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鸣天 施妍琼 郝胤博
[摘 要]随着服务经济时代的来临,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使得工程服务国际贸易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工程技术人才跨国流动日益频繁。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东盟已超越欧盟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了解东盟国家工程技术人才治理体系意义重大。该文比较分析了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缅甸4个东盟国家相关社团组织工程技术人才治理情况,归纳总结了共性特点,对我国工程师制度改革方向提出了初步建议。
[关键词]工程技术人才 国际互认 东盟国家 工程师社团组织
[中图分类号]C9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596(2020)11-0010-07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先后与东盟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深化合作。特别是在2020年11月15日,东盟十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15个成员国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标志着覆盖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建立,将促进成员国区域贸易的进一步增长。
工程技术人才是工程服务贸易的重要生产要素,资格互认是工程技术人才国际流动的前提,也是推动跨国工程服务贸易持续发展的基础。随着我国企业承建东盟国家项目的日益增长,越来越多的工程技术人才奔赴东盟国家执业,但受当地现行工程技术人才制度的限制,资格问题成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为此,中国科协及其所属全国学会自本世纪初开始,从推动民间科技人文交流的角度探索工程技术人才资格国际互认,并在近年取得了一些成果,相继与泰国、缅甸、巴基斯坦实现了工程技术人才评价标准双边互认,与缅甸实现了工程技术人才资格双边互认[1-4]。
为进一步了解东盟国家相关社团组织工程技术人才治理的情况,本文对2018年东盟国家中与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排名前三的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①,以及与我国实现资格互认的缅甸共4个国家的工程技术人才制度进行详细介绍②,为推动我国工程师制度与国际通行制度接轨提供经验借鉴。
一、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缅甸工程技术人才治理体系
东盟十国已于2005年12月9日共同签署了《东盟工程服务互认协议》,以推动工程技术人才流动、交流信息以及促进标准和专业资格方面的最佳实践,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东盟国家间的工程技术人才资格互认,有力促进了东盟国家间服务贸易发展。此外,国际上还出现了《欧洲工程师协议》《亚太工程师协议》等区域性以及《国际职业工程师协议》[BFQ]等国际性工程技术人才资格互认协议,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缅甸均有相关工程师社团组织代表本国加入了互认协议③,见表1。各国通过工程师社团组织,一方面积极参与本国工程技术人才治理,另一方面推动本国工程技术人才国际流动,与国际同行交流互鉴。
(一)新加坡工程技术人才治理体系
新加坡工程师学会(Institution of Engineers Singapore)成立于1966年,是新加坡工程师的全国性社团组织。新加坡专业工程师理事会(Professional Engineers Board Singapore)依照《新加坡专业工程师法》成立于1971年,是国家发展部指定的合法机构。上述2个工程师社团组织共同构建了新加坡工程技术人才治理体系[5]。
新加坡专业工程师理事会依法对土木、电气、机械3大行业实行准入制度,只有持有有效从业证书的注册专业工程师(Professional Engineer,PE)才能从事相关职业及工作。申请人需要获得土木、机械、电气工程专业学历,并具有至少4年的实践经验(各专业的工作年限和经历要求也有所不同),参加并通过相应基础和实践考试,接受面试考核,通过面试者即可成为专业工程师。此外,法律还在专业工程师外设立了专家工程师(Specialist Professional Engineer),目前有岩土工程和游乐设施工程2种,可分别由满足资质要求的土木专业工程师和机械专业工程师申请,但两者之间并没有严格的位阶關系。
2013年,新加坡工程师学会提出在专业工程师之外设立特许工程师(Chartered Engineer,CE),作为业界对工程师能够在其从业领域出色从业并符合国际工程师标准的认可,目前已涵盖航空航天工程、化学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岩土工程、机械工程等23个专业技术领域。新加坡工程师学会任命特许工程师委员会负责管理评估和注册程序,与专业工程师类似,申请需要获得被认可的学术资格,具有至少4年的实践经验,接受面试考核,面试通过后即可成为特许工程师。此外,已注册的专业工程师可直接被授予特许工程师身份,来自与新加坡工程师学会签署了互认协议的其他工程师社团组织的被认证工程师,在满足相应条件后也可成为特许工程师。特许工程师必须是新加坡工程师学会的会员。新加坡工程技术人才治理体系基本情况见图1。
(二)马来西亚工程技术人才治理体系
与新加坡相似,马来西亚也是较早颁布并实施工程师法的国家之一,境内也有2个工程师社团组织共同参与工程技术人才治理,分别是成立于1959年、作为职业和学术共同体的马来西亚工程师学会(Institution of Engineers Malaysia)和依法成立于1972年作为政府规制和认证部门的马来西亚工程师理事会(Board of Engineers Malaysia)。经过多年发展,马来西亚的工程技术人才治理表现为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共同管制的方式。马来西亚1967年颁布的《工程师注册法》规定,马来西亚境内的工程专业由马来西亚工程师理事会负责,只有在马来西亚工程师理事会注册的工程技术人才才能在马来西亚执业。
