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颖红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广东文化工作部主任、教授)
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执政后面临的重大历史课题,就是如何治理好这个国家。新中国成立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全国人民朝着现代化目标奋勇前进的进程中,对治理国家的理念、制度、实践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制度体系、国家治理体系“三位一体”的布局。十九届四中全会更是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问题,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进行系统总结,进一步深化了国家制度完善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研究,彰显了我国现代化道路上的“中国之智”“中国之制”“中国之治”的高度统一和不可或缺的关系。
所谓“中国之智”是指中国思想、中国智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就是“中国之智”在当代的集中体现,其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在党的十九大报告里概括为“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中国之智”彰显了理论自信。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中国智慧是方向盘、是旗帜、是指路明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举旗定向,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推向了新的境界,产生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次飞跃,引领着“中国之治”的新航程。中国智慧是顶层设计、是伟大蓝图,它通过“中国之治”来得以实现,它的全部意义在于正确指导和引领“中国治理”,推进“中国之治”迈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境界。
把思想变为行动,把宏伟蓝图变为治理实践,中间需要建设一套更加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当中国治理从蓝图变为实践的关键时刻,“中国之制”呼之欲出。全面深化改革是治理层面的问题,它更多面对的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对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更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强,相应地,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就更重。“中国之制”承担着把“中国之智”转化为“中国之治”的重任,它彰显的是制度自信。这是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意义所在,也是准确理解和把握十九届四种全会精神意义之所在。
“中国之制”的强大生命力源于制度管不管用、有没有效,这是观察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视角。不是制定的具体制度越多越好,好的制度体系从来就不是以制度的多少为标准,关键在于制定的这些制度能够管用。尤其是能够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使之成为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坐标。
中国制度之所以管用、有效,重要的原因在于它具有自我完善的制度韧性,由于具有自我完善的制度韧性,中国制度既能保持稳定性与连续性,又能不断改革创新,从而保证我们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是一以贯之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制度与中国治理实践结合紧密联系还在于,制度是否有效只有在治理的实践中才能找到答案。
制度如同车之轨,规范着治理实践的轨道和走向。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描绘了三个阶段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即:“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这与十九大制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三个阶段任务是一一对应的,充分彰显了“中国之智”“中国之制”“中国之治”三者的高度统一。“中国之制”不是“飞来峰”,而是经过革命、建设、改革长期实践形成的,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中国之制”,它确保了“中国之治”能够在“中国之智”的引领下行稳致远,不走样不变形。
因此,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必须坚持从国情出发,始终不移地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不移地执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始终不移地守正创新,把智慧之光、制度优势转变为治理效能,不断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