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工业志(1991—2002)(二十)

2020-03-04 04:20
广西电业 2020年10期
关键词:水力发电水电厂火电厂

(接上期)

2002 年,广西电力燃料总公司共为合山、桂林、田东火电厂组织供应原煤227 万吨,燃油3887 吨,确保了公司所属电厂的电煤供应;安排红茂矿务局以煤抵电费的形式供煤合山火电厂,共抵扣电费5207 万元;直接经营供应股份制电厂的煤炭41 万多吨。当年电煤供应异常紧张,面对煤价不断上涨、铁路运力不足、合同到货率极低等问题,该公司为确保燃料供应采取了以下措施:①及时将煤炭供应紧张的形势向政府部门和电力公司领导报告并得到了重视和指导;②加强与煤矿、铁路部门的横向联系,组织人员到江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等地与煤炭企业协商加强供煤事宜并派人进驻重点煤矿、发煤站,催发催运;③加强与国有煤矿、上规模地方煤矿的合同订货工作,组织合山、桂林火电厂主管领导到有关煤矿洽谈,做好煤炭订货准备工作;④实行代垫运费等措施,加快煤款结算速度,激发煤矿发煤积极性;⑤主动与电厂协商调整购煤合同,协助电厂做好燃煤的采样、制样和化验管理工作,尽最大努力多进煤;⑥树立为基层、为电厂服务的思想,主动与电厂协调沟通,为电厂排忧解难。

二、境外煤炭资源开发的前期工作

2001 年8 月,广西区政府组织电力、煤炭、地矿、国际合作公司及广西区计委、经贸委等单位召开了关于在越南建立煤炭资源基地的有关会议,并明确广西电力有限公司负责此项工作的调研。为落实会议精神,广西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了“境外煤炭资源开发研究小组”,明确广西力元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业主负责与越南进行商务洽谈。由于此项工作涉及燃料供应管理,研究小组把办公室设在广西电力燃料总公司,由燃料总公司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投资煤矿、修建码头、建设中心煤场是电力燃料总公司发展的重要方向,为做好这项工作,该公司发函聘请煤炭、地矿、国际合作、工业设计等方面有关专家、领导,组成工作小组,研究确定了《境外煤炭开发分析报告》,并进行初步分工,决定由广西工业设计院编写报告,为将来北海、钦州火电厂等电厂投产后的燃料供应做好前期准备。

2002 年初,广西电力煤炭供应紧张,外省煤炭产量减少,运输不足,严重影响了电力生产的正常运行。为缓解煤炭供应紧张局势,同年3 月,根据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办公会议精神,广西力元集团有限公司到东兴、防城等地实地考察越南煤炭边境贸易情况,了解煤价、煤质、运输、港口、价格构成等情况,分析购进越南煤炭的成本,提出考察意见并书面报告广西电力有限公司领导,为今后引进越南煤炭做好前期调研工作。

第二节 燃料管理

一、 管理形式

广西火电厂燃煤的组织供应由各电厂厂长直接领导,下设相应的业务管理机构,主要任务是做好订购、来煤验收、掺配管理等三方面工作。90 年代以来,随着广西工农业的发展,城市用量的增加,火电厂耗用燃煤量迅速增长,广西各新建、扩建、改建与原有电厂需用的燃料品种及运输量也大量增加。因此,在燃料管理中,必须从以往只注重数量供应,转换到全面综合考虑燃料品种、数量、质量、价格和连续供应等各种因素,以求取得最佳效益的运作模式上来。随着改革形势的发展和电力体制的改革,广西发电燃料管理体制也发生了变化,由广西电力主管部门为主的调控管理变为由广西电力燃料总公司、开发投资燃料公司、建设燃料公司和各电厂燃料公司多家供煤的方式。

广西各电厂和主管部门把燃料管理作为电厂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加强管理,在计划管理、控制燃料成本,加强进厂煤的质量、数量验收,并开展火电厂燃料管理工作竞赛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力保证了电厂安全经济运行。

二、 规章制度

1993 年7 月,广西电力燃料总公司成立,负责广西电力工业局系统各火电厂的燃料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后首先制定了《广西电力工业局燃料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广西电力工业局火电厂入煤采制化验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草案)》等规章制度。1996 年组织燃管人员驻厂,深入电厂了解情况,发现各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合同条款不够完善和混乱的情况,为此,该公司协助对各厂与广西及外省合同补充条款进行了全面审核、修改,逐步完善了补充条款和结算流程。

