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王铺镇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技术服务中心,甘肃 秦安 741611)
重大动物疫病影响着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影响着公共卫生,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与人类的健康和安全。预防和控制动物流行病不仅是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搞好公共卫生的重要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应遵循“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逐级建立责任制”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工作开展,其中明确指出了政府在工作的开展中应占主导地位,统一领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因此政府的工作执行力度就直接影响到整体工作开展的效果。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内容纳入工作考核中,制定相关的工作目标,按照制定的目标进行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注重有效、有质的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一定要确保工作开展所需的经费充足,这样才能保证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与此同时,要提高养殖业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感,自觉遵守饲养动物单位和个人应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的规定。
配合县局做好动物疫病监测、流调计划。合理布局监测网络,调整更新监测网点,围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防治计划、国家小反刍兽疫消灭计划、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奶牛结核病等防治指导意见开展监测。重点做好种畜禽场动物疫病净化监测,政府招标强制免疫疫苗(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病等)免疫效果评估监测,无害化处理场点病死动物样品病原学监测,非健康动物疫病和屠宰场等流通环节动物疫病、新发动物疫病的风险评估监测。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执法监督,对拒绝采样、监测和净化不达标的养殖企业依法查处,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内容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与效率。建立针对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的专门小组,从动物疫病发生的规律与特点入手,,进行有效的监测,注重对动物疫病检测的效率与质量。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可监测范围和增加监测时间,通常情况下,春季为禽流感、鸡瘟的多发季节,夏季为猪瘟、猪蓝耳病的多发季节,秋季一般有口蹄疫的发生,这就可以通过观察,根据疫病发生的季节进行季节性、针对性的预防。当然,由于地域、气候等多种因素的复杂性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一要严把产地检疫关。动检站要持续抓好产地检疫工作,推动以检促防、防检结合的工作局面。推行检疫申报制度,以“谁养殖、谁屠宰、谁申报”为规定与原则,将检疫申报和养殖扶持政策的进行联动。强化动物养殖源头管控,规范检疫行为,推广疫病快速检测技术。完善常态化督查机制,加大明察暗访和内部稽查力度,确保产地检疫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要健全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站检疫数据;对产地检疫率较低和工作常年滞后的,进行约谈问责。二要严把移动监管关。为了防范动物调运引发的疫情传播风险,要对跨省调运种用进行加强管理。对乳用动物,一定要建立严格与细致的检疫审批制度,强化落地隔离监管制度。对跨省调入用于饲养的非种用、非乳用动物,要严格落实到达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对调入落地未报告的行为,一经发现,要立即严肃查处。三要强化无害化处理监管。持续落实“一标两书三制四个严格”的工作措施,提高广大养殖场(户)无害化处理意识和责任感,从源头杜绝病死畜禽乱扔现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如经营、运输、随意丢弃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等进行追究与处罚。四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以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强化养殖档案管理为突破口,监督养殖场户切实落实畜禽免疫、调入调出、死亡及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加大对各环节监督执法力度,督促涉牧企业及个人落实主体责任,重点依法打击为谋取巨额差价可能出现的违反限调规定、逃避检疫、无证运输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违反动物防疫条件、使用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或出售病死或染疫动物等违法行为,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
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控,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创新布病、结核病防控模式,以村为单位逐场推进奶牛布病、结核病和全镇羊的布病监测净化和扑杀无害化处理。大力推进奶畜的布病、结核病净化工作,积极开展净化区和净化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