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专业人才核心素养解构

2020-03-04 04:00:51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专业人才公安

刘 菲

(湖北警官学院 治安管理系,湖北 武汉 430034)

公安专业人才是指在公安机关内专门承担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职责的业务能手,是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骨干与中坚。毫无疑问,公安教育必须始终面向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改革与发展,紧紧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个核心,为公安队伍培养和输送一大批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的高质量人才。培养高质量的公安专门人才,是公安院校的使命与责任,也是公安院校孜孜以求和不懈奋斗的目标。核心素养是当前我国教育领域的热点话题,也是教育改革中人才培养的重要方略。本文试图从公安专业人才核心素养的研究背景入手,深入分析公安专业人才核心素养的内涵或基本框架,努力探讨公安专业人才核心素养的达成路径,以丰富公安学学科建设与公安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一、公安专业人才核心素养研究背景

何谓核心素养?核心素养的内涵是什么?核心素养的概念从何而来?核心素养的研究有何作用与意义?充分认识并正确理解这些问题,既是我们研究公安专业人才核心素养的基础,也是我们开展公安专业人才核心素养培养的起点。

概括地说,核心素养是指人的全部素养中最为重要、最为关键的素养,是人们借助学校教育所形成的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素养和能力。核心素养是关键素养,不是全面素养;是高阶素养,不是基础素养;是综合素养,不是单一素养。[1]2016 年教育部主持的《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研究成果认为,“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主要是指学生应具备的,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2]当前,我国的核心素养研究主要集中在基础教育和学科素养中,专业素养研究较为薄弱,公安学类核心素养研究几近空白,这对我们的专业人才培养特别是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极为不利。

(一)21 世纪人类发展的时代要求

21 世纪是知识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的时代,人类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战,为了增强竞争力,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OECD)、欧盟、联合国教科文(简称UNESCO)等国际组织纷纷开展核心素养的相关研究,希望从教育入手,通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来应对日新月异、纷繁复杂的新时代。例如,2003 年UNESCO强调,核心素养的培育需要终生学习,并提出了终身学习的五大素养,即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处、学会发展、学会改变。2005 年OECD提出“三种关键能力说”:一是交互作用地运用社会、文化、技术资源的能力;二是在异质社群中进行人际互动的能力;三是自主自立地行动的能力。同年,欧盟发表了《终生学习核心素养:欧洲参考框架》,提出了终生学习的八大核心素养,即母语沟通、外语沟通、数学能力及基本科技能力、数位能力、学会如何学习、人际跨文化与社会能力及公民能力、创业家精神和文化表达。[3]又如,2002 年美国成立了“21 世纪素养合作组织”,并研究制定了《21 世纪素养框架》,特别强调四个“超级核心素养”,即创新能力、批判性思维、合作能力、交流能力。此外,法国的“共同文化”、德国的“关键能力”、日本的“基础学力”、新加坡的“思考型学校和学习型国家”、俄罗斯的“普通教育内容现代化战略”、中国香港地区的“学会学习——课程发展路向”等等,无不是希望通过教育来满足 21世纪信息时代公民生活、职业世界和个人自我实现的新特点和新要求。正是信息时代经济新模式和职业新形态,社会生活的新特点和个人自我实现的新要求,对传统的工业时代的教育提出了挑战,核心素养概念应运而生。[4]

(二)我国教育改革创新的必然选择

面对世界知识经济的发展大势,在以信息化为时代特征的新一轮全球竞争中,要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高度重视并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培养和造就一批又一批高素质人才。1999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教育改革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并以素质教育为主题召开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对实施素质教育进行全面部署,要求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多方面培养学生。《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分别从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三个方面,对学校教育应培养学生哪些素养作了具体规定,目的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2016 年教育部发布了《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确定了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框架和内涵,即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核心,分为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社会参与三个方面,综合表现为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六大素养。2018 年,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教育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他特别强调,学校教育要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上下功夫,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新思维。我国的教育方针始终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教育改革创新始终围绕着人的培养和培养人的质量来展开。可以说,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是素质教育的具体化,也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具体化。