1997 年,广西电力燃料总公司制订了各火电厂入厂煤价表,实行计划内和计划外、枯水期和丰水期不同价格,为合理控制电厂燃料采购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 燃料管理信息系统

1994 年,广西电力燃料总公司着手进行微机利用与开发的调查研究,完成了《广西电力燃料微机辅助管理系统软件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与南宁机械学校签订了开发合同。1995年,投资40 万元完成了燃料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给合山、来宾(A)、田东火电厂配备了微机,结束了广西电力工业局系统燃料统计工作手工操作的历史,向现代化、自动化管理迈出了新的步伐。

1999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MIS 开发利用全面铺开,燃料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实用化验收的必备系统被列入开发计划,为使开发工作顺利进行,提出了《燃料管理信息系统需求报告》,将属于燃料职能管理的燃料计划、合同、价格、质量、耗用、调度日报和相关资料纳入共享范围,当年10 月,开发工作基本完成。2000 年,对广西电力有限公司MIS 中燃料管理子系统进行了调试和数据录入工作,及时完成了燃料统计的汇总上报和报表工作。

四、计划管理

为了控制燃料费用,降低火电厂生产成本,广西电力燃料总公司制定和下发年度采购燃料质量及费用计划,作为内部电价承包目标成本中燃料成本考核和燃料工作竞赛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一政策激发了燃料管理工作的积极性。1994 年实现平均进厂煤热量16.15 兆焦/公斤,比计划提高1.41 兆焦/公斤,减少助燃用油,使发电油耗从计划的1.75 克/千瓦时降到了1.72 克/千瓦时,比计划降低0.03 克/千瓦时,节支30 多万元;标煤单价从计划的267 元/ 吨降为251.96 元/吨,比计划降低15.04 元/吨(不可比因素未扣除),节支购煤款3000 多万元;对亏吨亏卡、质价不符索赔2780.48 万元,比1993 年增加索赔922.63 万元。1995 年,进厂煤平均热量16.66 兆焦/公斤,比计划16.52 兆焦/公斤提高了0.14 兆焦/公斤,节支528.25 万元;标煤单价为261.51 元/吨(其中合山火电厂225.82 元/吨,田东火电厂224.3 元/吨),比计划272.56 元/吨降低12.05 元/ 吨,节支2907 万元;对亏吨亏卡、质价不符索赔2927.09 万元;收取车辆延时使用费65 万元,比1994 年的200 多万元减少135 万元。

1996 年,计划下达标煤单价318.09 元/吨,实际完成293.6元/吨,比计划节约13.73 元/吨,共节约2040.87 万元;计划下达进厂煤质量16.76 兆焦/ 公斤,实际完成16.82 兆焦/公斤,比计划提高0.06 兆焦/公斤。耗用原煤量485.42 万吨,发电原煤耗757 克/千瓦时,发电标准煤耗407 克/千瓦时,比1995年分别降低15 克/千瓦时和1克/ 千瓦时;检斤率99.97%,检质率96.89%,比1995 年分别下降0.02%和0.42%;亏吨亏卡索赔295.6896 万元,比1995 年增加索赔397.81 万元。

1997 年,广西电力燃料总公司在总结几年来的燃料计划经验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对计划的编制作了几项改进:①明确标煤单价的构成、计算依据、结算办法。②煤价的核定改为按上年计划价与实际价的平均值,加本年经市场调查后确定的内部提价限额,减少了历年按最高提价限额核定煤价形成的较大内部价差。1997 年,广西民矿煤、外省煤、运费加价三项,共减核计划煤款860.3 万元,有效地控制了成本。③增加考核项目。为保证入炉煤质量、燃料计划,对燃料采购方向、入厂煤热值、入厂入炉煤热值差进行考核,取得很好的效果,煤质普遍有了提高,入厂入炉煤热值差也得到较好的控制。

随着经济转轨和煤炭进入市场,煤炭价格正成为影响发电成本和电煤稳定供应的因素,协调电煤价格也成为燃料工作的重要内容。1997 年,国家出台电煤提价额度为12 元/吨,并于6 月1 日起,国铁运费加价0.005 元/(吨·公里)。经过认真的市场调查、分析,综合考虑电价随能力以及煤种、煤质的实际情况,并与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对广西统配煤加价9 元/吨,对市场煤视煤质优劣,分类加价,合理地控制了煤价,使电煤的涨价幅度控制在尽量低的水平。

