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文化遗产创新式传承的当代价值
——以苗族“子腊贡米”为例

2020-03-03 12:43黄祥芳
贵州民族研究 2020年1期
关键词:贡米苗族稻田

陈 茜 黄祥芳

(吉首大学,湖南·吉首 416000)

一、引言

民族学新进化论的代表朱利安·斯图尔德(Julian Haynes Steward)认为:特定民族文化与所处生态系统由于长期互动和磨合中逐渐形成一个“文化生态共同体”,此“共同体”即为该民族特有的“文化生态”[1](P2)。中国学者杨庭硕等人则称之为“生境”,认为“生境”是自然与社会两大部分的有机结合[2](P77)。纵观中国几千年灿烂的文明史,各民族为适应特定生态环境而不断创造、积累、传承丰富多彩的本土知识与经验,逐渐定型为“前工业文明”的优秀农业文化遗产。农业文化遗产大多具有鲜明的地域性,是适应于特定自然与生态系统、经历超长时段积淀的产物[3](P1025),主要凭借经验和教训的积累去健全和完善人与所处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关系[4](P50),从而保障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至今,中国农耕区仍然保存着种类繁多、数量巨大、价值不菲的优秀农业文化遗产。自2012年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以来,各地区积极发掘、申报农业文化遗产的热情持续高涨。截止2020年1月,农业农村部已先后公布5批、共计118 项传统农业生产系统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5](P128-131)[6]。而这只是中国优秀农业文化遗产宝藏中的很小部分。

在2011年国务院确定的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80%以上都属于第一产业带的农牧区,其中还有10个贫困地区属于少数民族地区。这些积贫已久的农牧地区中,大多属于仍然传承本土优秀农业文化遗产的地区。位于武陵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花垣县子腊村,此前曾因“子腊贡米”而久负盛名,而今却衰败没落、市场公信度起伏不定,该村也沦落为典型的贫困村。

2017年6月,湖南花垣子腊贡米复合种养系统被中国农业农村部正式下文列入第四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子腊村保存的这一优秀农业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与当地生态环境高度适应的结果,因此“子腊贡米”在当地老一辈人中尽人皆知。但此前的扶贫工作中,却鲜有人将“子腊贡米”纳入扶贫项目去加以创新利用,这是以往扶贫工作的一大失策。而创新利用的关键,就在于如何适应已经变迁的社会背景,如何提高和稳定这一名优农产品的市场公信度,从而使得该项优秀农业文化遗产得以成为支撑当地苗族乡民可持续脱贫的有利遗产。

二、“子腊贡米”的由来

子腊村位于湖南省西北部的花垣县石栏镇内,距离花垣县城约35公里。毗邻夯彩村、油麻村、竹子村、龙门村、大猫村、辽求村[7](P522)。2016年,据子腊村扶贫工作队调查结果显示,子腊村属于纯苗族聚居村,下辖5个自然寨、12个村民小组,共有315户、1405人。耕地总面积1202亩,其中旱土361 亩,水田841亩[8]。其中,历史上曾经承担种植贡品责任的特殊稻田大约有200余亩,分属于七八户苗族农民。

深处武陵山区腹地的子腊村,属于典型的丘陵地貌,四面环山,坡面丛林密布。子腊河从西南向东北贯穿全境,形成一条狭长幽深的河谷。产出“子腊贡米”的稻田沿河谷底部呈条带状分布。1956年至1985年,年平均气温大约13.9℃,夏季昼夜平均温差为7.2℃-9.6℃,年降雨量大约1400毫米[9]。日照时间大约为950-990小时,夏秋季日照较高,冬春季日照偏少,全年太阳辐射值大约77 千卡/厘米[10](P83-84)。针对稻谷种植而言,子腊村日照相对偏少,气温偏低,雨水充沛,致使稻米的生长期相对拉长,反而成为种植优质水稻的理想环境。其中,产出最顶级“子腊贡米”的优质稻田均地处古生代砂质土层内,土壤的透气、透水性能良好,富含磷、钾肥分。而环绕在稻田周边的石山,大多为中生代石灰岩山地。坡面丛林积累的氮肥能够顺坡面而下,为稻田提供丰富的氮肥,从而构成利弊参半的稻谷生长环境。