(三)新时代公安工作进步的现实呼唤

进入新世纪特别是近十年来,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全面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诸多矛盾叠加,各种风险积聚,社会治安面临着更加复杂多变的严峻形势,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承受着巨大的压力,面临着极大的挑战。[5]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安定与和谐,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面对党和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公安机关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建立现代警务运行机制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并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相适应。2017 年5 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时强调,全国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要全面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毫无疑问,这是党和人民对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提出的总要求,是公安机关建警治警的总方略、立警从警的座右铭,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也为公安教育和公安人才培养指明了方向。2018 年9 月,国务委员、公安部长赵克志在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成立大会上指出,公安院校要适应世界警务模式变革,聚焦新时代公安工作新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实现高水平、内涵式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10月,赵克志在庆祝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建校70 周年大会上强调,公安教育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服务公安实战,把教学科研与警务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努力培养更多符合公安实战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伟大时代呼唤时代新人。公安院校必须站在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深刻认识其肩负的历史责任和神圣使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努力培养公安事业的优秀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公安专业人才核心素养基本框架

研究公安专业人才核心素养,必须首先明确两个基本问题:一是核心素养的本质或内涵;二是公安专门工作(公安专业)的职责任务及发展趋势。这是我们研制公安专业人才核心素养框架的前提与基础。

关于核心素养的本质或内涵问题。近年来,人们对核心素养的研究表现出极大的热情,成果颇丰,但由于各自的立场不同、认识的角度不同、探究的方式不同,导致研究的结果和结论也不尽一致。例如,OECD认为,应本着实用的目的,选择并确立最根本、最关键的素养,即上文论及的“三种关键能力说”或“三类核心素养说”。他们所编制的核心素养框架,有助于国家和地区进行教育改革的宏观规划与决策,体现出“自上而下”的特点。美国的核心素养框架,即“21世纪学习框架”则侧重于学校和学区从事“校本化”课程与教学改革,体现出“自下而上”的特点和教育民主的追求。[4]自然,中国的核心素养研究理应有中国立场和中国表达。教育部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中,明确把核心素养的内涵界定为“学生应具备的适应终生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所谓必备品格,即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需具备的思想道德品质,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自制力、责任心等等。所谓关键能力,即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需具备的智能和技能,包括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品格是一个人做人的根基,是幸福人生(道德人生)的基石;能力是一个人做事的根基,是成功人生(智慧人生)的基石。[6]

关于公安专门工作(公安专业)的职责任务及发展趋势问题。公安工作的主要职能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具体的职责任务有人口与户政管理、公共治安秩序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案件查处等等。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公安工作的职责任务、方式方法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例如,治安管理转变为治安治理,这意味着公安工作不再是简单的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不再是公安机关的“独幕话剧”,而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践和事实表明,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必须动员和组织广泛的社会力量,运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文化、教育等各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才可能真正实现社会治安秩序的长治久安。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公安工作管理更趋法治化、规范化。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不断增强,要求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是公安队伍建设更趋职业化、标准化。公安机关作为一支纪律部队,必须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要求立警建警,锻造一支政治思想优秀、纪律作风优良、专业技能优异的公安队伍,切实担负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

三是公安工作方式更趋智能化、科技化。信息技术和数据科技的迅猛发展,为公安机关社会治安治理提供了新途径、新手段,传统的、落后的、低效的工作方式必遭淘汰,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轮技术革命必将使社会治安治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带来前所未有的效能与活力。

经过上述比较研究和综合分析,结合公安工作的职责任务与发展趋势,我们认为,公安专业人才核心素养可概括为以下几种能力或素养。

(一)忠诚与服务素养

这是公安专业人才政治立场、政治信仰和政治本色的外在表现,具体要求是:认同并接受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四个意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同一切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报效社会、服务人民、扶危济困、惩恶扬善,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警为公、清正廉洁,恪守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经得住各种利益的诱惑和各种风浪的考验,永葆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