从1998 年开始,广西电力工业局对局属发供电企业实施内部电力市场运营。要搞好这项工作,上网电价核算是关键,由于燃料成本占发电成本70%,因此燃料成本核算对上网电价核算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做好这项工作,广西电力燃料总公司认真分析近期燃料计划的基础资料,仔细核对燃料成本构成、开支项目、收集标准和计算依据等,做到有文可查、有据可依,让电厂心中有数,能正确计划燃料采购和控制费用开支;对统配矿煤价的核定,严格按广西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对小窑煤,在1997 年煤价基础上进行预测,合理制定煤价,从而合理制订燃料计划。

1998 年,因受宏观经济影响,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给降低成本提供了条件和机遇。为充分利用这一历史机遇,广西电力燃料总公司采取降低煤炭价格提高煤炭质量,对优质煤实行优质优价、控制煤场存储煤量,减少流动资金积压,减少煤场损耗,严格按合同发煤,严格审核各种新增收费项目等措施,当年广西电力工业局直属两火电厂计划下达标准煤价253.74 元/吨,实际完成228.50 元/吨,实际比计划降低25.24 元/吨,节约燃料费3691.09 万元。受市场需求的影响,1999 年煤炭市场继续疲软,再次为降低煤价减少成本提供了条件和机遇。

2000 年是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对直属发供电企业实施内部电力市场运营办法的第三年。由于合山火电厂小容量机组退役、来煤加工取消以及燃用煤种含硫必须符合环保要求等原因,两年前制定的燃料标煤单价计划已不适应新形势需要,为此,广西电力燃料总公司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重新修订合山火电厂燃料价格计划。为做好此项工作,该公司广泛收集燃料市场信息,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调研,掌握第一手材料,到合山火电厂了解当年进煤意向,与环保部门协商煤炭含硫控制指标,制订了2000 年合山火电厂标煤单价计划,为市场开发与营销核定内部电价提供了必要的依据。当年合山火电厂计划下达标煤单价252.65 元/吨,实际完成252.94元/吨,与计划基本持平。

2001 年,为做好燃料成本的核定,广西电力燃料总公司广泛收集煤炭市场信息,到电厂了解煤炭合同订货情况,认真核实厂内燃料费用开支,制订了2001 年燃料价格控制计划,对节约开支、降低成本起到很好的作用。7 月,该公司会同广西电力有限公司有关部门到合山火电厂进行账务检查和煤场盘点,妥善处理了多年来遗留的账外煤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家电力公司关于电煤采购成本监测与协调的通知精神,该公司及时转发了文件,并要求各火电厂在调整煤炭价格时,报广西电力燃料总公司批准,避免各电厂为争抢煤源互抬煤价,有效地控制了燃料成本增长,履行了燃料的监督和管理职能。

2002 年,为加强电煤采购成本管理,严格控制电煤价格上涨幅度,广西电力燃料总公司积极与国有煤矿、大型民矿签订中长期煤炭供应合同,并与政府有关部门、铁路、煤矿联系,做好协调工作,确保燃料供应主渠道畅通。对直属电厂的电煤采购成本,该公司根据煤炭市场情况,做好年度燃料成本计划和标煤单价控制计划,报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审批和考核。对控股电厂的电煤采购成本,该公司根据煤炭市场情况与电厂共同协商,做好年度燃料成本计划和标煤单价控制计划,报董事会和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审批和考核。同时对电煤价格进行动态管理,改变过去煤价一定三年不变的做法,根据煤炭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由电厂报该公司审核同意后进行,严格控制电煤价格上涨幅度。

及时了解煤炭市场价格和运输状况,测算燃料成本,做好开支预算。为保证发电燃料所需,在春节前后煤炭供应紧张时,广西电力燃料总公司积极组织各电厂寻找煤源,并根据当时情况适时修改合同补充条款,调整了煤炭价格,充分调动供方发煤积极性,确保枯水期的电煤供应。5 月进入丰水期后煤炭供求关系缓和,煤场储存增加,该公司要求各电厂及时降低采购价格,每吨降低10~20 元,减少来煤数量,降低了燃料成本,减少了流动资金积压。当年,合山火电厂购入标煤单价296.27 元/ 吨,比上年同期276.42 元/吨上涨了19.85 元/吨。桂林火电厂购入标煤单价346.66 元/吨,比上年同期的325.39 元/吨上涨了21.27 元/吨,各电厂的标煤单价均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五、进厂煤验收管理

