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冰钿,陈佩佩
(汕头大学,广东汕头,515063)
近年来,高等教育管理逐步呈现出“人本管理”及“民主管理”的趋势,大学生在高等教育中的角色定位逐渐受到更多的关注。大学生参与高校治理工作,是高校改善内部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高等教育践行民主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高校治理现代化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当下,学生参与大学治理的理念已得到政府、高校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部分高校也开始实行一些有效措施以推动大学生参与高校治理的工作。然而现实中,我国大学生参与大学治理仍然面临许多限制和困境。
目前,高校内部的治理环境、制度或体制仍处于逐步完善的过程中,且因传统政治文化和高校传统管理体制的影响,大多数高校行政者尚未意识到学生参与高校治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此事持保守或中立的态度。其中,保守派的高校对“学生参与”高校治理持不支持的态度。这类高校的行政管理者和一线教师存在“大家长式”的心态,他们认为学生过于稚嫩,在很多方面都缺乏处理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应该由学校代为安排涉及学生权益的一切事务。[1]这类高校暂未开通大学生参与高校治理的途径,没有为学生提供参与高校治理的机会和平台。中立派的高校对学生参与高校治理持观望的态度。这类高校的领导者会适当地开通一些学生参与高校治理的渠道,在部分场合象征性地听取和收集部分学生的建议和意见,然而并未真正地意识到学生群体享有共同治理高校的权利,没有积极发挥学生参与治理高校的主体作用。
目前,大学生参与高校治理主要通过学生组织和社团反馈学校教学管理、校园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间接参与校园治理。一份对26位来自不同高校的往届校院级的学生会、班级组织、社团等学生干部的访谈结果显示,目前高校的学生组织工作内容主要集中在校园文化建设、学风建设和党团建设这几个方面,学生干部在学生组织、社团工作中享有的决策权力较弱,决策范围狭小,其任期内学生干部一般只是执行上级要求的常规工作任务,几乎未曾参与上级管理部门的工作决策和工作内容。大部分高校尚未建立学生参与学校治理的平台,学生反映,除教学评估和食堂服务等环节外,他们不知晓参与高校治理的渠道,也不清楚自身能参与哪些高校治理的工作内容。
我国大部分高校管理层的教育思想比较传统守旧,不认同或不支持学生参与高校治理工作的理念,导致我国大学生在高等教育中享有的主体地位长期被忽视。这就造成大部分高校学生群体已经默认并接受“权利缺失”的现状,“不知道自己在大学中可以参与哪些工作”,缺乏参与高校治理工作的意识。在应试教育的影响下,学生学习第一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仍然是高校大部分学生的基本生活状态。对于大学生参与高校内部治理这个问题,大部分学生或对其不感兴趣,或了解程度不高,或不知晓如何参与治理工作,总体上表现出缺乏主动参与的意识。
书院制是近年来一些高校实施的一种通识教育改革育人模式,旨在通过重点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综合能力,弥补专业学院注重专才教育所导致的人才培养偏失。汕头大学女子书院建立的目标是关怀及支持女生全面发展,以“激励女生为不断变化和发展的世界而提升自己”为办学使命,设置专门针对女生个性化和全面发展的课程及活动,帮助女生“认识自己以健全人格,认识世界以服务社会”。书院设立了“女性领导力与社会服务精神”的院训,在教育理念上注重培养女性领导力,同时培养女性参与公共事务的社会服务精神。书院管理者充分意识到学生参与书院治理工作对书院发展和女生培养均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广泛动员和鼓励女大学生参与书院的筹建工作,积极听取并采纳学生关于书院的建设和发展的建议,并希望在此过程中树立大学生的主体地位,唤醒女生参与高校治理工作的意识,肯定学生参与学校治理能起到正面与积极的作用。
基于女子书院的育人理念,女子书院自成立起,就始终以赋权女性作为主要出发点,注重倾听女生的声音,赋予女生决策地位和权力。书院在运作初期,搭建了多元主体共治的组织架构,形成了由院长、辅导员和学生组成的扁平化管理体系,让学生直接参与书院的管理工作。在分工上,书院不同管理主体的工作内容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在权力关系上,多元主体共治的治理结构的搭建,在制度层面保证了女生群体在工作中具有一定的自主权。赋权作为一种新的教育理念,既让每个学生能意识到自身的自主权和独立性,又让学生能在工作中重视自身的作用,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和成长。赋权一方面赋予学生参与书院工作的机会,让学生意识到自身具有的主体地位,激励学生更用心投入工作,另一方面组织规章制度会使大学生提高自我约束和自我教育的能力,进一步保证学生可以有序参与到书院治理的实践工作中。
书院推行以学生为中心的学生自我管理模式,构建导生、学生助理和宿生三层学生管理体系,拓宽学生参与的途径,让学生均有机会直接参与到书院各项具体工作事务中,从而有效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的能力。导生、学生助理和宿生三层学生管理体系的实施,充分调动了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了学生的领导能力和服务精神,让学生在真实的工作情景中学习做人做事,学习组织管理和团队合作,在实践中感悟知行合一的理念。在参与书院治理层面,导生和助理组成了一个较为稳定的学生工作团队,主要参与书院文化建设项目设计,负责书院具体项目和活动的执行,在书院治理工作中获得较高的参与权、知情权和决策权。此外,为进一步拓宽学生参与的范围,书院还通过提供场地和资金等形式为学生搭建一个参与书院工作的平台,支持学生自行策划组织和开展活动。宿生在书院学习期间,可参加与书院领导面对面的“女生宴谈”活动,直接向院领导提出有关书院建设与发展的意见。每期培训结束后,每位学生均可在满意度调查问卷上给出反馈,书院会根据学生的建议及时做出调整。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提出,高校要“探索以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书院制是一种新的教育模式,女子书院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去行政化管理改革,搭建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结构和导生、学生助理和宿生三层学生自主管理体系,明确学生参与的权利和范围,积极推进学生参与和学生自治,营造与学生平等对话的氛围,让学生感受到“在这里,自己的想法是被重视的且有机会实现的”,让学生获得充分的参与权。对于学生来说,参与意味着能够自我表达,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自己解决问题,从而激发学生的参与动机,吸引学生积极参与书院治理。
受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我国高校视大学生为被管理的对象,学生的主体地位被长期忽视,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等自然得不到发挥。现代大学制度建立之前,大部分高校学生工作部门对学生的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督、管制和规范,严重制约了学生的主体意识的发展。作为学生培养机构,书院在理念上强调以生为本,在制度设计上突出服务学生,在创新机制上坚持学生参与,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学生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过程中收获自我成长和进步,尊重学生在自我发展中的主体性,鼓励学生广泛参与学生事务管理,有效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开发学生的主体能力。
女子书院推行赋权女性的学生参与管理模式,赋权学生全面参与书院的工作:书院年度计划和预算编制、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宿生的招募和培训、课程大纲和教学内容的制订、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课程考核和教学评价等,学生还协助主持课程教学讨论活动、组织教学实践活动、策划课外体验活动等。总而言之,从书院的课程设置、招生管理到日常管理等工作环节,学生均享有实际参与权和决策权。在参与实际工作中,学生的组织策划、团队协作、沟通协调、解决问题等能力得到综合锻炼和提升,可以有效提高学生的领导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