马来西亚的工程技术人才主要涉及机械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化工工程4个类别,包括毕业生工程师(Graduate Engineer,GE,被认可专业本科毕业3个月内在马来西亚工程师理事会注册)、专业工程师(Professional Engineer,PE,毕业生工程师获得3年实践经验并通过相应的专业评估考试)、执业专业工程师(Professional Engineer with Practicing Certificate,PEPC)3个层级。其中部分在对建筑业至关重要的专业工程服务范围内从业的专业工程师,需要进一步通过专业能力考试成为执业专业工程师,方可获得工程项目的签字权。
此外,马来西亚工程师学会的毕业生会员(Graduate Member,GM)和正式会员(Corporate Member,CM),可直接在马来西亚工程师理事会注册成为毕业生工程师和专业工程师,两者之间可相互转换。马来西亚工程技术人才治理体系基本情况见图2。
(三)泰国工程技术人才治理体系
泰国工程师理事会(Council of Engineers of Thailand)是泰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唯一工程师社团组织,是依据《工程师法(佛历2542年)》于1999年成立的对工程技术人才进行管控的法定机构,接受泰国内政部的指导与监督,主要负责土木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等7个专业技术领域工程技术人才的认证与监管。工程技术人才若想在上述受监管的专业技术领域执业,需要具备相应资质和实践经验,确保能承担维护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责任,并具有公共安全及环境意识。
通过认证的工程技术人才将获得泰国工程师理事会颁发的执照,分为助理工程师(Associate Engineer,AE,被认可专业本科毕业且经考试合格)、专业工程师(Professional Engineer,PE,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3年实践经验且经考核合格)、高级专业工程师(Senior Professional Engineer,SPE,取得专业工程师资格后5年实践经验且经考核合格)以及仅向外国人发放的兼任工程师(Adjunct Engineer)4类。外国工程技术人才若想在泰国执业,只能申请兼任工程师执照,且每次只能从咨询、监督、运营、工程规划、设计与计算和咨询中选择1个工作领域进行申请。泰国工程技术人才治理体系基本情况见图3。
(四)缅甸工程技术人才治理体系
缅甸工程理事会(Myanmar Engineering Council)是缅甸境内依照2013年12月2日颁布的《缅甸工程理事会法》[BFQ]成立的工程师社团组织,除负责开展城市工程、工业工程、电力工程、电子工程、化学工程等13个专业技术领域工程技术人才的认证与监管外,还负责工程教育认证、工程企业施工资质认证等[6]。
缅甸工程理事会可面向国内工程技术人才开展注册技术员(Registered Technician,RT)、注册本科技术员(Registered Graduate Technician,RGT)、注册工程师(Registered Engineer,RE)3个序列的注册认证,前一序列在获得相应年限工作经验且满足条件后可申请下一序列的注册认证,为具有不同工程教育背景的工程技术人才打通了职业发展空间。其中,工程师序列共有3个层级,注册工程师可继续申请注册高级工程师(Registered Senior Engineer,RSE,取得注册工程师资格后2年实践经验且经考核合格)和注册专业工程师(Registered Professional Engineer,RPE,取得注册高级工程师资格后1年实践经验且经考核合格)的注册认证。获得注册证书的工程技术人才在申请下一序列或级别的注册认证时,除满足相应年限外,还必须通过相应等级的全部考核评估,包括发展计划课程、考核笔试、经验和素质合格报告、面试4个环节。此外,缅甸工程理事会还针对外国工程师设置注册有限工程师(Registered Limited Engineer)和注册有限专业工程师(Registered Limited Professional Engineer)的注册认证。缅甸工程技术人才治理体系基本情况见图4。
二、主要特点分析
从上述4个东盟国家的工程技术人才治理体系来看,各国均有完备的工程师法律、独立的工程师社团组织、完善的工程师认证体系,因此,4个国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一)完备的工程师法律
上述东盟国家的工程师法律文本均对工程行業专门组织、受监管的专业技术领域、工程技术人才的层次类别及资格要求等进行了法律界定。工程行业与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相应的工程技术人才资格和职业管理需要政府层面的监管,工程师法是政府对工程技术人才这一群体进行监管的法律依据。此外,工程师法一方面规定了工程技术人才所需要具备的资质要求,另一方面界定了其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以法律形式对“工程师”称号进行保护,保证了这一称谓的权威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工程技术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声誉。
(二)独立的工程师社团组织
上述东盟国家均以法律形式建立了独立的工程师社团组织,政府依据相应法律法规建立重要专业技术领域工程师准入资格,并依法授权有关工程师社团组织开展工程师认证和注册、参与工程师培养,保证执业水准和道德水平,保护公众身心健康、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是国家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工程师社团组织作为工程师群体的专门组织,在助力专业成长、开展技术服务、促进国际交流等方面均发挥着重要作用,以工程技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三)完善的工程师认证体系
上述东盟国家均有较为完善的工程师认证体系,且大多都设计了不同的等级,每个等级都有科学、清晰、明确的评级标准,对不同层次的工程师应满足的能力素质提出了要求。一般来说,获得工程师认证需要具备适当的工程教育背景、满足职业能力要求、一定年限的工作经历、参与持续职业发展以及承诺遵守职业道德,这一点在国际上也已初步达成共识,并形成了以《国际职业工程师协议》为代表的国际性工程技术人才资格互认协议[7],而健全的工程师认证体系也是国际上工程技术人才相互认可的重要依据。
三、对我国工程师制度改革的思考
