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炜 吴大磊 邓智平
从1978年至今,中国经济实现了连续40年的高速增长,完成了由世界最贫穷的国家之一向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华丽转身,创造全球工业化以来的长期增长奇迹,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广泛关注。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探索“中国奇迹”背后的奥秘,对“中国道路”、“中国模式”的讨论日益增多。比如2004年美国《时代》周刊高级编辑乔舒亚·库珀(Joshua Cooper)提出的“北京共识”,将中国道路的经验总结为创新和试验,强调解决问题因本国实际情况而异,灵活应对,不求统一标准(俞可平等,2006)。《华盛顿邮报》等部分西方媒体甚至刊出文章,认为“北京共识”将取代“华盛顿共识”成为指导发展中国家发展的新模式。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也曾在讲话中指出:“我们始终认为,各国的发展道路应由各国人民选择。所谓的‘中国模式’是中国人民在自己的奋斗实践中创造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②
这些观点的提出,说明国内外政界和学术界开始关注到中国道路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极力倡导的“华盛顿共识”之间的巨大差异:首先,中国的市场化改革采用的是渐进式的改革方式,与西方国家推崇的激进式的改革方式存在明显的差异(Lipton and Sachs,1992);其次,中国保留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同时采用了更加务实的方式来实现产权界定与合法化;第三,中国没有采纳西方经济学家极力鼓吹的自由市场经济模式,而是坚持国家宏观调控,重视政府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的锚定作用;最后,不同于西式民主,中国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集中制,这是中国根据自身历史文化传统和基本国情做出的选择。这些不同于“华盛顿共识”,带有中国特色的改革方式和制度安排是中国政府和人民在长期的探索和实践过程中形成的,是理解中国道路的关键。最近,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就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
基于此,我们不禁要问,这条独特的、经过党和人民长期实践和探索形成的中国道路到底是什么?能不能被其他发展中国家所复制?
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学术界对于“中国道路”的共识大致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有效市场”的快速发育;二是“有为政府”的关键性作用。
(一)“有效市场”的快速发育。“有效市场”在经济学里是一个广泛被接受的概念,是指通过价格就能够充分反映信息,使得要素流动和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有效的市场(王勇,2017)。日本等战后崛起国家的发展经验表明,通过“有效市场”的快速发育和逐渐完善,能够与工业化相互促进形成良性循环,共同推动经济增长③。
从中国“有效市场”发育的经验和过程来看,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首先,以渐进的市场化改革方式推进新旧制度的转换。由于改革之初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薄弱,存在着较为突出的市场体系残缺不全、市场机制运转不灵的问题,因此中国在产权制度、市场监管、宏观经济调控制度等方面采用了渐进式的改革方式,在扎实推进制度变革的同时降低了转型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和制度摩擦,保障了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田国强,陈旭东,2016;吴敬琏,2004);其次,从“价格双轨制”逐渐过渡到“价格单轨制”。为避免转型过程中价格改革的风险,同时给国有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竞争以“缓冲时间”,中国采取了较为稳妥的从“双轨制”过渡到“单轨制”的渐进式价格改革办法(林毅夫等,1993);第三,市场主体的差异化培育策略。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市场主体和企业家群体是非常缺乏的,难以形成具有竞争性、有活力的市场。因此,中国实施了市场主体的差异化培育政策:一方面大力发展培育民营企业,另一方面又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取得了良好成效;最后,优先扶持现代产业部门。在对外开放、参与国际分工的过程中,中国政府充分发挥了本国的比较优势——劳动力和土地优势,以当时具有比较优势的现代产业部门——劳动密集型产业作为起步,在全球竞争中不断改变要素禀赋结构从而实现了产业快速升级(林毅夫,2012)。