1980 年以前,进厂煤验收工作不够严格,来煤质劣,亏吨严重。1980 年以后各厂加强了进厂煤的管理,制定了《煤质验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对进厂煤质量、数量验收实行每批、每车采样化验,使全年检质率、检斤率达到100%。1992年,对质量达不到要求而停止发运的共8 次、7 个单位,合计9.49 万吨,共拒付、扣款185.69 万 元。1998 年 拒 付 各种不符合标准的煤炭和不合理收费532 笔,拒付金额350 万元。1998 年计划下达入炉煤质13.64 兆焦/ 公斤,实际完成15.60 兆焦/公斤,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96 兆焦/公斤。煤质的提高,极大地改善了锅炉的燃烧状况,降低了能源消耗。广西电力工业局直属两火电厂计划下达供电标准煤耗489 克/ 千瓦时,实际完成486 克/千瓦时,比计划降低了3 克/千瓦时。

在做好质量、数量验收的同时,广西电力燃料总公司积极做好亏吨、亏卡的索赔工作。1998年局属火电厂共索赔亏吨、亏卡450.69 万元。

1999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直属两火电厂亏吨、亏卡索赔金额121.68 万元。计划下达炉煤发热量13.64 兆焦/公斤,实际完成15.47 兆焦/公斤,比1998 年同期提高了0.6 兆焦/公斤。煤质的提高降低了能源消耗,1999 年计划下达发电标准煤耗436 克/千瓦时,实际完成431 克/千瓦时,比计划降低了5 克/千瓦时,节约标准煤1.58吨,节支约356 万元。对来煤坚持进行上、中、下三层取样,实行随机布点,防止供煤单位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2000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计划下达入炉煤热值15.28 兆焦/公斤,实际完成15.6 兆焦/ 公斤,实际比计划提高了0.32兆焦/公斤。煤质的提高,改善了锅炉燃烧条件,降低了能源消耗,当年合山火电厂计划下达供电标准煤耗471 克/千瓦时,实际完成468 克/千瓦时,实际比计划降低3 克/千瓦时,节约标煤量0.76 万吨,节约燃料费200万元。

2001 年,合山火电厂亏吨、亏卡索赔393.56 万元,提高了质价相符率,减少了不必要开支。进厂煤热值17.68 兆焦/公斤,比上年同期16.56 兆焦/公斤提高了1.12 兆焦/公斤;入炉煤质热值18.33 兆焦/公斤,比去年同期17.12 兆焦/公斤提高了1.21 兆焦/公斤。煤质的提高,改善了锅炉的燃烧条件,降低了能源消耗,当年合山火电厂计划下达供电标准煤耗463 克/千瓦时,1—11 月实际完成456 克/ 千瓦时,实际比计划降低7 克/千瓦时,节约标准煤1.2 万吨,节约燃料费300 万元;发电原煤耗655 克/千瓦时,比上年同期718 克/千瓦时降低63 克/千瓦时,大大降低了能源消耗。

2002 年,合山火电厂亏吨、亏卡索赔361.55 万元,提高了质价相符率,减少了开支。进厂煤热值18.17 兆焦/公斤。比上年17.95 兆焦/公斤升高了0.22兆焦/公斤。合山火电厂累计发电标准煤耗403 克/千瓦时,比上年同期下降8 克/千瓦时,节约标准煤1.5 万吨,节约燃料费约444 万元。桂林火电厂发电标准煤耗341 克/千瓦时,比上年同期下降8 克/千瓦时,节约标准煤0.92 万吨,节约燃料费约319 万元。

为了提高火电厂燃煤采制化人员的素质,规范他们的工作,燃料总公司每两年举行一次考核发证工作,在考核发证前举办培训班,聘请老师到现场进行理论培训和技术指导。1997年,来自各火电厂和燃料公司采制化人员83 人参加培训,经培训合格率100%,优秀率48.5%。2001 年参加培训人员119 人,其中新考证89 人,换证30 人。

六、火电厂燃料管理工作竞赛

火电厂燃料管理工作竞赛,是完善制度、提高燃料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考评工作按《广西电力工业局火电厂燃料工作竞赛考评细则》进行。广西电力燃料总公司对各火电厂在燃料计划、采购、数量验收、质量验收、结算、统计、煤场贮存、耗用、标煤单价及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考核。自开展工作竞赛以来,合山火电厂在90年代多年的考评中都达到了部颁优秀厂标准,1996—1997 年,合山火电厂以96.58 分的优秀成绩获第一名,来宾火电(A)厂以94.83 分获第二名。

90 年代后期,由于燃料管理体制不顺,燃料供应和管理工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①前几年煤炭市场疲软时,大部分电厂受眼前利益驱使放弃了国有统配煤计划,重点采购小窑煤,在国家关停小煤矿时,煤源已没有保障;②由于广西成立多家燃料公司,造成广西电力燃料供应管理权分散,各自为政,煤多时电厂之间相互压价,煤少时为争煤源相互哄抬煤价,形成恶性竞争,增加了成本。