我国工程师制度历经技术职务任命制、技术职称评定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职业资格与职务聘任并行机制4个阶段,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正逐步形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并行且相互衔接的工程师制度[8]。总体来看,我国各个阶段的工程师制度与当时的经济基础和社会需求相适应,对促进工程师职业发展和作用发挥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与国际通行的注册工程师制度在法律地位、框架体系、评价机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差异,已成为我国工程师跨国执业时其资格难以被其他國家(地区)认可的主要根源。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开展工程师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研究,按照立法程序推动工程师立法,说明专业技术领域及其标准,界定工程技术人才的执业规制和法律责任;积极推动成立我国工程师社团组织,将广大工程技术人才团结凝聚起来,发挥中国工程界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工程师认证体系顶层设计,在推进工程师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以增强国际可比、质量等效为重点,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工程师认证体系。
注释
①数据来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商务门户网站.http://www.cn-asean.org/.
②各国工程技术人才评价治理相关资料均来源于相应工程师社团组织官方网站。
③各国工程师资格多边互认情况相关资料来源于The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Alliance官方网站:https://www.ieagreements.org/.
参考文献
[1]中国-泰国工程师管理制度研讨活动举行[EB/OL].(2018-07-24)[2020-11-20].https://www.cast.org.cn/art/2018/7/24/art_541_44742.html.
[2]孟庆海率中国科协代表团访问缅甸、巴基斯坦[EB/OL].(2019-11-18)[2020-11-20].https://www.cast.org.cn/art/2019/11/18/art_80_105346.html.
[3]李婷,贾文婷.缅甸“一带一路”项目上将有更多中国工程师身影[EB/OL].(2019-11-05)[2020-11-20].http://world.people.com.cn/n1/2019/1105/c1002-31437670.html.
[4]冯涛,孙世玮.5名中国土木工程师将获国际通行证——中国公路学会完成我国首批土木工程师能力国际互认[J].中国公路,2020(8):32.
[5]蒋石梅,吕平,王玲.新加坡工程师及工程公司质量管理体系透析[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5(1):97-101,118.
[6]张鸣天,王天羿,郝胤博,等.缅甸工程师制度研究及对我国工程能力建设的启示[J].科技视界,2020(22):177-180.
[7]王玲,秦戎,张鸣天,等.《国际职业工程师协议》研究及我国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发展前景分析[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20(4):34-40.
[8]人社部、工信部:印发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J].人才资源开发,2019(5):55.
Research and Reflection on the Management of Engineeringand Technical Talents in Societies:take the Major Countries of ASEAN as an Example
Zhang Mingtian1, Shi Yanqiong1, Hao Yinbo2
(1.Service Center for Training and Talent, China Associat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eijing 100081, China;
2.China Associ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Beijing 100048, China)
[Abstract]With the world economy entering the era of service economy and the deepening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of engineering services has developed rapidly, which brings about the increasingly frequent cross-border flow of engineering and technical personnel. During the COVID-19 epidemic, ASEAN has overtaken the European Union to become Chinas largest trading partner. So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understand the management system of engineering and technical talents in ASEAN countries. This paper compares and analyzes the management of engineering and technical talents by the relevant societies of Singapore, Malaysia, Thailand and Myanmar, summarizes the common characteristics, and puts forward preliminary suggestions for the reform direction of Chinas engineer system.
[Key words]engineering and technical talents; international mutual recognition; ASEAN countries; engineer socie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