思唯尔等)所营造的大学排行榜媒介迷思场域,对所有大学排行榜的利益相关者(如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长、用人单位、政府部门等)正确使用大学排行榜形成了一种裹挟性力量。因此,要有效治理大学排行榜乱象,必须加强对互联网和自媒体机构发布大学排行榜的监管。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互联网和自媒体监管体系,只要将大学排行榜治理纳入其中,就可能成为有效治理大学评估排名市场的重要途径之一。
目前在我国出现的与大学有关的各种排行榜超过400个,仅世界大学排行榜就有50多种。②在这些形形色色的大学排行榜中,既有西方国家的媒体传播和出版机构开发的大学排行榜、学科排行榜、高被引论文和高被引科学家排行榜等,也有国内有关社会组织机构和高校开发的大学排行榜、学科排行榜,还有针对学术期刊的期刊排行榜,更有不少自媒体机构开发的各种类型的二次排行榜,形成了一个良莠不齐的大学评估排行群体,五花八门的大学排行榜令高校应接不暇。
有的排名机构为了扩大其排行榜的关注度和知名度,剑走偏锋,推出离奇的和超越常识的排名结果;有的排行机构走进高校进行“大学排行和发展咨询”,或者与有关高校开展战略合作,有伤大学评估排行的科学性和中立性,也不排除有些排行机构有寻租之嫌。为此,有效治理大学评估排行市场,需要在政府部门主导下出台大学评估排名机构认证办法,实施大学评估排名登记和备案制度,以将那些明显不科学、不规范,哗众取宠以吸引眼球的大学评估排名机构清理出高等教育评估排行市场。
目前各种大学评估排名机构所开展的大学评估排名,基本上是在未经高校知情和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高校在并不了解和认可其排名理念和排名指标体系的情况下被强行排名,即使排名机构收集的数据明显有误,高校也无法找排名机构进行沟通和申诉。特别是有些大学排行榜为了达到“吸睛效果”,推出一些离奇的、违背常识的排行结果,并利用传播媒介广泛传播,对有关高校造成了严重的声誉损害,但高校往往有苦难言,无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因此,规范大学评估排名市场和行为,有必要推行高校知情和同意制度。即大学评估排名机构必须在征得高校同意之后才可以对高校进行评估和排名,以给高校最基本的尊重。对未经高校知情和同意的大学评估排名结构,高校有权利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维护高校的名誉权。只有以法治手段和途径才能有效制止不科学、不负责任的大学评估排名行为。
大学排行榜是排名竞争时代排名经济和媒介传播经济的产物,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一种巨大的产业甚至产业链,有着巨大的商业和经济利益。从总体上来看,大学评估排名不是公益性事业,而是学术服务性产业,排名机构通过大学评估排名获取了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收益。但这种经济收益是排名机构利用高校的各种数据而获得的,高校理应从中获得收益。因此,实施排名机构付费评估排名制度是合情合理合法的。目前出现的大学评估排名乱象,主要原因之一是评估排名活动成本低而收益高。实施排名机构付费评估排名制度,将排名机构付费评估排名作为其成本支出,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不负责任的评估排名行为。
引导各利益相关者正确使用大学排行榜是治本之策。一般说来,大学排行榜之用有“排名者之用”和“使用者之用”的分别。所谓“排名者之用”,是指排名机构利用大学排行榜来获得直接和间接的商业利益;所谓“使用者之用”,就是使用者利用大学排行榜来满足自身的各种特定需要。大学排行榜的使用者是多元的,既包括高校、用人单位、学生及其家长、政府部门,也包括媒体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机构。其中的一些使用者,如用人单位、学生及其家长等都是非专业性使用者,他们对大学排行榜与大学实际发展水平之间关系的认识往往具有较大的片面性。作为大学排行榜使用者的高校,虽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但是在媒介迷思和“排名专政”影响下,其“双一流”建设也容易为大学排行榜所左右。因此,政府部门需要引导各利益相关者理性看待和正确使用大学排行榜。其关键在于使他们认识到大学排行榜是排名取向的,而高校的建设和发展是过程取向的;高校的实际发展水平是整体性的,而大学排行榜则是在将整体性的高校发展水平分解为结构化指标后的数量化呈现,高校的实际发展水平并不一定能由排行榜完全表现出来。
有效治理大学评估排名市场,为“双一流”建设营造良好环境,除了做好上述五个方面的工作之外,还需要以政府部门为主导,建立起科学的、具有公信力的“双一流”建设绩效评价体系和方法。2019年8—9月,教育部组织有关专家先后对80所高校进行了“双一流”建设中期评估,通过审议高校中期评估报告,提出了个性化指导意见,并选择了部分建设高校进行实地指导。中期评估结果显示,不少高校“超额完成”了“双一流”建设任务,绝大多数高校“建设成效达成度高”“建设成效显著”。总体上来看,“双一流”建设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按照《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要求,从2016年开始,以五年为一个周期开展“双一流”建设绩效评估。无论是开展中期评估还是进行五年一次的建设绩效评估,都迫切需要建立起科学的、具有公信力的“双一流”建设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从而给高校的“双一流”建设以正确导向,并引导各利益相关者理性认识和正确使用评估结果。
2020年1月10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今年要出台“双一流”建设动态监测、成效评价体系和办法,强调内涵特色、质量与贡献,重点考察建设高校和学科整体水平、成长提高和可持续能力。建立科学的、具有公信力的“双一流”建设评价体系和方法,关键在于坚持正确的评估目的——为“双一流”建设而评估。在具体思路上要实现4个根本性转变——从单纯的排名竞争向内涵建设转变,由结果评估向兼顾过程评估转变,由综合评估向兼顾发展特色评估转变,由终结性评估向监测性和诊断性评估转变。同时要考虑建设高校和学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高校通过改革创新开展“双一流”建设,从而杜绝大学排行榜所固有的单纯排名取向,矫正以名次代替办学成就、以名次反映“双一流”建设成效的社会认知。
注释:
①媒介迷思指的是由媒介所营造的一种文化假象,以及媒介文化带给我们似是而非却又根深蒂固的仪式、思想、观念和想象。见邵培仁,等.媒介理论前线[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5:258。
②李志民.大学排行榜:理性地看,引导着排[N].中国青年报,2019-1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