第七章 发电企业

1991 年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广西发电企业逐步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通过“上等级”“双达标”“创一流”、安全文明建设活动,推行企业经营责任制和实行劳动、人事、工资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以技术责任制规章制度为主的一整套发电厂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等项工作,全面提升了发电企业设备的健康水平以及员工的整体素质,有效保证了发电量的稳定增长和发电生产的安全,发电厂的生产和管理水平逐年提高。

发电企业通过抓管理“上等级”加强基础管理工作,企业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1991年,大化水电厂在计量、档案、全面质量管理方面进入了国家二级企业行列;1993 年,来宾火电(A)厂被能源部授予安全文明生产达标企业,实现了广西电力企业部级“双达标”的突破;1999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批准金城江水电厂为局级“双达标”企业。至此,该公司所属的发电企业全部进入安全文明生产达标企业行列。2000 年,岩滩水电厂成为广西电力企业中第一个跨入全国一流企业的电厂。发电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也越来越好,到2002 年底有4 个发电厂最高安全记录超1000 天,电厂大机组停运次数和时间大为减少,因事故少发电量大幅度下降,发电量稳步增长。火电厂加强烟尘、二氧化硫等的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工作亦取得了显著效果。

进入90 年代,由于电力体制改革的需要,发电企业的体制亦起了变化,有的进行了资产重组,有的实行股份制改造,发电企业的隶属关系也有了改变。

第一节 岩滩水力发电厂

岩滩水力发电厂位于红水河中游的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境内,1995 年建成投产。该水电厂是当时广西境内已建成投产的最大水力发电厂,该厂安装4 台哈尔滨电机厂生产的单机容量为30.25 万千瓦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21万千瓦,年设计发电能力56.6亿千瓦时,是广西主电网调峰调频的骨干电厂。

1995 年5 月,岩滩水电厂从原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划出成立建制后,坚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积极围绕安全生产和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扎实开展以达标创一流为主题的系列活动,通过加强党的建设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促进了企业两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企业既定的发展目标。1998年6、7 月,该厂分别荣获国家电力公司安全文明生产达标企业和双文明单位;1999 年12 月荣获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2000年9 月被国家电力公司命名为一流水电厂,实现了广西电力行业一流水电厂零的突破;2001 年被命名为自治区文明单位;2002年7 月被国家电力公司命名为双文明单位标兵,跻身于全国电力先进行列。1992 年9 月至2002年8 月已累计发电450 多亿千瓦时,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截至2002 年12 月31日,该厂连续安全运行260 天。

独立建制后,该厂结合本企业的特点,按照机构要精简、人员要精干、人的素质要高和综合管理的“一责多能”的原则设置6 部1 科1 公司的新型管理机构。至2002 年,岩滩水力发电厂在册职工443 人,平均年龄34.5 岁,大中专(含中技)以上学历358 人,占职工人数的80.8%,具有中级(含技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23 人,占职工人数的27.76%。

第二节 大化水力发电总厂

大化水力发电总厂是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一个大型电力企业,下辖大化电厂(1985 年建成投产)和百龙滩水电厂(1999 年建成投产),总装机容量为64.8 万千瓦,年发电量30 亿千瓦时,是广西电网的骨干发电厂。

自1978 年9 月大化水电厂筹备处成立起至2002 年,大化水电(总)厂的发展按管理体制的变化和生产发展程度,大体经历了4 个阶段:生产准备阶段(1979—1983 年)、单厂管理阶段(1984—1990 年)、总厂管理阶段(1991—1995 年)、股份制企业管理阶段(1994 年以后)。为了加快广西电力工业的发展,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广西电力工业局呈报电力工业部批准,并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大化水电厂生产性总资产11.92 亿元,从1994 年1 月起,投入桂冠公司,成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发电企业,电厂的生产由桂冠公司委托广西电力工业局承包管理。非生产性资产及人员仍由广西电力工业局管理,直至1999 年1 月,人员才划归桂冠公司。随后,广西大化水力发电总厂更名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在这一阶段,大化水电总厂克服岩滩水电厂分离后和大化水电厂生产性资产投入桂冠公司后生产、生活分头管理遇到的各种困难,一方面抓紧百龙滩水电厂的生产准备,先后接管全部6 台机组的投产运行;另一方面,在坚持大化水电厂安全文明生产正常运转,巩固达标成果的同时,按时按量、优质高效完成了大化、岩滩、百龙滩3 个厂的机组年度检修任务和大化水电厂2、3 号机组的增容改造任务,加快发供电自动化集控中心监控系统的安装和投运,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总厂深入开展群众性创建双文明单位系列活动,促进企业的进步和发展,先后获得河池地区、广西电力系统、国家电力公司双文明单位称号。