然而,子腊村的841亩良田并非自古有之,而是当地苗民根据传统文化和经验智慧重新改造所处自然环境的产物,也是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维护完美结合的成功范例。有关当地开辟稻田的历史,文献缺载,但父老相传:几百年前,苗族麻氏兄弟最先来此定居。定居之处的谷底原是一片杂草丛生的深水沼泽,积水难以排除,只能供打鱼狩猎之用,却无法种植水稻。麻氏兄弟合力将坡面的乔木砍下,铺垫在沼泽地淤泥中,以抬高地势。然后再在铺垫的树干上回填砂土、修筑田坎,才形成了连片的稻田[11](P276)。以后产出“贡米”的水稻就种植在这样改造后的稻田中。

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深处武陵山腹地的花垣县所在地被外界称为“苗疆生界”。据史料记载,朝廷最早于明代洪武十一年才在当地设置了崇山卫,着手实施军管[12]。而后,明太祖朱元璋“命崇山卫指挥佥事杨仲名督将士屯田”[13]。但是,屯田耕种多年后,仍然无法达到希望的效果。直到洪武十九年十二月,朱元璋得知的情况仍然是军队“乏食”[14]。整整八年时间,崇山卫将士们为了获得更多的谷米,在包括子腊村在内的崇山卫周边地区,不遗余力地强制要求或者大力鼓励当地苗族先民们开荒造田,并与苗族先民们共同努力改造不利的自然环境,排除各种制约种稻的因素,从类似地区引进谷种,改进农耕技术,大力推广水稻种植,尽力增加种植面积和稻米产量。但现实情况却是,即使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军粮补给仍然面临巨大的困境。几年后,明廷不得不撤废了崇山卫,仅保留一个千户所,继而所亦废[15](P112)。直到洪武三十年,明廷“置镇溪军民千户所”,该地区才开始实施稳定军管[16]。因军粮补给问题导致的撤卫留所,几年后又废千户所,以及最终由镇溪军民千户所代为管理等一系列历史变迁,可以较清楚地说明当地应当存在无法大规模种植水稻的客观原因。具体到子腊村而言,则主要为水温偏低、日照不足等生态缺陷。然而,要想解决这些自然不利因素,往往需要数代人的长期创造和积累,甚至可能需要更长时间的不断完善和积淀,才能逐步构建出稻谷产量稳定的大批良田来。因此,直到清代雍正年间,朝廷才在当地正式设置行政机构,定名为永绥厅[17]。在雍正年间“改土归流”大规模推广水稻种植以后,精耕农业日益兴盛,稻米质量稳步提升。

子腊村开始“铺树造田”的历史可能与明廷在当地设置卫所、将士屯田、大力推广水稻种植的历史背景相关。因此,以上“铺树造田”传说定型的时间理应在明廷设置崇山卫之后。而传说中提到的特殊稻田开辟办法,则是当地苗族的首创。从当代技术眼光看,这样去开辟稻田实在是过于费工费时,但若立足于当时苗族所掌握的技术条件而言,却是本土知识的集中表现。因为铺上树干可以抬高水位,利于水流的顺畅排掉,才能确保洪泛期的水位得到有效的控制。与此同时,所垫的圆木之间会形成较大的空隙,土石填实后又不容易腐烂,这就在稻田下方形成一个具有良好绝热性能的隔离层。水温较高的稻田和下方低温水流之间,就可以做到互不相汇,更有利于稻田水温的稳定。水位抬高的同时,能增加对日照能量的吸收,可以明显提升稻田的水温,更适合水稻的种植。在树干上再回填砂土,是因为古生代砂岩形成的土壤颗粒较大、透气透水性能良好;而中生代石灰岩形成的土壤颗粒细微,透气透水性能较差,但保水性能较好,将两种不同的土壤混合回填到稻田中,形成的人造土壤就变得更适宜水稻的生长。

苗族先民始料不及之处,恰好在于随着这种特殊稻田的连片开辟以及沿子腊河堤防的配置,子腊河的河床被大大收窄,洪水季节河水的下切作用明显加大,长期积累后,原先难以排干的积水从而做到了可以自然排干,并进而提高了稻田的水温,为优质贡米的产出提供了良好的人为环境。正如杨庭硕所言,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是两个不同逻辑的体系,有着各自的运行规律,各民族世代积累的地方性生态知识犹如中国社会的一道生态安全屏障,在协调好二者之间关系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18](P60)。

