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中聚落体系的保护设计探讨

2020-03-08 01:06任志强李海博
工程技术研究 2020年7期
关键词:城乡规划文化遗产规划

任志强,李海博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北 武汉 430056)

我国对于城镇化的认识已经有了崭新的转变。从传统的向城市结构靠拢,到目前提出的发展具有特色的美丽城镇,城镇独有的、与城市不同的文化内涵和历史积累成为城乡规划中必须考虑的一点。新的城镇化发展指出,城乡规划应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基于此,文章对城乡规划中聚落体系保护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指出了做好保护工作的具体举措。

1 当前城乡规划中聚落体系的保护与传统文化传承的现实困境

在过去的传统观念里,城市化是乡村发展的未来倾向,是比乡村更高一级的模式,因而文化遗产保护仍然有很多阻力和困难。具体来看,现实困境有以下部分。

1.1 城乡规划中聚落体系遗产及其历史环境不断恶化

在我国已经认定为文化遗产的历史名镇,有部分已经逐渐被破坏。具体来看,许多历史名镇本身依山傍水,与山水等周边地理环境形成了一个相互映衬的关系。而目前随着经济不断开发,已经有许多所谓的历史名镇与相关环境割裂开来,有名无实。

1.2 历史文化名城、街区遭到大规模、集中式改造,传统文化传承丧失物质载体

(1)部分地区形成了一种不合理改造的风气。许多地区原有的历史文化物质载体在所谓的“保护”中,富有特色的部分被拆除,人工仿古建筑被建立起来,破坏原有的文化底蕴。

(2)部分地区由于其历史文化物质遗产与周边的棚户改造等地区相连,在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以“整体规划”的名义把原有的地区进行整改,导致原有的富有历史气息的建筑被破坏,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

1.3 历史城市的历史风貌丧失、城市特色模糊

在我国历史上,许多城市的形成都是与特有条件相互关联的。在特定的城市下,形成了一定的地域特色和民俗特色,能够反映出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和源远流长。但在部分地区的建设过程中,被迫放弃了原有的历史延续,整体的风貌不突出,没有特色,导致文化底蕴流失。

2 城乡规划中聚落体系保护困境的原因

2.1 重实物、轻文化内涵的观念制约了文化遗产在城乡规划中的作用

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逐渐兴起,是在经济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之后的产物。而在早期的重视经济发展的过程之中,遗产保护的相关观念还不完善,对城乡规划的影响力还比较小。因此,导致了许多地区的文化遗产并不受到重视。随着近年来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现象已经稍微得到缓解,但在基层仍然有思维落后、阻碍文化保护的现象产生,这个问题尚且需要进一步解决。

2.2 对文化遗产价值理解狭隘,唯旅游资源价值论蔓延

许多地区对文化遗产的理解产生了误区,片面地关注文化遗产能够推动旅游发展,带来经济收益这一个方面的影响。就本质而言,仍然是唯经济论的新发展。在这种“实用主义”的影响下,部分虽然含有文化底蕴、极具文化价值的遗产,仅仅因为周边环境受限,旅游业发展不利,便被认定为没有实际价值。这种片面的理念,在许多地区仍然有着相应的支持者,给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和聚落体系保护带来了压力。

2.3 学科发展忽视地域差异,阻碍规划理论本土化改良

许多地区的规划没能认识到地域之间的差异。不同的客观条件,决定了不同地区的规划应该有着不一样的决策。但是事实上,有许多指导地方决策的指导学科发展没有考虑到地方特点,片面引用其他学者的观点,而最重要的因地制宜部分却没有进行相应的探索研究,阻碍了本土发展,阻碍了地方的文化保护发展。

2.4 保护规划体系不完善,规划的实施评估体系缺失

理论上而言,历史文化保护应该是当地规划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影响意见。但是实际情况是,许多规划的指定讨论过程中,提出历史文化保护的相关倡议者处于边缘地位,工作难以得到认可。主要原因仍然在于文化保护评估工作往往要为经济建设让路,保护者本身评估意见长期得不到重视,导致了保护规划体系不合理。

3 促进城乡规划中聚落体系的保护与传统文化传承的建议

在目前的情况下,有必要给促进城乡规划提出一些相应的建议。本着顺应新型城镇化发展潮流的倾向,本着保护传统文化遗产的目的,本着结合客观条件和可实施性的要求,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3.1 深入挖掘文化遗产富藏的宝贵经验,指导规划理论探索与创新

(1)重视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认清文化遗产所蕴含的宝贵经验。从中国古代的城乡规划中汲取先进的经验。在过去的传统的规划过程之中,中国的规划形成了中国的风格,形成了一套本土化、中国化的体系。在这套体系下,中国孕育出了独有的中国特色文化习俗,给后人留下了中国特有的文化遗产。因此,在进行现代规划的过程中,应该考虑到原有结构的优秀之处,从而探索一条符合中国实践需求的规划道路。