(二)“有为政府”的关键性作用。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创造的“东亚奇迹”表明,“有为政府”在市场发育初期的作用是非常关键的(斯蒂格利茨,尤素福,2013)。所谓“有为政府”,目前在学术界并没有统一的定义。林毅夫等学者认为,“有为政府”是指在各个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能够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结构制宜地有效地培育、监督、保护、补充市场,纠正市场失灵,促进公平,增进全社会各阶层长期福利水平的政府④。在中国市场经济发育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有为政府”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政府主动有序打破了计划经济的旧体制。在计划经济的惯性轨道内,市场经济的新体制机制是不会自然而然地“立”起来的。然而,贸然打破旧体制存在新旧体制断档的风险。因此,中国政府在市场转型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主导和引领作用。比如中国政府在全国各地设立多个“试点”改革区域,通过试点地区的试错、纠正和调整,然后形成经验向全国推广,有效避免了新旧体制转换的风险;其次,在市场发育的初期,政府主动承担起呵护市场和弥补市场失灵的角色。比如建立市场秩序和规则并予以维护,为市场提供必要的公共品,为发展初期的企业提供信息和担保融资、开拓市场等。在这些方面,中国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发挥了巨大作用(洪银兴,1997);第三,政府有效防范和控制了经济社会转型的风险。在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中国政府在防范和应对这两方面的风险上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比如在“价格闯关”失败时及时进行调整,在价格放开造成物价上涨时及时提供一部分物价补贴,在1998年“下岗潮”时承担下岗职工的医疗保险和养老费用等,有力地保障了市场化改革的平稳推进(科斯,王宁,2013)。
综上所述,现有研究主要从“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两个视角来解释中国道路的成功。总体来说,这两个维度均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但在也存在明显的不足——缺乏将“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两个视角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具有说服力的理论框架的研究。早在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就曾经提到:“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举。我国经济发展获得巨大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我们既发挥了市场经济的长处,又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我们要坚持辩证法、两点论,继续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上下功夫,把两方面优势都发挥好,既要有效的市场,也要有为的政府,努力在实践中破解这道经济学上的世界性难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也将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归结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然而,目前学术界将“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有效结合起来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仍在探索之中。
一方面,“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之间的关系目前尚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系统性解释。长期以来,西方发达国家以本国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为样板,在发展中国家极力鼓吹“小政府、大市场”。然而,中国的实践经验表明,政府与市场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特别是在市场发育的初期,政府有意识地引导市场发育,弥补市场失灵,不仅能够保证市场正常运转,而且能够有效缩短“有效市场”的发育时间。
另一方面,“有为政府”为什么能够创造“有效市场”,针对其能力来源的研究仍然有待进一步深化。当前,学术界对于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中国政府所做的“正确的事”已经有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和解释,比如“渐进性改革论”、“比较优势论”、“胚胎发育论”等(林毅夫等,1993,1999;吴敬琏,2004;文一,2016)。然而,对于为什么中国政府能够“做正确的事”的理论建构和机制研究尚有待进一步的梳理和完善。在现有研究中,经济学者往往偏重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市场化改革经验的总结,对“有为政府”及其能力来源重视不够;政治、文化和马列等学科视角的研究则偏重于分析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以及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等方面的分析,却未能将这些与经济发展普遍规律联系起来。
本文的研究目的,正是试图将“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两个视角结合起来,构建一个新的研究框架,来解释中国道路成功背后蕴含的更为深层次的逻辑和因素。
