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建
(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江苏徐州 221116)
《拾遗记》,又称《王子年拾遗记》《拾遗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志怪小说的代表作之一,作者系东晋时期著名方士王嘉。原书19 卷,220 篇,后散佚,由梁代萧绮搜集整理编为10 卷。《拾遗记》以一定的史实为线索,结合民间传说以补正史之遗漏,可以说是一部弥足珍贵的六朝野史集。《拾遗记》一书涉及许多动物形象,其中禽鸟形象数量最多。据笔者统计,在王嘉所撰的126 篇故事当中,禽鸟形象或与禽鸟相关的形象就出现了60 余次。这些禽鸟形象超越了本身的物种限制,承载着深刻的文化意蕴,值得关注。笔者在前辈先贤的研究基础之上,试对《拾遗记》中的禽鸟形象进行归纳、整理与分析,探究其背后的文化内涵,阐释禽鸟形象与人伦关系建构之间的联系。
《拾遗记》涉及的禽鸟数量较多,从禽鸟蕴含的文化功能看,主要可以分为三类,即反映图腾崇拜的禽鸟、占卜吉凶的禽鸟、象征国家兴衰的禽鸟。
原始先民非常崇拜大自然,往往将大自然中存在的物象视作神灵,或者视为种族或氏族的象征或族徽,甚至作为祖先来崇拜(图腾崇拜),以求得庇护,鸟图腾崇拜就是其中的一种。在母系氏族时代,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人类的繁衍在某些地区被视为女人与鸟结合的结果,典型的就是殷人祖先契的出生。《诗经·商颂·玄鸟》称“天命玄鸟,降而生商”[1]356,叙述了简狄吞食玄鸟蛋受孕生下契的故事。《拾遗记》卷二《殷汤》记载了简狄怀抱鸟蛋、感应生契的故事,与《诗经·商颂·玄鸟》的说法略有不同,但都反映了远古先民的鸟崇拜观念。先民们不仅将人类的繁衍归功于鸟,而且将美好的愿望寄托在鸟身上,在生活中表现为喜欢使用与鸟有关的物件做装饰。《拾遗记》对这种文化心理也多有反映。卷一《少昊》载:“刻玉为鸠,置于表端。”[2]13这是用玉石雕刻成斑鸠的形象作为装饰品。卷六《前汉下》云:“刻飞鸾鹢,饰于船首。”[2]128这是在船头刻画禽鸟飞翔的图形,取行船快捷的意思。卷十《瀛洲》云:“刻黑玉为乌。”[2]227这是将黑玉雕成禽鸟之形。这些记载均说明人们对鸟非常喜爱并极力推崇,希望图腾鸟能给人类带来祥瑞。
此外,远古社会环境恶劣,物质匮乏,人们食物单一,活动范围狭窄,而鸟能够来去自如,飞到各地寻觅食物,因此先民们渴望能像鸟一样自由飞翔。《拾遗记》载有反映人们这一愿望的故事,如卷一《颛顼》记载的“人皆衣羽毛,无翼而飞”[2]16,卷二《周》记载的“有人衣服并皆毛羽,因名羽人”[2]54。这种美好愿望折射了微妙的社会心理,带有先民们对人类早期生活片段的潜在记忆,正如陈勤建所说,“先民在长期吃鸟食、种鸟田、住鸟居、着鸟衣、讲鸟语的过程中,自觉不自觉地成了一种仿鸟态的人”[3]34。
我国古代往往将动物作为人与神灵沟通的媒介、传递神灵意旨的使者,因而赋予动物预兆和征验的功能。《拾遗记》中的一些禽鸟就具备这样的功能。