(2)研究文化遗产的科学价值,修正城乡规划的方法理论。中国古代的规划主要规划特点是关注自然地域条件以及关注政治需求,没有一套完善的理论结构作为规划指引。但是在部分古籍著作中,仍然发现有许多学者对地区规划做出了自己的论述。而这些论述目前研究还不到位,还没能整理成为一个整体。因此,应该强化对我国古代规划指引著作论述的研究,与现代的规划理论相互补充,相互借鉴,推动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

(3)重新认识文化遗产的多重属性,推动城乡可持续发展。正如上文中所述,许多地区只认识到了文化遗产的片面属性,只关注其经济效益,而对于其他影响没有深刻的认识。文化遗产蕴含了丰富的人文知识,能够强化本土认同理念,便于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等。只有充分认识到文化遗产的多重属性,才能避免走向片面追求经济的道路。

3.2 重视城乡聚落体系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

(1)加强城乡聚落体系的整体性保护。城乡聚落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它不仅仅只是一个地区和一个建筑群,也不仅仅是一个反映人口聚集的特有名词,它是一个包含了历史、文化、社会关系以及物质表现的完整体系。因此,要想保护好聚落体系,就必须从整体的角度出发,不能割裂开来,片面关注建筑,片面关注个体等。从整体的眼光看问题,要求从空间、个体、公共关系等方面全面考量,提出对策。

(2)加强“文化景观”中自然与城市文脉的整体保护。“文化景观”是当下流行的概念,“文化景观”理念揭示了一个文化遗产不仅仅有物质外延,还有内在精神的传承。除此之外,还需要和自然环境紧密相连,形成一个融合性的景观。但是在目前仍然有许多片面保护观点,只关注外在物质载体而不在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流失,只关注建筑而放任周边环境被破坏,等等。

(3)加强对个体遗存与整体历史文化价值的关联性研究。正如上文所说,在进行整体保护的过程之中,必须用整体的观念、用联系的眼光来看待问题。将一个文化遗产以及相关的多种要素进行整合,形成一个整体,进行对于整体的保护。但是在实践过程中,这种“全方位”保护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保护内容过多,很可能会导致缺乏变化和进步;保护压力过大,可能会导致财政等方面跟不上。因此,应该加强对于关联性的研究,明确某一因素对于整体价值的影响和贡献大小;根据客观条件,有条件地进行保护。在这一过程中,也会增强对于保护内容的理解,提升保护质量。

3.3 优化规划技术体系,构建统筹保护和文化传承的体系框架

(1)探索文化遗产在城乡规划全过程中的作用途径。文化遗产与城乡规划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是多层面、多角度的。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应该把文化遗产运用起来、发展起来,使得文化遗产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在运用中保护。就目前而言,文化遗产除了单一的旅游业发展,更多的还可以关注其对当地的文化熏陶,对于当地的情感联系等方面的作用。通过探索文化遗产的作用途径,能够优化城乡规划,保障文化保护观点得到重视。

(2)加强城市设计在遗产保护与城市风貌塑造领域的作用。城市设计在遗产保护和城市特色塑造等方面能够起着很大的作用,因此城市规划也应该注重人居理论的同时,合理地与传统规划美学结合。将历史城市的历史文化底蕴充分地保护和开发起来,推动城市发展获得动力,促进中华文化的发展。

3.4 建立聚落体系保护的评估机制

建立健全相关的评估机制,是完善城市规划的重要环节。但从目前来看,由于缺乏科学严格的评估机制,评估成果本身并不被重视等,导致保护观点在规划讨论中缺乏发言权。因此,应该完善相关的评估机制,尤其注重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作用结论等,从而增强自己的话语权,获得更多支持,增大影响力。

3.5 积极探索新技术在聚落体系保护中的应用

(1)探索空间信息技术在保护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应用。空间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可以通过信息数据化和可视化来为做好保障保护规划编制提供客观帮助。设定合适的权重,以地理空间为基础做出各项影响的数据化指标的量化统计,从而得出一个相对合理的规划和决策。

(2)探索空间信息技术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中的作用。针对部分客观评判下难以持续保护的文化遗产或者保护价值不大的文化遗产,也不应该放任其失去生命力,可以通过空间信息技术,建立网络遗产保护馆,将有价值的内容整合保存,尽可能地抢救文化遗产,推动数字化文化遗产保障体系完善。

4 结束语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城乡规划中聚落体系的保护应该是全方位、多角度、用户合一的,需要及时调整自己的理念,把单纯的保护性保护过渡到开发性保护,把单一的割裂型保护过渡到多方位保护。通过提升相关认识水平,提升管理水平,从而影响规划水平,提升城乡规划对城乡发展的实际促进效果,带动我国优秀文化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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