(二)民主与法治素养

这是公安专业人才民主思想和法治精神的外在表现,具体要求是:深刻认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政治民主化的重大意义,理解民主制度的构造与运作原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维护民主选举制度和公民的言论自由与结社自由;坚持民主的核心价值观—平等,正确认识和处理每一个社会个体之间的平等、协作与竞争关系;具有公民意识,在工作中尊重并平等对待每一个社会个体,处理矛盾和纷争时客观公正、协商沟通、包容互谅,寻求共识;根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秉公执法,不徇私情,遵循正义、平等、公正的原则;忠于宪法,维护法律尊严,做到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确立权利本位的原则,依法保护公民生命权、人身自由权、财产权以及追求幸福等权利。

(三)学习与创新素养

这是公安专业人才重塑学习观和探索求异精神的外在表现,具体要求是:善于构建专业知识结构,学习和积累知识而不是储存和固化知识,将知识学习过程转化为素养形成过程;正确认识和理解学习的价值,具有积极的学习态度、强烈的求知欲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和训练适合自身特点的学习方法,具有持续学习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理念;学习方式多样化,不仅从书本中学习,还能在实践中问题中学习,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观念;具有质疑精神和批判性思维,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善于独立思考,勇于探索,不拘一格,敢闯敢试;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尊重事实和证据,能够多角度、多途径地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精神,善于倾听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勇于承认失败和修正错误,在困难和挫折面前不退缩、不屈服。

(四)合作与交流素养

这是公安专业人才合作精神与表达能力的外在表现,具体要求是:深刻认识和了解团结协作、合作互补的力量及合作共赢的时代意义;能开展合作,客观地认识自己和他人,不揽功、不诿过;尊重合作伙伴,虚心听取并理解他人的观点,善于吸收和借鉴他人计划或方案中的合理成分;能换位思考,尊重和包容他人的思想与认识的多样性,在协商与对话的基础上求同存异,达成共识;能运用口头、书面和其他方式与人有效沟通,且条理清楚,表述清晰,具有逻辑性和说服力;掌握运用多种交流方式和沟通技巧,善于倾听,具有亲和力,不仅自己表达清晰恰当,而且善于营造良好的交流氛围,让他人乐意表达。

(五)信息与情报素养

这是公安专业人才在网络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中的信息技术和情报意识的外在表现,具体要求是:学习并掌握信息化时代的多种网络技术和通讯方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进步和工作任务的有效完成;培植“情报主导警务”的工作理念,善于根据情报信息拟定工作方案,调整工作部署,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具有敏锐的职业眼光,善于捕捉稍纵即逝的信息和发现其隐含的价值,尤其是见微知著、明察秋毫、平中见奇、一叶知秋的能力;具有情报与信息的归纳能力和整合能力,能对获取的情报信息进行整理、分类、归纳,并能进行大数据处理和数据挖掘;具有情报与信息的转化能力和共享能力,不仅能及时消化、吸收和转化所获取的信息,而且能根据不同需要,在不同的情境表达和传递所获取的信息;具有较高的情报信息道德和纪律,在获取情报和传递信息的过程中,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确保情报信息的私密与安全。

笔者在此提出的公安专业人才的五种核心素养,是根据新时代社会发展的趋势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根据党中央对公安机关的指示精神和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期盼,结合公安机关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同时针对公安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或“短板”而提出来的。这一核心素养清单,较为精练地概括了公安专业人才的必备品质和关键能力。对一个卓越的警务人才来说,这五种素养极为重要,缺一不可。否则,他就不可能在人生的道路和事业的征程中持续发展,就不可能行稳致远,就不可能成为一个卓越的警务人才。这一核心素养清单,不仅对公安机关立志成才的青年民警提供了指引,而且对公安院校的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三、公安专业人才核心素养达成路径

如何培养公安专业人才的核心素养?这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紧迫的实践问题。培养公安专业人才核心素养,主要有两个维度,即公安机关的青年民警与公安院校的“预备警官”。这两个群体虽存在一些共性,但由于其年龄、心理、经历及生活环境不同而导致的差异性也十分明显,其能力培养和素养提高的方法与途径也颇为不同。限于篇幅,本文主要从“预备警官”的角度来探讨公安专业人才核心素养的培养。这是因为,公安教育在公安工作中处于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地位,公安院校的本科生是高素质公安专业人才培养的最大群体,他们具有巨大的潜能和极强的可塑性。正所谓:今日之预备警官,明日之警界栋梁!