这套特殊的造田技术并非凭空而来,而是苗族先民在长期与自然界打交道的过程中逐渐总结出来的本土知识。这样的本土知识已经成为苗族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以至于苗族在试种稻谷时就可以十分自然地利用这套本土知识去建构特殊的稻田,其结果不仅能够使稻谷试种成功,而且能够产出优质的大米。

苗族先民用这种特殊的办法开辟稻田,原先仅是交税和满足自己食用,却万万没有想到,这里产出的稻米在日后却成了闻名遐迩的优质贡米。其间的经历极其错综复杂,一言难尽。但就总体而言,不外乎自然和人为两大原因。

从自然原因而言,整个湘西地区普遍规模性种植大米为时较晚,以至于物种的来源都不是出自本地,而是从平原地区引种而来。据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成书的《永顺府志》载,湘西所种的稻种有“红脚粘”“贵阳粘”和“柳条糯”三种。从名称就可以看出,这些稻种都是从平原地区汉族手中引种而来。其中的“贵阳粘”则是“子腊贡米”的谷种源头之一。这些谷种在引种前已经高度适应于炎热的平原坝区环境,一旦移植到海拔偏高、气温偏低的山地环境后,随着生长期的拉长,稻谷又得再次适应昼夜温差偏大的山地环境。因而,长出的稻谷直链淀粉的含量随之而提高,以至于长出的稻米具有颗粒大、晶莹油亮,呈半透明状、稻香浓郁等特点,煮饭时的米汤呈绿豆色,米饭煮熟后表层似乎附着一层油[11](P276),与其原种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再经过当地苗族先民的选株留种,环境造就的特异性得到了强化,这才最终定型为“子腊贡米”的原种。在这一过程中,其他引种来的谷种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原来苗族先民引种时,为了试验其成效,将这些引进的谷种进行间种,不同谷种自然杂交也诱导出新型的谷种来。再经过乡民的选株留种,谷种的优势得到了强化,致使子腊村产出的稻米在湖南境内获得了极高的品牌声誉,甚至成为高档宴席上的佳珍。同一谷种异地栽培后出现一定性状差异是基本的生物属性,但碰巧的是这样的性状改变粘中带糯,溶胀性能较强,恰好投合了平原地区居民的口味需求,从而使得子腊稻米成了平原汉族坝区乐于消费的异地土特产,引起了平原居民的品尝尚好,并因此而成为市场上的抢手货。

从社会的视角看,花垣县文人麻国祥在其间发挥了关键性作用。据刘善述《湘西苗民革屯史考》记载,麻国祥乃道光十七年(1837年)丁酉科别的举人,原籍为永绥厅子腊村。据《花垣苗族》一书记载,某次麻国祥去省城议事,见宴席的菜肴中摆放有一大盘产自家乡稻米做成的米饭,心喜之余径自取来大口食用,不料却遭致同僚的谴责。众人说:“这米饭是难得的美味,理应众人分享才对。而你不顾体面一人独占,实属不雅。”闻言,麻国祥辩解道:“这分明是我们家乡日常食用的习见之物,哪儿配称美味?”众人不相信,麻国祥继而辩解说:“在我家乡,祭祀的时候连狗都可以分享米饭。如若不信,你们可以去查看。”有同僚不服,甚至误认为此话是恶意羞辱。为了反击麻国祥的羞辱,果真派人去查看,方才得知麻国祥所言属实,亦获悉这种“美味”的真实产地。子腊米因一个误会而享誉湖南,以至于湖南布政司在选择贡品时很自然地将子腊米纳入其中。上贡后,又进而得到了朝廷的认可。清代中后期,随着子腊米被列为正式贡品,“子腊贡米”亦成为远近闻名的湘西名优特产[11](P276)。

