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万华
(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职教中心,甘肃武威,733200)
在中国的教育体系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地位是不可忽视的。作为以培养高层次的职业技术人才为目标的教育类型,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的学科型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的途径、模式、方法与目的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1]与普通的学科型高等教育相比,高职音乐专业的学生在音乐功底方面相对较弱,因此,高职音乐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并不是培养出需要多年的音乐“童子功”与深厚知识底蕴的歌唱家、演奏家等职业人才,而是在国家经济水平提升的推动下,培养符合社会发展的艺术相关服务类工作者,如社会音乐教育、职业音乐教育、企业文化管理、娱乐传媒相关行业音乐人才等。[2]根据对现今社会的艺术相关行业的调查,音乐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几种能力:熟练运用基础技能,了解并掌握符合时代发展的先进艺术相关技术与能力,即演唱、伴奏、演奏等能力与应用现代化的音乐多媒体技术的能力;不断学习艺术相关知识,能够快速理解艺术行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思想,并具有将基础音乐知识与新思潮结合起来并进行创新的能力;能够运用自己的语言向他人表达自身的音乐观与价值观,具有通过音乐传达情感并感染他人、吸引或激励他人共同参与音乐活动的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与组织能力,熟悉各类音乐相关活动的流程与环节。
总的来说,高职音乐专业应该将培养具备较高专业素养、掌握实用型应用技能、能够将专业的音乐理论知识良好地运用到未来的工作生活中的高质量人才作为最终的培养目标。为了达到这个目标,高职音乐专业必须明确音乐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在充分考虑教育对象具体情况的基础上,确定正确的培养目标与教学策略,创建一个具有高职教育特色的音乐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正确且坚定的培养目标对于教育的质量具有重要的影响。然而,根据对高职院校的音乐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调查,部分高职院校盲目地沿用了本科音乐专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致力于培养未来能够从事音乐表演与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性音乐人才。由于高职院校的学生在基本功与学习成绩方面不理想,这种培养目标不适合高职学生,没有考虑高职学生的实际情况,缺少科学性与合理性,导致高职音乐专业教育的质量难以提升。
随着国家教育水平的提高,新时期的高职音乐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中对专业课程设置、教学模式、培养模式以及教育实践等模块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仍存在部分高职院校在实际的教学环节中缺少足够的实践能力培养内容的现象。教师在进行教学活动时,往往专注于按照教学计划执行,没有进行实践课程的校外拓展与延伸。现阶段高职音乐专业教学在实践能力培养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教师仅在理论上表现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视,没有真正在实际生活中鼓励并引导学生参与实践活动,为学生进行实践示范,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第二,尽管开设了相关的音乐实践课程,但在实践过程中,教师没有及时对学生的学习情况与问题进行追踪与反馈,对学生的跟踪指导不到位。[3]学生在未来的工作生活中能否灵活运用所学的专业音乐知识,取决于学生是否具备一定的实践能力,而现如今的高职院校大多忽视了对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性。
近年来,人们的文化素质水平不断提升,社会市场中的就业竞争也愈发激烈,这对于高职院校学生来说,无疑是一次严峻的挑战。部分用人单位认为,高职院校的音乐专业学生的学历相对较低,其所具备的专业技术无法达到标准,且大多不具备能够将音乐知识与专业技能转化为实践的能力,创新意识方面也存在欠缺,人文素养不足。[4]这体现了当前高职音乐专业人才培养方面对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上的重视程度不够。学校的教学计划中,往往忽视了对人文素质的针对性培养课程,而且缺少具有丰富从业经历与良好创业能力的教师对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职业素养、沟通能力、组织能力等方面的培养,导致高职音乐专业学生在社会中与其他人才相比,缺少自主创业观念与创新能力,无法良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对于音乐专业人才的新需求,市场竞争力较弱。