回顾历史,我们发现在战后成功实现赶超的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政府都主导和介入了本国“有效市场”的发育。比如,在市场发育之初,日本和韩国政府都实施了大量的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来扶持本国幼稚的现代产业和重要企业的发展。即使是当今英美等主要发达国家,在其市场经济发展的早期,都曾经通过产业政策、关税保护等手段,参与到本国市场发育进程之中⑤。为什么政府要主动介入并引导市场发育?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我们所说的“市场”到底是什么。我们认为,现实中的“市场”并不仅仅是一组交易规则和制度,只要制定并向社会颁布实施,市场机制就能够“自动生效”。一个真正运转良好的“市场”,它不仅包括了众多分布在不同产业部门的企业和公共事业部门,而且还包括了支持这些市场主体开展市场交易活动所必须的制度体系和基础设施。市场规模、产业结构、企业与公共事业的发展情况、制度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共同决定了市场的发育水平。
我们认为,一个国家的市场从萌芽到成熟,大致可以分为两个发展阶段:一是前市场发育期,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培育市场,发展现代产业,实现技术赶超;二是后发育市场期,主要任务是监管和维护市场,推进产业升级,实现技术领先。对于后发国家而言,在前市场发育期,市场基础是非常薄弱的:缺乏具有足够市场竞争力的企业群体;缺乏支撑规模经济发展的市场规模;支撑市场运行的公共事业部门发展严重滞后;市场规则和公共基础设施均不完善。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中,市场失灵随处可见,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要改变这种状况,政府要做的不是简单移植发达国家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后就寄托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自动发挥作用,而是需要政府扮演市场孵化器(market incubator)的角色,对弱小的市场进行逐步精心培育,帮助其发育成长壮大。我们将这种在前市场发育期,政府充分意识到市场机制的缺陷,恰当运用国家力量对产业、企业和公共事业等具体经济部门的发展提供政策性扶持,同时根据这些部门的发展需要进行适应性的制度建设,引导和促进市场快速发育成型的过程称之为市场孵化(market incubation)。在市场孵化过程中,市场的建立是内生于市场发育过程之中,往往是渐进完善的,而不是按照一个理想的市场模型,进行事前设计或从外部植入的。
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在市场孵化中政府需要发挥三方面的作用:第一,孵化产业以扩大市场规模。国家通过实施产业政策,加快幼稚现代产业部门发展,满足市场对规模经济的要求;第二,孵化企业以实现优胜劣汰。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满足市场对维持竞争和企业家精神供给的要求;第三,孵化公共部门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通过大力发展公共部门,提供基础设施,降低交易成本,解决公共品不足所导致的市场失灵问题。改革开放四十以来,在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中国政府正是通过主导和推动本国的市场体制机制构建、市场主体培育、对外开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系列工作,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初步完成了本国前市场发育期的市场孵化过程。
尽管市场孵化需要政府的主导和介入,但并非所有国家政府的介入都会成功。从全球范围来看,二战后仅有日本、亚洲四小龙和中国通过政府的主导和介入获得了市场孵化的成功。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差异呢?这就进入了“有为政府”的讨论范畴。我们认为,市场孵化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与国家能力有着密切的关系。国家能力强的国家,市场孵化的成功率要高得多。
国家能力是一个被各学科广泛接受的概念,一般是指国家将自己的意志、愿景和目标转化为现实的能力(王绍光,胡鞍钢,1993)。同样的策略由于国家能力的差异,执行结果可能完全不同。比如中国与印度的铁路建设。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英国政府管理下的印度铁路营运里程达到了54754公里,远超过中国的21800公里。印度独立以后,由于政府执行力差,土地私有制和地主阶层的抵制导致征地困难,铁路建设进程开始放缓。到2009年,中国的铁路里程达到85518公里,新增了63718公里,而印度仅有63273公里,只新增了8595公里。仅此一例,我们即可窥视国家能力差异对于市场孵化成败的影响。
那么,市场孵化需要什么样的国家能力呢?我们认为,对于市场孵化来说,有三种国家能力是至关重要的:财政能力、法治能力和学习能力。
现有的文献研究表明,财政能力和司法能力是国家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支撑的两个基础性能力(Mauricio,2010;Besley and Persson,2009)。财政能力,指的是一个国家的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从国民经济活动中汲取收入,从而维持政府运转,为政府从事各项活动提供必需财务保障的能力。显然,财政能力是国家孵化和维持市场有效运营的物质基础,特别是对于市场经济基础薄弱的后发国家而言,无论是市场主体的培育、现代产业的发展还是基础设施的建设,都需要大量的资本。如何筹集发展资本以及将有限的资源和要素集中起来发挥最大作用,这非常考验一个国家的财政能力。
法治能力是指一国政府以法治思维为基础,运用法治方式认识、处理、决策相关事务的能力。发展市场经济需要现代法治来为市场提供正式的运行规则,确保市场能有序地运转。与此同时,法治能力规范的不仅仅是市场上的企业行为,同时也规范了政府行为,避免政府滥用手中权利。从理论上来说,法治能力和财政能力是对立出现的,财政能力赋予政府做事的能力,法治能力则规范政府做事的方式,既要使政府拥有足够的权力来管理社会和经济事务,又要限制和防止政府对权力的滥用⑥。
