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成就,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有了显著的提高。但仍有一部分职工由于种种原因,如重病、子女就学或其它意外灾害等情况,使日常生活陷入困境。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是职工基本利益的维护者。帮助困难职工走出困境,实现精神、物质的“双脱困”,是工会组织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何做好困难职工的思想疏导和帮扶工作,帮助困难职工渡过难关,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新形势下工会工作者需要思考的问题。
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是工会组织“以人为本”,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的有效途径,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履行工会组织基本职责、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举措,对提高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增强企业凝聚力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新的历史时期,工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高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旗帜,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把各级工会组织建成名副其实的“职工之家”,使所有工会干部都成为职工群众的“娘家人”、贴心人。
作为职工利益的维护者和代表者,做好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把工会建成困难职工群众的“娘家”,既是党的殷切期望,也是职工群众的强烈期待,更是工会组织肩负的神圣责任。各级工会应该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只有这样,才能做到顺应党政所需、满足职工所盼。
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不仅关系到每一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家庭和谐,更关系到整个职工队伍的稳定和企业的长远发展。只有切实维护广大职工权益,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稳定职工队伍,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为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困难职工致困原因多样,档案管理复杂,造成企业帮扶力度有限,有的没有形成帮扶救助的长效机制,对于一些临时的、突发的新情况,不能全面有效地覆盖。
建立健全困难职工帮扶保障体系。加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帮扶机制,使常规的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职工保障体系转化,形成帮扶救助的长效机制,让困难帮扶工作更有成效,覆盖范围更加全面,切实帮助职工解决在医疗、生活、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一是完善帮扶制度,实现困难职工档案动态管理。根据北京市总工会要求,集团工会每年定期组织基层单位工会深入一线调查核实困难职工情况,全面摸清底数,确保帮扶工作不漏一人、不丢一人。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填报,随时脱困随时撤档,实现困难职工档案动态管理。
二是创新帮扶形式、加大帮扶力度。丰富创新帮扶形式,除每年开展常规的“两节”送温暖、夏季送清凉、金秋助学、重病慰问等相关工作,还拓宽帮扶慰问渠道,积极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并对职工突发性的困难给予及时的救助。在加大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帮扶力度方面,同时抓好投保、理赔、重病慰问三个方面。首先,抓好职工投保工作,保证人员、险种的双覆盖率100%,确保每一位职工患病后都能得到多重保护。由于每项险种的交叉理赔方式,在职工患病后,可以得到多项险种的同时赔付;其次,在患病困难理赔过程中,及时准确地申报,保证赔付款尽快交到职工手中;最后,做好患病困难职工及其家庭的慰问工作,根据职工互助保障政策,对突发重病致困职工及其家庭进行及时的慰问。同时对这些职工做好相关的登记,在每年年底的超封顶线二次慰问活动中,再次为这部分职工申请相关的慰问款项。
三是完善帮扶款项监督制度。集团工会在每月召开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的时候,都要向会议汇报各单位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申请会议审议通过。做到每一笔帮扶金额的都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每一笔帮扶资金做到帮得准、扶到位,使帮扶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做到帮扶款项公开透明,让职工能行使监督权力,实时监督。
在新形势下,企业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新要求,准确把握广大职工新需求,努力建设和完善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长效机制,不断转变工作思路和观念,研究思考出更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新办法,更好地为职工服务,为建设和谐企业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