到清末民初之际,当地耕作制度就已经比较完善,也与当地生态环境有较高的契合度。据解放前编制的湘西调查报告记载:“苗疆地域,多属山崖。岩多田少,地瘠民贫。生活所资,不外农牧。畜牧顺其情,栽培专其性。土稍肥沃,百物皆种。”[19](P71)在以稻谷为主要赋税手段的清代,因田少地贫,苗族人民为谋生存只能比汉族地区更加费心地精耕细作。耕作一般在“三犁三耙”到“五犁五耙”之间。多次犁耙后,砂与土才能充分混合,有利于稻田储水,也才能抗拒气候干旱的困扰。由于田土种类有差异,稻谷品种也不同。20 世纪30年代,湘西地区早、中、晚稻就有十五六种之多,而且各有特性。苗民通过对不同水稻特点的深入掌握和熟练运用,栽种于与之相适应的自然环境之中,从而使得稻谷有更好的长势。“地力肥瘠,植必相宜。缺水之看天田、雷公田,为避旱魃而植早熟品种;阴山冲田、冷浸低温,多植耐寒之糯稻、中粳;河边坪坝水利当阳,植各种粳稻,以是力争多产。”[19](P71)同时,当地苗民又开始在稻田中养殖鲤鱼、泥鳅、鳝鱼、鸭等物种,发现不但可以收获鱼等物产,而且稻谷的产量也没有下降,总体收益远高于从前,因此又逐渐形成“稻鱼鸭共生”系统等技术规范。子腊村苗族先民“铺树造田”的技术创新加上后期的“稻鱼鸭共生”技术,都是适应于当地生态环境的技术操作和智慧结晶。

当地苗族的信仰与习俗也因水稻的栽培成功而发生了相应的变迁。当地苗民认为,五谷由专门的祖师神祇掌管。与汉族地区二月初二的祭神略有不同,苗族祭祀的谷神庙供奉着五谷神,神主为谷娘,一般分春秋两祭。以春祭为例,祭祀定在春分日。祭祀仪式一般由本家族长老主持,敬上香三炷、酒三碗、香米饭三碗、肉三碗、鱼一尾,在长老家住房大门内设祭[20](P192)。而所祭奉的谷神娘娘也因为“子腊贡米”地位的提高而获得新的神性,成了专事保护稻米丰产的谷神。在二月二、三月三等节日,当地乡民也会通过祭祀活动进行祈祷。部分苗族村寨至今还有准备香米饭和肉奉献给狗,以答谢狗的祖先为人类带来谷种的恩德。遇上干旱的年份,还会请苗师“巴代雄” (苗族的宗教祭司)和男性乡民们带上肉、酒、纸、香和法器等物,在山上选择仪式场地作法求雨,以确保稻田不会因缺雨而脱水。

由此看来,“子腊贡米”的成功进贡和远近闻名,是当地民族文化、生态环境、社会因素等机缘巧合,相互综合作用的结果。就本质而言,当地苗民在生态文化指导下改造所处的生态环境,变迁的生态环境又对民族文化等产生全面而深刻的影响。为适应新的生境,苗民再逐渐创造或完善生计方式、制度、知识、宗教等文化要素,从而构建出苗族文化与当地生境耦合运行、不断变迁的历史脉络。

三、“子腊贡米”公信度由盛转衰的社会原因剖析

虽然导致优秀农业文化遗产濒临灭绝的原因较多,但关键是社会历史背景变迁导致的结果。“子腊贡米”公信度的由盛转衰也与其所处的社会背景变迁密切相关。

自从子腊大米作为敬献朝廷的贡品以后,“子腊贡米”一时名声大噪。子腊米的优良品质和上佳口感,加上生产“子腊贡米”的特殊技术体系具有坚实保障,使得“子腊贡米”在短时间内就获得非常不错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公信度。但事实上,子腊村虽有841亩稻田,村民传说只有200 余亩特殊稻田才可以生产这种顶级稻米,并且只有固定的七八家种稻大户才有能力和资格供应贡米。

清朝的纳贡制度具有鲜明的双轨制特征。一方面,明确规定由省级衙门直接派专人监管贡品的规范种植和运送纳贡等环节,具有鲜明的官方监管属性,从而其公信度也就获得了朝廷的担保。另一方面又允许进贡所余的优质大米可由相关各级官员灵活处置,其中包含有一部分允许流入市场,按照特殊高价销售,销售所得还可以纳入办公费用开支。正是有了这样严密的制度保障,流入市场的“子腊贡米”不仅可以从中获得极高的品牌效应,其质量的公信度也获得了来自制度层面的保障。“子腊贡米”市场公信度的兴盛也因此而起。