学习能力,则是将政府看成一个特殊的学习型组织,从历史、现实和其他国家学习知识,不断完善对现实世界的认识,掌握驾驭现实世界,从而影响未来的能力(唐世平,2003;王礼鑫,2013)。学习能力能够保障政府在充分借鉴别国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国情,在孵化企业、产业和公共事业,制度供给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正确地制定和实施政策。同时,如果政策实施效果不佳或者产生负面影响,学习能力保障政府能够积极进行纠错、调整和优化。
财政能力、法治能力和学习能力这三种国家能力是后发国家开展市场孵化的重要支撑,但三种能力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重要性是不一样的。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在前市场发育阶段,财政能力、法治能力是存在天然不足的、但学习能力的强弱却决定了市场孵化的成败。因为税收等规范途径的财政能力不足可以通过非规范途径的财政收入或者借外债等方式来解决,法治能力不足也可以通过行政指令和非正式规则暂时来弥补,但如果学习能力不足则可能意味着政府无法正确地制定和实施政策来推进本国的市场孵化。换句话说,在前市场发育阶段,只要具备了强大的学习能力,也能顺利解决财政能力和法治能力的天然性不足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强大的学习能力正是中国市场孵化能够成功的决定性因素。这种强大的学习能力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善于学习的政党。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这是中国共产党光辉历程和伟大实践的一条重要经验总结,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的一个重要秘密所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也指出,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深刻学习总结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经验,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取得历史性成就;二是来源于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与“变”、“中庸之道”等,强调遇事随机应变、不走极端,都对中国共产党的学习能力产生了深刻影响。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面临着财政能力和法治能力先天性不足的问题,既缺乏资本开展大规模的市场主体培育和基础设施建设,也没有完善的法治来保障市场经济制度的运行。然而,在强大学习能力的引领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广东为先行地和试验田,通过积极试验和探索,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问题,为中国市场孵化的进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国家能力支撑下的市场孵化,是我们从后来人的视角对于中国道路的总结。然而,在改革开放之初,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并不知道如何开启市场孵化这样一个浩大而复杂的工程。在这种情况下,拥有独特区位优势的广东,就成为“摸着石头过河”,实践这一伟大战略的先行地和试验田。
改革开放初期,市场孵化的关键性工作——孵化企业、产业和公共事业,以及为这些市场主体创造适应的市场经济制度等,我国都缺乏必要的理论指导和案例借鉴。在这种情况下,广东通过先行先试、大胆改革,为全国范围市场孵化的工作提供了样本示范和经验积累。
在探索建立和完善市场体制机制方面,广东以经济特区为载体,率先在全国开启市场经济制度改革。作为经济特区的深圳,以香港为标杆,进行了一系列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探索性体制改革,包括土地管理、用工制度、工资制度、基建管理等,开启了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此后,随着外资企业的大规模涌入,为了更好地对外资企业进行监管,广东又在工商、税务、外贸、金融制度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探索。在市场机制中最核心的价格机制探索方面,广东通过对外开放,参考国际市场的商品和要素价格,在逐步放开价格方面走在全国前列。1978年,广东率先在全国试水放开蔬菜和生鲜价格,广州市芳村区最先放开河鲜、蔬菜、塘鱼价格,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1992年,广东又在全国率先完成粮价“闯关”。在价格改革的过程中,广东创造出综合性价格管理、市场化取向的价格改革思路、以法治价、建立市场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等在当时具有突破意义的新思维、新举措,不仅为自身改革打开了局面,而且为全国改革提供不少可借鉴的经验。
