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佳燕
“问我祖先在何处,山西洪洞大槐树。祖先故居叫什么?大槐树上老鹳窝。”参加前不久举行的“长江”与“黄河”对话会回来,这首曾经传唱大江南北的中华民谣总在我耳边回响。这是六百年来无数迁徙他乡、颠沛流离的人对于故土家园、民族之根的怀念与想象。想念与审美的发生是因为分离与距离,隔着漫长的时间或者被切割的无数空间。有意思的是,本期刊发的几篇小说大都是城市叙事,是在城市这个空间里发生的各种故事,而且关乎一个共同的词眼:“回家”。
李浩的写作一直有两个鲜明的标签:先锋的观念,“父亲”的意象。相较而言,《父亲的隐秘生活》要写实好读得多,这是李浩的折返或出离,或许正是出于某段念念不忘的心结——对于父亲失去工作后秘而不宣、“有家不归”的隐秘生活和复杂心理的好奇与探悉。作为砖瓦厂厂长,父亲的辞职是因为他的正直:在副厂长人选上从专业角度拒绝了提名的领导亲属,从而被告状举报停职查账,成为1990年代以来第一个“被下岗”的国有企业职工。而且在这起事件踏上的数只脚中,还有他一直器重提携的徒弟,父亲内心的悲凉可想而知。父亲下岗了,可是他每天仍然像正常上班一样早出晚归,并每月按时给母亲递上工资。他的日常“伪装”和坚忍隐藏根底在于对于家人的爱与责任,他不想因此对家庭的生活情感造成任何影响。小说中多次提到“我们实在是后知后觉”,正是基于父亲大半年伪装得看不出一点蛛丝马迹的感慨。而当“母親”无意中洞悉了父亲下岗的真相,“我们”选择的是对“伪装”的合谋: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尽管这对于孩子来说尤其艰难。直到多年后“父亲”带着孙子走进厂子破败不堪的库房,指认那就是他当年的藏身之所,“我”才知道父亲的“伪装”多么辛苦以及有着多么剧烈的内心冲突。正是家支撑着父亲走过人生最阴暗的时期而没有选择自杀。在这里,“回家”是一种温暖,更是一种力量。一边是家人之爱,一边是周遭之冷,“伪装”及对“伪装”的合谋背后,彰显出内外周遭的强大反差。
王传宏的《宝三快跑》凝结了当下城乡一体化背景中最复杂普遍的社会现实,关切的是农民工子女的城市生存境遇:他们不但事实上真正“无家可归”,而且被抛出整个社会的正常秩序,成为可有可无的“多余人”。他们是城市底层青年的残酷成长物语,是“废掉的一代”,每每让我想到纪录片《三和人才市场》关注的“劳动一天歇三天”的“三和大神”们。宝三作为家里唯一的男孩被在城市卖菜的父母带在身边。由于父母起早贪黑没时间管他,宝三吃垃圾食品,学习懒散,父亲的暴力教育以及父母的争吵不休,导致宝三长得高胖懵懂而成绩极差。由于在城里无法继续上学,送回乡下的宝三无论是学习或生活状态,都找不到一丝融入感。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网吧成为他的流连之所。学习没有出路,种地几无可能,宝三再次被父母拎到城市,成为无所事事的宅男和晃荡者。百无聊赖,消极颓唐,得过且过,一无所成,像行尸走肉、孤魂野鬼,是城市的旁观者和局外人。他跟上学的高中女孩搭讪慢慢亲近,但是很快被女孩的父母发现和斥退;他眼瞅着筒子楼跟他父母一样的外来租户们的吵闹暴力和重男轻女;他慢慢喜欢上了偷各种小东西,大多是因为无聊或好奇;他终于交往了一位乐队女孩,却完全不懂女人并且什么也做不了。躺在女孩身边的宝三最后选择一种极端的方式逃离:偷走女孩钱包,彻底断送“那么一点渺茫的希望”。在城市暗夜里奔跑的宝三,渴望从城市的死水微澜中挣脱的宝三,没人关爱也没有存在感的宝三,开始强烈而深切地怀念起儿时过年的乡村,有了回家的渴望。
