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昱婷
摘 要:随着我国教育的深入发展,素质教育观念已经逐渐地深入人心。音乐这门学科能够对实现有效地素质教育,使学生的身心发展更为健康,提升学生的音乐素养。在这种背景下,音乐这门学科受到了越来越的关注。因此,小学音乐教师有必要更新自己的教学思想,注重教学方法的创新,让小学音乐教学能够更具有创新性,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让学生获得全面发展。基于此,本文将结合本人的教学实践经验,从多个方面谈一谈让小学音乐教学更具有创新性的方法。
关键词:小学音乐;创新教学;教学策略
所谓创新教育,就是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让自己的教学方法更具有创新性,将学生的学习兴趣、多方面素养激发出来,从而使学生能够更具有个性,让学生更好地进行知识的学习,改变学生传统的被动接受知识教學的局面,使学生能够更好地进行知识的学习。因此,小学音乐教师有必要采用多样化创新的教学策略,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学习主动性,使学生更好地记性音乐知识的学习。基于此,本文将从以下多个方面谈一谈让小学音乐教学更具有创新性的方法。
一、创设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情境教学法是一种较为新兴的教学方法,小学音乐教师在具体的教学中,实施情境教学法,进行一定的情境创设,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更好地进行知识的学习。
笔者在具体的教学中,就会进行一定的情境创设。如,在教授《新年好》这首歌时,笔者考虑到这首歌所显示的内容是有关新年的,便在备课阶段,利用网络,搜集了多样的与新年相关的图片和视频资源,并将这些资源放在了教学课件中。在具体的课堂教学上,笔者会对学生说:“同学们,你们喜欢过年吗?”学生纷纷表示喜欢。于是,笔者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向学生展示了自己所搜集的图片和视频资源,让学生能够通过这些资源,更好地了解新年,将自己融入到与过新年有关的氛围中。在展示完这些资源后,笔者便会向学生播放《过新年》这首音乐,并对学生进行具体的教学。学生在笔者的引导下,已经融入到了具体的情境中,因此能够积极地进行音乐知识的学习。
总之,小学音乐教师在具体的教学中,应该进行情境的创设,让学生能够融入到具体的情境中,使学生具有良好的学习兴趣,让学生能够更为积极地进行音乐知识的学习。
二、以学生为主体,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新课程改革下,学生成为了教育的主体。因此,小学音乐教师在具体的教学中,应该秉承着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对学生实施教学,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如,在教授《数鸭子》这首音乐时,笔者考虑到这首音乐所涉及的歌词简单,而且旋律简单,十分适合学生进行自主学习,于是,便决定给予学生自主学习的机会。在具体的课堂上,笔者首先会向学生展示《数鸭子》这首音乐,让学生能够大体的了解这首音乐的特点和旋律。在向学生展示完这首音乐后,笔者便将班级上的学生分成了几个小组,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学习《数鸭子》这首音乐。学生既可以与同龄人进行一定的交流,又可以具有自由学习的时间,因此能够以积极地态度进行小组合作式的音乐知识的学习。在学生进行小组讨论的过程中,笔者会监督学生,防止学生讨论与课堂发无关的内容,让学生能够将自己的全部注意力集中在知识的学习上,因此使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够得到有效地提升。
总之,小学音乐教师在具体的教学中,应该将学生作为主体,引导学生进行知识的自主学习,使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能够得到提升,从而让学生获得综合素质的提升。
三、关注学生的表达,提升学生欣赏能力
音乐欣赏能力是学生需要具备的一种基本的能力,小学音乐教师可以在教学中,关注学生的表达,引导学生表达,使学生通过表达,获得欣赏能力的提升,让学生因此能够获得更好地发展。
笔者在具体的教学中,就会关注学生的表达,引导学生说一说对自己所听音乐的想法,从而逐渐地提升学生的音乐欣赏能力。如,在教授《新疆是个好地方》这首音乐时,笔者并没有直接性地对学生进行音乐知识的理论性的讲述,而是在课堂教学中,向学生播放了这首音乐,引导学生闭上眼睛仔细地聆听笔者所展示的音乐。在学生听完音乐后,笔者便会让学生说一说在听完这首音乐后所产生的感受。学生根据笔者的引导,进行了想法的表达。针对学生的想法,笔者会进行一定的评价,让学生能够了解自己想法中比较优秀的地方,使学生也能够明确自己想法中比较糟糕的地方。在此基础上,使学生能够发扬自己的优点,改正自己的缺点,更好地了解这首音乐。总之,小学音乐教师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应该关注学生的表达,采用合理的方式,引导学生进行表达,使学生的欣赏能力能够得到有效地提升,从而提升学生的学习效果。
综上,小学音乐教师有必要意识到所教学科的重要性,根据小学音乐教材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地创新,让学生能够较为积极地融入到理念创新中,使学生能够更好地学习音乐知识,从而提升学生的音乐学习效果,让学生能够获得更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存.浅析新课程理念下小学音乐教学的创新[J].才智,2015(16).
[2] 宫龙丹.新课标下小学音乐教学模式研究[J].大众文艺,20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