(一)把立德树人作为核心素养培育的根本任务

立德树人,德育为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教育事业的根本问题。公安院校作为人民警察的“摇篮”,肩负着为公安机关培养和输送高质量专门人才的责任与使命。在人才培养的核心素养中,最为重要的是“立德”,即培养学生鲜明的政治立场、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的理想信念、崇高的道德品质、严明的纪律作风和强烈的爱民情怀。让一个普通的青年学生在短短几年的警校生活中形成政治规矩和警察意识并非易事,学校和教师的任务十分艰巨。

公安院校如何立德树人?公安院校立德树人的最佳策略和有效途径是什么?这是值得公安机关的所有领导和公安教育工作者深深思考的重要问题。我们认为,立德树人并不是开几门政治理论课程、作几次政治理论学习报告、搞一些政治宣传活动就能完成的,更不是靠期末考试分数、检查学习笔记、标语口号挂在墙上就能落实的。生硬灌输和空洞说教不仅不会让学生产生价值认同,而且会导致他们思想上的抵触与厌恶。其实,立德树人的关键是环境,核心是校风。优良的校风是育人的沃土,学生在这里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其言行举止、所思所想都会悄然生变,但这是一种习惯之变、态度之变、信仰之变,势必伴随着他们的漫漫人生。所以,公安院校要在净化学风、优化校风、营造优良育人环境上下功夫,使学生真正从思想上、道德上、情感上认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二)把素质教育作为核心素养培育的根本途径

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必须推行素质教育。所谓素质教育,是指着眼于开发人的潜能,以完善和提高人的素质为根本目的的教育,是侧重于未来的、动态的、更强调个性的教育。不可否认,公安院校和广大教师在长期的教书育人实践中,为公安机关培养和输送了数以万计的专门人才,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还有待提高,教育理念还有待优化,教育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还有待创新。例如,湖北警官学院曾对历届毕业生进行质量跟踪调查,发现毕业生中普遍存在着适应环境能力较差、无私奉献精神不够、动手能力较弱、交流合作能力不强、学习与创新能力不足、承受挫折能力缺乏等问题,极不适应现实公安工作对专门人才的需求。有些学生起步虽好,进步较快,但发展后劲不足,“飞不高、走不远”;有些学生虽然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智力尚可,但书生气太重,情商不高,不善于处理工作中的人际关系和应对生活中的种种矛盾;更多的学生则是样样虽会、面面还行,但不精不强,缺乏一技之长和“独门绝活”,难以成为卓越人才。毕业生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和现象,充分反映和暴露了公安院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短板”,即忽视公安院校的办学特性,忽视公安教育的应用价值属性,忽视素质教育在公安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特有功效。

公安院校如何推行和实施素质教育?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认为,公安院校推行素质教育,首要的任务是转变教育观念。要摒弃传统的、落后的办学理念,明确教学不是教书,而是育人;专业教师不是教专业,而是用专业来教人。公安院校应从知识教育走向能力教育,进而走向素质教育。其次,要以学生为中心,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学校的一切工作都要以提高和培养学生的素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全面培养、全面发展,尤其要防止和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知识轻能力的现象。最后,要注重差异性教育,让学生自主发展。教育工作者要熟悉和了解学生的品行、习惯、兴趣和爱好,因材施教,帮助他们扬长避短,预设未来发展路径。要教育和引导学生自主发展,由依赖、跟随走向独立,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潜能,使他们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交流、学会理解、学会关心、学会自律。总之,公安院校要在他们短暂的四年本科学习过程中,为他们打上难以磨灭的职业烙印,留下永不褪去的职业底色,让他们离开学校时带走终生受用的东西。