大化水电厂和百龙滩水电厂自投产之日起至2000 年底,累计发电量分别为293.68 亿千瓦时、31.60 亿千瓦时,工业总产值分别为20.19 亿元、9.66 亿元,上缴各种税费分别为54321万元、9902.6 万元。2001 年,总厂圆满完成了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完成发电量30.47 亿千瓦时,上网电量29.85 亿千瓦时,均创下了建厂以来历史新高。大化水电厂历史最高安全记录1734 天,百龙滩水电厂连续安全运行554天,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总厂跻身于全国大型水电厂(站)劳动竞赛先进单位行列。先后荣获广西区“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双增双节竞赛金杯奖、最佳经济效益银杯奖、企业管理优秀奖、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能源部(电力工业部)的科技进步优秀单位、全国电力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全国大型水电厂劳动竞赛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2002 年,大化电厂“无人值守”(少人值守)运行方式通过了国家电力公司验收,已具备一流水电厂申报条件;百龙滩电厂也达到了国家电力公司达标企业的要求。

第三节 西津水力发电厂

西津水力发电厂位于郁江中游的横县西津村,是广西第一座中型水电厂。西津水力发电厂是一座河床式低水头发电厂,1964 年6 月6 日投产发电,装机4 台,总容量23.44 万千瓦,年平均发电量为10.9 亿千瓦时,是一个以发电为主,兼有航运、防洪、灌溉等综合效益的水电枢纽。

西津水力发电厂在抓好安全发供电的同时,重点做好设备的技术更新改造工作,以及大坝安全观测系统和水情测报系统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和卫星测报等。1997 年开始,投产600 多万元进行控制监视系统的改造。2001 年开始,西津水力发电厂实现机电合一值班,全厂自动化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

西津水力发电厂2002 年在册职工490 人,主业管理机构设置9 部2 室。近年来,该厂相继获得了部级安全文明生产达标企业、部级双文明单位、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达标企业、广西区先进企业等荣誉称号。

在保证安全发供电的同时,西津水力发电厂大力发展集体企业,成立了运行维修有限公司,并成功承包了中美合资企业——左江电厂的运行维修工作,开办冶炼厂、西津联营钢厂和多种经营公司,1995 年后又充分利用矿泉水资源,创办西津矿泉水厂,采用先进的设备和工艺组织生产和严格的管理制度以及完善的检测体系,1996 年以来连续获得“水源良好、免检企业”“广西矿泉水精品”“广西矿泉水新星企业”等荣誉称号,被国土资源部授予“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地年检合格证”,出产的矿泉水被评为“广西优质产品”。

至2002 年底,该厂连续安全运行了3113 天,创下历史新记录,居广西水电厂首位。2002年起,西津水力发电厂职工划归广西西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

第四节 麻石水力发电厂

麻石水力发电厂位于融江河融水县境内,1976 年9 月建成投产。该厂安装机组3 台,总容量10 万千瓦,设计年发电量4.55 亿千瓦时。自1976 年9 月10 日正式并网发电至2002 年底,累计完成发电量98 亿千瓦时,工业总产值14.32 亿元。

麻石水力发电厂有110 千伏出线3 回,35 千伏出线4 回,是连接柳州、桂林、三江、融安、融水各市县乡村供电网络的枢纽。

该厂建厂以来,及时更新有缺陷或落后的设备,如将110千伏隔离开关更换为电动刀闸,10、110 千伏断路器更换为六氟化硫或真空断路器等,该厂继电保护大多为微机保护,厂自动化装置跨入先进行列。

截至2002 年底,该厂在册职工290 人,在岗职工215 人,连续安全运行2559 天,创该厂历史最高安全运行记录。麻石水力发电厂还先后荣获电力工业部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广西区文明单位、广西区经贸委安全先进单位、电力局双文明单位、局安全文明生产达标企业、柳州地区安全先进单位称号。

1999 年,该厂办公、生活基地搬至融安县城。2002 年,该厂划属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公司。

第五节 恶滩水力发电厂

广西恶滩水力发电厂地处红水河中游,位于忻城县红渡镇上游3 公里处,是红水河规划中的第八个梯级电站。

恶滩水力发电厂建于1977年1 月,1981 年5 月15 日正式投产,是无调节径流式电站,装机容量为单机6 万千瓦,电能主要通过220 千伏输电线路并入电网和经过35 千伏输电线路送到忻城县县城和各乡村。