《拾遗记》中禽鸟的预兆功能涉及吉凶两面。有时候,禽鸟的出现预示着吉祥。据卷二《周》记载,武王伐纣时“有大蜂状如丹鸟,飞集王舟,因以鸟画其旗。翌日而枭纣,名其曰蜂舟”[2]48。显然,这则故事中的丹鸟预示着武王伐纣将会成功。《拾遗记》还载有越王勾践伐吴时发生的类似事件,“初,越王入吴国,有丹乌夹王而飞,故勾践之霸也,起望乌台,言丹乌之异也”[2]88。丹乌即丹鸟,预言了勾践复国的成功。卷七《魏》记载的故事中,人们将白燕称为“金德之瑞”[2]170,可见白燕也能预示吉祥。《拾遗记》中的这类禽鸟外形美丽,声音婉转,能给人们带来美的享受,人们乐于在它们身上寄托吉祥的兆头和美好的愿望。有时,禽鸟也预示凶险与灾难。卷八《吴》介绍背明鸟时写道:“吴人语讹,呼背明为背亡鸟。国中以为大妖,不及百年,常有丧乱背叛灭亡之事。散逸奔逃,墟无烟火,果如斯、言。”[2]184人们在动荡的社会环境中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尤其畏惧自然灾害和战乱,但是难以找出战乱的原因,只能将之归咎于鸟类的行为。因为吴地方言中的“背明”与“背亡”音同,人们就将背明鸟视作战乱的象征。
《拾遗记》中的禽鸟不仅能预示吉凶,而且能预言国家的兴衰运势或人的命运。凤凰是中国文化中的神鸟,它的出现往往象征明君治世、天下太平。反之,凤凰的离开或死亡,就代表昏君当道、天下动乱。卷二《周》载:“方凤初至之时,毛色文彩未彪发;及成王封泰山、禅社首之后,文彩炳耀。中国飞走之类,不复喧鸣,咸服神禽之远至也。及成王崩,冲飞而去。”[2]49周成王即位之初未有作为时,凤鸟含光敛瑞;周成王大有作为时,凤鸟文彩炳耀;周成王薨逝后,凤鸟也高翔远逝:凤鸟的行为与周成王的运势形成了一种具有神秘色彩的感应关系。孔子也有类似的遭际。卷二《周》载:“孔子相鲁之时,有神凤游集。至哀公之未,不复来翔,故云:‘凤鸟不至。’可为悲矣。”[2]49孔子在鲁国担任国相时,凤凰聚集在鲁国,是因为孔子执政允当,鲁国政局稳定,百姓生活和乐。至鲁哀公时,鲁国内政混乱,动荡不安,凤凰自然就飞走了。
除了凤凰,《拾遗记》中还有很多禽鸟具有象征兴衰运势的功能。卷十《蓬莱山》中的鸳鸯能预示“圣君之世,来入国郊”[2]224。卷一《唐尧》引《世语》中的“青鸐鸣,时太平”[2]22的记载来说明青鸐的鸣叫预示着天下太平,并说“故盛名之世,翔鸣薮泽,音中律吕,飞而不行。至禹平水土,栖于川岳,所集之地,必有圣人出焉”[2]22,可见青鸐还是圣人现世的征兆。卷五《后汉》记载了鳷鹊带来的吉祥征兆,“其国太平,则鳷鹊群翔”[2]142。卷七《魏》称沉明石鸡“色如丹,大如燕,常在地中,应时而鸣,声能远彻……若天下太平,翔飞颉颃,以为嘉瑞,亦为‘宝鸡’”[2]166-167。《拾遗记》禽鸟具备象征国家兴衰与隐喻人物命运的功能,不仅反映了禽鸟在人们心中具有重要地位,而且折射了魏晋时期人们对国家兴衰、自身命运的关注与担忧。
禽鸟具有的文化意蕴和文化功能使我们看到,《拾遗记》中的禽鸟已经超越了自身的物种界限,拥有了人难以拥有的异能,满足了人们渴望了解自然、掌握自身命运的心愿。
《拾遗记》记载了诸多荒诞不经的故事,包含不少封建迷信思想,因此为不少学者所诟病,但这些怪诞的故事背后蕴含着非常丰富的民俗内容,很多关于禽鸟的故事对研究民俗文化具有重要的价值。