明确培养方向,树立正确的人才培养观是保证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与关键。首先,高职院校应充分认识到当今社会对音乐专业人才的需求,深刻了解新时期对于音乐专业人才的具体要求,提高对音乐教育的重视,明确人才培养的方向。为了制定更加高效的教育计划,高职院校必须在结合校内学生的基础情况的前提下,针对职业教育的特性,树立科学的人才培养观。[5]人才培养的目标不能过高,切不可盲目地实施教育,需要真正考虑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音乐专业的市场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在传统的音乐专业教学中,基础的专业技能知识一直是重点的教学内容。为了培养更加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实践型音乐专业人才,高职院校必须加强对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培养的重视,将实践应用能力置于人才培养观的重点与核心位置,将专业技术能力与实践应用能力结合起来,以此培养出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应用型职业音乐人才。
传统的音乐专业教学模式大多是以知识理论教育为主,实践教学内容极少,部分院校甚至根本没有实践教学。同时,大多数实践教学内容单一死板,教学大纲常年都没有变化。在实际步入工作生活中,理论知识固然重要,但实践应用能力也是绝不可忽视的。为了加强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培养企业需要的高质量人才,必须对教育模式进行改革与创新。通过对高职音乐专业学生毕业后所从事的职业进行调查发现,部分学生毕业后会在相关的音乐培训机构从事音乐教育工作,还有一部分学生会选择加入商演公司进行商业演出的组织或表演工作。[6]为此,高职院校可以与音乐教育机构或商演公司等相关的企业进行合作,在企业内部建立音乐专业人才培养基地,高职学生在接受一定时期的专业知识教育后,可由企业先派遣职业教师向学生进一步传授音乐专业技能,补充学校教师所无法教授的企业内部专业知识技能,再将学生派送到企业进行实训教学。通过这种校企合作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让学生在对相关企业的考察与实践中,了解音乐相关行业的现状,可以帮助学生真正掌握社会所需要的音乐职业技能,有针对性地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从而也使高职院校的教学质量能够得到有效的提升。
为了保障后续的实训课程能够顺利进行,为学生的音乐专业知识的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高职院校还应注重对课程设置的优化。在课程内容方面,每一门课程都需要遵循实用性原则,课程内容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将音乐专业的职业能力与艺术涵养作为课程内容设置的标准,整体课程内容要灵活、合理。同时,课程内容也不能忽视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重要性,可以适当增加一些与音乐相关的综合实践课程或其他兴趣课程,将其作为选修课,以及针对职业道德与操守的培训课程,引导学生将基础必修课与拓展选修课结合起来,根据学生个人未来的职业规划选择合适的课程进行学习。例如,对于希望从事音乐教育相关工作的学生,开设教育心理学等选修课程;对于希望从事演出活动相关工作的学生,开设舞美设计、化妆等选修课程,帮助学生完成选修计划制定,进一步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7]另外,考虑到当今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及各行业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视,高职院校可以将音乐专业课程的设置与地方区位优势结合起来,开设民族音乐相关的课程,利用这种具有特色的课程内容向学生传授地方优秀的民族音乐文化,在提升学生学习积极性的同时,夯实学生的艺术根底与文化基础,加强学生的社会竞争力。
要想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高职院校必须在教学过程中改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主体的教学方式,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在音乐实践方面的积极性。教师在教学课程中,可以尽可能地站在产品需求方的角度向学生提出要求,让学生养成实际企业工作的思考方式,引导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从而对音乐专业所涉及的行业产生更加深刻的理解。[8]另外,在音乐表演等实践教学中,为了吸引学生积极参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师可以适当运用一些多媒体设备,营造轻松快乐的课堂氛围,鼓励学生进行音乐表演。对于不愿意在课堂上参与实践活动的学生,学校可以联合社会团体,多为学生提供校外的音乐表演机会,利用多种方式引导学生进行音乐实践,从而培养出具有优秀实践应用能力的音乐人才。
实践性人才是在新时期社会发展的影响下产生的市场需求,高职院校必须积极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革与创新,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优化音乐专业的课程设置,培养出更具有竞争力的优秀高素质音乐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