恶滩水力发电厂原是广西直属、由广西电力有限公司代管的企业。1998 年,该厂因产权关系移交广西开发投资公司,不再由广西电力有限公司代管。2001 年11 月8 日,恶滩水电厂扩建4 台15 万千瓦机组工程正式开工建设。同年12 月27 日,改制为广西开投恶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6800 万元,成为由广西开发投资公司控股的国有企业。

该厂年年超额完成安全生产、物资消耗和经济效益三大指标。1989 年,在广西电力系统中率先进入广西先进企业行列,并一直保持这一先进荣誉。该厂自1998 年以来连续五年保持“广西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02年7 月,被广西区推荐参加“全国文明单位”的评选。

2002 年,恶滩水力发电厂坚持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为中心,努力开展各项工作,在物资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当年累计发电量4.45 亿千瓦时,上网电量达4.38 亿千瓦时,实现安全生产3 个一百天,机组平均利用小时为7417 小时,等效可用系数为97.83%,创建厂以来最好的发电水平。2002 年全年该厂实现销售收入442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9 万元,上升10.18%;实现利润总额1641 万元。由于加强了电费、资金的回收工作,该厂全年累计回收电费6330 万元,回收率达111.27%。

第六节 宜州水力发电厂

宜州水力发电厂位于龙江河畔宜州市内,于1999 年12 月28 日成立,由原拉浪(1974 年建成投产)、洛东(1971 年建成投产)两水电厂合并而成,隶属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厂厂办生活区和两个电厂分处三地,共有发电机组5 台,其中洛东水电厂2 台,拉浪水电厂3 台,总装机容量10 万千瓦,自1971 年投产以来累计发供电130 亿千瓦时。

1996 年,该厂获广西电力工业局安全文明生产达标企业、河池地区和广西电力工业局文明单位,2000 年获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先进单位。

该厂主业与多种经营协调发展,拓宽多种产业道路,先后办起电石厂、乙炔气厂、小水电厂、纯净水厂、钢球厂等多经企业,产品营销区内外,深受用户欢迎。

至2002 年末,该厂在职职工总人数507 人(含多经企业人员),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02 人,具备高级职称的11 人,中级职称73 人,初级职称107人,技师14 人,高、中、初级工共197 人。

2001 年6 月25 日,宜州水力发电厂实现连续安全运行累计545 天。

第七节 金城江水力发电厂

金城江水力发电厂由六甲(1968 年建成投产)、拔贡(1976年建成投产)两水电厂于1998年合并而成。

该厂六甲、拔贡两生产区为桂西北龙江流域两个梯级电站,是广西河池地区最早的水力发电企业。现有机组9 台,装机容量1.832 万千瓦,隶属广西电力有限公司。

该厂在保证企业安全满发的同时,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小三峡旅游公司”“风光旅行社”已享誉广西区内外,2001 年旅游产值143 万元,1998、1999、2000 年连续3 年获河池地区文明单位,2001 年获广西区级文明单位。

至2002 年底,金城江水力发电厂共有职工308 人,其中在岗职工248 人,退休职工60 人。该厂最高安全运行记录为1025天,六甲、拔贡两厂合并前的最高安全运行记录分别为3022 天、1290 天,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济指标。

第八节 叶茂水力发电厂

叶茂水力发电厂位于广西宜州市城西12 公里处龙江河段。该电站1996 年建成投产,装机容量为3×1.25 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1.62 亿千瓦时。

1996 年4 月,叶茂水电厂改为股份制企业,并改称广西桂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由广西岩滩水电厂工程建设公司(广西水利电力建设监理公司)、国投中水公司(国投电力公司)、广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宜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5 家股东投资建设,股比分别为39%、35%、12%、8%、6%。

2002 年,该公司完成发电量1.58 亿千瓦时,同比上年增加3.2%;售电量1.53 亿千瓦时,同比上年增加3.4%,完成年初计划售电量的105.7%;厂用电及电损总计为508.32 万千瓦时,总损率为3.2%,同比上年下降0.2%;设备年利用4223 小时,同比上年增加3.8%;水能利用率35.1%;发电量同比去年有所增加。

该公司人员编制为112 人,机组大修工作聘请检修队伍承包,按岗位需要定员、定岗,实现减员增效的目的。

第九节 合山火电厂

合山火电厂始建于1967 年1 月,1986 年第8 台机组建成投产时总装机容量超过50 万千瓦,是国家大型二档企业,1999 年和2000 年分别关停了3 台小机组,2002 年有5 台机组,总装机容量45 万千瓦,主要燃烧本地“三高两低”劣质煤。