“元旦画鸡”习俗与重明鸟的传说密切相关。《拾遗记》卷一《唐尧》记载了这样的故事,尧在位70 年,鸾雏年年来集,麒麟游于薮泽,鸱枭逃于绝漠,秪支之国献重明之鸟,“状如鸡,鸣似凤。时解落毛羽,肉翮而飞。能搏逐猛兽虎狼,使妖灾群恶不能为害。饴以琼青。或一岁数来,或数岁不至。国人莫不扫洒门户,以望重明之集。其未至之时,国人或刻木,或铸金,为此鸟之状,置于门户之间,则魁魅丑类自然退伏。今人每岁元日,或刻木铸金,或图画为鸡于墉上,此之遗像也”[2]22。由《拾遗记》的记载可知,“元旦画鸡”民俗最初是用木头刻成或用金属铸成重明鸟的形象,在正月初一那天挂在门上以祈求吉祥如意,后来演变为在门上刻上或画上鸡的形象。先民们认为,鸡能司晨报时,具有驱逐鬼怪的特异功能,因此是吉祥的家禽。人们将在节俗中将罕见的重明鸟形象替换为日常生活习见的鸡的形象,并希望新年时悬挂或张贴鸡的图像来驱除灾祸,表达对未来生活的美好祝愿。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的崇拜逐渐由鸡扩展到鸡蛋。周处《风土记》记载:“正旦,当生吞鸡子一枚,谓之炼形。”[4]155《炼化篇》中还有“正月旦,吞鸡子、赤豆各七枚,辟瘟气”[5]204的说法。时至今日,人们还常常将有关鸡题材的年画贴在大门上。“元旦画鸡”的民俗仪式已经变得非常简单,但仍然是人们祈求大吉大利、驱除灾祸以佑平安的重要节俗。
“元旦画鸡”的习俗与雄鸡打鸣报晓有关。雄鸡报晓预示着一天的开始,是常态。母鸡打鸣则反常,被人们视为凶兆。比如,古人认为母鸡在早晨打鸣(牝鸡司晨)预示灾难的降临,甚至给主人全家带来厄运,某些地区至今还流传着这种迷信的说法。
“母鸡打鸣”为凶兆这一说法在《拾遗记》中也有记载。卷五《前汉上》写道:“太初二年,大月氏国贡双头鸡,四足一尾。鸣则俱鸣。武帝置于甘泉故馆,更以余鸡混之。得其种类而不能鸣。”[2]122“双头鸡”与中原鸡杂交的后代不能打鸣,失去了报时(司晨)功能。在当时的人看来,这是不吉利的。谏者曰:“诗云:‘牝鸡无晨。’一云:‘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今雄类不鸣,非吉祥也。”[2]122进谏者转述了当时流行的话,反映了人们的思想观念:母鸡是没有资格“司晨”的,一旦母鸡在早晨打鸣,将给人们带来不幸。
喜鹊原称“鹊”,因体态轻盈、外形美丽和叫声欢快而深受人们喜爱。人们认为“鹊”象征吉兆,预示着美好的事情将要发生,因此将“喜”字冠在“鹊”前,以“喜鹊”之名称呼它。
《拾遗记》卷二《周》记载:“比翼鸟多力,状如鹊,衔南海之丹泥,巢昆岭之玄木,遇圣则来集,以表周公辅圣之祥异也。”[2]51比翼鸟是燃丘国献给周王的贡品,这种鸟外貌与鹊相似,是以鹊为原型创造出来的神鸟。在圣人现世时,比翼鸟会飞来集栖。卷六《后汉》云:“有鸟名鳷鹊,形高八尺,解人语。其国太平,则鳷鹊群翔。”[2]142鹊在天下太平的时候也会聚集在一起,由此可见鹊象征着祥瑞,隐含着深刻的文化意蕴。《拾遗记》还透露了人们喜爱鹊的另一个原因,那就是鹊带来了农作物的种子,帮助人类解决了温饱问题。《拾遗记》卷十《员峤山》云:“(员峤山)多大鹊,高一丈,衔不周之粟。粟穗高三丈,粒皎如玉。鹊衔粟飞于中国,故世俗间往往有之。其粟,食之历月不饿。”[2]228显然,这种说法是人们对粟这一作物由来的神奇想象,反映了古代人们对粮食的渴望和对生活的期盼。
“灵鹊报喜”的说法对人们的社会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在许多艺术作品中和生活日用品上,人们都能看到喜鹊的身影。
王嘉不仅为笔下的禽鸟形象注入了丰富的民俗文化内涵,而且借助禽鸟与人之间的种种奇异故事宣扬伦理道德。在这些故事中,禽鸟成了某些伦理规范的践行者和代言者,反映了当时的人们对“仁”“义”“忠”等人伦关系的认识和理解。