通过不断改革和试验,广东初步建立起了市场经济体制,并以此为基础逐步推动孵化产业、企业和公共事业。在孵化产业和企业方面,广东一方面在全国率先接受全球产业转移,以“三来一补”为主要形式发展现代产业部门。1978年,中国第一家“三来一补”企业——东莞虎门镇太平手袋厂正式成立,拉开了广东利用外资的序幕。另一方面,广东地方政府又积极主导和参与乡镇企业的培育。广东为全国贡献了包括“顺德模式”、“南海模式”、“东莞模式”在内的“珠三角模式”,培育了包括美的在内的一大批龙头企业。随着现代产业和民营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产权、管理制度等新问题的出现又倒逼政府进一步推动改革,形成市场孵化过程中的改革与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20世纪90年代前期,广东率先在全国开启集体企业产权转制改革,通过改革解决了民营企业的产权问题,为日后广东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孵化公共部门和事业方面,广东各级地方政府同样通过学习和试验,探索出了一系列新办法和举措。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例,广东在全国率先引入了市场机制,利用外来和社会资本实施“集资办事,有偿使用”的基础设施投资模式,“以路养路”、“以桥养桥”、“以电养电”、“以水养水”等举措开始在全省推广开来。1981年,广东与澳门签署贷款协议,首次利用外资建设了广珠公路上的四座大桥。1984年建成通车的东莞高埗大桥是全国第一座征收过桥费的地方公路桥,首创了“集资建桥,过桥收费还贷”的模式。通过不断学习、试验和探索,广东地方政府有效地解决了前市场发育期政府财政收入有限、资本不足的问题,推动了广东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部门和事业的大发展。
首先,勇于探索、善于总结,展现了强大的学习能力。一是善于向外学。利用经济、社会和文化上的紧密联系,广东地方政府充分借鉴了港澳市场经济制度框架和具体做法,并结合广东的实际情况,转化成适合本地的制度和政策。比如在产权制度改革上实施“先赋能、后赋权”的做法,就是广东地方政府学习了港澳的私有产权制度但是在实践时充分考虑了地方实际情况的结果。二是善于干中学。在实践的过程中,广东地方政府还善于总结和创新,探索出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性的做法,比如在价格机制改革中实施市场价格调节金制度、“集资办事,有偿使用”的基础设施投资模式、在不同阶段针对本地企业制定灵活的扶持政策等。
其次,以非规范途径有效地弥补了规范途径的财政能力的不足。在税基不足,规范途径的财政能力存在先天性不足的情况下,广东地方政府通过不断学习国外经验和本地实践,探索出了一条基于土地公有制优势的“土地财政”路径,加上与社会资本合作、行政性收费等多种非规范途径,有效地解决了市场主体培育和基础设施建设资本不足的问题,为市场孵化奠定了良好基础。
最后,以非正式制度有效弥补了正式制度不健全导致的法治能力不足的问题。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存在着较大面积的缺失和不完善,市场机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在正式制度建设跟不上市场孵化需要的情况下,广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基层民间的学习能力,允许民间和地方先行探索一些民间的、区域性的非正式制度来治理市场。这种非正式制度有可能是随着市场发育而出现的民间规则,也有可能是地方政府以行政命令出台的行政规则。这样做的好处是法治成本低,无需经过繁琐的立法程序,可以对市场发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响应,并针对制度执行过程暴露的缺陷疏漏,及时进行调整纠错。正是通过这种方式,广东地方政府有效地弥补了法治能力先天性不足的问题,成功维护了当时相对脆弱的市场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国家能力支撑下的市场孵化,是我们对于中国道路的一种新解释。我们认为,这条中国道路不仅属于中国,也属于世界,具有普遍的世界意义。
中国道路是一条以和平发展方式追求文明进步的现代化新路,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证明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带来了新的活力和希望,为解决全人类的普遍性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首先,中国道路将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为科学社会主义注入新的活力和希望。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伟大创举。通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中国共产党坚持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有力地促进了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复兴,为经济文化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提供了全新选择(蒲国良,2008)。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成为21世纪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的旗帜,成为振兴世界社会主义的中流砥柱。
其次,中国道路以国家能力为支撑孵化有效市场,开辟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新路径。国家能力是一国经济崛起和国家经济竞争取得胜利的关键因素。众多发展中国家长期贫穷和工业化失败,中等收入国家增长乏力,其背后的重要原因就是国家能力在市场孵化方面的缺失或缺位。过多奢望让市场“无形之手”自动发挥作用,殊不知市场本身就是一个昂贵的公共品(文一,2016)。中国40年来经济腾飞的关键,在于重视国家能力建设,并充分发挥了国家能力在孵化有效市场进而促进经济崛起中的重要作用。基于国家能力的重要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关键议题就是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最后,中国道路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中国道路成功的意义不在于向世界提供一种替代模式,而在于向人们展示了西方模式之外的成功模式是存在的,为人类社会发展模式的多样性探索提供了有益借鉴。世界是丰富多彩的,不能只有一种文明、一种发展模式和一种价值观念(王明生,2016)。世界上既没有唯一的发展模式,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发展道路。中国道路打破了所谓“现代化的唯一有效方式就是西方化”的神话,走出了一条非西方化却更成功的现代化道路,丰富了世界现代化道路的多样性。