(三)把深化教育改革作为核心素养培育的根本策略

培养公安专业人才的核心素养,并非一蹴而就之事,它在对公安教育提出挑战和追问的同时,也要求公安院校重新审视和反思现行的教育观、人才观、知识观、教学观。毋庸讳言,现在仍有不少公安院校办学定位模糊,教育管理思想僵化,行政办学色彩浓重,人才培养方式陈旧,教育评价导向偏狭。有不少教师仍然沿用传统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习惯于满堂灌,习惯于照本宣科,不善于紧密联系公安现实工作进行启发式教学。有些院校仍然把考试分数作为评价学生优劣的唯一标准,学生当然沿用高中阶段的学习习惯和思维模式,擅长死记硬背应付考试,全然不谙公安院校职业教育的要旨。显然,这样的教育无法培养出适应新世纪发展需要的时代新人,无法满足公安机关对高素质专门人才的渴求。因此,必须深化公安教育改革,转变教育观念,把立德树人作为检验学校工作优劣的根本标准。

围绕核心素养的教育目标深化教育改革,涉及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如办学模式、教育管理方式、教材建设、教学方法、人才培养机制、校园文化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评价机制等等。笔者在此无法一一展开,仅从教学方法手段上略加讨论。对学校而言,课堂教学是教书育人的“主战场”,课堂教学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的质量。我们强调核心素养,推崇素质教育,并不是否定课堂教学和知识传授,而恰恰是重视课堂教学,看到了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现在不少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仍然奉行传统教学的“三中心”,即以课堂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仍然采用教师的“独白式”教学,教师是教学活动的唯一主体,而学生则是知识的“储存器”和被动接受者,他们没有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只能被动地接受教师单向的知识灌溉,通过死记硬背来完成学业。在这样的教学环境和教学氛围中,学生缺乏学习的热情和欲望,更缺乏学习方法的训练与智能的开发。因此,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必须以学生为中心,关注学生的情绪状态、参与状态、思维状态,通过教学改革推动课堂教学革命。要积极探索和学习推广小班化教学、混合式教学、对话教学、翻转课堂等新的教学形式,在教学过程中普遍采用启发式、讨论式、体验式、案例式等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的教学方法。另外,要紧扣公安职业教育属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职业精神,把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结合好协调好。活动课程在公安教育中具有特别的意义,它与学科课程一样,要有教学大纲、培养目标、相应的教材以及必备的场地、器材和设备。

(四)把协同育人作为核心素养培育的根本方法

长期以来,公安院校在人才培养的教学活动中存在着“两张皮”的问题,即公安理论脱离公安实战。公安院校的培养计划、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均以学科建设为中心,不能及时地反映和把握公安工作的现实情况和发展趋势,甚至有些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与现实公安工作的实际不符,导致许多学生“只会破书上的案”,而在实际工作中手足无措。“两张皮”的问题由来已久,危害巨大,但久治不愈,成为公安教育的顽瘴痼疾。我们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专门人才的核心素养,就必须破解这一难题。赵克志部长曾一语中的:公安教育要健全与公安实践部门“协作共建、合作育人”机制,实现人才培养和实践需要的互利共赢。我们认为,这是破解“两张皮”难题的一剂良方,也是深化公安教育改革、从根本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方法。愈来愈多的有识之士认识到,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协同育人(以下简称“校局合作”)是促进公安工作发展进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安资源整合、公安文化融合、公安理论与公安实践结合,有利于培养新时代公安工作需要的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关系到公安工作的整体面貌和现代化水平。

怎样构建和实现协同育人?首先,要明确公安院校和公安机关人才培养的责任主体,培养公安后备力量和专门人才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公安院校,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提高有效对接公安工作需求的能力。公安机关,则要真正转变观念,再也不能把自己作为人才培养的“局外人”,而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参与者,更是最终成果的受益者。其次,要构建切实可行的校局合作机制,如构建长效协作机制、育人运行机制、质量评价机制、保障约束机制等。最后,要搭建真实管用的校局合作平台。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协同程度,逐步搭建主题型实践平台、专业型实践平台、服务型实践平台、科创型实践平台,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建好实训基地,真正能让学生在这里得到锻炼、得到指点、得到启迪、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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