“仁”是儒家最基本的社会伦理范畴,是儒家思想的核心,深刻地影响了我国传统文化。《拾遗记》中许多故事都宣扬了仁爱的思想,一些禽鸟被视为仁爱的化身。《拾遗记》卷三《鲁僖公》记载:“僖公十四年,晋文公焚林以求介之推。有白鸦绕烟而噪,或集之推之侧,火不能焚。晋人嘉之,起一高台,名曰思烟台……或云戒所焚之山数百里居人不得设网罗,呼曰‘仁乌’。俗亦谓乌白臆者为慈乌,则其类也。”[2]69晋文公为了迫使介之推出来做官,便焚烧他隐居的山林,一群仿佛有灵性的白鸦张开翅膀挡住火焰,以此保护介之推。人们因为赞赏白鸦的做法,就修建了思烟台作为纪念,并将这种鸟称作“仁乌”。故事中的“白乌”保护的是忠义仁爱的介之推,它与人一样具有仁爱本性。《员峤山》讲述了鹊衔粟飞往中原使人们得以饱食的故事,在一定程度上也展现了鹊这种鸟类的善良本性。王嘉将笔下的禽鸟塑造成富有同情心和仁爱心的形象,属于移情法,即将人与人之间存在的感情移植到禽鸟形象上。这种写法不仅反映了鸟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更说明了“仁”的观念深刻地影响了人们的思维方式。
“义”作为人伦关系之一,具有多重内涵,其中得到普遍认同的含义是“重情重义”。《拾遗记》中的很多禽鸟都具有重情重义的特点,最具有代表性的是伤魂鸟。卷九《晋时事》记载:“至汉哀平之末,王莽多杀伐贤良,其鸟亟来哀鸣。”[2]212伤魂鸟竟然因为感慨世事而对无辜被杀的贤良大臣发出哀鸣,表达悲伤之情,其仁厚忠义甚至超出了社会上的普通人。卷七《魏》记载:“田畴,北平人也,刘虞为公孙瓒所害,畴追慕无已。往虞墓设鸡酒之礼,恸哭之音,动于林野,翔鸟为之凄鸣。”[2]172受忠良感发和人的悲伤之情的触动,翔鸟也发出凄切之音。这些故事通过鸟类的重情重义反衬了当时那些阴险狠毒、无情无义的人。鸟类对人类的情义,在该书卷一《虞舜》中也有体现,“(人)死,葬之中野,百鸟衔土为坟”[2]29。鸟儿能衔土埋葬逝去者,反映了禽鸟重情重义的特点。
孝道是我国传统伦理文化中重要的道德规范,也是中华民族一直尊奉的传统美德。《拾遗记》宣扬了孝道这一传统美德,并借助禽鸟的形象强化了这一伦理观念。卷六《前汉下》记载:“张掖郡有郅族之盛,因以名也。郅奇字君珍,居丧尽礼。所居去墓百里,每夜行,常有飞鸟衔火夹之,登山济水,号泣不息,未尝以险难为忧,虽夜如昼之明也。以泪洒石则成痕,著朽木枯草,必皆重茂。以泪浸地即碱,俗谓之‘碱乡’。至昭帝嘉其孝异,表铭其邑曰‘孝感乡’。四时祭祀,立庙焉。”[2]134从《拾遗记》的记载看,郅奇居丧期间经常远行百里赴墓地祭拜,是一片诚孝之心的表现。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地,引发了一系列神奇的事情:每次夜里赶路,就有飞鸟衔火飞翔在道路两侧为他照明;他哭泣的眼泪落石留痕、浸地成碱,还能使朽木枯草起死回生。飞鸟衔火照明,是禽鸟对孝子的呵护,也是作者宣扬孝道伦理的叙事手段。作者意在说明一个人如果具备至孝之心,木石也会为此而动情,鸟兽也会因此而驯服。在这则故事里,禽鸟是作为劝人遵守孝道的形象出现的。
由《拾遗记》中禽鸟的文化内涵可以看出,这本志怪小说貌似纯属虚构想象之作,但是也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拾遗记》荒诞不经的故事表象下蕴含着丰富的社会文化内容和深刻的伦理文化内涵,其中某些禽鸟形象甚至成为一种独特的文化符号,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