根据多家全球经济组织和智库的预测,中国将在2030年左右前跻身高收入国家行列,并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中国用短短几十年就完成了西方国家几百年才完成的经济成就,也必然快速积累了几百年来西方国家遇到的种种问题。与此同时,随着后市场发育期的到来,我国进一步推进市场孵化也将面临各种新的挑战和风险。
首先,“软设施”相对短缺将难以支撑市场孵化的进一步深入。过去40年,中国大规模、系统性和快速化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加速了前市场发育期的市场孵化过程,成就了中国“增长奇迹”。但是,与高速公路、通讯网络、电力和能源供给设施等“硬的”、“有形”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相比,中国在保障市场有效运行的“软的”、“无形”的制度体系建设方面仍存在许多待攻克的顽固堡垒,已成为阻碍市场继续发育完善的重要因素。例如,国际化、市场化、法制化的营商环境仍然有待进一步完善;要素市场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反垄断制度等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等已经成为新时期我国推进市场孵化工作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江小涓,200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说明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经过5年多的努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成效显著,主要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也要看到,这些改革举措有的尚未完成,有的甚至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去落实。”因此,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成为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其次,逆全球化暗流增大了中国市场孵化的外部风险。过去40年,在全球化浪潮下,中国积极融入了世界经济体系。相对稳定的国际经济大环境为中国市场孵化创造了巨大市场空间。然而,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大国战略博弈全面加剧,国际体系和国际秩序正在面临深度调整。逆全球化暗流、贸易保护主义导致世界各国贸易纠纷、冲突增加,这不仅对全球经济发展形成重大威胁,也增加了中国迈向后市场发育期的外部风险。从历史来看,新兴国家在发展关键性阶段遭受守成国家的打压,是一个普遍的历史现象。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国推进市场孵化面临的外部风险和挑战将大大增加(孙劲松等,2018)。
最后,执政“本领恐慌”将成为动态国家能力提升的重要制约。在进入后市场发育期后,中国的市场孵化将面临各种不断涌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比如,在后市场发育期,如何防范和驾驭经济领域重大风险挑战?如何准确把握和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这些问题挑战都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地指出:“本领恐慌在党内相当一个范围、相当一个时期都是存在的。…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好方方面面的工作,对我们的本领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要处理好未来中国在后市场发育期涌现的各种问题和挑战,我们认为党和国家一定要秉持动态的国家能力观,不断壮大和完善国家能力,将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要加快实现“三个转向”,即由“模仿型学习”转向“创新型学习”,用创新型学习能力引导市场发育;由“非税收入”转向“税收收入”,用可持续财政能力化解市场潜在风险;由“非正式制度”转向“正式制度”,用现代化法治能力保障市场有序运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重大命题,正是应对这些挑战和风险的提前布局。只有这样,中国才能够有效应对新时期国内外不断涌现的各类挑战和风险,助推中国道路行稳致远。
①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限于篇幅,本文是从经济学尤其是发展经济学视角对中国经济发展道路进行理论解释,没有讨论包括政治、社会、文化等在内的更广泛意义上的中国道路或中国模式。
②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编:《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9年,第68页。
③ World Bank,TheEastAsiaMiracle:EconomicGrowthandPublicPolicy,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3.
④ 林毅夫:《论有为政府和有限政府———答田国强教授》,上海:《第一财经日报》,2016年11 月 7 日。
⑤ 张夏准:《富国陷阱:发达国家为何踢开梯子》,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
⑥ 世界银行:《1997 年世界发展报告:变革世界中的政府》,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