常小琥的《回家》让我想到湖北作家周芳最近的非虚构力作《在精神病院》。他们或以强大的虚构想象力,或以孤身探险的巨大勇气,开掘出极端情境下的人性深度以及“回家”的虚妄与悖论。《回家》讲述了一位精神科小医生与三位精神病人的交集,其中尤以大雷与母亲的故事最为悲怆。大雷因为遗传和父亲的阴影患有精神分裂,在幻听症的操控下砍伤母亲被关进精神病院。大雷一直渴望母爱,希望可以早日康复回家,可是母亲的心理多么复杂:既牵挂又恐惧,只有把儿子放在精神病院她心里才踏实。“农疗基地”是一个过渡和契机,更像乌托邦实验,让康复情况良好的精神病人慢慢控制药量、独立生活,真正成为一个正常人。情况似乎在朝好的方向发展,大雷和另外两位精神病人相处良好、可以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喜欢安静看书写字,并且特别会烤面包。他在废报纸上写着“我想回家”贴在墙上,在与周围国际学校的卖面包活动中,一直想留一个面包给母亲。可是外在的回应让大雷们的回家之路被无限延宕:大雷的母亲要求加大药量,“宁可要一个活死人”;卖给国际学校的面包转眼被堆在垃圾区;租住的农疗基地被房东车主围攻,认为晦气。小说的最后,康复基地怀着回归社会的美好愿望的三个人作鸟兽散,大雷又被母亲送回精神病院,而且她自己手里也拎着抗精神病的药。一方面,“被接回家是每个病人的心愿”、“一个人如果有家不能回,住在哪里都是监狱”;另一方面,大雷说:“我放弃了,我们这种人配不上美好的东西。你让我留在医院,她兴许还能来看我。”一边是极端情境下生命脆弱痛苦时对爱与温暖的无比渴望,一边是正常社会的秩序等级、世俗人情对他们的排斥、偏见、谈之色变、另眼相待。当现实的荒诞和人性的深渊被层层撕开,让人震撼,更令人深思。虽然常小琥和周芳写的都是极端情境下的特殊人群和生命表现,但是它之所以能激起深层共鸣,恰是因为在题材领域的特殊性中踏勘出生命人性的普遍性和共通性。
有多少回家的冲动和回不去的无奈,就有多少回家的努力及行动。它是林东林《归无计》那个由城而乡的父亲,当自己年迈、老伴去世、房地被征,在农村无依无靠无处诉说的时候,我们的父辈选择离开故土投靠城里的子女,一边是油然而生的自豪感,一边又有诸多不适。父亲开始看《乡村爱情故事》,跟“我”讲乡村掌故,以及做破篾编席的手工活儿,以这样的方式在城市里度日怀乡。可是突然一天,外出归来的儿子发现父亲失踪了,四处寻找甚至报警,最终在楼栋的天台上找到了父亲:他在楼顶上安营扎寨,把老家的菜地直接搬了过去。这一极具象征意义的空中菜园,就是父亲的姿态父亲的家园,在乡村和城市、故土和亲情之间,他找到了自己最好的链接方式。还有艾丝丝的《万家灯火》,关注的是社会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当儿子定居国外、妻子病逝,在城市里形影相吊的独居老人该何去何从?老罗是包容体恤善于自我宽解和安排的,也是大多数人无从选择的选择:去养老院。但是老罗又如此心事重重欲说还休,他对家的告别仪式如此庄严而温情:在除夕之夜打开所有的灯,在回忆中抚遍所有的家居,做了一大桌家人爱吃的年夜饭,摆上所有家人的餐具,在一个人的饕餮盛宴中举杯祝福并感觉自己从未被抛弃。
城市的现代属性与中国人关于家的古老情结总是有些背道而驰,不能给人以归属感。无论是人口的迁徙谋生的需求,还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对家庭与亲情的撕裂,太多的人走在城市与乡村的跷跷板上,游荡在城市灯火的暗影里,一边强烈感受到在城市的漂泊无根,一边越来越明白故乡的渐行渐远、乡愁的无所寄托,“回家”也就变得虚妄而“仿佛若有光”。它需要往复折返,以便让回家之路变得清晰可辨;也需要不断重建,在城市里给灵魂找一个家。“吾心安处即故乡”,灵魂在哪,亲人在哪,家就在哪。如何去给予人类的各种困境更多更好的关注,如何在城市生活中真正安放身心,给予生命最大的体恤和尊重,是写作的意义所在,也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深思践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