合山火电厂在20 世纪90 年代连续7 年发电量突破30 亿千瓦时大关。1995 年底停止了向红水河排放灰水。进入21 世纪,该厂又加快了技改的步伐,总投资1.9 亿元的8 号炉脱硫工程于2002 年5 月10 日正式动工,投产后每年脱硫量为1.56 万吨,脱硫率为92%,处理烟气量618米3/时。为解决广西电力供应预期缺口、调整广西电网电源及替代小火电机组容量而拟改扩建的合山火电厂2×33 万千瓦机组工程,2002 年已完全具备开工条件。在1、2、3 号炉关停,8 号炉循环流化床改造及其他发电环节出现各种不利因素增多的情况下,全厂发电量累计完成了18.77 亿千瓦时,完成了18.7亿千瓦时的发电目标。2002 年底实现连续安全生产838 天。

合山火电厂先后获得“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电力系统双文明单位”等30 多项荣誉。2001 年获得了“自治区文明单位”的称号。

2002 年末,合山火电厂共有职工1657 人。随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2002 年12 月29 日,该厂划归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管理。

第十节 田东火电厂

田东火电厂是广西电力有限公司下属中型发电企业。安装2 台1.2 万千 瓦 和2 台2.5 万千瓦机组,4 台机组总装机容量7.4万千瓦。1974 年3 月,该厂第一台机组投产发电,1986 年10月全部建成发电,主要燃用挥发分较高的新州、东笋、公篓矿褐煤,投产后机组运行比较正常,建厂20 多年来,累计发电79 亿千瓦时。

多年来,该厂对老机组进行了全方位的技术改造,电除尘器、热控设备等设备的多项技术改造先后获得广西电力有限公司科技进步奖,机组运行更安全可靠,并实现了环保达标,2000 年被国家经贸委认定为广西首家“资源综合利用发电企业”。2002 年,田东火电厂2 台13.5 万千瓦机组改扩建工程正抓紧建设。

田东火电厂先后荣获“全国电力工业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广西区人民政府“文明单位”、广西电力工业局“安全文明生产达标企业”等多项荣誉。

2002 年,田东火电厂划归广西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截至2002 年底,该厂有在册员工655 人,其中工人(含学徒)305 人,技术人员36 人,管理人员80 人,服务人员40 人,其他人员61 人,退休人员133人。该厂历史最高安全运行记录为968 天。

第十 一节 桂林火电厂

桂林火电厂是由广西电力有限公司控股的国有企业,位于桂林永福县苏桥新区东部,西临洛清江。一期工程为“桂林火电厂以大代小技改工程项目”异地建设的2 台13.5 万千瓦火力发电机组,于2000 年建成投产,2002 年改制成桂林虹源发电有限公司。

2002 年,桂林火电厂共完成发电量11.5 亿千瓦时,完成原计划的96.36%,比上年增长了10.31%;厂用电率7.75%,比计划下降0.05%,比上年下降0.49%;供电标准煤耗369.55 克/千瓦时,助燃油耗0.84 克/千瓦时;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47亿元,比上年增长16.91%。

桂林火电厂以大代小技改工程竣工档案通过专项验收,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达国家二级标准。

至2002 年末,该厂职工总人数501 人,其中女职工117 人。

第十 二节 柳州火电厂

柳州火电厂位于柳州市柳北工业区雀儿山西麓,1969 年3台容量为1.2 万千瓦的机组投产发电,1995 年3 月,老厂3 台机组退役。1987 年12 月,国家计委以计燃(1987)24 号文批复广西柳州火电厂扩建工程项目,规模为2 台20 万千瓦超高压中间再热式汽轮发电机组,由广西和国家能源投资公司合资建设,1995 年11 月2 台机组投产发电,总装机容量40 万千瓦,年发电20~24 亿千瓦时,该厂成为当时广西单机容量最大的火力发电厂。

1996 年12 月,该厂成为广西电力行业第一家实现改制的火电生产企业,改制成立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997 年,该公司全年完成发电量15.23 亿千瓦时,实现销售收入34538.39万元,上缴税金3382.33 万元,为此获柳州市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保持了柳州文明单位称号,被柳州市授予“工业增加值亿元”“税利壹仟万元”的荣誉称号。历史最高安全记录833 天。

2002 年,该厂通过了ISO 9002 质量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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