按照朝廷的贡赋制度,凡属有纳贡之责的地区,可以享受朝廷的免税待遇。据调查,子腊村的乡民还清晰地记得,子腊村自从纳贡以后,全村享受免除“屯田养兵”等赋税的待遇。据此可知,朝廷并非无偿受贡,而是按制度对相关村民做出了政策性的倾斜照顾。这样一来,子腊村可以优先享用这种优质大米,若能流入市场还可以换取高额的回报,他们真可以算得上衣食无忧了。因而,对这样的朝贡制度理应做出正确的认识,它是一种上利朝廷、下惠百姓的制度设置。不足之处却在于,在纳贡过程中赋予了各级官员灵活处置的特权,这种特权如果落到贪官污吏手中就容易埋下腐败的隐患。而这样的隐患如果被不法之徒盗用,也会造成假冒伪劣等弊端。盗用的手法主要表现为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从中谋利。不幸之处恰好在于,官方埋下的这些隐患,到了清末政治腐败的背景下,完全可以被奸商所利用,这也正是清末市场所见“子腊贡米”市场公信度下降的由来。

民国时期废除纳贡制度以后,奸商获得更大的以假乱真、追求暴利的空间和余地。如此一来,“子腊贡米”的市场公信度就更加江河日下。田野调查得知民国末年,“子腊贡米”售价大约一千多元一碗,六碗为一箱,十箱为一斗。大约每市斗售价为6万多元,与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永绥厅谷米价格每市斗6.4万元至6.6万元[21](P31-36)基本持平,远远低于以往市场价格两三倍的定价标准。“子腊贡米”市场公信度的衰落是价格走低的重要原因。

据当地乡民回忆,由于子腊村受自然环境所限,他们现在种植的稻田与清代和民国年间大体相当。全村稻田总面积始终保持在800余亩。其中,经过特殊加工改造的,并且进贡朝廷的“子腊贡米”种植稻田大约200余亩。即便是这200余亩特殊稻田,每亩的大米产量不到300斤。这意味着有进贡历史的、正宗的“子腊贡米”年产量不过6 万斤而已。而民国年间以“子腊贡米”之名流入市场的数量却数倍于6万斤,其间的参假冒滥由此可见一斑。冒滥的根源主要有:其一是确保“子腊贡米”品质的制度保障的解体;其二是“子腊贡米”此前积累下来的品牌效应对市场具有很强的感召力,从而为奸商作为留下了广阔的空间;其三是随着冒滥的猖獗,子腊村苗族乡民无力抗争,也被裹挟加入了冒滥的行列,将那些非特殊稻田、或者非正宗“子腊贡米”原种的稻谷也假手于中间商流入市场,以便从中获得微薄的报酬。真正获利的则是各式各样的奸商和插手其中的民国贪腐官员。

子腊村的乡民实质上是最大的受害者,具体表现为他们的生活一下子由富转贫,为“子腊贡米”保种的动力也随之低落。但更可悲之处在于,产出优质“子腊贡米”的特殊稻田需要投工投劳随时维修,使用年限过长还可能需要重建。一方面他们丧失了重建的积极性和资本劳力的来源,另一方面民国年间的政治动乱更是直接牵制了重建的可能。“子腊贡米”公信度下滑的背后牵涉到众多的社会原因,各种原因之间又存在千丝万缕的相互关联性。要确保“子腊贡米”市场品牌公信度长盛不衰,任何单方面的努力都将无济于事。充分表明,到了民国时代,“子腊贡米”早就名存实亡了。

20 世纪50年代之后,全国实行“统购统销”政策。相关部门对包括“子腊贡米”在内的所有粮食加大了管控力度。同时按照“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政策思路,优质的“子腊贡米”也只能按照国家规定的售价流入市场,或者纳入国家粮食部门统一管控的框架内去实现其不相称的价值。既然“子腊贡米”的价格和普通大米一样,那么,子腊乡民更愿意把好米留给自家亲人食用。“子腊贡米”由此在普通民众的餐桌上消失得无影无踪,只能留下对“子腊贡米”的记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随着“子腊贡米”远离了市场,其品牌公信度也荡然无存。

1958年,随着全国推行人民公社化大运动,子腊生产大队应运而生,先后由钢铁公社和排吾公社管辖。这一格局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前夕。在这一过程中,子腊村稻米种植的所有事务都由公社做出安排,“子腊贡米”的生产因而受到了沉重的打击。所幸之处在于子腊村乡民对“子腊贡米”心怀爱惜和留恋,因而不少乡民还在暗地里为保存原种而甘冒风险,这才使“子腊贡米”的部分老谷种得以有限幸存。但该村的绝大多数稻田在“以粮为纲”政策的规约下,先后改种了“珍珠矮”“广陆矮”等其他高产稻种,其后又推广了杂交水稻“南优”“威优”“四优”等品种。正宗的“子腊贡米”不仅淡出了民众的视野,就连它原产地的稻田也发生了改变。

改革开放后,中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子腊村的稻米种植开始真正由乡民们自主经营,也为“子腊贡米”原种保存提供了机遇。然而,要想真正恢复“子腊贡米”的生产规制,乡民却无能为力。不过,“子腊贡米”虚名的感召力却能继续生效,周边各族民众依然乐于亲自前往子腊村,高价购买徒有虚名的子腊假贡米。21世纪初,子腊村卖出的稻米价格已高出市场价格40%左右,而且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收入的提高,价格还持续走高。2015年,上门收购价格虽然达到5元/斤,但购买数量极少。当地接近真正“子腊贡米”售价水平的大米,则仅仅停留在保种的水平上。真正有机会享用接近“子腊贡米”标准的群体,仅限于种植者家庭成员而已。至此,“子腊贡米”市场公信度就实质而论,已经无从谈起了。因此,要实现创新式传承优秀农业文化遗产,自然成了一项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

四、创新式传承的思路和对策

农业文化遗产不同于一般的农业遗产,它更强调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的农业系统、农业技术、农业物种、农业景观与农业文化[22](P914)。就其特点而言,更强调活态性、复合性、动态性、脆弱性、原真性、独特性等特点[23](P1020)。作为特定形式的、珍贵的文化资源,农业文化遗产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传统农艺技术民俗[24](P688)、维护和修复生态环境、保障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减贫与科学发展以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适应于特定生境的民族文化有机组成部分,活态的农业文化遗产也需要在传承与创新中不断演化,才得以延续至今。所谓创新式传承,就是要在保有优秀农业文化遗产核心价值的基础上,通过观念的转变、制度的设置、现代科技的引进、文化潜力的激活等手段,使之既能跟上现代化的进程,在与现在科技的结合中走出新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来,在当代的市场运作中确保其传统品牌的公信度,又能在当代的市场运行中实现正常化参与形成内生活力,在当代生态文明建设中获得一个稳定的定位,实现“历史服务于当代”的目的,[23](P1022)才有资格称为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式传承。

传承与创新是一个辩证的统一体。任何意义上的优秀农业文化遗产无一不是特定民族文化经验与教训长期积累才得以形成的精华。其优势在于与它所处的民族生境和相应的社会背景达到了高度的适应。文化是指导人类生存、发展、延续的人为信息体系[25](P18)。这样的信息体系必然要在民族社区中发挥着节制物质与能量有序运行和聚合的全部功能。这就意味着创新式传承优秀农业文化遗产是一项庞大的社会性系统工程,单方面的努力和单项目的推进不足以完成此项艰巨的使命。创新思路应当定位全方位、多维度的协同努力,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时下的习惯性做法大多流于就事论事。靠单一的部门或群体去开展传承活动是远远不够的。对此,创新式传承需要整合各方面的社会力量,多部门协同一致、齐抓共管,在统一的思路指导下分工协作,各自采取切实可行的做法。

以“子腊贡米”为品牌标志的湘西农业文化遗产,其核心价值在于能针对当地的自然生态系统的结构特点,通过彻底改建稻田结构的方式,因地制宜地实现扬长避短。将原先无法种植水稻的阴冷滩涂沼泽地,改造成能够产出优质大米的高效稻田。子腊村所在地的地质结构,底层是古生代的硬质砂岩地层,透水、储水能力特强。硬质砂岩上层的中生代石灰岩地层,喀斯特地貌发育充分,地下溶洞伏流众多,地表土层薄,透水、保水性能差,以至于上层的泉水水温较高,可以满足水稻生长的需要,但储水量太少,干旱季节容易导致稻田脱水。处于低位的砂岩,储水能力极高,但泉水和地表径流水温偏低,通常稳定在12-17℃范围,这样的泉水在水稻的生长季节会冻伤水稻,并导致难以正常结实。当地苗族通过经验积累而形成的创举则在于,利用木材做填充物,将稻田地位抬高到石灰岩基岩之上,使之能够截留和储养适合水稻生长的温暖水资源。与此同时,稻田下方填充的木材还可以凭借其间存在的空隙有效地防范冷水和暖水的混流。这才使得所建稻田能够实现优质和稳产两全其美。对这样的核心价值,必须全方位地进行有效传承。实现当代创新的空间,仅限于现代科技新材料和施工手段的引进与消化。

鉴于传统做法是用圆木作填充材料,建成的稻田经常需要维修,上百年后还得重建。不仅维修和重建的投资成本巨大,而且稻田质量也很难确保长时间稳定。可是,如果采用钢筋水泥或新型环保材料代替木材去建构“子腊贡米”的稻田基础,那么就可以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一劳永逸。而且不仅是200多亩稻田,就连现在该村的841亩稻田全部可以改建成“子腊贡米”的基本稻田。施工手段还可以采用现代化的机械工程手段,在短期内就可全部完工。而填充绝热材料也可以做出创新式的尝试,用无毒无害的、废弃的固体废物质加工成球形填充物,填充在稻田空出来的基础下方,收到的绝热作用将更为明显,同时还能变废为宝,有效地处理部分废弃固体垃圾,实现一举两得。

有关“子腊贡米”品牌和市场公信度的创新,也大有可为。2017年6月,“湖南花垣子腊贡米复合种养系统”被正式列入第四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子腊贡米”这一苗族人民的宝藏也迎来了大放异彩的绝佳机遇。获准后,还可以建立原产地地理标志,塑造和提升“子腊贡米”品牌知名度和公信力。该品牌的重塑拥有较好的先决条件,因为子腊乡民对贡米一直保有深厚的感情基础,周边消费群体也还保留着“子腊贡米”享誉湖南的历史记忆,近几年常有上门高价收购就说明其依然拥有广大的消费者群体,至于活态传承状况更是达到了农业农村部的相关要求。因此,在将稻米质量提高到当年“子腊贡米”水平后,稳定大约千亩的产量,作为高端产品推向市场。探讨通过“政府+公司+农户”等多种形式,实行专产、专运、专销,积极推动多渠道定量预售,特别是充分利用好电商预购手段,同时加强“子腊贡米”历史文化积淀的宣传力度,那么“子腊贡米”市场品牌公信度的提高和稳定就能实现与现代社会与市场机制的无缝接轨,并能服务于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维护,增进当地人群的身心健康。

有关“子腊贡米”等农业文化遗产的政策匹配,则需要由农业、文化、科技、财政等部门联合发力,并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市场准入政策,分类设定农业文化遗产在生产、销售、运输等环节的基本准则,为加快优秀农业文化遗产的创新式传承和开发利用、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等不法行为提供制度保障。尽快完善旨在保护优秀农业文化遗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追责制度,通过对假冒伪劣等不法行为的坚决打击和案例宣传,震慑并遏制奸商群体的不良企图,切实维护正品的合法权利。逐步推行国家特卖制度,为该类产品品质保证提供国家背书。通过设立引导专项基金,从资金、项目、人才等多方面支持优秀农业文化遗产的技术和科技含量创新,鼓励社会力量以各种方式积极参与其创新式传承。只需要用好定质量、定产量、树品牌等手段,那么优秀农业文化遗产的创新式传承就可以靠其内生动力稳步推进。不仅国家层面可以节约大笔开支,而且可望推动所在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惠及民生大众。

总之,创新式传承是优秀农业文化遗产的唯一出路,也是保存着大量优秀农业文化遗产的民族贫困地区能早日脱贫、维护好生态稳定的最佳选择。只要做好这一步,民族贫困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就可望一次性落到实处。

五、小结

中国是农耕文明的先进大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各民族、各地区至今还传承不胜枚举的优秀农业文化遗产,“子腊贡米”不过是沧海一粟。“子腊贡米”及其相关的优秀农业文化遗产如果能实现创新式传承,那么与此相似的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优秀农业文化遗产也将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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